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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将倾城》作者:陈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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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19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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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将倾城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陈毓华
出版日期:2012年6月1日

【内容简介】
身为头号情报员的她究竟是倒了什麽楣?
不但遭到上级和好友背叛,被敌人炸得支离破碎,
死了还不安宁,灵魂竟穿越到这鬼时代附到个奴隶身上!
而这用超低价买下她的世家少爷……很诡异,
先是嫌她身上臭,恶劣的把她扔到雪地里受冻,
接着却不计较她的愤怒反抗,真的照她的要求放她走,
害她无法不管遇袭落水的他,不只拚命救人还全天候看护,
算了,这样她就还完人情债,可以放心和他分道扬镳……
等等,他说什麽?要她跟他一起走,会把她这奴隶当贵客?
想想,虽然他视人命如草芥很讨厌,但她在外头备受歧视,
也好,先跟着他,等累积好实力再离开,才是聪明的选择,
然而一直被他温柔照料,又见他为保护她不惜和兄长翻脸,
她走得了才怪,还答应在他上山学艺後,替他守着家,等他,
不料,终於等回他後,迎来的却是灭门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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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19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石室里腥臭味四溢,令人作呕,就算冷风从四面八方的缝隙钻进来,还是消除不了那股吃喝拉撒都在一间囚室里造成的恶臭。

  三十几个人蜷缩在角落里,有男有女,其中又以年轻的女孩居多。

  有人低声饮泣,有人眼神呆滞,有的挤在一起互相取暖,就是没有人说话。

  突然传来咿哑声,石室的门被拉开,刺骨寒风随着钻进来的同时,走进来一个臃肿的汉子。

  “什么鬼天气,下这雪像下刀子似的,要到什么时候能才消停?”掸去两肩雪花,开口就是抱怨。

  “也就剩下这些,一完事,就没有咱们哥俩的事了,到时候百花铺的酒帘子一钻,只要有银子,里面的花娘、上好的竹叶青,大哥,你爱怎么喝就怎么喝、爱怎么摸就怎么摸……哈哈哈哈哈。”因为胖子身形太过庞大,听到这话,才发现他身后还隐着一个矮个子,表情龌龊,獐头鼠目。

  “这狗屎地方比茅坑还要臭,妈的,赶快把人撵出来,好交差了事。”胖子爆了句粗口。

  尽管石室里充斥的气味对他们来说并不陌生,但是每进来一次,就想吐一次,要是可以,他一辈子都不想进来。

  矮个的粗鄙汉子步下台阶,亮出一把比平常人家使用的还要大的钥匙,打开牢门,然后撒开破锣嗓子大声的 喝,“全部都给我出来,动作快一点,谁敢慢上那么一步,小心我的鞭子伺候!”

  只见那些孩子被吓得脸色发白,嘴唇哆哆嗦嗦,连话都说不出来。

  他们手脚上都铐着比胳臂还要粗的铁链,一个链着一个,一个捆着一个,一个都别想逃。

  鞭子挥打在栅栏上,发出恫吓声,有个孩子起身站了起来,牵动他身边的,一串大大小小的粽子开始往外走。

  没有人敢挣扎哭泣吼叫,那只会换来响亮的耳光,那些粗鲁的人口贩子手上都是粗糙的老茧,掴在脸上疼痛万分,会让人生不如死。

  被连续关了十几天,不见天日,被外头的寒风一刮,还没来得及发抖,看到屋外的摆设,雪地上血淋林的痕迹,每个孩子的脸色都变了,有人死咬着嘴唇,有的两泡眼泪在眼眶滚着,有的脚软了。

  因为他们都知道要面对的是什么。

  盖世王朝的奴隶都必须烙上奴印才能交易买卖。

  烙上那个身分标记,就代表一辈子到死、到盖棺,甚至生下来的儿女子孙辈都永远无法翻身,永永远远都是低下卑贱的奴才。

  几大盆铜炭火炉熊熊冒着火焰,炉里是烧得红通通的烙铁。

  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控制着自己的呼吸,就怕稍稍用力就会打破目前恐怖的宁静。

  人牙子粗暴的把孩子往前推。

  烙铁被高高举了起来。

  排在尾端的她眼睁睁看着,听着惨叫声此起彼落、哀号哭叫,有人弯腰开始呕吐、有人尿湿了裤子,却没有半个人理会,因为都自顾不暇了。

  那些哀叫声太凄厉,让她痛苦得想掩住耳朵。

  但是就算掩了耳朵,又有什么用?

