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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世子妃吃货日常》(上卷)作者:轻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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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1-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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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卿《世子妃吃货日常》(上卷)

轻卿《世子妃吃货日常》(上卷)

轻卿《世子妃吃货日常》(上卷)

出版日期:2017年11月7日

内容简介:

朝中有人好做官,屋里有人好暖房。
玩世不恭世子爷摊上吃货小官女,
踏上忠犬的求亲路,任她撒欢牵着鼻子走。

在卫景衡的心中,婚姻的概念就是门当户对,父母之命,
媒妁之言。身为王府世子,将来还要世袭王爷头衔的,
不可能一辈子不纳妾,他爹那麽疼爱娘亲,
後院不也抬进来一个个美人?
眼前穿着粉色的衣裳,头上紮着两个小发髻,圆滚滚、
胖乎乎的小女娃,竟是好友口中可爱无比、绝世聪明、
厨艺卓越的无双妹妹,卫景衡想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可叶无双的大红肚兜就收在袖子里,卫景衡想不明白,
当时他怎麽会鬼使神差地就做了这样的事,不过他不後悔。
所谓的责任他身为男子推不掉,反正他娶了叶无双之後,
真觉得不满意,大不了往後再娶一堆能让他满意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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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11-8 10: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哥哥,天气暑热,哥哥读书辛苦,我做了清热的碧荷羹,已冰镇过半日,送来给哥哥解解暑。」女孩的嗓音娇美、甜糯,光是这麽一听,那溽热的气息就消解了大半。

  透过雕花的窗格看一眼正沿着游廊婷婷嫋嫋地走了过来的着一身白色纱裙,蹁跹若仙子般的身影。碧荷羹还没喝,就已经觉得通体舒畅,暑气全消了。

  卫景衡的心怦怦跳得厉害,这叶泽弘藏着、掖着,却又终日赞不绝口的妹妹,果然是天下无双。

  「原来卫家哥哥也在呀,你们可真会挑地方,这湖心亭清净、幽凉,真是个读书的好地方。」叶无双一手提着一个黄花梨婴戏纹雕花食盒,一手掀了白纱帘子跨进门来,朝卫景衡嫣然一笑。

  卫景衡手中的书本啪地掉落到地上,眼前彷佛有一道五彩烟花劈里啪啦地凌空绽放,什麽叫国色天香?什麽叫闭月羞花?他穷尽一切形容女子美丽的词语,都不能表达出他心中震撼的万分之一。

  「无双。」卫景衡激动得双手有点儿发抖,站起来想要向她走过去,可不知怎的脚下一滑,直直地扑倒在地。

  卫景衡揉了揉他撞疼的脑袋,神色茫然地望了望身处的这个空荡荡的亭子,想了半天才想明白,原来他自己一个人在家中的亭子里看书,看着看着就在石凳上睡着了,然後一个翻身,滚了下来。什麽碧荷羹、叶无双,不过是一场梦而已。

  就说嘛,他跟叶无双根本就没见过面,她怎麽会就叫他卫家哥哥呢?不过叶无双可真是美啊。想起她那倾国倾城的嫣然一笑,卫景衡的心中还是禁不住一阵阵甜蜜、酥麻的感觉。难怪叶泽弘会把她宝贝似的藏得严严实实,如果他卫景衡也有这麽一个妹妹,他一定也会防贼似的防着他们那帮混小子的。

  卫景衡索性躺在地上,双手抵在脑後,闭上眼睛细细回味。一阵微风吹过,带来荷叶清香,卫景衡觉得身下有阵阵凉意袭来,他伸手一摸,怎麽湿了一片,还黏黏腻腻的?依稀想到了一点什麽,卫景衡的脸上一红,捡起掉在地上的书本,拿着袍子掩上湿了的那一块,急急忙忙地回房让人打水沐浴。

  采薇和白露是自小在卫景衡的房中贴身伺候的大丫鬟,采薇比卫景衡年长两岁,已经满了十六了,礼亲王妃把她当儿子的房里人准备的,有年长的嬷嬷教导过,已经知晓一点人事。

  采薇收拾衣物的时候,听到比她小一岁的白露嚷了一句,道:「世子爷这是怎麽回事,哪里弄来这些黏糊糊的东西?裤子都湿了一片。」

  采薇拿过裤子看了一眼,脸上随即飞起一抹红晕,「哪那麽多话?赶紧拿去洗了就是了。」怕那些洗衣房的下人粗手粗脚地洗坏了,世子的贴身衣物一般都是两个大丫鬟亲手洗的。

  采薇找了个机会把这事悄悄地回给了礼亲王妃。礼亲王妃这个下午过得那是既高兴又心酸。她的儿子长大了是好事,可是一想到她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就要成为别人的夫君,从此胳膊往外拐,娶了媳妇,忘了娘,心里就忍不住一阵阵地泛酸。

  礼亲王妃好不容易等到晚上,礼亲王回来时,就忍不住唠叨开了,「衡儿长大了,已经开始知晓人事了。」

  「唔,这是好事啊。」礼亲王用勺子搅了搅礼亲王妃的贴身丫鬟婉约送上来的燕窝羹,随口应了一句。今天在御书房议了一天的事,连晚膳也是在宫里用的,本就没吃得太饱,喝碗暖暖的燕窝羹填填肚子倒是刚好。

  「采薇下午来回跟我说,衡儿中午自个一个人在花园的亭子里看书,突然跑回来就嚷着要沐浴,裤子里黏着一团白乎乎的那东西。王爷啊,你说衡儿会不会偷偷地看那些不正经的书啊?」礼亲王妃担忧地道。

  「这也没什麽,回头我多带他到侍卫营里操练操练,到时候他就没精力想这些有的没的了。」礼亲王根本不太在意,这又不是多大事儿啊。想当年他还是皇子的时候,宫里高端、大气的春宫图可没少看,还拉伴结夥地干过不少诸如偷看宫女洗澡之类的事儿。年轻人嘛,谁没有热血上头的时候?

