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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恋爱零分小姐》(二次婚礼1)作者:绿风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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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6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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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恋爱零分小姐
系  列:二次婚礼之一
作  者:绿风筝
出版日期:2012年3月23日

【内容简介】
28岁的柯裕棻给18岁的自己:
Dear忘了那个假装品学兼优、孝顺乖巧的自己吧,
事实证明你的完美表现,虽然在母亲心中是满分,
但实际上你恋爱挂蛋、友情挂蛋,亲情也只是勉强及格,
而那个你总记在心中、从小认识到大的男人,
在你不敢脱离轨道、顺从心意后,将离你越来越远……
喔,顺便告诉你,最后的结果是我在今天逃婚了,
所以呢?是的,恭喜你,你要重修恋爱学分喽,
因为上帝决定给我们一个重生的机会,
我将用28岁的智慧回到18岁的身体!
这次,他给我巧克力的时候,我会收;
我数学考鸭蛋的时候,也会毫不客气要他当家教,
什么?你说我耍手段,拐骗18岁幼齿男?
喔,Dear这就是我们重生的目的啊──死皮赖脸巴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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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26 14:0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楔子

  交集,

  究竟是为了让两条平行线相遇,

  还是为了让彼此离得更远?


  如果,交集是,

  交集之后的我们是一起走下去的Y,

  还是让彼此离得更远的X?

  第一章

  纽约。

  公寓的地板上摆放着几个纸箱,白书维正在进行最后的打包工作,陪伴他的除了满室流泄的萧邦乐曲,还有一瓶果香馥郁的红酒,他边喝边打包,很随兴。

  这是他在纽约的最后一夜,明天,他就要回台湾了。

  屋里泰半的东西都清空了,能送人便送人,不能送的,就被摆进地上的纸箱准备带回台湾。衣柜空荡荡的,就连原本摆满书籍的柜子,也只剩下零落的两、三本。

  他将已经完成打包的纸箱整齐的叠放在靠近门口的位置,方便明天早上国际搬家公司的人来搬走。

  电话铃声响了,修长的双腿俐落跨过几个纸箱,白书维终于在地上找到几乎被淹没的电话基座,长手一捞,抓过话筒—

  “Hello。”充满磁性的嗓音道。

  “书维,我是妈啦,你明天回台湾是吧?”

  “对,明天中午的班机,是不是要我帮你带什么东西回去?”

  “不不不,不需要,妈是要跟你说,我在瑞士,你回到家后就自己看着办。”

  “瑞士”如果他没记错,母亲不是应该在法国吗?喔不,那是几天前的事情,现在她应该结束旅行、平安的回台湾才对,怎么会在瑞士?

  “呵呵,计画赶不上变化嘛,你陈阿姨说,这趟到巴黎自助旅行,搭飞机搭得屁股都要痛死了,下次要再飞这么远,她怕会吃不消,所以我们临时决定,趁这次出来就一口气多玩几个国家,过几天我们还要去丹麦,等玩够本了,再一鼓作气痛着屁股飞回台湾。”

  瞧,这群婆婆妈妈还真有活力。白书维甘拜下风之余不忘叮咛,“别玩疯了,要注意安全,知道吗?”

  电话那端的白母很不以为然的哼气,“当我三岁小孩啊,别忘了,我是你妈。”回得理直气壮。

  唉,就是因为知道你是我妈,我才担心啊!白书维在心里咕哝。

  他这个妈呀什么都好,也很会经营自己的人生,哪怕只有一个人,也能把日子过得多姿多采不无聊,完全不用担心她会宅出忧郁症,更别说这几年迷上自助旅行后,她的生活更有目标了,三天两头包袱款款就出发,每次都是接到电话,他才知道母亲又出去累积哩程数了。

  但别看他妈周游列国、见多识广,迷糊起来,那可是会让人吓出一身冷汗。

  就拿门户安全这件事来说好了,他在台湾的时候,家里从没遭过小偷,没想到他出国念书还不到半年,小偷已经上门光顾了三次。归根究柢不外乎是母亲外出忘了锁门,再不就是钥匙插在门上没有拔,幸好小偷光顾的时候母亲都不在家,否则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咦,说起门户安全这件事……白书维突然想到,因为遭小偷,家里的大门前前后后换了几次锁,他妈不在,他没钥匙怎么进屋?