  现实能逃避得了一时,能逃避得了永久吗?

  瞪着自己无能为力又瘦骨如柴的手脚,她几乎要瞪凸了眼睛。

  这副长年被苛扣饮食的身躯实在发育得不好,几乎只有一层皮裹着的手脚,还加上手铐和脚镣,那重量,沉得她必须把链子抱在胸口,利用全身的力气才能拖着走,甚至跟上别人的脚步。

  走路都这么困难了,更别提想翻墙逃走。

  是啊,她想逃。

  人没翅膀怎么飞过那道墙?

  好汉不提当年勇,可要是以前巅峰时期的那个她想走,没有人拦得住她。

  但是现在这个“她”,别说对付手上的破铜烂铁、别说放倒那些如狼似虎的粗野汉子,她连自保的力气也没有。

  这副身体根本是废物!

  当年,即使被恐怖分子围捕跑进了最不适合生物生存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她都不曾这么绝望过。

  八天。

  自从她睁开混沌的眼睛清醒过来,八天了。

  这是她繁德儿出生二十五年来最痛苦的八日。

  那天,她在肮脏的水盆里看见自己的样子。

  那是一个消瘦单薄得跟豆芽菜没两样的小女孩,身上又脏又臭。

  看着水中陌生的脸孔,不到十岁大的个头。

  头一个钻进她脑子里的念头,就是天大的疑问。这是谁?

  她用冰冷的手指狠狠掐住自己没有几两肉的脸颊。

  可悲的是,会痛。

  她又疑又惊。

  她看到的一切是那么不伦不类,匪夷所思,这些看到她“活”过来的奴隶们没有人多看她一眼,彷佛,她的死活,真的是她自己的事。

  面对这荒唐的一切,每天她在这牢笼里醒过来时,她多么希望张开眼睛看到的会是她自己舒适洋房里那盏远从英国带回来的水晶莲花灯,她的席梦思、羽绒被。

  结果,她还是一个被关在这不知道时间流失,不知道多少奴隶中的其中一个。

  孤影绰绰,孑然独立。

  所有的一切都显示着一个结果—她,繁德儿,国头号情报员,在执行一趟第三世界国家的任务时,遭到上级和朋友联手背叛,知悉的那一刹那,正在执行任务的她被对手的火箭筒轰爆身体,死得支离破碎。

  她死得好窝囊。

  那么优秀的她却因为身为男友的上级和她最好的情报员朋友有染,联手令她任务功败垂成,命也没了。

  看着自己的身体破了个大洞,她没有很痛,眼里,只是不可置信。

  不知道是离魂时的错觉还是怎么了,她彷佛看见姊妹淘的眼中流露出一抹懊悔。

  相信人,真是一件困难的事情。

  下辈子,她再也不要相信任何人了……

  可她也没想过自己的“下辈子”这么快到来。

  上一世的“繁德儿”死了,清醒过来的她莫名其妙的借了小女奴的身体,她来到了不知道几千年前,或者,距离几万光年的异时空,在浩瀚巨大的时空轮盘中,借尸还魂了。

  她远远没有复活的快感。

  失去她熟悉的生活和国家,要面对的是落后到把人当奴隶的世界,没有人高兴得起来。

  那个开小差的老天爷为什么不直接让她下十八层地狱算了!

  那一夜,她缩在墙角,任眼泪流满颊以后,柔韧又坚强的她承认了残酷的现实。

  她每天都绞尽脑汁想办法离开这个牢笼,希望却随着时间越来越渺茫……

  她飘远的意识很快被拉回来。

  被烙上奴印的孩子昏厥着从另外一道门被拖走了,她却只能眼睁睁,对,眼睁睁看着他们受虐,而且,很快就会轮到她。

  她想来想去,还没想出个法子来,一只手已经粗鲁的把她拽到炉火前,另外一个人用力抓着她的头发往后拉扯,逼着她昂起了脸。

  她吃痛,却什么都没表示。

  不哀求、不哭喊,也不挣扎,因为她知道这些都是白搭。

  “你这小丫头倒是有副好眼神,居然敢瞪我?看在你这么有勇气的分上……大爷我就赏你个痛快!”负责烙印的汉子咧嘴大笑,烧得炙热通红的铁块已经对着她的额头压了下去。

  滋滋的声音。

  皮焦肉烂的血腥味道马上传了出来,痛得她几乎要晕倒,可她却死死的咬着牙,紧握着拳头,直到两个汉子同时松手,她软倒在地上。

  这该死没人权的鬼地方!