  不过因为这个话题,礼亲王突然就对他眼前这碗白白黏黏的燕窝羹没了胃口,索性把勺子一扔,招呼人进来更衣、净面。

  「我看要不就把衡儿房里的采薇给开了脸吧,这丫鬟做事稳重、有规矩,我看着也放心。自家的女人怎麽说也乾净,总好过让他在外面胡来。」

  「家里的事你看着办吧。」礼亲王脱了外衣准备就寝。宫里的皇子十三四岁就有宫女教导人事,他儿子已经十四岁了,给抬个通房丫鬟实在算不了什麽。

  「前些日子我见到魏太傅家的闺女了,那姑娘十三了,品貌、年纪都跟衡儿正相配,不过陈国公家的闺女听说也是很不错的。」

  「衡儿才十四呢,不着急,过两年选秀时,皇上说不定会指婚呢,到时再说吧。累了,歇吧。」礼亲王说完,倒头就睡。

  婉约伺候了礼亲王妃上床躺好,吹了灯,掩上门,便出去了。

  ◎             ◎             ◎

  礼亲王妃要给采薇开脸的消息,很快就传到了采薇的耳中。

  采薇心中小鹿儿乱撞,红着脸啐打趣她的白露,「没有影的事儿,胡说什麽?」

  另一头,卫景衡满脑子都是对叶无双的美妙遐想,在课堂上一不留心,多瞄了叶泽弘几眼,不幸就被李夫子给看个正着,「卫景衡、叶泽弘,上课不专心,都给我到後面罚站!」

  叶泽弘觉得冤枉,他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麽事好不好。

  卫景衡一脸讨好地笑,趁李夫子不注意时,悄悄地撞叶泽弘的手肘,「下午散了学後,我去你家里好不好?」

  叶泽弘一脸警觉,「去我家做什麽?」

  「咳咳。」李夫子看了卫景衡和叶泽弘一眼,清了清喉咙。

  两人赶紧眼观鼻、鼻观心地乖乖站好。

  只是没一会,卫景衡又忍不住悄悄打量叶泽弘。嗯,他长得真好,瞧这水汪汪的大眼睛,瞧这红艳艳的小嘴儿,要长在女人的脸上,保准是倾国倾城的大美人。

  卫景衡在昨晚很悲催地发现,他醒来以後就怎麽也想不起来梦中的叶无双是长什麽样了,就算他怎麽使劲想,也记不起来。所以今日一早,卫景衡就急吼吼地赶到书院,希望能从叶泽弘的脸上找出昨天梦中美人的影子,毕竟是同一对爹娘生的嘛。叶泽弘的俊俏是书院里出了名的,叶泽弘家的妹子也必定是个美人。

  叶泽弘被卫景衡盯得浑身都起了鸡皮疙瘩,突然想起昨夜看的闲书,常与上卧起。尝昼寝,偏藉上袖,上欲起,贤未觉,不欲动贤,乃断袖而起。叶泽弘不由得激灵地打了个冷颤,这姓卫的该不会也学人家玩什麽断袖之癖吧?

  叶泽弘和卫景衡两人好不容易站到了中午,下了学。李夫子到後堂用午膳去了,各家的小厮们也送了食盒上来。

  叶泽弘伸了伸站得僵直了的胳膊腿儿,伸手去接小厮递过来的食盒,可他还没拿到手上,就被其他同窗抢了过去,「今天无双妹子又做什麽好吃的了?」

  叶泽弘苦笑着摇摇头,尽管他妹子不断地增加他午饭的分量,但每次都还是会被这帮饿狼般的同窗抢去大半。谁让自家妹子天生有一双巧手,做出来的食物美味无双呢?

  卫景衡奋不顾身地挤了进去,抢出了一碟雪玉饼,这饼约有半个手掌大小,白胜雪、润如玉,柔软的饼皮泛着奶香,馅儿是香甜的胡桃仁和松子仁,最里面还有三片薄如蝉翼的牛肉,牛肉片用酱汁腌制过,一口咬下去,牛肉的咸鲜与馅料的香甜融合在一起,好吃得差点让卫景衡把舌头都给咬掉了。

  可惜卫景衡只吃了一个,剩下的雪玉饼就在片刻之间被同窗们瓜分得乾乾净净,他直後悔没事先把每个雪玉饼都舔上一遍。

  叶泽弘不紧不慢地从食盒的底层拿出一个木盒。他早就知道会这样,所以现在他手上的这个木盒才是叶无双精心为他准备的爱心便当,里头有加了玉米粒、火腿和虾仁的蛋炒饭,用一个心形的模具压紧了放在中间,周围摆上川烫过的菜花,和切成花形的红萝卜,以及切得薄薄的牛肉片跟炒好的甜豆。

  叶无双跟叶泽弘说过了,这些菜都是适合带出来的,在盒子里焖久了也不会变色,果然青青绿绿的,十分好看,让那一帮吃着蔫黄的炒菜的家伙看得十分地眼热。

  吃过午饭,叶泽弘宣布了一个消息,「我从下个月起,就不来上学了。」

  而後,叶泽弘只听到同窗们一片嗷嗷惨叫,他细听内容之後,却哭笑不得。这帮没良心的,听说他不来上学,首先关心的不是即将失去一个好学伴,而是每天中午的美味佳肴就要没有了。

  幸好还有个人是关心叶泽弘的。卫景衡疑惑地道:「好端端的,为何就不来上学了?」

  「家父任广州知府,下个月便要启程了。」

  「你们一家人都要搬去吗?」卫景衡紧张地问。最重要的是,叶无双也去吗?

