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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成为总裁的男人》作者:盘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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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4 2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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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2-7-18 19:54 编辑

书  名:成为总裁的男人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盘丝
出版日期:2015年1月23日

【内容简介】
她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运的女人
能嫁给一个才华洋溢、心胸宽大的男人
而且他愿意当全职主夫,每天为她洗衣做饭!
毕竟她从小接受的是企业继承人的培训
辛苦了二十几年可不是为了进厨房洗手作羹汤
在商场上冲刺才是她的人生目标!
为了报答丈夫的付出,她一直很努力地维持婚姻
更不忘时时拿出倒追他的精神,让他更爱她一些……
  
他从来没有想过,自己会成为以妻为主的全职主夫
因为父母早逝,他一直非常渴望有自己的家庭
于是当她主动向他求婚,他没有考虑太久就点头答应
他知道妻子接掌家族企业后面对庞大的工作压力
也理解八卦周刊会对她的私生活多有关注
他并不想让自己像个疑神疑鬼乱吃飞醋的丈夫
可当他看见那些耸动的报导,仍不由自主的心慌意乱
强烈的嫉妒更让他忍不住破坏了和妻子的约定……

链接:https://www.txt520.net/thread-129905-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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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5-1-14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启佑建设是上市二十余年的跨国企业,公司规模比上不足、比下有余,资本面与结构都非常稳健。

  令人意外的是,这间资金以亿计算的大公司,其CEO居然是一名不到三十岁的女人──林仰青。

  林仰青之所以可以稳坐大位,最主要的原因是启佑是林仰青之父所创立的公司,但她本身的能力亦不容小觑。

  学业上,她从小接受精英教育,精通五国语言,大学双主修管理与土木工程,二十三岁拿到企管硕士。

  事业上,她大学没毕业就隐藏身分考进自家企业,由基层员工做起……林仰青的各项学经历就算放到一群精心培养的富二代里面,也是少见的优秀。

  林仰青刚接手公司时,曾经有人觊觎启佑,同时想欺负林仰青年轻,故意挖了陷阱给她跳,结果反被她狠狠教训了一顿,从此之后众人就不敢小看这个精明干练的女人。

  接下来几年,就算偶尔有人不信传言,质疑林仰青或启佑,也都在与她谈过生意后打消疑虑。

  刘建玮就是其中之一。

  刘建玮从小留学美国,并在国外工作多年,直到去年才被任职的银行派回国内担任分区经理。回到国内之后,刘建玮花了些时间,将与自家银行有往来的公司的CEO与高阶主管都仔细研究了一遍,当时他就对林仰青上了心。

  算起来,林仰青是不折不扣的女强人。这些年刘建玮看过很多在商场上打滚多年的女强人,她们身上除了精明干练外,还有一股咄咄逼人的气质,但林仰青完全不是这样。

  她精明,但不小气;讲理,而不冷漠。

  刘建玮非常欣赏林仰青身上混合着职场女性的独立,却又不失女人味的姿态。如果有机会,他会很乐意保护她,一生细心爱护她。

  当然,林仰青的身分也是刘建玮想要追求她的原因。

  刘建玮知道这个世界上有不少人觉得男人靠裙带关系进入一间企业是很丢脸的事,但在他看来这完全不是问题。

  他认为会因为女方有背景就不敢追的男人,根本只是对自己没有自信才怕人闲话,再不就是怕追不到会丢人。总而言之,两种都不是他会有的情况。

  两人初次见面前,刘建玮特地先将林仰青的资料又看了一遍,在见到她本人之后,他最惊讶的是她居然是“已婚”的身分。

  在确认业界众人大多知道林仰青已婚时,刘建玮只是觉得可惜。后又听说她在接掌启佑时就已经结婚,至今也有三年了,可这三年之内居然没有人见过她的丈夫!

  不要说进入启佑成为核心人员,他连启佑的尾牙都不曾出席,至于其他大大小小的宴会或是记者会,更是不见人影。种种迹象让刘建玮不禁怀疑,其实她根本没有结婚!