  还没能把那钻进骨子里的痛熬过去,衣领被人一扯,像畜生似的被拖离开那个刑场一样的院子,关进有木头笼子的车里。

  铿锵,又一把大锁锁住了她们。

  车里都是女孩,几乎每个人都像她一样昏昏沉沉,披头散发的软倒在角落,没有人知道自己的未来会如何。

  车子动了,辘辘的往前而去。

  她不能哭,哭是弱者的表现,她不能哭。

  缓缓睁开被血糊住的眼皮往后看,风雪依旧绵绵密密,落了满地的苍茫。

  长街尽头。

  一车人口插着草标,待售。

  木台下,黑压压一片,都是男人,个个瞧得津津有味,买妾、买丫鬟,评头论足,价钱谈妥,点交了卖身契,生意居然不恶。

  时间逐渐过去,奴隶逐渐减少,这时天色已经近午,买菜购物的人变少,市集里摊子也收拾得差不多,这时奴隶车上只剩下几个样子不出挑的孩子了。

  她是其中一个。

  她实在太小,那身子,狗尾巴草似的,干巴巴的;小小脸庞,面黄肌瘦,孱弱得连颧骨都凸了出来,枯瘦得好像风一刮就会飘走。

  当奴才,个头太小,干粗活没力气,买回去只会浪费粮食,一点用也没有。

  人牙子皱了皱眉,把几个孩子的售价从四两银子降至一两,这根本是流血赔本大拍卖了。

  不过依旧乏人问津。

  人牙子烦恼卖不掉这几个奴隶,回去不好交差,对街的商家屋檐下却站着一对主仆模样的少年,其中一个少年脖颈围了一圈貂毛,身披雪白狐裘,头戴一顶黑得发亮的皮帽,贵气清雅,两道逸秀的眉,舒舒展展的伸开去,越发显得眉下的漆黑眼睛淬了火似的明亮,而双唇轮廓鲜明,那种美,超越性别,飘逸出尘,风华绝代。

  “少爷,失职的马夫已经处理掉,马车的轴心也已经换妥,请少爷上车。”小厮看起来年纪不大,身子站得笔直,下颔微收,面带恭谨。

  被称为少爷的少年毫不关心那犯了错的马夫去了哪里,对他来说,一条奴仆的命,不值得他放在心上。

  这世道,等级森严,奴才是主子的财产,也就是一个物件,就算任意打杀了,慎重的向地方官府说一声,抹去贱籍纪录痕迹,随便的就一笔勾销,一个奴仆死于各种意外,实在是太平常了。

  他的目光投注在对街的买卖人口处,几不可察的微扬着眉。

  “少爷看中哪个奴人?要小的去把人带过来吗?”脑袋灵活、精明,能揣测对上意,是奴才的基本技能,家生子的他这些技能自是从小练熟,他对个性阴晴不定的主子试探的问了问。

  舆国公府三少,天性清冷,这并不是秘密。

  能入他眼的东西,少之又少。

  每个奴才都以能在主子的身边伺候为志愿,那是这辈子唯一翻身的机会,千方百计的讨好,绝对是力争上游的诀窍。

  主子难得表露了那么一点兴趣,他怎么可以不逢迎?