  「是啊,家母说无论在哪里,最重要的是一家人要在一起,所以全家人都要搬去的。」

  「听说那地方气候湿热,遍地都是瘴气、毒虫,夏天的时候,阳光猛烈得能把人晒得脱皮,你家无双妹妹这麽娇滴滴的人儿,你们怎麽能忍心让她去吃这样的苦?」

  叶泽弘笑了笑,道:「说起来要去广州,最欢喜的就数她了,她早早地就把行李收拾好了,恨不得今天马上就出发呢。」

  「不行,散学後我一定要去你家一趟。」卫景衡作出决定,今天无论如何,他一定要一睹叶无双的庐山真面目。如果真的如他心中所想,哪怕是动用自家老爹的权势,也绝不让他们把他娇娇嫩嫩的无双妹妹带到那鸟不生蛋的荒凉地方去受苦。

  在卫景衡软磨硬泡,使尽水磨工夫之後,终於如愿以偿地坐在了叶家的湖心亭中喝茶。这茶也是叶无双泡的,用的是金银花和杭白菊,加了一点冰糖,用冰块镇过,盛在透明的水晶杯里,凉沁沁,透心田。卫景衡再一次相信,有这样心思的女子,一定也如这水晶杯一样,玲珑剔透。

  叶泽弘本来在认真地看书,可是身边的卫景衡真的很烦。叶泽弘看他才刚坐下没多久就探着头东张西望的,後来索性站了起来绕着自己转了几圈,又重重地叹了一口气,回到位置上坐下,拿起书烦躁地翻几页,又重新开始东张西望。

  叶泽弘问:「你到底想做什麽?」

  卫景衡掐媚地凑了过来,「你妹子怎麽还不来送点心给你啊?」

  叶泽弘秀挺的眉头一皱,「这与你何关?」

  「天儿真热,要是来上一碗你说过的碧荷羹,那才是爽快呢。」

  「心静自然凉。」叶泽弘翻过一页书,不再理他。

  「哥哥,你读书辛苦了,先休息一下,喝一碗绿豆沙吧,是刚从冰桶里拿出来的。」

  卫景衡才盯着湖对岸的柳树出了那麽一会神,就听到身後传来甜糯、娇嫩的女声,与他在梦中听过的声音一模一样,好听得让人身子都酥麻了,一颗心更是跳得咚咚直响,几乎都不敢转过身来,生怕这一切只是一场梦境,稍微发出大一点的响动,就会将它打破。

  叶无双道:「咦,哥哥有朋友在啊?幸好碗是带得够的。」

  叶泽弘介绍道:「这是我在南山书院的同窗,姓卫。」

  听到叶泽弘的介绍,卫景衡不得不转过身来,脸上带着对镜练习过很多次的温和微笑,正要开口。突然,他那笑容僵在了脸上,嘴角半扯不扯的,表情十分怪异。

  「卫公子也嚐一嚐吧,这是芸香绿豆沙,与别处的不一样。」一只白生生、珠玉般的小手递过来一碗丝丝冒着凉气的绿豆沙。

  卫景衡艰难地转过头,指着他眼前这个圆滚滚的小胖妞,问:「这是谁?」

  叶泽弘轻轻抚了抚叶无双头上的小圆髻,宠溺地道:「这就是我的妹妹,无双。」

  无双?她居然是叶无双?这个穿着粉色的衣裳,头上紮着两个小发髻,明显看得出差不多十几岁,圆滚滚、胖乎乎的小女娃,就是叶泽弘口中那个可爱无比、绝世聪明、厨艺卓越的无双妹妹?想到那难以启齿的梦,卫景衡想要买块豆腐一头撞死的心都有了。

  叶泽弘见卫景衡呆呆的,也不伸手去接,便把那碗拿了下来,放到桌上,「碗凉,妹妹当心冻了手。」在他的眼中,他的妹子自然一切都是好的,值得让人用尽一切去珍惜、呵护。

  「嗯,哥哥快吃吧,一会不凉了,就没那麽好吃了。」

  叶无双看见卫景衡时,心里面第一个念头就是,好可爱、好帅的人啊,只是这人这一副天都塌下来了,世界末日般的悲愤表情是为哪样事啊?