  不论是长相、背景、身分……关于她“丈夫”的一切都是谜团。多方考量之后,刘建玮觉得最有可能的几个原因要嘛是她根本没结婚,再不就是那个人只是她用来当挡箭牌的幌子。

  如果他的想法是正确的,就有合理的解释了。毕竟她刚继承启佑时,的确有不少人抱着把她弄到手就可以得到启佑的念头。

  刘建玮不否认他确实想娶一个对自己有所帮助的妻子,不过最主要的原因还是因为她吸引了他。

  所以当他得知彼此的公司有合作的机会时,他就非常积极地争取负责这个案子。经过这阵子频繁的接触之后,他更加深信林仰青就是他想要的那个女人。

  “非常高兴能再次与贵银行合作,我代表启佑祝福我们这次能够合作愉快。”双方签下合约后,林仰青主动伸出手与刘建玮相握。

  “启佑是很棒的合作对象,能与启佑合作是我们的荣幸。”刘建玮握着林仰青的手,神态自然地提出邀约,“不知是否有荣幸请林小姐吃顿晚饭?”

  “刘先生客气了。”林仰青微笑不改,“应该是启佑这边要请刘先生吃饭才对。”

  “不,我的意思是,我以个人名义请林小姐吃晚饭。”刘建玮大方地表达自己的本意。

  “刘先生说笑了。”林仰青冷静地收回手,对他亮出左手婚戒,“我是已婚妇女的身分,不方便与男性单独外出。”

  “失礼了。我还以为那只是单纯的装饰品。”刘建玮面不改色地看着林仰青左手中指上细细一圈银戒,早就料到她不会那么容易松口。

  看着那一圈朴素到连钻石都没有的银戒,他更加肯定林仰青的婚姻必定有问题。

  林仰青手上的戒指是银白色的,他看得出来那个材质应该是纯银,连白金都不是。

  启佑建设是多大一间公司,它的负责人戴的婚戒,居然只是一只简单到像大学生的情人节礼物一样的银戒!

  试问,谁会信?

  横竖他是不信的。

  “刘先生是男人,所以可能不了解。”林仰青笑了出来,神情明显柔和了不少。“对女人而言,‘价格’不一定代表‘价值’,特别是戒指这种东西,是谁送的远比多少钱买的重要得多。”

  “希望哪天有荣幸可以见到让这只银戒变得如此有价值的男人。”刘建玮仍然不放弃刺探敌情。

  “呵呵,刘先生真是幽默。”林仰青笑容不变,却一点口风也没露,转头就对秘书道,“王秘书,帮我送一下刘先生。”

  “刘先生这边走。”林仰青的秘书王韵婷立即迎了上来,客气地道。

  刘建玮自觉已经得到此次交锋所想要的情报,客气地道别,也不因林仰青这摆明了送客的态度而有任何不快。

  送走了刘建玮,王韵婷回来后忍不住笑她,“看来你还真是魅力不减,即使已经结婚了还是行情高涨。”

  “别闹了,学姊。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多烦这种事。”每次遇到那种人,林仰青都忍不住想翻白眼。

  王韵婷是林仰青大学时的学姊,两人在学校时感情就非常好,当林仰青继承家业时,就决定请她来当自己的秘书。

  之所以不请男人,原因是她已婚,不想跟个男人有太多相处的机会。二来是王韵婷是酒国英雌,千杯不倒!而这些年来也证明,请个酒量惊人的秘书真的是必要的事。

  林仰青在大学时虽然没有特别低调,却也从来不提自己家的事,平时更没有什么架子,王韵婷得知她居然出身豪门时也是吓了一跳。

  “真要这么烦,就把你家那口子拿出来晒一晒啊!”王韵婷看着她手上的银戒道,“要不是认识你老公,知道你是真的嫁了,我也不信那会是婚戒。”

  “你没听我刚才说了吗,价格与价值是不一样的。”林仰青再次强调。

  虽然那只戒指简单大方,肯定是有牌子的,王韵婷还是很怀疑……

  “我知道它对你而言是无价之宝,但老实告诉我,你手上那戒指值不值三千块?”她真的很好奇。

  “什么值不值三千块,真是没礼貌。”林仰青宝贝地擦两下戒指。“我们这对对戒要九千九好吗!”