  通常这少年贵人不会在意下人们如何揣测他的心思,甚至加以放大,他不会对奴才的行为加以鄙视,毕竟人往高处爬,水往低处流,于他没有坏处,只要不踩到他的底线,他都睁只眼闭只眼,都在他的允许范围里。

  “嗯。”声音漠然,带着在上位者不露痕迹的傲慢,指示了下是看中了哪个。

  小厮倒退了两步,转头办事去,一句都不敢多问,已经奴婢成群的主子为什么会看中一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小奴人。

  小厮一走开,他信步踩上已经匍匐在雪地上当脚凳的奴仆背部进了宽阔的马车内里。

  马车的一侧放置了多宝格,里头旅途需要的事物都有,另一侧是可以容纳七八个人的软榻,榻上层层叠叠锦绣软垫,就算马车行走颠簸,也影响不到车内的人,固定的几案上有几碟细致糕点,一壶热茶,一本翻了两页的他国地理志,椒泥香暖炉散发着温暖如春的温度,一辆马车已经是这种讲究到骨子里的富贵精致,他的出身更令人思索的了。

  车窗外雪花飘着,越紫非有些困惑。

  不经意对上的那双眼,亮得格外吸引人,身为低贱的奴隶怎么会有那样的眼神?

  那双眼,有着不轻易妥协的眼神。

  虽然只是一眼,她就垂下眼睑,脸也别向它处,可他已经记住。

  一个不到十岁的女孩,为什么会有那样的一双眼?

  杀气,是吗?

  他从来都不是好奇的人,明明是无关紧要的人,是死是活都不干他的事,为什么就轻易的动了好奇心?

  也许是旅程无聊,好奇心就难免多了点。

  “紫少爷,您要的人,小的带来了。”小厮回来覆命,听里面没有声响,这才把车门稍稍打开。

  用高于一两的价钱把小女奴买下来,就别提人牙子有多么喜出望外了,只是她浑身脏臭,这样带到主子面前,妥当吗?

  越紫非已经脱去皮帽和狐裘,只着一件夹了厚里子的鸾鸟衔绶联宝相花的暗红色织锦衫,衣袖间绣着浅浅金纹,细密的针法极为精美,腰系麒麟袋,一双云纹祥兽的斑斓靴子,他懒懒的倚在柔软的椅靠上,就像一个寻常的纨 富家子弟。

  被去掉镣具的繁德儿轻飘飘的站着,看着这富贵逼人的少年。

  富贵人家的孩子通常长得不会太差,他算翘楚,约莫十四五岁的年纪吧,高挺的鼻子,双唇轻抿着,眉眼间有着不属于人间的清冷。

  那清冷,是一种世间万物都不在他眼里的冷漠。

  他周边起码有上百个奴仆护卫,在冰天雪地的外面等候着他一声令下,排场那么大,可见不是普通人物。

  这种奴仆如云的人买她这个毫无用处的奴婢做什么?

  当成玩具,打发时间,一时兴起吗?也不是不可能—

  在市集里待了大半天,许多事也听进耳里、看进眼里,彤京里,世族势大,多得是视人命如草芥的门阀子弟,几百个奴隶,加起来还没有一匹好马的价值,他买了她,要怎么摆弄,她都必须承受。

  谁叫她倒楣的来到这鬼地方,只能调整心态告诉自己,世道不公是常态,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没有人教你见到主子要磕头下跪吗?你可知道,你这样看着我是不敬大罪?”良久,少年开口,声音清冷,好似破冰而出的水。

  她身上的粗布褂子比远看时更加破烂,脸色铁青,嘴唇干裂,手脚都是冻疮,手腕上是铁链留下的淤紫,额头上的奴印甚至仍旧带着焦焦的凝固血迹。

  令人玩味的是,她一直表现得安静而顺从,但是方才她眼里笼罩着让人无法看透的苍茫,在他命令她要下跪的同时,那眼睛还掠过一抹倔强。

  对,倔强。

  女子卑弱,这是自古以来以男性为尊的社会所形成的共识,更何况是一个没有独立人权,身分下贱的奴婢。

  “如同你看到的,我只是个低下的奴隶,你向奴隶要礼貌,这叫有失体统吧?”她缓缓说道。繁德儿第一次开口,嗓子火烧般的疼。

  越紫非眉头一皱,不由得心头微怒,眉眼凌厉了起来。

  我啊我的、你啊你的,谁允许她这么叫的?

  “这个倔强,将来会令你有苦头吃的。”

  “我的将来不劳你操心。”

  “是吗?”他冷清淡漠的神情多了抹恶意,身子前倾了些。“你显然还不当我是你的主子吧!”