  叶泽弘用勺子喝了一口绿豆沙,「好香啊,跟以往吃的都不一样。妹妹,你这里面加了什麽?」

  「加了芸香草和陈皮,调味用了一半红糖和一半白糖。」说起吃的,叶无双就兴奋起来。

  这绿豆沙煲的时候很讲究,火力太猛容易烧焦黏锅底,火力太小又难以使绿豆脱壳,因此要十分注意火候,时时搅拌,待绿豆脱壳浮起,把豆壳捞乾净,再加入一点点芸香草和陈皮,再熬到软烂成沙。调味也是关键,白糖味道太寡,红糖又略有酸味,所以白糖和红糖掺着放,才可以达到香滑、清甜的口感。

  叶泽弘疑惑地道:「芸香草,是前两日厨房的阿枝给你带回来的那棵吗?」

  叶无双兴奋地道:「对啊,就是阿枝的亲戚从乡下带过来的。芸香草的味道很浓,闻不惯的人都说它臭,可是它偏偏与绿豆沙是绝配,只要加那麽一点点,味道立刻就超凡脱俗起来。」

  叶泽弘点头称是,「果真不错。不过那草只有一小棵,没几次就用完了吧?」

  「不会呀,这草粗生粗养得很,插到盆里就能种活,我准备先种一盆,往後到了广州再种一大片。」

  「种那麽多干什麽?」

  「再试试还能做什麽好吃的呀。」做出各种各样好吃的东西是叶无双这一辈子最大的乐趣。

  兄妹两人说了半天,才注意到仍在一旁失魂落魄的卫景衡。

  叶泽弘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景衡你怎麽了?这绿豆沙你还要吃吗?」

  「不、不吃了,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了。」卫景衡说完後,跌跌撞撞地走了出去,额头撞到了柱子也浑然未觉。

  「哥哥,你这个同窗好生奇怪。」

  「今天是反常了点。」

  ◎             ◎             ◎

  卫景衡回到家就倒在床上一直躺到天黑,晚饭也没心情吃,草草吃了两口,便木木地由着采薇帮他沐浴。当他洗完,站起来擦身子的时候,采薇突然羞红了脸,低声在他耳边道:「世子爷,今晚就让奴婢来服侍您吧。」

  卫景衡听采薇这话说得奇怪,一直以来不都是她和白露轮流值夜的吗?他现在脑子里跟一团浆糊似的乱,随口应了一声。没想到,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采薇照例服侍他上了床,之後她居然脱得光溜溜,钻进了被窝,把个卫景衡吓得一蹦三尺高,「你要干什麽?」

  「我……」采薇急得双颊通红,紧紧地咬住下唇,不知该说些什麽。

  「好好的干嘛不穿衣服?你快下去,我要睡觉了。」

  「王妃让奴婢服侍世子爷。」采薇的眼泪都快要掉出来了。

  卫景衡突然明白过来她所谓的服侍原来是这麽回事,也有点儿不好意思,「不用了,你先出去吧。」

  采薇匆匆起身,穿上衣服,连鞋子也顾不得穿上就跑了出去,还没出门就听到了她抽泣的声音。

  卫景衡觉得挺对不起她的,但这时候他真的一点儿这方面的想法也没有,不由得暗暗怪罪娘亲太过多事。

  卫景衡觉得,今天与叶无双的见面,把他心中对女孩子的那一点美妙遐想毁灭得乾乾净净,一点儿残渣也没剩下。

  叶家这厢。

  吃过晚饭,叶无双用一个红漆托盘端了一盅燕窝进了郑明仪的房间,「娘亲,我听您这两天有点儿咳嗽,特地炖了一盅燕窝给您润喉、清肺。」

  郑明仪笑盈盈地伸手接了过来,「你这孩子就是爱操心。」嘴里是嗔怪的语气,心里面却比喝了蜜还甜。这孩子从小就懂事、贴心,特别招人心疼。

  郑明仪已经三十多岁,因保养得宜,看起来不过是二十八九的模样,根本看不出来生过两个孩子。纤细的腰肢盈盈一握,走起路来常常让跟在後面的叶无双羡慕得直流口水,暗自怀疑自己到底是不是这个女人亲生的啊?自家的爹爹也是玉树临风,一个翩翩美男子,生出哥哥叶泽弘这样的小美男是正常现象,可是自己……这基因突变也太夸张了一点吧。

  叶无双道:「娘亲,赶紧趁热喝吧。」说着,她掀开盅盖,雪白的燕窝里缀了几颗鲜艳的枸杞和浅黄色的桂花,一看就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郑明仪笑道:「这个又有什麽名堂?」知道这孩子做菜喜欢安个风雅的名称,便是两个咸蛋也能做出一首诗的菜来,什麽两只黄鹂鸣翠柳,一行白鹭上青天。最後剩下几片蛋壳,还要漂在汤里叫作门泊东吴万里船。

  叶无双道:「这个呀,叫初雪迎春,您看是不是颇有些初春时节踏雪赏花的意境呢?」

  郑明仪用勺子舀了一口送入口中,点头道:「嗯,这桂花枸杞炖官燕,入口绵密细腻、清香甘美,觉得一路熨贴到肚子里呢。」

  见娘亲吃得高兴,叶无双心中也欢喜,「娘亲,我想把我种在园子里的植物香料带到广州去种。」

  郑明仪毫不迟疑地点头,「可以啊。」别人家的姑娘、小姐都爱在花园里侍弄一些花花草草的,只有他们家的女儿,偏就种了满园子的植物香料,诸如葱、姜、蒜、韭菜、紫苏什麽的。

  还有一种根茎像白萝卜那样的植物,说是叫作山葵的,磨成泥会慢慢变成绿色,把生鱼切成薄薄的鱼片,蘸着这种绿色的酱汁吃,一股子冲鼻的味道,但是吃惯了竟然也会觉得别有风味。

  更有一次在别人家发现着一种观赏用的红果子,红艳艳的果实尖尖长长的,女儿一看就欢喜得跳起来,说这就是她在书上看到的什麽辣椒,非要厚着脸皮向别人讨了回来种在园子里,後来居然真的被她鼓捣出一些新奇的菜式。刚开始那种火辣辣的感觉还真让人受不了,可慢慢的,居然被她引导着一家人都喜欢上了这种味道。

