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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吾家福妻》作者:米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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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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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吾家福妻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米恩
出版日期:2014年4月23日

【内容简介】
打从看到她敢独自前往无人敢去的荫林采药,
还毫无畏惧他胸前刀伤的可怕亲自替他上药,
甚至知道他是京城鼎鼎有名的皇商,也不索讨任何报偿后,
他便明白,胆大又一身傲骨的她,绝对会是一颗最好的棋子,
天助他也,某次正巧救了她一命后,他便将她带回府中好生照顾,
还请来名师教导她算帐管事、礼仪规矩,
告诉她若要报恩,便假扮成他的未婚妻,而她果真不负他的期望,
他不在时有人上门找碴,她端出当家主母的气势解决麻烦,
爱慕他的女子赖住在府中,还不时出言挑衅,她也不随之起舞,
必要时刻才回以教训,让对方知道她可不是好惹的乖猫,
然他唯一的败笔就是爱上了她,尤其得知她也对他有意之后,
就算正值争储的关键,也不愿她因他和六皇子的计划受到牵连,
可他万万没想到,他千方百计的想要护她周全,
换来的却是她的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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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1章

  朗朗晴空,悠悠的飘着几朵白云,金黄色的日阳高挂着,毫不吝啬的释放它的热力,将浩瀚大地照拂得生机盎然。

  九月天,金阳虽明媚,却仍是炽热。

  荫林里,苍翠的树木枝叶茂盛交错,织造出绿茸茸的天然屏障,将螫人的艳阳杜绝于外,仅有几束调皮灿阳穿梭其中,宛如点点金粉,为平时无人敢入的荫林增添一丝色彩与生息。

  终年不见阳光的荫林里,拥有非常丰富的山产,除却野生野长的果实、野菇及山禽外,还有许多珍贵且少见的草药。

  九重山旁的北州村村民时常来这儿摘取野果、野菜及捕捉猎物,但也只限于在荫林外围,一旦过了林中被艳红色的西番莲藤蔓紧紧攀附的土墙,哪怕里头有再多丰硕的猎物、再稀有珍贵的草药,村民也十分有默契地不再踏前一步。

  这并不是因为荫林中有什么让人闻之丧胆的鬼怪传说,而是过了那片土墙后,是另一个彷佛不同世界的风貌。

  浓密的树叶几乎遮去大半日空,即便是白日,也如同墨一般的黑,令人寸步难行。

  少了日阳的滋养,寒意迫人,被隆起树根盘踞的土地湿滑难行、布满青苔,藤蔓、蕨类等植物四处生长,有的寄生于茁壮的枝干上、有的攀附在大石上,更可布的是,时不时有吐着蛇信、宛如藤蔓一样缠绕在林间的毒蛇出伏,及随时能夺人性命的毒厉瘴气。

  然而阴暗、寒冷、毒蛇、瘴气,皆不是让北州村村民止步的原因,真正令人胆颤心惊的是,这片树林里群居着一群吃人的恶狼。

  刚开始,为了荫林里丰富的资源,村里仗恃着身强体壮的男丁们曾打着除狼的旗号上山杀狼,结果可以想像的到,一群只会庄稼的农家子弟,一辈子顶多只拿过锄头、镰刀等农具,要用这些农具去杀凶猛、噬血的恶狼,无非是以卵击石。

  在一次次的受伤,甚至有人被活生生撕咬而死后,村民们便不敢再涉足一步,然而北州村的村民不敢上山,却不代表别人不敢。

  若说北州村的村民是为了生活而铤而走险,那由四面八方聚集至此的外人便是为财而亡,全是为了生长在荫林里的长春参。

  长春参除了一般人参的补体妙用之外,传言还能去百病、除百毒,甚至是青春永驻,最神奇的是它还具有能够起死回生的功效。

  然而这一切皆是传言,因为荫林中恶狼骇人,且来去无踪,无法斩草除根,而长春参生长之处更有瘴气围绕,因此见过长春参之人是少之又少,有幸得到长春参者,几乎没有。

  过去为了那能称得上是神物的长春参,仍有不少不怕死之人愿意冒险入林,然而就在一批又一批人死于恶狼及毒厉的瘴气后,几乎已无人肯进入荫林寻长春参,毕竟金银财宝固然令人心动,可也比不过自身生命。

