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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名医拐回家》(Baby牵红线2)作者:季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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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5-15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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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叶子 于 2013-5-22 18:12 编辑

书  名:名医拐回家
系  列:Baby牵红线主题书之二
作  者:季荭
出版日期:2012年11月29日

【内容简介】
一场意外,让他从一贫如洗的留学生重生为呼风唤雨的饭店总裁,
如今的盛仕赫身价非凡,有个可爱的女儿,却无损钻石单身汉的地位。
看似得意的人生,只有他知道,那个深藏于心的柔软秘密──
他忘不了重生前的女友,更怕少了他在旁,她又会变回孤单自闭的女孩!
因此他除了努力适应新身分之外,同时盼着能再回到她身边;
因为她是他最珍惜呵护的宝贝,失去了她,重生也没有意义,
他决心修正偏离的轨道,寻回与她牵连的红线,再爱一次……
心脏科名医吕滢滢拯救过无数生命,却医治不了自己的心,
只因男友过世后,她从此紧闭心扉,不再对任何人动情……
直到盛仕赫的出现,温柔的眼神与似曾相识的言行令她诧异,
彷佛男友重新活过来,再一次欲将她带离封闭的世界!
正当她仍在消化这份震撼时,他竟真对她展开热烈追求,
面对这无法招架的浓烈情感,她该如何是好?!

链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24682-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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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5-15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生命的尽头?

  二○○六年,纽约。

  漆黑诡谲的夜。

  空中飘着细雪,眼前一片白茫茫,黑夜与雪白融合成彻骨的寒冷。

  盛允浩身负枪伤,躺在凌乱散发臭味的暗巷里,撕心裂肺的痛正穿透他的肉骨。

  剧痛一阵一阵席卷而至,他咬牙忍着,牙关在发颤,全身冒出豆大的汗水。

  “我不能死……”他命在旦夕,随时会咽下最后一口气。

  他用意志力强撑着,试图要从冰冷的雪地上爬起来,可试了几次却徒劳无功。

  最后,还是只能全身僵硬的躺在雪地上,眼神迷茫的望着不断飘落的雪花。

  他的脑海里闪过刚才的情况,一切是那么突然,让人躲避不及——

  深夜的无人街头发生黑帮械斗,他刚结束酒店打工,回到贫民窟住所,却倒楣的遇上这场恶斗,目睹杀人灭口的画面。

  盛允浩立即转身逃跑,却被追上来的几个持枪少年团团围住。

  他不顾自尊,不断求饶,告诉对方,他刚刚什么都没看见。

  然而对方已经杀了两、三人,根本不在乎多杀一个,就算他只是无辜的路人。

  其中一人举起灭音手枪,带着邪气狠戾的笑,毫不留情地朝他的左胸口开了一枪。

  他瞬间中弹,接着整个人像慢动作一样往后倒。

  背部撞上坚硬的地面,他一脸惊恐的躺在地上,左胸口传来的剧烈疼痛,让他的意识逐渐陷入涣散。

  昏茫中,他感觉自己的身体被拖进暗巷里丢弃……

  生命就这么结束了吗?在生命仅剩的几分钟里,盛允浩抬起手想抓住不断飘落的雪花,却怎么也抓不住。

  这一刻,死亡来临,让从来不曾抱怨命运的他,再也忍不住地怨恨起来。

  他生长在一个小康家庭,全家过得还不错,却因为父亲帮朋友作保,遭朋友陷害而倾家荡产。

  一夕之间,他们一家三口被迫露宿街头,过着贫困负债的日子。

  之后不久,他的父母因为受不了债务压力,选择在暂时栖身的废墟里自杀身亡,而当时才十岁的他被警察带走,因为是孤儿,理所当然被安置在育幼院里,从此在育幼院生活着。

  满十八岁那年,他离开育幼院,开始自食其力过活。

  他一点也不怨天尤人,奋发向上、努力读书。大学毕业后,他花了一年工作赚钱,终于凑足旅费来到纽约深造。

  天生资质过人加上后天努力的他,顺利进入纽约名校攻读学位,在纽约的这两年,他一天得打三份工才能支付高额学费、生活费,同时还得更加倍用功读书,为的就是拿到优异成绩,申请奖学金,让自己肩上的经济担子能减轻一些。

  每天,他三点起床,读一个半小时的书;四点半便出门送报,下课后先到餐厅端盘子当服务生;九点半餐馆休息后,他得马上赶到酒吧打两小时的工,负责端酒送菜打扫厕所,整理善后。

  每日回到家已经是凌晨了,睡觉时间只有短短三小时。

  日复一日,他的日子过得很辛苦,但他一点也不埋怨,比任何人都乐观。

  因为他有自信,更胸怀大志,他深信只要再撑个一、两年,将来若能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他的身价将不同往日,要过好日子一点也不难,金钱和权势不再是奢求。

  可是,所有的梦想都将在顷刻间破灭。

  他好恨……他的人生为何会这样坎坷,他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吗?