  郑明仪看着这个女儿就觉得特别自豪,别人家的孩子也爱看书,怎麽就没能看出像她这麽多的新鲜东西来呢?这女儿彷佛天生就会做菜似的,一生下来就与美食结缘,满脑子稀奇古怪的想法,做出来的居然都挺好吃。所以女儿要什麽就给什麽,由着女儿去折腾。就是女儿神农嚐百草的劲头太过,害得家人时时担心,生怕女儿一个不小心吃错了什麽东西。

  叶无双突然想起下午看见哥哥那同窗的傻样,觉得十分好笑,便当笑话说给了娘亲听。

  母女俩叽叽咕咕地正说得开心,忽听得外间郑明仪的贴身丫鬟婉柔唤了一声:「老爷回来了。」

  一抬眼,一个高大、俊逸的男人就大步跨了进来,叶文澜是那种很传统的古典美男,剑眉星目、鼻若悬胆、嘴唇丰润,下颔的线条有棱有角。冷着脸的时候不怒自威,一笑起来却又让人觉得春风拂面。

  叶无双站了起来,「爹爹您忙完公务啦?那您陪着娘亲吧,我先回房了。」

  叶文澜笑道:「你这丫头,就只给娘亲做好吃的,不用理爹爹了?」

  叶无双道:「谁说的?我给爹爹炖了养生的山药排骨汤,只不知道爹爹要在衙门里忙到几时,这会儿还在锅里温着呢,女儿这就让人给爹爹送来。难得的良辰美景,女儿就不打扰爹爹和娘亲两人世界了啊。」

  「你这孩子,就爱胡说。」叶夫人佯作恼怒地点了一下叶无双的额头。

  叶无双娇笑着跑了出去,跨出门口时,悄悄地回头望了一眼,爹爹正搂着娘亲的细腰,在娘亲的额上深情地印下一吻。叶无双吐了下舌头,对於偷来的这一辈子,带着记忆重生在这个家庭,她是十分满意的。

  ◎             ◎             ◎

  叶无双的娘亲叶夫人郑明仪是标准的颜控加美食控,当年她还是闺中女儿的时候,就是京城出了名的美人儿,又是殿阁大学士郑大人家的嫡长女,谁都以为她定会有一门风光无限的亲事。没想到事实却大出意料之外,郑大小姐不知怎的就混过了选秀,悄声没息地嫁给了一个名不见经传的男人叶文澜,光禄寺署正,六品的芝麻小官儿。

  官小不是问题,便是京中的贵人子弟,刚入仕时也是从低做起的,只要家中後台够硬,自然可以平步青云。

  问题是这叶文澜偏偏是个没有後台的,贫苦人家出身,但凭一己之力考了上来。为人正直清廉,不会阿谀奉承,做人又有骨气得很,不肯倚仗外家,老老实实地按资排辈,过十年了才升了个正五品光禄寺少卿的位子,而现在被派任到广州当知府。

  这在京中的贵族圈子里,实在是入不了流的,如果不是看着郑大学士的面子,叶泽弘怎麽可能进得了皇家贵胄云集的南山书院,与卫景衡、郑博容等同窗共读?

  说起郑家的嫡长女,早几年,人皆摇头叹息,「明珠暗投,可惜了。」这些年摇头之余又加多一句,「她的儿子倒是个有出息的。」说的是年仅十四岁便颇有才名的叶泽弘。

  婚姻像鞋子,合不合脚只有自己知道。不管旁人怎麽说,郑明仪一向认为自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女人。

  当年两人是如何相遇相识的就不提了,叶文澜是相貌英俊、满腹才学,还做得一手好菜的青年才俊,而郑明仪是千娇百媚、温柔可人的千金小姐。两人是一见倾心,再见锺情,三见就非卿不娶、非君不嫁了。

  而郑明仪终於千方百计地逃过了选秀,要死要活地说服家里让他们两个成了亲。一晃十五年,感情不但没有变淡,反而越久越醇,至今仍如胶似漆,好得跟一个人似的。

  家里别说姨娘、小妾了,叶文澜身边连个伺候的丫鬟都没有。每次看见那些嫁入高门大户的夫人们,面上看起来风光,实际上镇日里跟家中的小妾们勾心斗角,郑明仪都暗暗庆幸自己选对了人,更何况她还有一对聪明、可爱的儿女承欢膝下。

  长子叶泽弘年仅十四,就已经颇具乃父风范,长得好看不说,诗文也是拔尖的,小小年纪便成为了人人称道的京城四小公子之一。其余三人分别是卫景衡,礼亲王府唯一的宝贝疙瘩,一出生就被封为王府世子。再是郑博容,郑明仪娘家哥哥的儿子。接着是卓懿文,礼部尚书的长子。

  在郑明仪的眼中,其余三人名列四小公子之一,不过是世人对其家世的追捧而已,只有自家的儿子才是实至名归。

  至於宝贝女儿叶无双,那更是全家人的掌上明珠,虽说长得是胖了那麽一点,可是能吃是福啊。更何况女孩子嘛,长得珠圆玉润那是福相,会旺夫的。而且看看长相,那鼻子、那眼睛,哪里不是自己和夫君两个人所有优点的集合?人家杨玉环还是个胖美人呢,郑明仪从来就不觉得自己的女儿会比杨贵妃差。

  叶无双就是在这样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里,在爹娘和兄长的宠爱及呵护下快快乐乐、无忧无虑地长到了十二岁。