  自此,长春参便成了传言中的神物。

  然而在如此可怖的荫林中,居然有道小小的身影,身上穿着一件洗得泛白的灰色裤装,背上背着与她娇小身形不符的大竹篓,手里提着一只简陋的灯笼,独自一人在这令人胆颤心惊的林间走动着。

  看她的面容,约莫十五、六岁,一头长发随意扎了条长长的发辫,额间、鼻尖皆布着密密的细汗,此时她正蹲在一棵耸立高壮的树下,圆亮的双眸闪着惊喜的光芒。

  “找着了!”兴奋的将背上的竹篓放下,金宁小心翼翼的将腐烂的树根、枯叶给扒开,轻轻的将一朵通体雪白的花朵摘下,极小心的捧在手中,扬起笑。“这下爷爷的药就不愁了。”

  看着眼前四、五株雪白的花儿,她脸上的笑容更甚。

  犹如白雪的洁白花朵有个美丽的名字,名唤水晶兰,有着凉血散瘀、收敛止咳的功效,对于久咳不愈的病人最是有效,可惜水晶兰的花期是在春天,此时已入初秋,要找到尚未枯萎的水晶兰几乎不可能。

  可这几乎不可能的事却让她给遇上了,怎能不教她欢天喜地?

  花了两个时辰,好不容易找到这几株水晶兰,让她原本愈找愈沮丧的心情倏地一振,忙将寻着的几株水晶兰连根摘起,放进篓子里后,又继续在这阴暗潮湿的沼地旁找寻着。

  然而寻了半天,除了方才摘下的水晶兰之外,就不见其他,这让她原本欣喜的心情稍稍褪去,眼看周遭弥漫着愈来愈浓厚的瘴气,她不得不收拾收拾,准备打道回府。

  提起因风而乍明乍暗的小提笼,她缓缓的走出崎岖的山道,扶着岩壁攀爬着,绕过横亘在道上的树干,步伐熟练且轻巧的往树林中一处寸草不生的空旷之地走去。

  然而当金宁拂开低垂的枝叶,看清那块空地上并没有平时该在那儿候着她的福儿时,小巧的双眉微微一拢。

  “福儿?”她四处张望,小心地轻轻喊着,走了几步,依然不见福儿踪影,她只好轻声又唤,“福儿?别贪玩,快回来,姊姊要下山了!”

  少了福儿带路,她根本无法下山,眼看天色渐暗,她不免有些着急,正犹豫着该不该向前找去,耳边突然传来震耳欲聋的可怖低吼声。

  金宁心一缩,快步朝声音传出之处走去,然而当她越过横在她身前的树干,看清眼前的景象时,小脸微微一白。

  在她眼前横着一人一狼,浑身雪白的大狼一双通红的眼凶残地看着眼前高大的男人,它龇着利牙,发出阵阵威吓十足的低呜,而与它相距不到十步之距的男子则手执利剑,彷佛下一瞬便要往眼前的白狼刺去。

  这让她一颗心险些吊到喉头,就在男子要出剑、大狼将要动作之时,她连忙出声,“不要!”

  她这一喊,倏地打破剑拔弩张的局面,同时,她娇小的身子飞快来到一人一狼中间,做出令男子惊诧非常的举动——

  一把抱住那头大狼的颈项。

  深山野岭出现一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已让人诧异,没想到更令人惊愕的是,不及他胸口的小姑娘竟一把搂住比她身形大上几乎一倍的白狼,而那只白狼更是奇,原是一副要将他拆吃入腹的凶恶模样,这会儿居然乖顺的低下头,任那小姑娘搂抱安抚,若不是那双噬人的狼目仍警戒及杀气十足的盯着他,他差点以为这是哪儿来的猫儿,正在和主人撒着娇。

  但他随即敛下惊讶的情绪,眯了眯原就深沉得看不出心绪的黑眸,探究的看着眼前的一人一狼。

  “福儿乖,没事的……”金宁轻声细语的安抚着怀中的白狼,一双圆亮的双眼不忘紧盯着眼前的男子,深怕他会对福儿下手。

  待安抚完福儿,金宁正要转头询问那名陌生男子时,这才发觉他脸色出奇的白,几乎看不见一丝血色,可紧抿的唇却映着一抹十分鲜明的红,彷佛血一般的潋滟,她不免一怔,问道:“你中了瘴毒?”