  上帝为何要这样折磨他、凌迟他?他到底做错了什么?谁来告诉他?

  一颗怨恨的眼泪从眼角滑下,凄怨的水珠滑过逐渐失温的脸颊,盛允浩脑子里迅速掠过短暂的一生片段。

  然后画面停格——

  脑海浮现的是女友吕滢滢可人的笑容。

  他和吕滢滢已经交往四年了。

  他在大二那年认识了大一的吕滢滢,她当时才十六岁,跳级念医学院,是个个性内向、不善交际的小别扭。

  他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让吕滢滢敞开心房跟他交往,她知道他的孤儿身世,却从来不计较他的出身。还给他莫大的鼓励和支持,她的家人对他也很好,他出国深造的旅费,有一部分还是由吕父鼎力赞助的。

  他一直希望能尽快完成学业。

  未来,他要努力成为顶尖的企业家,给女友富裕的生活,更计划投资吕家的餐馆,替餐馆做行销,将吕家餐馆拓展为连锁餐饮。而他最大的心愿是想看着吕滢滢成为优秀出色的医师,看着她在医学界发光发热。

  他满怀远大抱负,在今晚之前,他一直乐观进取,积极朝梦想的路途前进,他一直以为他和吕滢滢都可以看着彼此完成梦想,然而他的梦想和希望都将破灭……

  滢滢,对不起!对不起……

  盛允浩浑身冰冷,感觉全身血液在凝结中,他的嘴唇、皮肤和手指,都渐渐麻木僵硬。

  上帝,我不想死!

  他在心里无声地痛苦嘶吼。

  细细的雪花从两排破旧建筑物的中间继续飘落,他麻木僵硬的身躯渐渐被白雪掩盖住,连眼睛也被雪遮覆。

  盛允浩渐渐失去意识,在他闭上眼皮、丧失意识的前一秒,一阵狂风从巷子外卷进来,将地上的雪卷起,白雪在空中飞舞,他也被卷至空中。

  盛允浩感觉全身飘浮,刺骨般的剧烈疼痛骤然消失无踪。

  他不痛了,像根轻羽,慢慢脱离身躯,飘至半空中。

  他惊叫,却发不出任何声音。

  他已经死去了吗?即将被带往天堂?

  不要!我不要死!不能死!

  上帝,让我活下去……盛允浩用意志力撑着,死前一刻奋力挣扎。

  蓦地,他落入一道白色漩涡中,高大的躯体随着漩涡猛烈地旋转着。

  旋转~~旋转着~~

  直到失去了意识。

  第一章

  意外的重生——

  二○一二年?台北。

  面山景的三楼豪华卧房里,一名五官刚毅、样貌冷峻,留着一头半长发的男人,身穿黑色睡衣,靠着深蓝色软垫坐在床上,蓝色丝被盖在腰部以下,遮住了双腿。

  这个人,叫做盛仕赫。

  盛仕赫将一头半长发往后梳齐,露出饱满的额和深邃立体的五官,他正拿着一份厚厚的病历,修长的手指一页翻过一页,拧着眉,一双鹰目审视着病历上记载的病情,十分专注。

  大床旁,站着一个男人和两名女子。

  这三个人分别是“盛世皇朝”连锁饭店集团的总裁盛利,一旁不发一语的中年美妇则是盛利的第二任妻子柳繁,站在柳繁旁边的年轻女孩,是柳繁和前夫所生的女儿玫瑰。

  自柳繁嫁入盛家后,女儿玫瑰也跟着改了姓,正值十六岁花样年华的盛玫瑰人如其名,就像一朵盛开的玫瑰,艳丽而迷人。

  盛利神情激动地看着两小时前才清醒过来的儿子,柳繁和盛玫瑰也同样惊诧。

  盛仕赫是盛利的独生子,“盛世皇朝”连锁饭店集团的接班人,从小接受菁英教育,在二十七岁那年进入集团,开始着手接班的工作,原本应该于去年接下总裁位置,却因为突如其来的游艇出游意外,打乱了一切。