  她一窒。

  “本少爷都没嫌你薰臭了我,你还嘴硬?”小兽的爪子需要修剪。

  “是小的该死,没有先带她下去梳洗,脏了少爷的眼睛。”小厮一脚轻巧的踢向她的脚弯处,她闷哼一声,摇摇欲坠的身子埋进了雪地。

  寒风如刀刃,每一下都割得人肌肤生疼,何况她早在寒风中待上好几个时辰,又不吃不喝,当她重新爬起来,再扬起脸的时候,看起来已经几近昏厥了。

  她知道,没有人叫,她是不能起身的。

  她的十指陷入雪堆里,唯有这样她才不会跳起来掐那个少年的脖子。

  时间缓缓过去。

  跪在这样恶劣的的气候里,别说一个小女孩,大人也不见得吃得消。

  越紫非如寒潭清寂的眸不轻不重的瞟了那青衣小厮一眼,眼里看似没有什么,却让狐假虎威的奴才大冷天的出了一身汗。

  繁德儿看着依旧在马车里舒舒服服坐着的少年,再看看那个把她踢倒的奴才,她双目喷火,心头怒火大盛。

  这对主仆一样恶劣,都等着看她笑话,等着看她变成冻死骨。

  她才不要如他们的愿!

  她突然起身,一把抓住那小厮的衣摆,用足力气,猛地一拽,只听见砰地一声,巨大的雪花登时溅了越紫非一脸。

  小厮怎么也没想到这看起来没三两肉的小奴竟有这么大胆子和力气,居然能扯倒他,这让吃了一嘴雪的他又惊又怒。

  他抡起拳头就想对她一顿好打!

  “住手,丢脸!”越紫非不怒反笑了。

  “主子……”青衣小厮垂头丧气的退到一边去,什么威风都没有了。

  越紫非打量了她半天。

  “你走吧。”

  他的呼吸逸出不属于沉重的东西,那东西比较像是笑意。

  好小的人,好大的力气胆识,为了这个,他考虑放走她。

  不过她的动作得快,也许下一刻,他就会改变主意了。

  繁德儿霍然睁开沾满霜雪的睫毛,眼里有着不敢置信。

  “要我重复一遍吗?你可以走了。”不在意的挥挥手,不知道打哪伸出来的纤白优美的手放下了半透明的丝绸帘子。

  “等等!”

  “嗯?”声音提高了两分,有些变幻莫测的味道了。

  “谢谢爷还小女子自由,大恩大德无以为报,可爷既然自由都还了,不如好人做到底,一并把卖身契也给了我吧?”给她自由,但是没有还她卖身契,去到哪里她还是他的奴隶。

  帘子里的人静默了下,会叫爷了,看起来也不是那么难调教。

  然后他出声,“自由有什么了不起的,竟然不是要求本少爷让你留下来?跟着我,说不定你还有几天好日子可以过。”

  “小女子不敢多做他想,请把卖身契给我。”她才不希罕。

  大宅豪门,王侯之家,是世间最黑暗、最深沉、最反覆无常,不会是什么好相与的地方。

  没有保障的奴仆生涯,遇上好的主子也许不愁吃穿,但凡事岂能尽如人意?遇上自由捏在别人手中,猪狗不如的日子,也不是不可能,能走不走,她有这么傻吗?

  “确定?”

  “我只要卖身契。”挺起单薄的胸脯,却有着说不出的坚韧。

  “元一,把她要的东西给她。”

  接过那张纸,繁德儿也不苦求纠缠,重重磕了个头,起身转身走了。

  她离开的同时,马车也动了。

  一个往北,一个南下。

  马车里的越紫非重新拿起了书册,心思却不在那上头。

  在这盖世王朝彤京,物价高得吓人,小富人家平时都必须掂量着荷包过日子了,一个被烙了奴印的奴隶,无论去了哪里,都不会得到善待的。

  她想在这种恶劣的环境自己活下去,还要活得像个人,容易吗?