  男子还未来得及开口,似是再也支持不住,眼前一黑便昏了过去。

  等安飒宇再次睁开眼,映入眼帘的是一颗黑乎乎的头颅,而他的胸口似乎有什么东西正在游移。

  因长年习武,不习惯让人近身,再加上他才刚清醒,几乎不经思考便立刻攫住眼前细白的颈子。

  “咳……”蓦地被人掐住脖子,让正低着头忙碌的金宁呼吸一呛,挣扎起来,“放手……咳咳……快放开……”

  听见娇嫩的呼救声,他眉头一拧,这才细看被他掐在手中的小姑娘。

  一双圆亮的眼眸微微瞠大,眼底没有恐惧也没有慌张,只有满满的恼怒,正狠狠的瞪着他,彷佛控诉着他的忘恩负义。

  忘恩负义?

  犹如墨一般漆黑的利眸眯了眯,脑中蓦地浮现他昏迷前的景象——一头凶猛的大狼及一个小女孩。

  他随即手一松,环顾起四周。

  橘红的夕阳斜照着,微凉秋风伴着摇曳的树叶,传来阵阵沙沙声响,远方甚至能看见缓缓升起的炊烟……

  这地方和那满是瘴气的荫林完全不同,他离开了?

  因为不信,他谨慎的再次环顾自身的处境,发现他不仅身处安全之地,身旁除了眼前不住咳嗽的小姑娘外,那头彷佛随时会将他撕咬吞肚的白狼也不见踪影,更让他惊讶的是,胸口原本翻腾倒海的剧痛已不复存在。

  “是你解了我身上的瘴毒?”他沙哑的问着眼前唯一可能救了他的人。

  闻言,咳得满脸涨红的金宁拧起双眉,一双圆眸闪着怒火瞪向他。“没错!但我后悔了,早知好心救人换来的却是险些丧命,方才就该让福儿饱餐一顿。”

  不知为何,她的眼神竟让一向铁石心肠、更不知良心为何物的安飒宇,心中闪过一丝愧疚,可当他听到她提起福儿,身子倏地一紧,透出阵阵杀气。“那头恶狼呢?”

  “福儿不是恶狼!”她明白寻常人见到福儿的反应,若是平时她不会与他计较,可谁教他刚刚险些掐死她,她实在很难给他好脸色瞧,语气当然也好不到哪里去。“若不是福儿,你这条命早被阎王给收去了,哪能活着出荫林!”

  他一怔。“是那头白狼将我驮出瘴林的?”

  他无法相信,怎可能有这般通人性的畜牲,更别说还是一只噬人的狼。

  “难不成你以为会是我?”金宁不答反问。

  安飒宇垂下双眸,看着盘坐在他身旁的她。

  瘦小的身板、一张瓜子脸蛋,略微枯黄的长发扎成一条长辫,那张比他巴掌还小的小脸五官甚为精致,与她一身简朴的穿着十分不相衬,尤其是那双闪着怒火的圆眸,晶亮过人、灵巧夺目,轻而易举的吸引住他的目光。

  她绝对是个活力十足的小姑娘,但他可不会傻得以为以她那小小的身板有法子将他这般健壮的男子给背出连他都找不到出路的险恶丛林。

  见他不语,一迳盯着她瞧,金宁的怒气也稍微退了些,敛下双眸,看向他的胸口。“若没有疑问,请管好你的手,我要继续上药。”

  她可不想好心救人,又让人给掐住脖子,她可没那么菩萨心肠,救人救到把自个儿的命给搭进去。

  安飒宇依旧不语,似乎在思索着什么。

  见他像尊雕像,不动也不语,金宁就当他是默认,拿起捣好的草药,便往他胸口狰狞的伤口擦去。

  然而她才一动作,纤细的手腕便让安飒宇一把擒住。“你上的是什么药?”

  手腕传来的疼痛让她眉头紧拧,不悦的回道:“毒药。”

  令人惊讶的是,这句话并没有让他再次掐住她的细颈,他只是深深凝视了她一眼后便放开她。

  他这态度让金宁有些困惑,望着他好一会,嘟囔了句怪人,才继续替他上药。

  忙活了一阵子,总算将横过他胸膛的刀伤给止了血,她转身,从竹篓里东翻西找地抓出一把草药,轻声道:“这是金合欢,捣碎后可以用来止血,这是玉珊瑚的果子和水丁香,玉珊瑚可生吃,用来止痛,但不可吃过量,过量反而有毒,而水丁香捣碎外敷可用来消炎消肿,你拿去吧!”