  “等等,这位亲爱的母亲大人,请问我回去怎么办?我没家里钥匙。”他可不想千里迢迢回家去,夜里得借宿马路边。

  “门口的脚踏垫下有备份钥匙。”白母答得豪迈又爽快。

  “啥,你又把备份钥匙放在门口的脚踏垫下”白书维大叫,完全开心不起来,只觉得头皮发麻。

  妈妈也不想想,最近一次遭小偷,正是因为小偷拿着脚踏垫下的备份钥匙,不费吹灰之力的进门作客,偷不到值钱的东西,索性吃光冰箱里的食物,没想到她还是没学乖,竟然继续把备份钥匙放在门口的脚踏垫下,敢情是想把家里当成小偷客栈来经营?

  “唉唷,别紧张啦,你没听说过吗?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妈可不是真的样样都那么迷糊,我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听着母亲雀跃如少女般的嗓音,白书维脸上滑下三条黑线—“我真不知该说你浪漫还是散漫。”

  “有儿子像你这样不相信自己妈妈的吗?”白母撒娇抗议。

  “抱歉,我以为诚实是美德。”他没好气的说。

  也罢,就算小偷要上门,他们母子俩一个在瑞士、一个在纽约,想阻止也阻止不了,乐观点想,就算小偷能搬空屋里所有的东西,也搬不走那栋建筑物,顶多回去的时候没有床,不至于无家可归。

  呵,他是不是很懂得自我安慰?白书维自我解嘲的摇摇头。

  结束和母亲不正经的五四三对话后,他回到电话铃响前所站的位置,继续没完成的打包动作。

  拢了拢从架上拿起的仅剩的几本书册,正准备放入纸箱时,从台湾带来的诗集扉页里,偶然掉出一张拍立得相片。

  见状,白书维拾了起来。

  想是拍摄的当下,镜头震荡得厉害,失焦让画面很模糊,加上背光,根本看不清楚相片里的人是谁,只能从纤瘦身形隐约看得出是个女孩,穿着高中制服,半侧着身体坐在座位上,托腮。

  但白书维几乎没花什么力气去思索,女孩的名字已经浮现心头。

  这是十八岁的柯裕棻,一个严谨拘束、呆板无趣的高中女孩。

  毕业典礼的前一天,班上同学带了一台拍立得到学校,引起大家的好奇把玩,在一阵嘻笑打闹的争夺中,不知道谁按下了快门,意外拍到一旁静静坐在位子上、遥望远方不搭理人的柯裕棻。

  这张完全失焦的失败之作被丢进垃圾筒待了一整天,直到白书维偷偷捡了起来,放进制服上衣的口袋,走私回家。

  对他来说,十八岁的柯裕棻跟相片一样模糊,但是十岁的柯裕棻却像是一棵盘根错节的小树,深植在他心里。

  他记得她,记得那年夏天,他们那次重要的交集……

  一九九四年,夏天。

  十岁的白书维几天前刚和母亲搬到这个中部小镇,为了熟悉新环境,他每天都出门进行一个人的独立探险。

  他的装备很简便,穿着俗称“掉嘎”的背心、耐磨耐脏的牛仔短裤,还有随脱随穿好方便的拖鞋,再带上一支随时可以补充能量、滋润心灵的超美味棒棒糖,出发探险!