  意外发生时,盛仕赫的妻子落海身亡,盛仕赫虽然幸运获救,却成为植物人,躺在床榻上整整一年。

  “仕赫,你刚清醒过来,还是不要太过劳累,医师交代你得好好休养一段时间。”盛利目眶含泪,满心激动的看着独生子。

  儿子躺在病榻上已经一年了。

  纵使盛利不惜倾家荡产找来全世界最权威的医师替儿子治疗、检查,所有的安排仍都徒劳无功,没能让他清醒过来。

  就在盛利将要放弃,愿意接受独生子将躺在床上一辈子的事实时,盛仕赫却无预警的醒了过来。

  奇迹……真的是奇迹出现!

  “哥,我每天向上帝祈祷你能赶快醒过来,上帝果然是仁慈的,实现了我的愿望。”盛玫瑰红着眼眶走过去想抱住盛仕赫。

  “我累了。”盛仕赫放下病历,一句话挡去了小妹热情关怀的举动。

  他尚处于震惊状态,搞不清楚这是怎么一回事。对于眼前这些不熟悉的家人,即便是相当渴望亲情的他,也无法那么快接纳。

  “仕赫,那你好好休息吧,我们全都离开。”盛父旋即吩咐,好不容易盼到儿子醒过来,他的身子骨还没完全恢复呢,充足的休养是必要的。

  “爸,我想留下来陪哥……”盛玫瑰不肯走。

  “走吧。”一直没开口的柳繁拉住女儿,随着老公的身影走出卧房。

  “他不想让你靠近,你没看见吗?玫瑰,有些事情我不想多说,你好自为之,为了我们两个好,你还是别继续执迷不悟下去,否则只会毁掉我们现在拥有的一切。”柳繁在女儿耳边用仅有两人听得见的音量说话。

  柳繁很清楚,盛玫瑰跟放浪成性的继兄盛仕赫有些暧昧,这事要是传出去还得了。

  她原本以为,盛仕赫变成植物人,那件事会永远被隐藏起来,盛家的财产将全数落到她和女儿的手中。

  但盛仕赫醒来了,柳繁的美梦破灭,同时还得担心盛玫瑰又去跟他纠缠不清,才会忙不迭提出严正警告。

  *****

  房门关上,人走了,房间内恢复一片宁静。

  盛仕赫环视这间很陌生的卧房。

  卧房分为三个区域,左侧正是他现在所躺的大床,中间则是摆放深蓝色沙发和玻璃茶几的起居间,右方则摆了张方形书桌,后面是一整面墙的书柜。

  他掀开被下了床,缓缓踱步来到起居室那扇落地玻璃门前。

  他推开玻璃门踏出露台,从三楼居高临下望着一片美丽的花园,眺望远处的山峦景致。

  这是哪里?

  盛允浩一头雾水。

  刚刚那三个人自称是他的家人,他却一点也不认识,完全没有记忆。

  他的记忆中断于二○○六年某个冬夜,当时他人在纽约。

  他记得相当清楚,他因为撞见一起械斗,被枪杀灭口。

  然而,就在他即将死去之际,竟感觉有一股奇异的力量将他从冰冷的身躯抽离,卷上天际,一阵天旋地转后,他失去了意识。

  感觉只是过了几秒钟,他旋即又恢复意识张开眼。

  然而,一切却变得诡谲。

  他发现自己直挺挺的躺在一张名贵豪华的软床上,一旁则站着一个身穿白制服黑围裙的中年仆妇。

  仆妇一脸惊喜的喊了他一声少爷,然后大叫地转身跑出去找人。

  随后赶来的人对他的清醒全都表现出震惊和惊喜,甚至激动得快要掉下泪。

  唯有他这个当事人,呆怔又困惑。

  他花了几小时的时间,接受自己可能重生了的事实。

  压下内心的惊异,他冷静的向赶来替他做检查的医师询问自己的状况,医师说了一堆,然后还拿出病历给他。

  病历上第一页记载了他的个人资料。

  这个身躯的主人叫盛仕赫,今年三十岁。

  他知道了这副身体的名字、年龄和病因,让他更加确认自己的灵魂已经转换时空,附在这个叫做“盛仕赫”的男人身上。

  他变成了另一个男人,从盛允浩变成了盛仕赫,从二十四岁变成三十岁,从一个一贫如洗,窝在贫民窟每天得打三份工才能活下去的穷小子,变成一个有钱有势的男人。

  真是他X的诡异!他双手搭在女儿墙上,涔涔冷汗从饱满的额头冒出来。

  负责照顾盛仕赫的仆妇进房来,发现他没躺在床上休息,旋即走到露台找人。“少爷,你现在不能吹风,快进屋里来啊。”