  这些草药虽不是什么珍贵的玩意儿,可也是耗费她不少时间和心力摘取而来,就这么送给一个忘恩负义的人,她真真是不舍呀!

  安飒宇眼眸一抬,正巧瞧见她那一副肉痛的模样,冷声道:“我不需要。”

  金宁巧眉一挑,打量起他的穿着。

  这一瞧,不罗唆,直接将那些草药收进竹蒌里背起,起身就要离开,可她才跨出一步,又想到放任受伤的他独自在这里,好像不太妥当,只好转头问道:“你打算怎么下山?”

  对眼前这堪称胆大非常的小姑娘,安飒宇难得的感到一丝欣赏。

  那条几乎横划他整个胸口的刀伤虽不致命,可皮开肉绽、鲜血直流,她竟然能够面不改色的替他止血上药,光是这点就足以让他刮目相看,且她很聪明,没多问一句他为何身怀刀伤,只默默的做她该做的事,一个小姑娘能这般机灵、这般有眼色已十分难得,更别提她不仅独自一个深入荫林,还替他解了毒……

  据他所知,荫林除了恶狼成群,毒瘴也是无解,若非他遭到埋伏,也不会铤而走险,躲进几乎只进不出的荫林之中。

  这小丫头究竟是谁?还有那头比一般恶狼大上不只一倍的白狼……

  “你是谁?”这样的困惑才刚闪过,安飒宇便已开口问道。

  “我?”金宁巧眉轻拧,这才迟钝的觉得自己该有所防备。“我连你是好是坏都不晓得,怎能轻易告诉你我是谁?”

  这话说得好笑,在不知他为何人时,她已对他伸出援手,而这时他不过是问问她是什么人,她却像只戒备的猫儿,彷佛他一有动作,她便张牙舞爪,她这前后矛盾的态度让一向冷漠的安飒宇几不可微的勾了勾唇角。

  见状,她不禁有些发傻。

  方才急得要替他处理伤口没细看,如今这一瞧,她才发觉这人真不是普通的好看哪!

  一袭青色圆领袍服,墨发如缎般半披散在身后,肤白如脂,薄唇之上鼻梁高挺,长眉斜飞入鬓,五官如雕刻分明立体,而那双漆黑眼眸中,隐隐透着幽蓝,宛如千年寒潭,被他淡淡扫一眼,便能让人如坠冰窟。

  然而这样寒冰一般的容颜,因那微微扬起的浅笑而柔和,顿时如春风轻拂,让人怦然心动。

  妖孽,俊美得不似真人的妖孽。

  “城东安府,安飒宇。”

  犹震惊于他的美色的金宁在听见他报出的名号时,不禁有些愣住了,好一会儿才低呼出声,“御赐皇商安府?你就是安飒宇?”

  别的地方她不敢说,可在京城,无人不知他的名号。

  他年仅二十四便以铁腕手段横走商界,在接手安家主事权不到两年的时间,便垄断江南米粮及茶叶,得到圣上赏识,御赐安家为天下皇商。

  就算她见识不多,也知道安飒宇是何等风光的人物,且传言他貌似潘安、俊美无俦,却冷漠非常,不论是年纪、外貌、气质,无一不和眼前男子符合,让她想怀疑都难。

  “现在可以告诉我你是谁了吧?”敛去那不过是一眨眼的笑容,安飒宇沉声问。

  既然知道他不是恶人,她大大方方的回道:“我姓金,单名一个宁,是北州村的村民,平日都会上荫林采药下山贩卖。”

  “那头白狼?”

  他说话简洁,好在她够聪颖,知道他在顾忌什么,于是轻声解释,“福儿是我的朋友,我们从小一块玩到大,荫林里的毒瘴无药可解,若不是福儿告诉我月光草能解毒,我也没办法在满是毒瘴的沼地来去自如,更没办法救你,所以福儿也算是你的救命恩人。”她这么说,当然是怕安飒宇回头带人上山杀了福儿。

  闻言,安飒宇微挑眉,俨然是在怀疑她怎有法子和一头吃人的恶狼当朋友。

  看见他的表情,金宁细致的柳眉轻拧,想也未想便将从未与人说起之事告诉他——

  “福儿还像我两个巴掌大的时候,不小心跑进庄子,那时我以为它不过就是只小狗儿,于是就留在身边养着,谁知等我察觉到它是头狼时,它已经到我膝头这么大,再留在庄子肯定会让人发现,我只好把它放回荫林,每隔两、三天来看看它,后来它便带我进荫林摘草药……”顿了顿,她又说,“我们是很好的朋友。”