  遇见柯裕棻的那个下午,天色阴沉得似要下雨,空气略带潮湿闷热,泰半的人都躲在家里吹冷气了,小小探险家白书维独自来到附近的公园,意外发现他最爱的秋千旁,居然站着一个公主般的漂亮女生—

  扎得很整齐的头发,穿着很梦幻的雪白洋装,脚下的白皮鞋亮得像是可以看见倒影,对比他身上的背心短裤拖鞋……哇呜,完全的天壤之别。

  听见脚步声,小女生猛然转过头来,那是一张像面团儿一样白乎乎的脸蛋,两颊活像刚出炉的馒头,软嫩嫩的,很可口的样子,圆滚滚的眼睛像家里用来妆点圣诞树的灯泡,超明亮。

  不过,她看起来有点心虚,瞅着他的眼珠不断的溜转,卷翘翘的睫毛颤动不已。

  “我、我、我……”吞吞吐吐了老半天,她最后什么话也没说,有些心虚地一溜烟跑掉了。

  “哇咧,她是看到鬼喔?”白书维抓抓头,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还是秋千上有陷阱?”

  为免上当,他张大眼睛对着女生方才紧盯不放的秋千谨慎的查看了一下,确认没有任何异状,他索性一屁股坐了上去,穿着拖鞋的脚丫灵活的蹭蹬,秋千便听话的开始摆荡了起来。

  不一会儿,白书维已经把秋千荡得半天高,在速度的摆弄下,空气中那股令人难受的窒闷暑气被撞得四散。他半眯着眼睛,恣意享受迎风的感觉,好几次都觉得自己快飞进云团里。

  再高一点,也许他真的可以飞到云团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躺在云上的小孩,到时候肯定比大明星还像明星,到处有人找他签名。白书维很用力的异想天开。

  正当他雄心壮志想操控秋千往更高的境界挑战时,刚刚莫名消失的女生居然又出现了,而且好巧不巧的就像根木头似的杵在秋千的正前方。

  见状,白书维瞪大眼睛—

  笨蛋,她不可以站在那里,他的秋千会撞到她的!

  “欸,走开!快点走开!”秋千上的白书维紧张的大吼,拚命挥着手臂要她迅速闪开,两只脚更是死命的抵向秋千下方的颠簸地面,希望能够抢在她被撞上前缓住秋千摆荡的冲速。

  兴许是太心急了,突然一个重心不稳,他还来不及反应,整个人就从秋千上以正面之姿跌下来,当场摔了个狗吃屎,后脑勺冷不防的还被随之荡来的秋千扎扎实实敲了一记。

  “嘶—痛……”趴在地上的白书维痛得龇牙咧嘴,心里真是尴尬懊恼又觉得倒楣。

  等等,她没事吧?

  想到他若是害那个女生受伤了,回家妈妈肯定会请他吃竹笋炒肉丝吃到饱,他压根不敢在地上多赖一秒钟,忍痛撑起身子,左右张望的找寻小女生的身影。

  人呢

  奇怪,到底跑哪去了?好端端的一个人怎么可能平空消失?难道她是……鬼

  思及此,白书维狠狠打了一个哆嗦,不敢再想下去,肠胃纠结得厉害。

  “欸,我问你,为什么我一坐,秋千就坏了?”

  听见女生说话的声音,白书维活像是被雷劈到,脑袋瓜循声转头,果然看见那个让他吓出一身冷汗的女生,正悠哉悠哉的坐在他方才玩的秋千上,地上还拖着一道属于她的长长影子。

  啊,有影子……阿弥陀佛,她是有影子的!

  可一想到自己被她吓得不轻,白书维忍不住端起臭脸对她晓以大义—

  “你知不知道你刚刚那样很危险?要是我没有停下来,你的脑袋就要开花了。我跟你说,以后绝对、绝对不可以站在秋千的前面或是后面,听到了没有?”他非常认真的警告她。

  “为什么?会害它坏掉吗?”眨着圆滚滚的大眼睛,小女生先是表情无辜的望着他,继而伸手摸了摸秋千,“所以它现在又坏掉了是不是?因为它都不动。”

  白书维啼笑皆非,“这里不是儿童乐园,最好公园里的秋千会自己摆动啦,又不是电动游戏机。”他强烈怀疑这个有点傻气的女生根本是外星人来着。

  没好气的起身拍拍身上的泥尘,揉了揉摔疼的地方,他单脚跳跳跳的去找寻他遗落的两只拖鞋。拜托,他可也是很讲究衣着整齐的哩。

  “你教我荡秋千好不好?”