  “……我没关系。”他需要吹吹冷风,清醒一点。

  或许,这只是一场梦……

  见少爷不听劝,仆妇忙不迭进房里,从沙发上取来黑色睡袍,再来到露台,披在大少爷宽阔的肩头上。“少爷,穿上这个吧。”

  “我没事。”他好得很,身体、精神都没问题,只是过度惊吓。“我不冷。”

  他将肩头上的睡袍扯下,情绪剧烈起伏着。

  他只是一时间难以接受自己竟然变成另一个人。

  他获得重生,有机会得以接续未完的人生,此刻的心情自是惊喜莫名。可一想到这一切可能只是暂时的时空错乱,他能拥有这具身躯多久尚是个未知数,瞬间难以名状的恐惧盘据心头。

  “少爷,你不穿上睡袍御寒,又不进房里,万一有什么差错,我可担当不起啊。”仆妇低声哀求。“对不起,我并非想冒犯少爷,实在是替少爷着想……”

  仆妇很紧张,说话也发抖,低着头不敢看主子。

  想必盛仕赫是个极有威严的主子,才会让下人连说话都紧张万分。

  但那是盛仕赫的作风,不是他的。

  身为普通老百姓,他能够体谅下人的担忧和害怕。

  仆妇的低声哀求令他心软,尽管并不想离开露台,他还是转身大步踏进房内。

  仆妇在他身后关上玻璃门,顺便将深蓝色的帘幔掩上。将外头的景色隔绝起来,室内的光线旋即转为昏暗。

  “快打开,别掩上!”他高大的身躯一僵,沈嗓道。

  仆妇立即动作,将刚掩上的帘幔拉开,玻璃门外的漂亮山景,再度映入眼帘。

  处于昏暗的空间让他没有安全感。

  盛允浩发现,虽然重生了,但脑海里潜藏的死亡记忆让他对黑暗产生恐惧。

  “大少爷,请快回床上休息。”仆妇亦步亦趋的跟在他身后。

  “我躺得够久了,想起来活动筋骨。”他摇头,笔直走向书桌后方,高大身躯在宽阔的皮椅坐下。“可以帮我端杯茶来吗?还有,请别让任何人进来,谢谢。”

  他吩咐道,闭眼将脑海中那段恐惧的死亡记忆摒除,再张开锐利的眼眸。他凝神静气思忖着,自己必须尽快将盛仕赫这个人的背景了解清楚。

  “少爷,我这就去。”仆妇收到命令,迅速去办。

  *****

  走到书房落了坐,他打开电脑,眼前宽大的萤幕亮起,然后开始运作。

  登入网路,他立即在键盘上键入“盛仕赫”的名字,搜寻相关的报导和资料。

  网路世界毫无隐私,有关盛仕赫的一切一一列出,落落长的占满萤幕。

  盛仕赫是个名人,他拥有精明的生意头脑跟广大的人脉,在社交圈很吃得开。虽然已婚并育有一女,但身边还是一堆异性围绕,交往过的女人多如过江之鲫,大都是模特儿和社交名媛,不论婚前婚后,情史皆相当丰富。

  他认真的读着,牢牢记住盛仕赫的一切。

  最后一条关于盛仕赫的新闻,记载着他出事的经过——

  原来盛仕赫去年夏天驾游艇载着妻子出游,游艇却发生火灾,因而翻覆,当时他跟妻子同时落海。

  他那拥有英国血统的妻子不幸溺毙,擅泳的他则是极力想脱困,最后却因体力不支,险些灭顶。幸好搜救队很快发现他,只是经过一番折腾,终于将他救起时,他已经陷入昏迷状态。

  紧急送往医院后,即便经过抢救,盛仕赫依旧没有清醒过来,变成植物人。

  看完相关报导后,他进一步搜寻盛家,深入了解了盛家的财力有多雄厚。

  来自中国的盛家,在台湾以旅馆业发迹,经过三代的经营,现在已经成为全球知名的连锁饭店集团。

  以“盛氏皇朝”为名的高级饭店,遍布亚洲各大城市,饭店锁定金字塔顶端的消费客层,提供最顶级的服务,注重隐私管理。饭店的装潢依每个城市风情不同而设计,是全球政商名流和明星们指定下榻的饭店之一。