  原本王韵婷还觉得有些抱歉,听到她这句话,歉意都飞了。

  “你啊!也不知眼睛是不是被蛤仔肉盖到,怎么会看上你老公那样的男人?”王韵婷叹了口气。

  在王韵婷看来,像林仰青老公那样堪比绵羊温和的男人,根本算不得男人。

  “我老公好得很!”一讲到自己心爱的老公,林仰青就半点也无法退让。“我就是喜欢他才华洋溢。”

  “那你干嘛藏着他不让人见?”王韵婷反问。

  “他的好我知道就好了,拿出来让别人知道是不怕有人抢吗?”林仰青说着从桌子的抽屉拿出一本书,“来,这是我老公的新书,昨天刚拿到,我还叫他签了名的。送你。你看了就会知道他有多好。”

  “那你就不怕我抢?”王韵婷好笑地接过书。

  她一直知道林仰青的老公是个作家,但实际上他是哪方面的作家、作品有哪些,她从来没有在意过。

  “因为你跟我喜欢的类型刚好相反啊。”林仰青笑道。

  “这点倒是真的。”王韵婷不得不承认。她们从大学时代开始,欣赏的男生、喜欢的男星从来没有相同过。

  “好了,我要回家吃饭了,你没事的话也早点去找个男人吧。”林仰青将桌子稍微收拾了一下,拎起了包包准备准时下班。

  “去你的,有男人了不起啊!”王韵婷没好气地道。

  有男人了不起啊!欺负她没有男人。

  是的。今年已经三十的王韵婷别说老公,连男朋友都没有一个。

  呜呜呜,她也想要男朋友啊!但谁让她喜欢肌肉猛男呢?要知道,都会丛林里要找肌肉猛男可比找时下流行的花美男难千万倍!可愁死她了。

  ☆☆☆   ☆☆☆   ☆☆☆

  味醂、味噌、白胡椒。嗯,该补充的调味料都买到了。

  潘孟儒看了一下菜篮,转而走向生鲜食品区。今天的牛肉看起来很漂亮,晚餐吃牛排好了,再买点蛤蜊来做巧达汤,生菜沙拉的材料家里还有,再切一条法国吐司,就是一顿营养丰富的晚餐。

  买好了晚餐的材料,潘孟儒想了一下还是决定再买一块起司与一瓶红酒。

  位在百货公司下方的高级超市,不止有来自世界各地的食材,还有起司专柜与洋酒专柜,潘孟儒很容易就买到了所需的材料。

  带着满满一袋食材回到家中,才刚将食材放进冰箱,洗衣机就响了起来。

  潘孟儒将烘干的衣服从洗衣机中抱到客厅的沙发上,开始一件件折起来。

  他们家的洗衣机是洗脱烘一次完成的,让他省了不少麻烦。

  以前只要到了梅雨季,他就得抱着怎么也晒不干的衣物到外面烘衣,因为实在太麻烦,才下决心买了有烘衣功能的洗衣机。现在想起来真是还好有买,不然他一定不够时间工作。

  今天上午他已经将家里全都打扫过了,接下来便是他自己的时间。

  他现在家事一把罩都是婚后练出来的,记得他们刚结婚时,光是做这些家事就要花上他一整天的时间。

  潘孟儒是一个男人,就像大部分的男人一样,他的家事能力也很普通。

  因为家境不好、父母亲早逝,潘孟儒的自理能力比普通男人好一点,但也仅是能够自理的限度,要说高手绝对沾不上边。婚前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自己做起家事可以这么俐落。