  歪过头,他表情古怪的看向她,手指不确定的指指自己,看见她慎重的点头,他觉得超不可思议,“不会吧,你不会玩荡秋千?”

  女生坦率的摇摇头,继而仰着下颚,娇气又倔强的宣告—

  “不过我很快就会学会了,你来教我吧。”没等他应允,她眉开眼笑的快步跑向他,不让拒绝的拉着他的手走向秋千。

  她浑身上下都香香的,衣服鞋子也都好干净,不像他,本来就穿得很随便,刚刚还摔得一身脏尘,而且,她的手好软喔……第一次被年纪相仿的女生牵着手,白书维突然觉得自己根本无法思考,只能踉踉跄跄的跟着走。

  小女生把他安顿在左边的秋千上,自己则坐在右边的秋千,那双灵活的大眼睛无声敦促他赶快示范教学。

  然后,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他居然没有反抗,就这样莫名其妙的当起她的秋千小教练。

  更莫名其妙的是,不管他如何用力示范、努力教学,女生的秋千就像是鬼打墙,怎么也荡不起来,这让白书维很傻眼,不敢相信原来这世界上居然有人学不会荡秋千

  白书维很挫败,小女生更是万分沮丧,垂头丧气、可怜兮兮的瞅着他,瞅得他的心里很难受,罢工很久的小骑士精神突然发作—

  “算了,你坐好,我从后面帮你推秋千,别松手喔!”

  她灰败的双眸燃起希望,“嗯。”两只小手乖顺的紧紧抓握住秋千两边的绳子。

  白书维来到她身后,双手落在她背上使劲往前一推,秋千上的她果然轻轻的荡了出去。小女生惊喜又开心,笑得肩膀一耸一耸的。

  忽地,白书维的眼睛被两个留在白色布面上的黑手印拦截—

  完了,那两个黑手印的始作俑者……该不会就是他吧

  意识到自己弄脏了她的洋装,白书维尴尬又心虚,就在他满脑子都在想着该怎么补救时,秋千已经“咻”的一声荡了回来,他闪避不及—

  “喔!”白书维跌坐在地上,鼻子发疼。

  “欸,你怎么了?还好吧?”她担忧的看着他。

  “没、没事……”才怪!屁股裂成两半,自尊心受创了啦。

  揉揉鼻子,他没好气的爬起身,顾不得窘态,他决定自首认罪,抓抓头发,“那个……对不起啦,我不小心把你的衣服弄脏了。”说完,他给她看了自己的一双脏手。

  原以为她会生气,毕竟那是一件那么漂亮的白色洋装,没想到她冒着扭疼脖子的风险,找到洋装背后的脏手印后,当下的反应居然是“噗哧”一声笑了出来,“哈哈哈,真的有手印欸,而且好清楚喔!”

  哇哩咧,有没有搞错啊,衣服被弄脏了还这么高兴,她,怪怪的喔。

  “我上钢琴课的时候,每学会一首曲子,老师也会在我的琴谱上盖章。不过,我比较喜欢你盖的黑手印。”她侧着笑咪咪的苹果脸对他说。

  白书维的脸微微的热了起来……

  当他因为她的善意而赧颜傻笑的时候,天空突然响起一记闷雷,紧接着雨便落了下来,豆大的雨滴气势惊人,毫不留情的在瞬间打湿地上的所有东西。

  “下雨了,快找个地方躲雨。”白书维想也不想地拉过她,一路狂奔。

  “慢点,慢一点啦—”她哇哇叫,除了速度跟不上外,也因为这雨打在身上实在太痛人了!