  最后一句话她还刻意加深语气,因为她不喜欢他将福儿当成害兽的态度。

  水晶兰称不上是什么稀奇的草药,却珍贵在它只生长在潮湿之地,而这整片荫林里,就只有那片弥漫着毒厉之气的沼地适合水晶兰的生长,若不是有福儿,她也不可能长年摘取这水晶兰熬药给爷爷吃,加上她与福儿是真的感情好,她不希望她救了安飒宇,却替福儿招来祸端。

  似乎是察觉到她心里所想,一向沉默寡言的安飒宇难得的说了句算是安她心的话,“荫林里险象环生,我可不想再试一次徘徊生死的滋味。”

  听见这话,金宁这才弛了双眉。

  既然得到他的保证,她便不再停留,再次站起身。“天色已晚,我该回去了,可需要我到安府替你通报一声?”

  她家也在城东,虽然与安府那寸土寸金的金贵地段相差甚远,可顺道通知一声耽误不了多久。

  “不用。”安飒宇站起身,从怀中拿出一块玉佩扔给她。“这是我安家令牌,我安飒宇欠你一份情,只要你拿着这块令牌上门,不论是任何条件,我皆会满足你。”话毕,他像阵风似的纵身而去。

  目送他离去后,金宁抬头望了望天色,发觉天幕已渐渐变得灰黑,她连忙快步离开这几乎已被夜幕笼罩的幽林,不一会便将这段插曲忘得一干二净。

  拖着疲惫的身子,甫进家门,金宁耳边便飘来一句讽刺至极的话语——

  “呦!咱们家金大小姐总算是回来了,再不回来,我看也甭回来了。”陈氏倚在门旁,凉凉的说。

  金宁面无表情,甚至连个眼神也不屑给,直接掠过她,直直往里走去。

  “这是怎么着?回到家,连和我这个做娘亲的打声招呼都不愿,亏我为了你这丫头片子晚归险些操碎了心,你倒是好,连问候一声都嫌烦。”陈氏追了进来,继续在她耳旁叨念。

  金宁依然不理她,将竹篓搁下,便要进房去和爷爷报平安。

  然而陈氏今儿个却不依不挠,硬是与她杠上,“我说金宁呀,你这是做人晚辈该有的礼貌?一个姑娘家在外头厮混到城门都要关了还没回来,一回来,却是连交代也不交代一声,净是当哑巴,这就是金家的家风?真是没家……”

  一个教字还未出口,金宁已转过身,冷冷的瞪着她。

  “你想说什么?放任女儿死皮赖脸的缠着别人丈夫,勾引不成便下药,就为了当妾,要知道宁为穷人妻不为富人妾,你不要脸面的巴上我爹,害死我娘,败光我金家家业,这些就是你们陈家的家教?要说没家教,这京城里,你陈喜鹊若是号称第二,谁也不敢称第一!”

  他们金家虽称不上是富可敌国,可也曾经富有过,不仅在城里有好几间药铺,爷爷还曾是御医,爹爹传承了爷爷的医术,也算得上是位名医,生得俊逸非凡、温文儒雅,而她娘亲更是书香门第之后,容貌清丽秀雅、知书达礼、娴雅庄重,夫妻俩琴瑟和鸣,原本他们是多么幸福的一家人,可这一切却被陈氏给毁了,她恨她都来不及了,更别提她想得到她的尊重。

  “你……”陈氏被骂得脸色青红交错,气得七窍生烟。“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东西!我可是你母亲,你胆敢这么对我说话”

  “要我认你当母亲?你是傻了还是呆了?”金宁不屑的睨着她,压根不理她气得捶胸顿足的模样,菱唇儿冷冷地又道:“你耳背是你的事,但我说过的话请你记清楚,我的母亲只有一个,就是我的生母,我爹唯一的妻子,而不是你这不知羞耻、爬上别人丈夫床榻的女人,所以,少拿长辈的身分来压我,你不配!若不是爹临终前要我在金家给你留一席之地,你早让我给赶出门了,你最好别再来惹我!”