  盛允浩紧抿着薄唇,原来盛仕赫是个响叮当的人物,比他认定的更有钱有势。

  平平姓“盛”,五百年前同是一家人,身世却大不相同。

  唯一相同的是命运,他盛允浩和盛仕赫都英年早逝。

  不,他们两人命运并不同……盛仕赫的灵魂死了,剩下躯体,而他的躯体早已冰冷的躺在墓园里,但灵魂却还活着。

  从现在起,他不再是穷小子盛允浩,而是拥有庞大事业和家产的盛家少爷,“盛氏皇朝”连锁饭店集团的继承人。

  他的人生有了天翻地覆的转变。

  盛允浩决定,从现在起,他要好好经营“盛仕赫”的人生,将盛允浩未完成的理想抱负,由盛仕赫完成。

  而他,就是盛仕赫。

  “少爷,参茶来了,是顶级花旗参片泡的茶,对病愈后的身体有补气功效。”参片需要花点时间才能泡出精华,所以耽搁了一会儿。“少爷,请喝茶。”

  仆妇将茶端进房,难掩紧张不安。她心里担心少爷会不高兴,偷偷觑了眼他的脸色。

  “谢谢,茶放着就好。”他点点头,语气温和的回应。

  “不、不客气。这是小的应该做的。”仆妇受到惊吓,没想到病愈后的少爷,个性变这么多,还会跟她道谢?!“少爷……还有什么吩咐吗?”

  “……你能陪我说说话吗?有些事情,我一时间想不起来。”

  他需要彻头彻尾深入知道盛仕赫的过去。

  仆妇点点头,忐忑的走上前。“少爷想问什么尽管问。”

  “抱歉,我忘了,你叫什么名字?”

  “少爷,我叫李美蓉,大家都叫我李婶……”宅子里仆佣那么多,少爷自然不可能记得每个人的名字。

  他牢记李婶的名字,接着很有技巧的问了一些有关盛家的问题。

  李美蓉没多想,将她所知道的,全都一五一十说出来。

  这个下午,他跟李婶聊了一个多小时,加上先前搜寻的资料,他把盛仕赫这个男人再摸得熟透几分,了解更清楚后,却又更震惊几分。

  *****

  十一月十六日?纽约。

  气温三度。

  “生日快乐!单身快乐!”

  在暖气放送的房间内,吕滢滢脱去厚重的冬衣,穿着轻便的粉色无袖短上衣与棉质短裤,微湿的短发乱乱翘着,她戴着黑框眼镜盘腿坐在地毯上,一个人孤伶伶的捧着一个精致的小蛋糕。

  蛋糕上插着一根蜡烛,她坐在落地窗前,望着窗外微暗的天空,与倒映在玻璃窗上的火光,吕滢滢孤单的替自己过生日。

  今天是她二十七岁的生日。

  但身边却没有任何亲朋好友替她庆祝。

  因为她人在纽约,这个月要与此地的医院进行医疗交流,能替她庆生的家人全都在台北哪。

  唉~~只好将就点,自己替自己庆生。

  吹熄生日蜡烛前,她许了三个愿望。

  第一个愿望,希望世界和平!

  第二个愿望,希望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全都身体健康!

  第三个愿望……希望早日找到好归宿。

  那是父母亲的愿望,她了解他们的期待,但她这些年一直把心思放在工作上。因为个性使然,生性孤僻的她,除了工作,其他时间几乎都宅在家里,哪来机会认识异性?