  所谓的自由,或许是一条绝路呢……

  第二章

  世事难料,人今天活着,不代表明天那口气还在,昨天无事,也不代表下一刻不会没事。

  彤京与仙女城隔了两个大郡,若是纵马奔腾急驰,两地之间,七八天路程可到,若像越紫非这样慢悠悠的,走上几个月也不希罕,更别提遇上了意外。

  仙女城外五十里,马车歪倒散架在官道中央,放眼望去,前呼后拥的奴仆和护卫全部惨死,开肠剖肚、身首异处的大有人在,浓浓的血腥味挥之不去,竟然没有半个活口。

  盗匪横行,也不是今天才有的事,可是究竟哪一路人马,居然能杀掉越家精锐的府兵,一个活口也无,老实说,非常耐人寻味。

  目中无人、富贵无边的越家三少此刻狼狈异常,仔细整理过的发乱了不说,身上只剩一件单衣,脚踝用粗绳系着一颗大石,站在一座大湖的中央。

  多日寒雪,湖水结冻扎实,看起来倒也不怕一时间会掉进深不见底的湖里。

  “乖乖站稳喔,要是掉入湖里去,三少这么矜贵的身子可有得苦头吃了。”劲装、套衫、快靴,怎么看都是江湖绿林人物的汉子,手握长枪,往厚冰上戳了戳。

  “是谁派你来的?拿着军用弓弩长枪,混充武林人士,把这盆脏水泼给江湖人,会笑掉别人大牙的。”几招用来防身的拳脚功夫不管用,只能说技不如人,现在身为人家砧板上的肉块,越紫非面无惧色,甚至还语带揶揄。

  “想不到被舆国公府从族谱中除名的越三少懂得不少事情。”口吻闲凉的用言语狠戳了这位本来高高在上,现在却落在他手上的公子。

  “哦,连我被除名赶出府的事情你都知道?真是玄了。”

  “哪里玄?”汉子一凛。

  “这件事府里对外可是密而不宣,知情的人不超过三个,你这消息又从何而来?”他爷爷、父亲、他。

  汉子神情转为冷酷,“死人不需要知道太多。”

  “透露一下嘛,我是不是该感到荣幸,不知道得罪了哪一派的有力人士?让我做个明白鬼,不也是你们这种杀手该有的职业道德?”

  那汉子勾了勾唇。“三少得罪哪个朝廷权贵,这我不知道,我们只是奉命办差,上头要我们做什么,我们照办,也就这样而已。”别想套话!

  “说得也是,你要是知道太多内情,涉入太多,回去只有被灭口一途,你也不想,对不对?”

  越紫非得来一记狠瞪。

  “你费事把本少爷带到这里来,外带不能吃也不能用的大石头,真狠,连全尸也不给我留一副。”当他是绊脚石呢。

  “你别想拖时间,没用的,你的亲信府兵都死绝了,你还是乖乖认命让我宰了回去覆命吧。”

  “我是那等赖皮的人吗?我只是想知道,凭我这身分,莫名其妙失踪了,就算郡县小官吏奉命追查下来,要是没有大靠山替我伸冤,了不起最后具案上呈,以悬案结案吧?”他自我调侃得很起劲。

  想想,要不是在湖底泡烂了肉体,要不就沦为鱼虾的食物,以上两种他都不喜欢,不知道有没有别的选择?

  再想想,这种不入流的手法如果是出自越家其他那些爷儿们之手……就叫人不得不叹气了。

  他们对他始终忌惮,就连他要避到别院去“修身养性”了,他们还是想赶尽杀绝让他提早“回老家”去。

  真是太心急了。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

  不过也对,斩草除根,免得春风吹又生,不趁他羽翼未丰,赶紧剪除,要是等到他有能力反咬,他们会很累。

  那汉子头皮发麻,不承认也不否认,索性不再说话,尖锐的长枪在越紫非脚下的冰层深深地划了一个圈,加上重重一脚,水冒了出来,越紫非身躯骤然下沉,带着大石块跌落寒冷的冰水中。

  湖水坚冰刺入割裂皮肤,冰水鲜血混在一起,仰望的眼可以看见薄薄的天光透过冰层射进水中,无数光影在他身边流转,他拚尽全力往上游,但是冰层上隐约的人影并没有马上离开。

  那个五都军营的校尉还是什么的,非常尽忠职守的杵在冰上,注意着他有没有浮上来,准备要用手中的长枪把他戳成烂鱼一条。

  好个尽职的手下。

  他闭着气,单臂用力的划水,另外一只试图拔起藏在靴子里的匕首,好割掉脚踝的绳索,可惜,他没有学过缩骨功夫,两条腿也不配合,那颗绊脚石还是拉扯着他一直往寒冷刺骨的深黑湖底下坠。