  陈氏被她这番话气得差点没背过气去,她怒瞪着双眼,伸出食指指着她,不断的喘气,“你、你……”

  “让开!”彷佛连看她一眼都嫌脏,金宁冷声打断她,绕过她便要走。

  她目中无人的模样让陈氏一把火窜起,朝周围看了看,发现角落的扫帚,双眼顿时一亮。“我、我好歹是你爹承认的夫人,虽然是妾室,但也是你的继母!你今日这般忤逆,休怪我不留情!”说着她冲去拿起那把扫帚,高高举起,便要往金宁身上招呼去。

  见状,金宁那双总是灿亮带笑的眼眸闪过一抹冷光。

  就在扫帚即将落下的瞬间,布帘后传来一道苍老的声音——

  “给我住手!”

  那声音虽气弱,却威严十足,让陈氏硬生生止住欲落下的扫帚,恨恨的眼光瞪向金宁,彷佛在诉说她逃过一劫。

  金宁面无表情,一双粉拳紧握,爹娘过世近十年,她打八岁开始便和陈氏一块生活,期间没少被她打过,她对陈氏的愤恨,可不是一般人能够理解的,思及此,她更是恨这世间所谓的孝道,就算她不肯承认陈氏是她的继母,但这却是不争的事实,所以不管她再怎么恨这个女人,这辈子都没办法对她还手。

  两人各怀心思,压根没注意到布帘后缓缓走出的老人,直到传来一阵像是要将心肺给咳出喉中的声响,“咳、咳咳咳咳……”

  金宁率先回过神,快步来到老人身旁,担忧的扶着他瘦弱的身子。“爷爷,你怎不在榻上歇着?”

  金政德又咳了几声,终于顺过气来,他拍了拍孙女的手,示意她别担心后,才斜睨了陈氏一眼。“玉宝人呢?”

  金玉宝是陈氏的儿子,小时候机灵可爱,但后来被她惯得吃喝嫖赌无一不精,金家就是让他们母子俩给挥霍败光,金政德若不是念在金玉宝是金家血脉,又念及儿子媳妇过世时,金宁年岁尚小,他老早就将陈氏给撵走,哪还容得下她兴风作浪。

  陈氏见了金政德,态度才稍微好一点,连忙道:“爹,玉宝今儿个早晨同我说要和同窗去参加赏花会,说要大半月才回来。”

  闻言,他冷哼了声,“赏花会?我看是流连到哪间勾栏院赏花才是真的。”

  金玉宝的性子,他可是明白得很,说赏花不过是个幌子,肯定是和他那群猪朋狗友上窑子玩女人去了。

  陈氏有些尴尬,瞥了眼金宁,眼珠子转了转,委屈的道:“爹,玉宝好歹是个男子,怎么也吃不得亏,倒是金宁,您瞧瞧这都什么时候了,她才回来,我也不过是问个几句,她便夹枪带棒的骂我,我好歹是她的继母,念她也是为她好,可她那态度……真是让人心寒哪!”说罢,她还真挤出两滴眼泪来。

  可惜金政德早看透她的为人,眉微拧,斥道:“少哭哭啼啼的,我早说过宁儿的事你少管,你要是别上前找事,她也不会顶撞你。”

  陈氏被堵得哑口无言,只好忿忿不平的看着他们爷孙俩。

  见她不再多话,金政德才担忧地问向孙女,“宁儿,是不是遇上什么事?否则怎会这个时辰才回来?”

  金宁本不想在陈氏面前说今日发生的事,可爷爷一脸担心,而陈氏也一副抓到她把柄的模样,让她十分不高兴,于是当着她的面将稍早救人一事简单说了一遍。

  听见孙女儿救了人,还是个赫赫有名的人物,金政德虽有些诧异,却没多说什么,只称赞她做得好,倒是陈氏,一听见她救了那堪称是镶了金的安家主爷,原是不屑的脸色倏地闪闪发亮,连态度也有了十万八千里的转变。

  “宁儿,我的好闺女呀,那安家主爷可有说要怎么报答你?娘告诉你,他安家什么都没有,就是钱多,你瞧咱们这家徒四壁的模样,就是缺钱,你爷爷这病更是要用钱来养着,你记得,定要向那安家主爷要上几千几万两银子……不不不,是金子,这样你也不必再冒着危险去摘药,玉宝的老婆本、你的嫁妆都有了着落……咦?宁儿,好闺女,你上哪儿去呀?娘还没说完呢……”

  金家爷孙俩连看她一眼都懒,不等她说完便早早就转身离开,留她一人作她的春秋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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