  偌大的公园,就只剩下溜滑梯下方的小空间可以暂避雨,他领着她一前一后躲了进去,暂时免于被雨打的命运。

  她瞟了他一眼,嘟着嘴说:“你变成落汤鸡了。”

  “你还不是一样!”

  她顽皮的朝他吐了吐舌头,仰脸大笑了起来,见状,白书维也笑了,很腼 的。

  “你当我的好朋友好不好?”突然,小女生伸出手指准备和他打勾勾。

  受宠若惊的白书维也很爽快,忘了自己脏兮兮的手,雀跃的勾住她的手指,完成约定。

  这场探险,让初来乍到的白书维交到了第一个新朋友,他还把身上唯一一支棒棒糖送给她—这可是他探险时的重要装备哩。

  撕开了漂亮的包装纸,圆滚滚的棒棒糖把柯裕棻的脸颊塞得鼓鼓的,像极了小花栗鼠。白书维觉得她可爱又漂亮,他想,童话故事里的公主应该就是这模样吧!

  雨一直下到了傍晚,终于停了。是说再见的时间了,只是白书维刚要走出这方小天地,一股力量突然揪住了他衣摆的一角—

  回过头,刚刚还笑咪咪的她居然红了眼眶,一副快要哭出来的样子,让他觉得自己的胸口像被什么堵住似的,难受极了。

  “你不要走好不好?我、我一个人会怕。”

  “不然,我先陪你回家。”

  瘪嘴,她摇摇头,“……我不想回家。”

  “为什么?”他觉得很诧异。

  “因为我讨厌妈妈,我讨厌学芭蕾,我讨厌弹钢琴,我讨厌当乖小孩……”

  她伤心的哭了起来,她说,妈妈的严格要求,让她快要喘不过气来;她说,如果当乖小孩是那么令人不快乐,她宁可当坏小孩;她说,她不要回家,她还说了好多、好多……

  他似乎有点可以理解她的心情,被逼着做自己不喜欢的事,确实是一件很痛苦的事情,就像妈妈每次逼他吃下那些烧焦的菜,他也觉得自己快要疯掉了。

  不知道该如何是好,他可以理解,却一点也帮不上忙,但他知道自己不能把她一个人丢在这里,因为她是他的朋友。

  白书维留了下来,很义气的握住她的手,“别怕,有我陪你。”

  当时的他想得很简单,只是出于善意相陪,根本不知道两个十岁小孩一起消失,不只会让所有的大人忙得人仰马翻,甚至最后会演变成那样糟糕的结果—

  高贵美丽的柯妈妈率先在公园找到他们两个。看见母亲气急败坏的出现,柯裕棻拉着白书维拔腿就跑,说什么都不肯乖乖就范。

  就在追逐的过程中,意外发生了,一辆闯红灯的车子失控撞上柯裕棻的母亲。

  “柯裕棻,别跑了,快、快停下来,你妈妈被车子撞到了!”白书维阻止她。

  听见他的话,她不跑了,真的不跑了,可却也吓坏了,尤其看着自己的妈妈躺在地上一动也不动,她脸色惨白、浑身发抖。

  白书维感觉到冷冽的寒意从她颤抖的指尖传来,他不安的喊她的名字,“柯裕棻、柯裕棻……”

  她咬着唇,脸色惨白,没有反应。

  白书维不记得他们是怎么去到医院的,但他记得,当柯妈妈完成手术被推出来的时候,柯裕棻哭了,圆滚滚的大眼睛滚出泪水,近乎忏悔的对母亲许下承诺—

  “妈妈,妈妈……妈妈,对不起,我不敢了,你不要死好不好?妈妈,我答应你,我会乖,我会每天练芭蕾、练钢琴,我会乖,妈妈,对不起,你不要死掉好不好,我真的会乖,妈妈……”

  那一幕里的柯裕棻,强烈的震撼了懵懂的白书维。即便经过了许多年以后,每每想起柯裕棻当时的眼泪,白书维仍觉得心疼。

  后来呢?