  至于医院里的男同事……在那座白色巨塔里,她一直是被排斥的对象。

  因为她光芒太盛、年纪太轻,加上不擅交际、没有人脉,这样的她理应备受冷落,却幸运的一路受到贵人提拔,比别人得到更多机会,其他人只能看她一个人绽放光芒,相形之下变得黯淡无光。

  久而久之,医院里除了少数几个护士跟她较常往来外,没有一位医师肯接近她,只维持平淡如水的同事情谊。

  此外,她不谈感情的另一个原因是……她忘不掉已逝的初恋男友——盛允浩。

  那场意外都已经过了六年。

  当年盛允浩死于纽约的暗巷里。

  经过警方调查,他很倒楣地在深夜遇上械斗,成为枪下冤魂。

  得知消息时,她人才刚到澳洲留学没多久,还在适应当地生活的她立即放下课业,飞来纽约帮他处理后事,把他的骨灰带回台湾安葬。

  他都死去那么多年了,可他对她的好,以及过去的甜蜜,她一直无法忘怀……

  资质优秀的她,从国中起便跳级升学,进医学院那年,她才刚满十六岁。

  在周围全是二十岁大孩子的世界里,她就像乳臭未干的小女生,被人排斥忽视,但这样的她却有优于他们的头脑,一入校园便受到教授的青睐,延揽在身边特别指导。

  她是教授眼中的天才,却被同学视为眼中钉,取笑她是书呆子,她总是孤单一个人走在校园里,独自上下课,没有朋友。

  直到有一天,盛允浩出现在她面前,跟她聊天说笑。

  当时,她以为他就像其他人一样,一时兴起又想来寻她开心,但经过好几回的攀谈,加上他的体贴和善意的表现,让她逐渐卸下防备接纳了他。

  他不像其他人一样排斥她、对她冷嘲热讽,盛允浩就像她的保护伞,为她驱走那些异样的眼光,盛允浩是她在大学里交到的第一个朋友,然后过了一年,友谊进展成爱情,他们成为一对恋人。

  交往的几年里,他对她总是小心翼翼、疼爱呵护,他对她的温柔体贴还烙在她的心口上……噢,别想了。

  生日哪,应该要快乐而非感伤的。盛允浩在天上也不想看见这样落寞感伤的她吧?

  吕滢滢从地毯上起身,将小巧的蛋糕放在玻璃茶几上,一手拿起银制汤匙舀了一口巧克力慕斯送进口里,另一手端起酒杯,喝了一口有着浓浓果香的红酒。

  蛋糕配红酒,她赤着雪足在房间里晃啊晃,一个人把一瓶红酒喝了三分之一。

  她有点微醺了,脚步有些不稳,步伐轻飘飘的。

  蓦地,房间内传来细微的音乐声。

  她竖直耳朵,赶紧放下酒杯和银匙,跑去沙发拿起公事包,把手机翻找出来。

  “老爸,晚安。”俏臀黏上柔软的米色沙发椅,整个人像猫一样蜷窝着。

  只有跟家人谈话相处的时候,她才能如此放松,展现俏皮可爱的一面。

  “小滢,生日快乐。”吕父爽朗的声音从电话那端传来。“你后天就会回台北了对不对?有空回家一趟吗?老爸帮你准备了猪脚面线,你有时间一定要回来吃喔。”

  “嗯,明天我一早的班机回台北,回去后可能先进医院开会,没事的话应该可以准时回去吃老爸的爱心猪脚面线。”这是吕家的传统,生日的人都得吃上一碗猪脚面线。

  经营餐馆的老爸手艺了得,猪脚炖得软嫩熟透、入口即化;面线则是挑选纯手工制作的面线,两者搭配起来,除了好吃还是好吃。

  “好,那要早点回来,除了猪脚面线,爸还会张罗一桌好菜,我们好久没有一起喝酒了。”吕父平常不太碰酒,但家人生日或有什么特殊聚会时,一定会开心的喝上两杯。

  “老爸,我不喝金门高粱喔,你得帮我准备啤酒。”

  “知道啦,冰箱里的海尼根随你喝。”

  “我又不是酒鬼。”她顶多喝个一、两罐。“那就这么说定喽,有话之后再聊,帮我跟妈和小弟说一声,我好想大家。”

  算一算,加上出差这三个星期,忙碌的她已经有一个多月没回家了。

  她好想念家人喔。

  “好、好,那我挂电话了。”吕父收了线。

  吕滢滢把手机放回公事包里,抓来米色抱枕抱在怀里,眼色迷蒙的望着窗外夜色,思念家人的情绪在心头累积涨满。

  她跟家人都住在大台北地区,其实要回去一趟并不难,车程顶多四十分钟。

  但身为医师,在医疗人员短缺的台湾,工作量本来就吃重,何况她又深受医院重用,门诊、手术排得极满,有时候忙到连睡觉都很奢侈,更别说休假回家了。

  偶尔想回家一趟吃吃老爸煮的菜、陪老妈逛街、跟小弟斗嘴打电玩,都得趁休长假的时候才有时间。

  如果可以,她非常希望能够多陪陪家人,不过她相当热爱她的工作,两者对她而言都摆在同样重要的位置,相信家人会体谅她对工作的付出,因为那是她快乐的泉源。

  她弯起甜唇露出一抹笑。

  可能是喝了红酒的关系,她感觉肩头上的压力减轻了,心情十分愉悦。

  她的头轻靠着沙发扶手,粉唇轻启唱起了生日快乐歌。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You~~