  这些年下来,潘孟儒愈来愈能理解“所谓专家不过是训练有素的狗”这句话的意思。

  折好衣服收进衣柜,潘孟儒随便做了个三明治吃了午餐,立即打开电脑开始他的工作。

  潘孟儒是一个作家,一个进行纯文学创作的作家。

  说起来,命运真的非常奇妙。

  从还在学校的时候,潘孟儒就经常利用空闲时间创作,但他很清楚自己将来不可能以此为业。

  台湾的阅读风气并不是很好,即使是商业作者,如果出书不够频繁,或是没能走红,要单靠写作生活是非常困难的事。而纯文学的作者就更辛苦了,新人要单靠写作为生几乎不可能。

  原本当完替代役之后潘孟儒就要投入职场,却意外提前与女友步入礼堂,成为一名全职煮夫。

  一开始潘孟儒还会手忙脚乱,随着愈来愈加熟练,他开始有了自己的空闲时间。

  一天半个小时、一个小时、两个小时慢慢增加,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要找个兼职的工作有困难,写个几页稿子还是办得到,于是潘孟儒就在日积月累之下,花了大半年写完自己的出道作。

  随着对家事愈来愈熟练,现在潘孟儒每天有四到六小时的空闲时间,平均三个月可以写完一部作品,意外地踏上了自己梦想中的创作之路。

  嘟……嘟……嘟……

  美好的时光总是过得特别快,总觉得写没几页闹钟就响了起来。虽然有些意犹未尽,潘孟儒还是立即关上电脑,开始洗手做饭。

  从壁挂拿起围裙套在颈上,双手伸到背后将背带绑好,他的动作流畅优雅,有一种温润如玉的气质。

  将牛排拿出来,在双面都撒上盐与黑胡椒,放在一旁回温的同时也略微腌一下。

  超市卖的蛤蜊都已经过吐沙的处理,将它们倒出来稍微洗净之后放到热水里烫开,随即将它们拿出来。

  接着在高汤里加入牛奶与鲜奶油,加上切小块的马铃薯慢慢炖煮,等到马铃薯都煮软了之后熄火,将去壳的蛤蜊肉放回汤里,再加入盐调味。等到要喝时才在上面撒上黑胡椒或巴西里。

  冰箱里还有一颗红透的牛番茄,将它洗净,切成零点五公分的薄片,再将莫札瑞拉起司也切成差不多的大小,以一片番茄配一片起司的方式组合,淋上自制油醋酱,就是一道好吃的前菜。

  萝蔓叶、红洋葱、水梨……食材洗净、脱水,切成适当大小,淋上柠檬汁、橄榄油与盐做的沙拉酱,健康美味又营养丰富的沙拉就完成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潘孟儒才开始煎牛排。

  他将养得发亮的铸铁烤盘放在炉子上中火加热到高温,这才将牛排放到烤盘上煎。牛排在触碰到铁盘的瞬间,香气伴随着滋滋作响的声音,充斥在厨房之中。

  先将两面各煎一分半,再一边煎一边翻面试熟度,直到理想的熟度后夹起放在温热的瓷盘上,切一块用巴西里与奶油自制的香草奶油放上去,让它在牛排上自然融化。

  “好香哦,今天吃牛排吗?”林仰青一回到家就闻到煎牛排特有的香气,肚子忍不住咕咕叫了起来。

  “你回来啦。”潘孟儒将牛排端到餐桌上。“帮我拿一下餐具吧,我再弄个面包就可以吃了。”

  “闻起来好香哦,老公你的手艺愈来愈进步了!”千穿万穿、马屁不穿,林仰青对自家老公的赞美从来不吝惜。

  “我老婆的嘴才真是愈来愈甜了。”潘孟儒好笑地把吐司切块,放在平底锅上干煎。“先去卸了妆就来吃吧。”

  “好。”林仰青领命,立即进浴室卸妆去。

  ☆☆☆   ☆☆☆   ☆☆☆

  林仰青与潘孟儒是在五年前认识的,那时候她二十四岁,刚刚调到父亲的身旁当特助,他二十二岁,大学还没毕业。

  那天,林仰青的父亲林伦善要到大学演讲,刚好司机放假,林仰青就亲自开车载父亲到目的地。

  “爸,真的不用我陪你过去吗?”林仰青有点担心地问。

  因为是假日,又是私人行程,林仰青没有化妆,也只穿了一件普通的衬衫与休闲裤,看起来就像个普通的学生。

  “不用了。”林伦善拿了公事包取笑道,“你平时听爸爸训话还不够,现在还想继续听吗?”