  后来,直到那个暑假结束,白书维都没有再见到柯裕棻,他很挂念她,却又不知道该去哪里找她。

  也是在那个暑假,白书维第一次那样清晰的体会到,原来,想念是这么难熬的一件事。

  事实上,柯裕棻没有消失,开学的第一天,白书维在新班级的教室里看见了她,甚至往后的八年,他和她一直是同班同学。

  只是令他感到遗憾的是,那个在公园里荡秋千、吃棒棒糖,有点傻气、有点娇气又倔强,模样甚是可爱,笑起来神采奕奕的柯裕棻,就只短暂的出现在那一年夏天的那一天。

  之后的柯裕棻总是令他感到很陌生。

  她还是会笑,只是笑得很不真心;她的眼睛还是那样明亮水润,只是透着一股他永远都无法熟悉的阴霾与黯淡,且当他几次试图走近她,她都退开了。

  她没死,可某种程度来说,已经死了。

  纽约的公寓里,萧邦乐曲的拥抱下,白书维静静的看着手中这张相片。

  十年了,高中毕业后整整十年不曾见过她了,现在的她过得可好?身边是否已经有个疼爱她的男人?

  他常常在想,如果当初他不只是试图走近她,如果当初他是积极强势的抓住她,那么,属于那年夏天的、明亮生气的柯裕棻,说不定还会继续存在,而现在她和他是否就不是这个样子了?

  思及此,白书维露出一抹苦笑。

  “柯裕棻,你还好吗?还是那么努力的维持乖巧吗?”

  第二章

  柯裕棻怎么也没想到,居然会在这里遇见她—

  到婚纱公司拿完东西后,心想时间尚早,柯裕棻遂决定去喝杯咖啡,静静告别她的最后单身日,好巧不巧的就在咖啡店里碰上许久未见的汪晶晶。

  汪晶晶是她的小学同学,打小母亲就喜欢把她们两个摆在一起比较,比功课、比才艺、比成绩、比外貌,比一切能比的东西,自然也比得她和汪晶晶最后水火不容、尴尬疏离,连朋友都别想当。

  兴许是应验了风水轮流转这句话,过去总是一路输到底的汪晶晶终于在婚姻大事上逆转胜,于两年前成功嫁作人妇,这让作风强势、性格独裁、惯于掌控一切的母亲几乎要疯了,开始为她安排一连串的相亲活动,最后,总算在一堆未婚男士里挑中了继承家里医药器材生意、最是门当户对的周立达。

  说到婚礼,母亲可说是卯足全力的在为她筹办,不管是宴客场地、桌次、喜饼样式、婚纱款式……想当然耳,全都是以超越汪晶晶为目标。

  柯裕棻知道这很可笑,但当了二十八年乖女儿的她,除了顺从,也只能顺从。

  看着汪晶晶笔直走来,柯裕棻正犹豫着该不该喊她,毕竟,汪晶晶曾是那么讨厌她。没想到,以往总把她当作空气彻底忽视的汪晶晶,居然抢先一步、主动上前来和她打招呼—

  “哈罗,柯裕棻,好久不见。”

  看到她毫无芥蒂的笑脸,柯裕棻有一点意外,有一点尴尬,还有点受宠若惊。她浅浅的扯开唇,“……好久不见,晶晶。”

  “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你,要走了吗?”

  柯裕棻摇摇头。

  “太好了,先帮我拿一下,快重死了!”不等对方应允,拎着大包小包的汪晶晶已经极有效率的将手上泰半重量挪给柯裕棻,并在看了看店里环境后,随手往落地窗边的座位区一指,“那边还有位子,你先过去,我去点东西。你要什么?”