  他已经没办法呼吸,意识快要消失殆尽。

  屏住的一口气已经用光,他的肺好像要炸了,他嘴里吐出一串破碎的气泡。

  也许,他真的要命绝在这里。

  越紫非不知道自己到底该不该大笑三声,庆祝自己这样死法。

  冰水灌进他的喉管,他的脸色比冰层上的雪还要白,嘴唇已经没有半分颜色,划动的胳臂逐渐软弱,衣袖吸饱了水,黑发像水藻般随波摇晃。

  巨石的重量正把他往深处拉……

  是错觉吗?

  他好像听见噗通一声,有人跳入了冰冷刺骨的湖里。

  有条鱼……是鱼吧?

  那鱼儿钻过了他的身侧,去拔他靴子里的匕首,又奋力割断他脚上的牵绊,然后游了过来,伸出单薄的胳臂想把他往上带。

  他重新睁开千斤重的眼皮,想掰开那条鱼的手指。

  可惜,他的手在水中泡得太久,已经不听使唤。

  那鱼……不是,是个眉目清清浅浅的女孩,弓起指节敲了他的额头,像是在骂他碍事,接着,巨大的浮力将他们整个都拖了上去。

  破水而出的那一刹那,冰冷的空气顺着鼻端涌进肺叶,像一块冰,然而,他的身体早已失去温度,四肢没有一丝力气。

  少女死命的想将他往上托,然而人小力气也小,冰洞又滑溜得很,几番尝试都是徒劳无功。

  觑着他像是刚从坟墓爬出来的死人般铁紫的唇,她咬着牙,咬得牙龈都隐隐作痛了,在他耳边警告的说道:“告诉你,我……也没力气了……最后一次,你要命的话,就算指甲抠断了你也得给我扳牢,知道吗?”

  她猛吸一口气,重新没入水中,钻进他的胯下,利用水的浮力再次将他往上顶。

  这次,她连吃奶的力气都用上了,也总算越紫非争气,居然一半靠着她的力气,一半靠着几近昏迷的意志,万分艰难的爬上了冰面。

  当然,爬上湖面的他再也动不了,可一双眼钉子似的瞪着那个洞。

  他最后清楚的一丝意识记住的是湿淋淋的一把匕首从水底伸出来,一刀扎进冰层,刀柄处是一只已经褪尽血色的小手。

  破旧的民居。

  火架上一只缺了角的陶碗公正噗哧噗哧的喷散着浓苦麻臭的味道,黑糊糊的浓稠汤汁翻滚着却无人理会。

  这是窝在墙角挡风处的越紫非睁开眼皮后第一眼看见的东西,和闻到的,汤药特有味道。

  “别动,你一动,背上擦的药膏就白搭了。”不省人事的反覆发烧,足足睡了两天一夜,好不折腾人。

  “你……”集中目光,背对着他蹲着的人,感觉上有那么一分眼熟。

  繁德儿盯着黑抹抹的药汁,用袖子隔热端起碗公,然后将药倒进另外一个小碗,再把碗公往地上放好,赶紧拧着两边耳垂揉散手指的热度,等到烫意稍稍褪了些,重新用袖子隔着手心把碗端到他跟前。

  “要命就喝。”

  居然敢命令他……但是那奴印……

  越紫非的眼神掠过一丝惊异,瞬间湮灭在眼波中。

  “为……什么……救我?”

  “喝完再告诉你。”连药得趁热喝这点常识都没有,她可没那么多柴火一再的把汤药温热。

  “你似乎很会与人谈条件。”上次跟他要卖身契的时候口气也是这般。

  他发现,她不像一般这年纪女孩总是黏糯着软腻的喉音,她的声音清脆得像琴弦声,和她那如春云般的眉目很搭。

  只是太瘦了,薄薄的身板子,肯定是捱饿捱出来的。

  “没办法,谁叫我一开始就处在劣势。”

  “也不是所有的女孩子都能有你这份反应的。”

  他想接过药碗,谁知道他竟然连拿个碗的力气都没有,要不是繁德儿没有随便松手,那碗她辛苦熬出来的药汁肯定是喂地上了。

  “你这算贬还褒?”她扬眉。

  “你说是什么就算什么。”

  她慢慢的把药吹凉了些,把碗沿塞到他唇边,看他迟疑了下。“药很苦,不会没有胆子喝吧?”