  林伦善非常疼爱林仰青这个独生女,却也对她要求很高,从她还是小孩子的时候就常与她聊工作上的事。

  “才不要。”林仰青吐了下舌头,做了个鬼脸。

  林家父女的关系很好,平时相处的气氛并不严肃,但只要一进入工作状态,就会变得非常认真。

  林母常笑他们父女两人都是工作狂,一谈到工作上的事就六亲不认。不可否认,这一点他们父女俩的确很像。

  在公司的时候,林仰青一旦犯了什么错,林伦善都会直接对她训话,因此放假的时候两人都不约而同的不提公事,免得父女感情愈来愈差。

  “演讲从开始到结束,好歹要两三个小时,你就趁这个时候到附近走走吧,逛逛街、看看电影,什么都好。”林伦善道。

  “不用我陪你进去,先帮你把投影片设定好吗?”林仰青担心父亲不会使用学校提供的设备。

  “那边应该有工作人员,我请他们弄就好了。”林伦善道,“结束我再打电话给你。”

  “好吧,那我到附近逛一逛,你有什么事再打电话给我。”林仰青道。

  “去吧去吧。”林伦善挥走把女儿赶走了。

  看着女儿离去的背影,林伦善心中感慨万千。

  林仰青是林伦善与妻子的独生女,也是他们年过四十才意外生下的老来子。因为自觉不会再有别的子女,林伦善自一开始就将她当成唯一的继承人培养,对她的要求非常严格。

  林仰青小时候几乎没什么玩乐的时间,一周七天她有七种不同的才艺要补习,每天行程都塞得满满。

  如果是别的孩子,大概早就哭出来了,但林仰青从小就很独立、很认真,每一项课业都会努力地完成。

  林仰青不止完成了父亲对她的要求,甚至还做得更好!她高中跳级,大学就开始预修硕士班的课程,还瞒着父亲考进自家公司从基层做起,从小到大不曾让父母担心过。

  然而做父母的,即使子女很优秀,还是会有不放心的地方。林伦善现在最担心的就是林仰青还没有男朋友。

  现代人晚婚,林仰青二十四岁其实也不急着嫁人,但她是老来子,父母都快七十了,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抱到孙子。

  也只有这个时候,林伦善才会不由得怀疑,自己对女儿的教育方式会不会害了她?

  不论如何,林仰青现在都已经二十好几,这时候才想要改也来不及了。林伦善只能祈祷她能够找到一个真正适合她的男人。

  ☆☆☆   ☆☆☆   ☆☆☆

  林仰青陪父亲来的是位于台湾北部一所颇有名气的私立大学。虽说是私立,在国内的志愿排名却不低,校园占地虽无法与第一学府相比,倒也算是比下有余。

  这天天气不错,林仰青觉得有些渴,便向路过的学生问了一下哪里可以买到饮料。到了店里,她在冰箱前看了一下,挑了瓶茶饮,又走到书报柜前,随手挑了一本文艺小说。

  虽然父亲叫她去看个电影什么的,但她心想既然来到学校,不如就来回味一下学生的时光吧!