  Happy Birthday To 滢滢~~

  Happy Birthday To You。

  “滢滢,生日快乐!Happy Birthday To You。”

  站在落地窗前,看着城市街景,盛仕赫身穿家居服,依旧掩盖不了他的英俊挺拔,他对着宽阔的山景低声呢喃。

  今天,是吕滢滢的生日。今年,她二十七岁了。

  盛仕赫从西装口袋掏出一张从网路列印下来的照片,温柔的目光落在吕滢滢那张遮掩在黑色镜框后娴雅柔美的脸蛋……

  当年那个古怪别扭的小女生,如今已是颇有名气的心脏科医师……

  她十六岁便跳级念医学院,七年的课程她只花五年读完。

  滢滢是个天才,他早就料想到了,以她的能耐绝对能够成功。

  在“盛允浩”死于非命那年,刚满二十一岁的她已经修完课程,提前毕业了,一毕业立即经由教授推荐,前往澳洲深造。

  那年,他在纽约,而她刚到雪梨没多久。

  他们各自忙碌,他忙着打工和读书,而她忙着适应雪梨的环境和学校生活,他们很忙但常保持联系,透过网路和电话传情,分享彼此的生活。

  那年“盛允浩”若没死的话,他们应该会在圣诞假期相聚,度过一个快乐的圣诞节。

  但“盛允浩”却意外身亡,这古怪别扭的小东西一定伤心极了……

  以他对她的了解,这倔强的小天才,定是化悲愤为力量,更加奋发图强。

  他心疼而苦涩的想着,这六年来,她是多么孤单又辛苦的去撑起自己的世界,即便天分过人,但若非付出极大代价和心力,她绝对无法顺利拥有今天的成就。

  根据资料显示,二十二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学成归国,放弃在澳洲当地知名医院工作的机会,回到国内服务。

  她甫回国立即被“长辛医院”延揽。

  经过五年的努力,她的表现自然不在话下,短短几年间便从住院医师升任总医师,更于去年一跃成为最年轻的主治医师。

  她发表过的医学论点都深受医界肯定,参与或主导的心脏手术也都相当成功,在在证明她的医术有多精湛,能拥有今天的地位绝对是靠着实力,没有任何侥幸因素。

  她成就不凡,如今已是独当一面的心脏科名医,许多知名大医院争相延揽,但她不为所动,依旧待在“长辛医院”服务。

  如今他亦不再是贫困的盛允浩,而是“盛世皇朝”饭店集团的继承人。

  即便她不是个眼高于顶、计较身分家世的人,但他期许自己能够跟上她的成就,成为比她更强大的男人,替她扛起一片天。

  他会尽全力熟悉盛仕赫的一切,在集团里展现自己的管理长才,等一切稳当之后,他会回到她的身边,用真爱重新掳获她。

  “滢滢,相信我,很快的……我会回到你的身边,你要等我。”

  修长手指轻抚着照片上的漂亮雪颜,他低喃着,声音因为过度思念而沙哑,神情紧绷。

  从盛仕赫的身躯醒转过来后,已经过了一个多月。

  这段时间,经过精心调养,他的恢复状况十分良好,几个星期前正式返回工作岗位,开始熟悉集团业务。

  一个如此庞大的集团管理起来着实不易,他早有心理准备。

  可真正接触后,他惊觉自己即便有了心理准备,却仍旧困难重重,几度令他感到无比挫败,濒临放弃阶段。

  若不是他的信念够坚定,十分盼望能和吕滢滢重新展开新人生,因而咬牙支撑下去的话,可能早已放弃了。

  所幸,他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最艰辛困难的阶段撑过之后,一切开始倒吃甘蔗般的顺利进行。