  “咖啡。”很突然,但柯裕棻并没有拒绝,可能是母亲训练得太好了,所以她很习惯的接受指挥,走向落地窗前的座位区,静静等候汪晶晶回来。

  没多久,汪晶晶捧着餐盘走来,上头摆着一杯咖啡、一杯果汁和一块派饼。

  “累死我了,一早起来忙着洗衣拖地,还没来得及喘口气,家里的小霸王就吵着要出门玩,我这个当妈的也只好舍命陪君子。”汪晶晶滔滔不绝的抱怨,“原本还不觉得饿,现在放松下来,反倒饿得像是可以吞下一头牛。”

  虽说是抱怨,但柯裕棻看得出来,汪晶晶很享受这让她几乎累死的忙碌,要不,她不会说得这般眉飞色舞。

  “怎么不多点些东西?”她啜了口咖啡,不认为单凭一杯果汁和一块派饼就可以抵挡足以吞下一头牛的强烈饥饿感。

  “小姐,我结婚了,早不是当年的少女了,吃东西得克制点,否则稍有不慎,身材可是会严重走山的,要是再来个土石流……啧啧啧,后果不堪设想。”汪晶晶一点也不在意拿自己产后略显丰腴的身材当作调侃自己的话题。

  柯裕棻被她夸张的口吻逗笑了,“那孩子呢?”她知道当初汪晶晶就是奉子成婚的。

  “我老公陪着,在附近的亲子律动教室上课,我正好来采买一些生活用品,顺便喘口气。”一旁的大包小包就是她的战绩。“抱歉,我得补充一下能量。那个……拜托你放轻松一点,这种地方就是给人放松用的,你坐得这么直挺,我看得背都痛了,别让我消化不良,谢谢。”调侃完,汪晶晶大口的吃了起来。

  柯裕棻只好从善如流,尽可能的让背看起来驼一些,好让自己在汪晶晶眼中看起来是放松的。

  最后一次跟汪晶晶并肩坐在一起,是什么时候?她想了半天,发现她们关系恶劣的年资实在是太久了,以至于她根本想不起来,所以现在还能这样同桌聊天,根本是奇迹!

  汪晶晶变了,印象中那个为了守护自尊总是张牙舞爪的她收起了锐利的尖爪,变得开朗风趣,这从她说话的口气就可以感觉得出来。

  “你看起来很幸福。”柯裕棻发自内心的说。

  “不是看起来,是真的。”关于幸福与否的话题,她可是完全没在客气的,因为她确实是如此。

  “那样很好……”为她开心的同时,柯裕棻忍不住想,不知道她结婚以后是不是也能像对方这样幸福?

  嗑完了派饼,吮吮手指,擦擦嘴,啜了一口果汁,汪晶晶望向她,“我听说你要结婚了,新郎想必是通过柯妈妈的严格筛选吧?”毫不客气的调侃。

  柯妈妈对柯裕棻的严格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别说成绩才艺要管,就连交友状况也在柯妈妈这个控制狂的严格监控中。

  以前汪晶晶老觉得自己很衰,竟然被那位眼睛长在月球上的柯妈妈选中来当柯裕棻的朋友,拖累了她的宝贵青春,不过现在想想,她觉得柯裕棻才是真正的倒楣鬼,因为,自己的倒楣至少还有摆脱的一天,柯裕棻的倒楣可是一辈子的哩!她同情她。

  “嗯。”柯裕棻也不否认,因为没有必要,汪晶晶向来很清楚她母亲是什么样强势个性的人。

  “我不会去参加,因为你当初也没来祝福我,人家白书维远在美国都还特地寄了贺卡来,亏我还亲自送喜帖到你家。”噘起嘴,她小小的埋怨了一下。

  “白书维”

  从汪晶晶口中听见许久不曾听闻的名字,柯裕棻的心突然猛烈的跳了一下,下一秒,平静心湖开始翻涌,脑中更是跳出许多片段画面,画面里不断重复出现的身影从头到尾都只有一个人,那就是白书维。