  叶无双在前世便是一个骨灰级资深吃货,如今衣食无忧,家人对她的管教也宽松至极,既不逼着她读书、写字,也不要求她绣花、弹琴,她便将所有的时间都放在了研究美食上了。而且她的爹爹叶文澜之前任职光禄寺少卿,负责的是皇室御膳房食材采买的工作,这更让她毫不费力就能得到许多新鲜、上好的食材。

  叶文澜当年也是靠了一手高超的厨艺赢得美人芳心的,如今见女儿热爱厨艺,便毫不藏私地倾囊相授。叶无双本来就有点基础,这麽一学,就表现得极为聪明了,不但一点就透,很多食材的搭配更是让叶文澜惊为天人。很快的,叶无双便青出於蓝,更胜於蓝,厨艺比叶文澜还要强上那麽一点了,只是苦於人小,力气不足而已。

  隔天,叶泽弘一散学回到家就闻到空气里飘着一股浓郁的甜香味,便知道是妹妹又在做好吃的了,於是他兴致勃勃地跑到叶无双专用的小厨房,看到她小小的身影果然在厨房忙得团团转。

  叶无双正在做的是玫瑰松子糖。这糖的做法其实很简单,讲究的是掌控时间和火候。先准备好硬糖、麦芽糖和玫瑰花酱,还有舂碎的黑芝麻和松子仁。

  先把黑芝麻和松子仁粉末在锅里炒香,火不能太大,如果炒焦了就会有苦味了。另拿一口锅,滴上几滴油,先下硬糖,以慢火把糖炒化,炒糖的过程千万心急不得,一定要用小火慢慢地炒,然後再加入麦芽糖和玫瑰花酱。

  待全部材料融化成金黄色的糖浆的时候,就把芝麻粉、松子仁倒进去,迅速搅拌混匀,而後立刻连锅一起端起来,把糖浆倒进一个事先涂抹了香油的平盘里。

  糖浆倒进盘里很快就会变硬,要趁它未硬之前,拿木勺把糖浆的表面压平整,还冒着热气的时候就要把整个盘子翻转过来,把一大块平平整整的糖块倒扣到乾燥、洁净的砧板上,随即用刀切成小方块,等切完,糖块也几乎凉透了。

  叶无双拈起一块放进叶泽弘的嘴里,「哥哥嚐嚐。」

  糖块入口即化,香甜可口,芝麻、松子的香味与玫瑰的清香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真是好吃。」

  叶无双道:「我做了好多呢,明日给哥哥带到书院给同窗。」

  叶泽弘道:「妹妹做得那麽辛苦,干嘛要带给那群臭小子吃?」

  叶无双道:「怎麽说也是哥哥多年的同窗啊,分别在即,带点玫瑰松子糖回去,就当是告别礼物嘛,祝愿大家以後的生活都甜甜蜜蜜。这些日子听哥哥说大家都很爱吃我做的菜,我心里也很高兴呢。」

  叶泽弘笑说:「妹妹真是有心了,这下肯定会欢喜坏了那帮馋小子了。」

  叶无双把做好的玫瑰松子糖分成小份,用油纸包了起来,外面还用一条漂亮的丝带绑了一个精致的小结。

  第二日,叶泽弘把叶无双精心准备的礼物带回书院分发给了每一位同窗,把大家感动得唏嘘不已。

  想到这麽长的一段时间以来,叶无双给大家带来的口福,南山书院的学子们经过商讨,一致决定要一起凑分子请叶无双大吃一顿。

  卓懿文用手肘撞了撞一直在发呆的卫景衡,「喂,大家都在说凑分子请无双吃饭的事呢,你参不参加?」

  卫景衡回神,「啊,什麽?」

  「欸,你一天到晚脑子里都在想些什麽?松子糖吃了吗?」卓懿文拿起一颗松子糖塞进卫景衡的嘴里,把事情又同他说了一遍。

  甜甜的松子糖化作一泓清泉流进卫景衡的心里,他突然顿悟了,「要,当然要参加了,无双给咱们做过这麽多好吃的,不好好谢谢她怎麽行?」

  苦闷了一天一夜的卫景衡突然就想通了,自己见到叶无双本人後之所以会这麽失望、难过,不过是因为自己在她的身上寄托了对女子的美好向往而已。如果不把她当成自己心仪的女子,而仅仅是同窗的妹妹,而且是一个能做出许许多多好吃的东西的妹妹,那叶无双还是挺可爱的。既如此,那以後就把她当一个可爱的小妹妹看待不就好了吗?

  卫景衡这麽一想通,就觉得这是多大的事儿啊,自己这一日多的苦闷实在是无聊又无谓。

  这事就这麽定了下来。

  叶泽弘回家後向叶无双转达的南山书院学子们的意愿,叶无双非常豪爽地小手一挥,「那就去吃涮羊肉吧。」

  叶泽弘惊讶地道:「这大热天的,吃涮羊肉?」

  叶无双道:「这才够劲嘛,挥汗如雨吃涮羊肉,还有冰天雪地吃雪糕,都是人生一大乐事啊。还是说,这时节没有羊肉吃?」

  叶泽弘道:「好吧,反正是请你的,你说什麽就是什麽吧。」

  於是请客的地点就定在了涮羊肉做得特别好的正阳楼。

  正阳楼的羊肉好吃,切肉也是一大关键。正阳楼的厨子独创了压肉的法子,把羊宰好之後,剥了皮,挑出上好的部位,比如说什麽三岔、磨裆儿、上脑等。

  在冰上垫一块油布,再把挑出来的好肉放在油布上,肉上面再盖上一张油布,接着再拿块冰块儿在上面一压,把肉里的血水都压出来。这样处理过的羊肉不但脱了异味,而且肉变硬了也好切。据说正阳楼里切肉的老师傅能把肉切得跟刨花似的,提起来放在眼前能透得过人影。