  林仰青拎着小说与茶饮走出商店,用智慧型手机查了一下地图,找了适合安静看书的地方。

  也许是因为周末,学生大都不在学校的关系,很幸运地凉椅上并没有人。

  林仰青笑了笑,坐到椅上扭开茶饮大大灌了一口,“呼”地喘了一口气。

  学生时代的她过得十分忙碌。小学时父母对她的培育重点落在语文、逻辑与才艺方面,光是钢琴她一周就要练习二十个小时以上;国中之后面临升学压力,课业有增无减。

  之后她的课业压力一路往上增加。别人是前面痛苦,等上了大学就自由了,她却是上了大学才达到压力的顶峰。

  总结来说,她的学生时代几乎没有什么关于玩乐的回忆,唯一算是比较优闲的时光,只有大四时周五下午的空堂。那时她总是会到图书馆借一本小说,带瓶茶找个室外的地点静静看书。

  用指甲划开包书的封膜,林仰青静静地看起书来,然而才看不到几页就忍不住把书合上,疑惑地看了一下书的封面。

  这本书不是很红吗?怎么这个文笔……

  林仰青没有在便利商店买过书,在书架前看了一圈,尽是没看过的作者,便随便挑了本封面顺眼的书。本以为做得这么有质感的书内容应该不差,一看下去却真心觉得这文笔怪异。

  她再度打开来,跳着看了几页……果然不是错觉,这本书对她而言通篇净是让她无法形容的自言自语。

  林仰青自认与这本书的波长不合,把书合上往桌子一摆就不想看了。

  与其看这种半点营养也没有的东西,还不如把冰点或简爱重看一遍。她心想。

  可惜她没有这间学校的学生证,无法将这间学校图书馆里的书借出来;她也不想再去便利商店赌一次运气,用智慧型手机看小说又太伤眼了……

  无意间,林仰青发现脚边掉了一本暗色的笔记本,因为与地上的颜色相近,她刚才一时没发现。

  她伸手将它捡起,轻轻拍干净上面沾到的尘土。

  这本笔记本相当完整,看得出来原主人的习惯非常良好。

  这应该是某个学生不小心遗留在这里的笔记本吧。

  林仰青心想着,顺手翻开了封面,映入眼帘的是秀气端正的文字……

  ……司马迁的悲剧取决于他的人格与品德。他是通才型的人,虽以文学与哲学最为突出,实则对政治的敏感度亦不低。他并非无法预测其后果,却依然挺身而出,乃因其君子为所当为的品德与……

  原本林仰青还以为这是中文系学生的上课笔记,看完才发觉这并非笔记,而是笔者对司马迁的人格剖析。

  这该不是论文草稿吧?就算只是一般的作业,这篇好歹也是学期报告的等级,怎么这样乱丢呢,太大意了。

  林仰青只错愕了一下,就忍不住又往下翻……

  所谓的反社会人格,有时是很难令人察觉的。若当事人愿意,他可以一生都将自己伪装成普通人,就像高功能自闭症的患者一样,不同之处只在于前者有攻击性……这并非无迹可寻,然而一般人对于自身周遭熟人会抱持较大的宽容性,而忽略当事人所发出的警讯……

  林仰青才翻了一页,内容就跳到了心理学的范围。笔者在心理学的层面探讨无差别杀人的同时,还顺带提了儒家文化对人格的影响,内容深入浅出,用字浅白易懂,即使她没有学过相关课程,也看得出来写这篇文章的人言之有物。

  短短两页的随笔就彻底引起了林仰青的好奇,她又忍不住翻了一页。

  ……张爱玲的童年造就她的成就,却也造成她的悲哀。父母的离异想必在她的内心深处划下了难以抹灭的一道伤痕,幸,也不幸的是,她正巧是个早慧的孩子……她对人性不断的刺探,在挽救灵魂的同时,亦是回圈的循环……或许正是乱世,鸳鸯蝴蝶派……

  再下一页的内容居然跳到了近代文学!林仰青又继续翻下去。

  ……两个X基因会随机关掉一个,这样的随机性使得……

  ……日语的语言特性,在剖析内心复杂而多变的层面时……让私小说体裁的发挥与……

  愈看林仰青就愈无法不对这个人感到好奇,又向下翻了几页,内容居然还包含生物、哲学、玄学、语言、教育、法律、艺术……而且笔迹显示,这都是出自同一个人的手笔。

  姑且不论这些随笔的深度与正确性,光是广度就让林仰青对这个人的博才佩服不已。

  然而翻到最后一部分,林仰青才发觉让她最惊艳的地方在这里。

  她发现这本笔记本由正面看起,是主人的随笔,但若从后面翻开,却是一篇小说。作者的用字浅白却很精准,内容平实却不无聊,让人忍不住一页页往下翻去。

  可在她翻到第十页的时候,故事随着笔迹中断……

  没了!