  十年有了吧,高中毕业后,她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原来,他去了美国……

  柯裕棻捏了捏手指,心口发紧,还微微的酸着。

  “就是那个外传是豪门外遇私生子、篮球校队队长的白书维啊,你别跟我说你不记得他了,好歹他也跟你当了许多年的同班同学。”汪晶晶以为她忘了,所以非常用力的唤起她的记忆。

  柯裕棻没忘,她人生第一次荡秋千,还有这辈子的第一支棒棒糖,都是白书维送给她的,她只是太久没听到这个名字,一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

  虚弱一笑,她勉强挤出简单的形容,“我记得,高高瘦瘦的嘛。”

  小时候的白书维黑黑干干的,个子也只是一般高,哪里知道那样的他长大后会变成一个英挺高瘦的大帅哥,还打了一手好篮球。

  他从小就很有女生缘,成绩也很好,但是私生子的传闻让母亲禁止她跟他往来,再者,母亲认为他是她十岁那场叛逆的帮凶,自然不能容他,所以,她跟白书维的接触一直停留在认识的第一天,也只有那一天。

  其实,她一直很感谢他,感谢他让她体会荡秋千的悠然,感谢他在那个大雨过后的溜滑梯下的小天地,真诚陪伴脆弱赌气的她。

  只是后来发生了那样不幸的意外,让无辜的他一起背负莫须有的罪名不说,她还无情的拒绝了他真诚的友谊,现在想起来,她还是觉得抱歉,真的。

  “没想到我跟你会在这里见面,要是白书维也在就好了,他要是看到我现在幸福的样子,肯定会后悔当初没接受我的告白,哈哈哈—”汪晶晶嘻嘻哈哈的说。

  发现柯裕棻没吭声,汪晶晶敛起笑容看着她,越看越觉得古怪。瞧,眉头深锁,一脸迷惘困惑,怎么看都不觉得这种表情会出现在一个明日即将出嫁的准新娘脸上。

  找到携手未来的伴侣不是一件可喜可贺的事情吗?怎么对方却抑郁得很像即将被推上祭台的祭品。

  “怎么了?”汪晶晶用手肘撞撞她。

  猛地回过神,她笑着掩饰,“没啊,我哪有怎么了。”秀气的勾了勾头发,掩饰自己的失神。

  汪晶晶不以为然的挑眉,一副“你少糊弄我”的样子。“你都不照镜子的吗?”

  “怎么了?”以为自己脸上有脏东西,柯裕棻本能的摸了摸脸庞。

  “都要出嫁的人了,还浑身死气沉沉的,又不是要冥婚!”

  “咳咳……你胡说什么,周立达……呃,就是我的未婚夫,他还没死。”对方的口无遮拦,让柯裕棻傻眼。

  “我才没胡说,想我出嫁的前一天,兴奋得简直像嗑药,彻夜难眠,谁像你这德行,完全没有一点喜气。”汪晶晶不以为然的说。

  “我、我一直都是这样呀。”严谨、拘束、呆板、无趣……柯裕棻不自觉的想起以前同学对她这个人的负面描述。

  “欸,老实说,你爱他吗?”

  美目凝望着汪晶晶,一脸疑惑,“谁?”

  狠狠翻了个白眼,汪晶晶没好气地反问:“当然是你未婚夫,不然还有谁?”

  阿弥陀佛,她还以为她问的是白书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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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16:55 | 显示全部楼层
嘿嘿,貌似跟席绢的一本叫啥《再也不乖》挺像的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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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8 23:38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是穿越回以前。。。最近这种题材的好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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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试阅很搞笑哈、居然回到18岁追男的、晕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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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样子期待这本出来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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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特别喜欢这个样叙事方式,以前看过一个类似的。希望文笔好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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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2:41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了?喜欢!期待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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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不错的样子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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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29 22:53 | 显示全部楼层
晕死,不要写成穿越文不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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