  正阳楼的锅底也多,不光有鸡汤、鸭汤,还有猪棒骨汤、大肉汤,还用口蘑吊过的,涮出来的羊肉那叫香嫩。调料用的是上好的酱油,里面加了小磨香油、酱豆腐、卤虾油,还有料酒和芝麻酱,味道足够地道。

  叶无双对正阳楼的涮羊肉可是慕名已久的,之前一直没有合适的机会过来,如今快要离开京城了,能来吃上一顿正阳楼的涮羊肉,也算是得偿所愿了。

  ◎             ◎             ◎

  当叶泽弘带着叶无双出现在被整个南山书院的学子们包下来的正阳楼大堂时,你来我往的吵闹、熙攘之声突然静默了下来。

  众同窗中与卫景衡怀着同样心思的人不少,主要是因为叶泽弘长得实在是太好了,对於他的亲妹子有一点儿遐想是理所应当的,因此乍一见到胖得连眼睛都眯成缝的叶无双时,有点儿愕然的情绪也是可以理解的。

  这时只听人群中传来一个娇软的女孩子的嗓音,「咦,众位哥哥这是怎麽了?」过了一会,那嗓音陡然拔高了几分,「呀,表姊来了。」

  叶无双只觉得一阵疾风扑面,随着这阵风而来的是一个穿着红衣的小小身影,结结实实地砸在怀中,把她敦实的小身子也撞得晃了晃,「小燕子你也来了?」原来是只比她小两个月的表妹郑燕容,这个表妹自小便长得玲珑、娇俏,性子又活泼、开朗。

  叶无双一直很喜欢郑燕容,这种喜爱包含了一点成年女性对长得可爱又讨喜的小女孩的宽容在里面,因此尽管郑燕容有时候会耍点小聪明,弄点什麽对她不利的小恶作剧,她也从来不放在心上。

  郑燕容道:「可不是嘛,哥哥说怕只有表姊一个女子来吃饭会觉得不自在,特地把我也带过来陪表姊呀。」

  郑博容笑道:「可不知道是谁死乞白赖地非要跟着来呢。」

  「好啦,是我贪吃还不行吗?」郑燕容娇嗔的时候,齐眉的浏海下一双大眼扑闪扑闪的,红润的小嘴唇微微嘟起。

  叶无双觉得,如果她是男的,一定会爱死了郑燕容这副表情。如果她真的是如现在她的外表一样是与其年纪相仿的小女孩,也一定会讨厌死了这副表情。而如今的她,对这些少男、少女的小把戏顶多就是一笑了之。

  郑燕容亲热地挽着叶无双的手臂,向众人道:「这就是我表姊叶无双,表姊人可好了,谁也不许欺负她哦。」

  场面又热闹起来,大家热情地把叶无双让到首席上。叶无双本想客气一番,不过大家说这次请客是为了给他们兄妹两人饯行,当然是以他们两人为主,便不再推托,爽快地坐好了。

  叶无双贴心地道:「羊肉温补,现在天气炎热,有人吃了可能会觉得燥热,不如让人在涮肉的汤里加点冬瓜或甘蔗,可以中和一下。」

  郑燕容道:「表姊想得可真周到。不过呀,景衡哥哥也早想到了,特地带来了冰镇过的玉竹酿呢。」

  叶无双顺着郑燕容的目光看向她叫得亲热的景衡哥哥,原来就是那天在家里见过的那呆呆傻傻的小正太,不由抿嘴一笑,「谢谢卫公子了。」

  卫景衡这次倒是大方、得体,「这玉竹酿是以竹液和晨露为原料酿成的,颜色澄碧如玉,口味清冽,让人感觉如同置身雨後竹林,而且极其清淡,无双妹妹不妨试试。」

  叶无双笑道:「好啊,大家都不要客气了,快点吃吧。」

  切得极薄的羊肉一烫即熟,酱料滋味鲜美,玉竹酿清凉爽口,大夥儿吃得都很尽兴。相较於郑燕容的斯文拘谨,这群半大小子们显然更喜欢叶无双大块吃肉、大口喝酒的豪爽劲儿,很快就混得熟了起来,说起话来也随意了很多。

  有人就对叶家被迫要离开繁华的京城表示叹息,「无双妹子,我一想到你一个娇滴滴的姑娘家要去那蛮荒地方受苦就觉得心疼,要不你别跟着你爹娘去了,就住到我家去吧,我爹娘一定会如疼媳妇般疼你的。」

  旁人起哄,「你小子想得美,怕不是惦记着无双的好手艺吧?」

  玉竹酿虽没什麽酒劲,喝多了也有点儿迷糊。叶无双推了一把那小子,「胡说,广州哪里是什麽蛮荒之地了?广州最好不过了,那里是我的、我的故乡。」

  有人用疑惑的目光看着旁边的叶泽弘,难道叶家祖上是从南方迁徙而来的?