  如今,他已能初步掌握相关事务,并积极投入事业版图的拓展计划。

  他的办公室在“盛世皇朝”饭店三十七楼,顶楼三十八楼则是他的私人住所,也就是此时他身处的地方。

  这间处所宽敞华丽,家具、家饰全都是进口货,昂贵而精致,还有独立出入口,十分隐密。

  这里的一切豪华气派,但却是一间华丽的牢笼,没有半点温馨感。

  每当身处此处,他总觉得特别孤寂。

  从这里,可以近看一○一大楼,欣赏繁华的台北都会景致和淡水河暮色。

  他就像这个城市的王,将一切踩在脚下。

  他一直梦想能成为上层社会的菁英,如今竟不可思议地实现了。

  那么接下来,他要实现另一个梦想……而那个梦想,已经越来越近了。

  甩去孤寂,他不自觉扬起唇角,冷沈的脸庞因为浮上笑意而柔和了几分。

  *****

  “少爷,你要的白酒。”仆妇端着酒杯过来,将白酒递给主子。

  “李婶,谢谢。”盛仕赫将照片放进口袋里,转身接过酒。“很晚了,你先去休息吧。”

  李婶,是他醒来后第一个见到的人,在盛家大宅经过长时间的相处,他感觉李婶是个认真工作又不会乱嚼舌根的人,值得信任。

  因此,当他决定搬出盛宅,入住这间私人寓所时,他要求李婶跟着过来照料他的生活起居。

  “少爷,喝完酒也快去休息吧,明天还要早起上班呢。”李美蓉关心着,能受到少爷的信任,她工作更加努力。“明天给少爷准备烧饼夹蛋当早餐,少爷要喝豆浆还是咖啡?”

  “豆浆,我要喝‘老王豆浆店’卖的豆浆。”

  “我知道,除了‘老王豆浆店’卖的豆浆,少爷一律不喝。”少爷醒来后改变很多,现在的饮食习惯也和以前南辕北辙,过去非豪奢大餐不吃,现在则十分平实。“我明天会早起张罗,一定让少爷满意。”

  “老王豆浆店”在T大校园附近,生意很好,车程有点远,但只要是少爷指定的,李婶都会尽力做到。

  “谢谢。”盛仕赫露出温和的笑容,没有少爷架子,他很感谢李婶的照顾。

  “少爷,你不用跟我客气。”李美蓉用复杂的目光望着盛仕赫。

  醒来后的少爷,个性整个大转变——

  以往,少爷脾气很不好,动不动就找下人出气,跋扈不讲理。

  他的英籍妻子爱坦莎也跟少爷一样目中无人,出身英国名门的爱坦莎高傲不可一世,夫妻俩各自的私生活十分精彩,即使在婚后一年生下了一个孩子,但为人父母的两人生活一点也没改变,终日忙于社交生活。

  少爷经常流连情妇身边,少奶奶则跟健身教练有暧昧之情,各有各的精彩人生,他们将女儿盛琉璃托付给保母照料,对孤单的琉璃总是不闻不问。

  经历生死交关后的少爷,脾气变得温和有礼,对她这个仆妇也总是笑脸迎人,不曾颐指气使。

  另外一个改变是,少爷不再流连夜店,目前也还没回到社交圈,而且这段时间没有任何女人找上门来。即便少爷已经搬出大宅,但他一有空就会回去探望一岁半的女儿盛琉璃,完全变成慈祥的父亲。

  “李婶,那就麻烦你了。”

  “少爷晚安,我先退下了。”李婶道过晚安后,离开了起居室,回到厨房旁的佣人房休息。

  李婶离开后,偌大的空间里只剩下他一个人。

  周围静悄悄的,静到能听见他自己的呼息声。

  闭上鹰目,他品尝一口白酒,脑海里浮现吕滢滢坐在“老王豆浆店”里,喝着豆浆的可爱满足模样。

  好像那一杯豆浆是全世界最好喝的豆浆似的。

  除了豆浆外,她没其他偏好,烧饼夹蛋、蛋饼、馒头夹蛋,每天更换,不管点什么,她一律不要红茶、奶茶和米浆,只要一杯豆浆。

  跟她相处久了,他也被她感染,早餐喜欢喝上一杯豆浆,至于餐点嘛,随意都行。

  在国外,他买不到豆浆喝,只得改喝咖啡或红茶,因为经济拮据的关系,只买得起最便宜的三合一冲泡包,丝毫没什么品味可言。

  如今有幸再度踏上这块土地,他想要重新找回记忆中所有的美好。

  滢滢,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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