  这是激将法吗?

  这么小的女孩却敏锐又聪慧,穷人的孩子早慧成这样?

  有意思啊,有意思。

  这种感觉很陌生,但是,很贴心。

  他很久,没撞见过这种让他惊艳的人了,尤其女子。

  他不是常笑的人,在直直看着她的同时,暗藏玄机的撇了下嘴,让人感觉不出来究竟是在笑还是什么。

  繁德儿也不管他,直见越紫非两口把药汁喝了个精光,只是那脸抽搐了下有点扭曲,这才满意。

  “躺下吧,你还烧着呢,你的伤口不经压,侧着身子知道吗?”她发号施令,目光灼灼,没半点过来帮忙的意思,但是,他想,只要他表现出那么一点“力不从心”她就会冲过来。

  这样一想,让越紫非郁结的心情好上了那么一点。

  听话的侧躺,越紫非这才发现自己身上盖着一件破褂子和烂棉袄。

  那棉袄,已经破烂到露出棉絮,身下垫着不知道哪来的麦秆子和干稻草,再更下面,他用手指拨了下,是一片硬邦邦的木板。

  知道受寒发烧的人要隔绝地气,不然会越睡越严重,狰狞翻卷的伤口舒坦了许多,是因为她上过药,药效不错的缘故吧。

  会熬药、知道如何照顾人,甚至有着寻常小孩不会明白的知识,这些都出自一个不到十岁小孩的手笔。

  曾经,她是被他当成玩笑买下的女奴,甚至还恶作剧的想过,她会不会在走投无路的时候回过头来求他?

  真是风水轮流转,想不到也就个眨眼,恩人换人做了。

  因为向来都是他施恩给别人的,这种转换,他不习惯。

  他把破褂子扔回她脚边,然后机伶伶的打了个寒颤。

  他发现自己不只光着背,上半身几乎是赤裸的。

  但这种冷天,她就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薄外衣,没有发育的身子不自觉的哆嗦着。

  他怎么看怎碍眼。

  别等他好了,换她倒下去,他可是不会照顾人的。

  “将就点吧,都病成这样了,充什么英雄看不起一块破布啊,多一分暖多一分生机,这种天气,你那种身体,不会装作没看见吗?”拍拍跟她甘苦与共的褂子,重新披回他的身上。

  看着他线条巧夺天工的身体,她承认,擦药的时候,他每个部位,她都看光了。

  不过,这种事还是别让他知道吧?

  按照他那种自尊心比天高的性子,要不是一刀宰了她,就是下绊子跟她过不去,还有,这种古老年代,她可不要演出以身相许的烂戏码,对方还会以为自己被高攀了呢。

  总之,这种娇惯的大少爷,能不沾就不要沾为上策。

  报完恩,早早走人的好。

  “我有洁癖!”他很不识好歹的拒绝,可在对上她的双眸时,却突然打了个寒颤,不知为什么,她的眼光让他感觉危险。

  然而,再细看,又觉得她身上什么都没有了。

  繁德儿很想一拳打爆他的头。

  “最好你的洁癖能救你一条命!”

  “我不是什么清高的好人,就算你救了我我也不会感谢你的。”他不欠别人恩情的,钱债好还,情债难了。

  “谁要索取你的感谢了?”她盘腿坐下。

  “那为什么救我?”

  这女孩没有一点身为女子的自知吗?那坐相能看吗?

  “因为你给了我自由。我救你一条命,一来一往,结束后,我们就两不相欠了。”

  说起来是误打误撞,原来打算往北去的她因为对这块大地过于陌生,走着走着,迷了路也不知道,这才阴错阳差的救了他。

  “就因为这样?”

  “你觉不觉得……身为病人你的话实在太多了。”她拿起一根柴棒开始拨弄火堆。

  嫌他饶舌?

  那一脸嫌弃,要是平常他早怒冲冲掉头走人了。

  好吧……现在的他就算心里窜火,也得就当、就当大人不计小人过,原谅她这一回好了,谁叫自己一条命,真是她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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