  叶泽弘宠溺地摸摸妹子的头发,「喝多了,在胡说呢。」

  叶无双想也不想,道:「谁胡说了?那是我的梦中的故乡。」

  谁说不是呢,前世生於斯,长於斯。叶无双前世长到二十多岁,糊里糊涂地被一场食物中毒事故送到了这个地方,再世为人。说起来,这麽一个死法还真让人怪难为情的,不过身为一个吃货,也算是死得其所的,叶无双只能这麽安慰自己。

  「好好好,就是你梦中的故乡。」叶泽弘是什麽也不愿意违逆这个妹妹的。

  叶无双拍拍胸脯,「往後你们谁要来广州,我一定做东,请你们吃遍广州美食。」

  就这麽一句话,不久之後,在另一个正准备离家出走的吃货卫景衡的心中,往复回旋了许多遍之後,终於让他下定了决心,下一站,广州。

  一顿饭下来,大家都打成了一片,再也没有人再为叶无双的外表感到有什麽不满。妹妹嘛,可爱就行了。

  叶无双收下哥哥的同窗们满满的祝福,在一个阳光明媚、清风习习的早晨,带着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无限向往,告别了这个生活了十几年的京城,踏上了旅途。

  先走陆路,再走水路,然後又是陆路,这一走就是一个多月,来到这个时代後从来没有出过远门的叶无双彻底被颠了个七荤八素。

  可是非常神奇,临到广州的前一晚,叶无双头晕、呕吐的毛病突然就好了,取而代之的是无限的激动与欢喜,到很晚了都不肯去睡,缠着家人说东说西的。连叶夫人郑明仪都啧啧称奇,「难怪你哥哥说你总是念叨广州是你的梦中故乡呢,我看呐,恐怕就是你上辈子的故乡吧。」

  叶无双赖在娘亲的怀里,悄悄蹭掉眼角的泪花,「我也觉得是这样的呢。」

  第二日一大早就开始赶路,太阳刚刚昇起不久,叶家一行车队就进了广州城。刚进城门,接到消息的李同知就匆匆赶了过来,亲自迎了叶文澜一家人往广州知府府衙而去。

  叶无双悄悄地提起车窗上的帘子一角,偷偷地望着外面既陌生又莫名感到熟悉的街景。宽大的青石版路,乾净、整洁的楼房,热闹的商铺,原来这个时候的广州就已经是那麽繁华了呢。

  叶无双忽然听到稚嫩的童音唱着一首她熟悉的童谣,「落雨大,水浸街,阿哥担柴上街卖,阿嫂出街着花鞋,花鞋花袜花腰带,珍珠蝴蝶两边排……」

  叶无双忍不住掀起车帘探头出去看。岭南天气热,小孩都穿着短褂,头上绑着两个圆圆的小发髻,跑来跑去地玩闹、嬉戏,脆嫩的嗓音唱着她久违的童谣,一时之间竟让叶无双恍惚不知置身何处,彷佛还是那个小升初的暑假,住在上下九路的婆婆家,每天早上端个搪瓷盆,到「银记」买一份鲜虾布拉粉肠,不知不觉地就跟着旋律也唱了起来。

  丫鬟红豆的笑声把叶无双拉回了现实,「小姐可真厉害,这麽拗口的方言,竟然也能学得出来。」

  叶无双淡淡一笑,抬眼看到前面的巷子口一个热气腾腾的摊子,旁边竖着一块木牌,上书歪歪扭扭几个大字,碗仔翅。

  叶无双连忙喊:「停车,快停车。」

  那车夫不知发生了何事,赶紧勒马停了下。红豆和甜雪两个丫鬟也是一脸的莫名,「小姐,怎麽了?」

  叶无双胖胖的手臂朝前一伸,指着前边碗仔翅那几个字道:「我要吃那个。」

  一直坐在一旁闭目养神的郑明仪也睁开了眼,「贪吃的小丫头,才刚吃过早饭,这就饿了?想吃鱼翅,回头让厨子做,这街边的小摊贩不乾不净的,莫吃坏了肚子。」

  叶无双抱着郑明仪的袖子撒娇,「娘,我就想吃嘛,街头的小吃味道才够地道,咱们带来的厨子哪里会做这些南方的小吃啊。」

  「好了、好了,我怕了你了。」郑明仪这辈子算是栽在这个宝贝女儿的手上了,对她的要求,或大、或小,或有理、或无理,总之就没有不应的时候。

  这时前面那辆叶文澜和叶泽弘乘坐的马车也停了下来,打发个小厮过来问。小厮见此情景也明白了缘由,十分有眼色地道:「那小人这就去买回来给小姐。」

  叶无双在小厮身後喊:「多买几碗,娘也要的,还有爹爹和哥哥。」

  碗仔翅原先是一些街边的摊档,用酒家食剩的翅头翅尾,加些冬菇、木耳、猪肉丝、豆粉水一同熬煮,吃的时候用小碗盛装,撒些胡椒粉,淋上豉油和麻油调味,味道鲜美无比,颇受街坊欢迎。後来慢慢用粉丝代替了鱼翅,碗仔翅就彻底演变为市井小民的日常小吃了,只是名字上还带着个翅字而已,实际上与鱼翅已丝毫沾不上边。

  这样一碗普通的粉丝羹,吃惯了好东西的郑明仪自然是不怎麽看得上的,回头一看却发现自家的宝贝女儿居然对着眼前的小碗红了眼眶,「我的乖乖,你这是怎麽了?」

  叶无双摇摇头,「没什麽,热气熏了眼睛了。」她拿起小勺子一口一口地细细品着,还是那种滑腻、鲜甜的味道,与她前世每次逛完状元坊都要去吃的那碗碗仔翅的味道是一模一样的。

  叶无双强自镇定地吃完,让小厮把碗拿回去还给摊贩,这才重新上路,马蹄得得声一路散落了叶无双满满的乡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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