  中断的瞬间,林仰青恍然从梦中惊醒一般。她感觉得出来故事才要进入重点,断在这里真是教人挠心肝的痒啊!

  “那个……不好意思。”

  身旁传来男人温润好听的声音,林仰青一回头,是一名年约二十来岁的男性。

  他看起来很年轻,身上穿着简单的T恤与牛仔裤,没有时下年轻人奇怪的发型与发色,整个人看起来非常清爽。

  他并不特别英俊,但端正的五官很耐看,身上的气质也很沉稳,完全不像他外表表现出来的年轻。

  “有事吗?”她反问。

  与他略有些尴尬的神情相较,林仰青觉得自己沉着多了。

  “我是想说,你手上拿的似乎是我的笔记本,可以把它还给我吗?”男人指了指林仰青手上摊开的笔记本。

  ……

  林仰青的脸一瞬间“轰”地全红了。她居然偷看别人的笔记本,还一不小心看完了,然后被失主撞个正着!

  “对不起对不起,我只是刚好捡到……”林仰青赶紧把笔记本合上,双手奉还给对方。

  年轻男人也没责怪她偷看的行为,淡淡说了声“谢谢”就将笔记本收走,转身离去。

  一瞬间,林仰青有种不能让他就这么离去的冲动,忍不住开口喊道,“请等一下。”

  年轻男人顿了一下,转头道,“你在叫我吗?”

  “那个……那个……”林仰青很久没有这样脑中一片空白的情况,眼角瞄到桌上的小说,一把抓起它递到年轻男人的面前,“你有空吗?可以看一下这本小说吗?”

  年轻男人略微迟疑了一下,最后还是从她手上接过书,“不介意我坐你旁边吧?”

  “请。”林仰青赶紧道。

  年轻人坐了下来,翻开手中的小说,才看没几页就露出了沉思的表情。

  “你觉得……这本小说如何呢?”林仰青轻声问道。

  “通篇是令人难以理解的形容词……”年轻男子摇着头道,“作者似乎是想要制造轻松的氛围而用了许多非逻辑的修词。跳脱逻辑的技巧有时能达到神来一笔的效果,经常见于新诗的创作,但神来一笔与乱用形容词并不是同一回事。

  这位作者似乎很喜欢使用一般人不常用的方式来形容,但我并不认为她的字用得巧妙,反而有一种画虎不成的感觉……”

  林仰青轻轻地倒抽一口气。

  没错,就是这样!

  当她在看那本小说时,一直觉得作者的遣词用字有问题,只是她无法明确的说出问题在哪,没想到眼前这个年轻男人一语惊醒梦中人啊!

  “还有呢?”她急问。

  年轻男人翻阅的动作一顿,缓了两秒才反问她,“这……是你写的书吗?”

  “不是。”林仰青不懂他为什么要这么问?

  年轻男人因为她的回答神色自然了一些,像是暗自松了一口气。

  “怎么了吗?”林仰青细心地发现他的异样。

  “没什么。”年轻男人将书还给她,起身道,“没事的话我先走了。”

  “等等。”见他要离去,林仰青顾不得其他,直接拉住了他的手,“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

  年轻男人回过头,脸上表情有些错愕也有些困扰。

  林仰青知道她这样的行为太唐突,但还是忍不住想认识他的冲动。“我叫林仰青。双木林、仰头的仰、青草的青。”她不止自报姓名,连写法都奉上。

  年轻男人似乎颇觉有趣地笑了起来。

  他一笑,林仰青才知道自己刚才认为他相貌平平的说法是错的!

  也许这个男人的五官不是特别俊美,但他笑起来的模样就像冬日清晨的朝阳,温和而教人眷恋。

  “我叫潘孟儒。”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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