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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庶女出头天》作者: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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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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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秋《庶女出头天》

寄秋《庶女出头天》

寄秋《庶女出头天》

出版日期:2017年3月22日

内容简介:

身为庶女,要活得好最重要的是「识时务者姊才有钱!」
她自现代穿越到这历史中没有的大明朝,爹不理,姨娘疼弟弟,
她当然得抱着嫡姊大腿,在嫡母面前装出个人畜无害的样子,
让人以为她开铺子是小打小闹的赚点脂粉钱,殊不知日後是几十万两的大生意,
她搂钱就很心满意足,对婚姻大事从不抱妄想能嫁多好,
像嫡姊的未婚夫秦王,人称不败战神,还长得俊美无俦,
这种万中选一的好夫婿也只有嫡母能靠着跟太后的亲戚关系,为女儿求来,
不过嫡姊有事,妹子可要服其劳,瞧瞧,一听说秦王遭暗算,腿瘸脸毁,
大小姐她马上说不嫁残废,要她这三妹妹顶上,
嫁谁不是嫁,更何况洞房花烛夜她马上发现自己居然是嫁熟人!
想当年年纪小,她就A过萍水相逢的他猎物,满口「好看的大哥哥」叫着,
後来又凑巧救了中毒的他,得了他一枚玉佩,听说功用相当於提款卡,
这下两人也不算盲婚哑嫁,婚後补谈恋爱,她被王爷宠到无法无天,
她用一手按摩神技帮夫君治腿兼作脸,顺带闺房事调理得很和谐,
嫡母母女藐视赐婚懿旨的代嫁之罪遭报应,在她面前再也狂不起来,
只是她也别想能在京城横着走,原来想要王爷命的人竟是「那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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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3-15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一章 庶女的生存之道

  「小姐,小姐……」

  眼皮很沉重,挣扎在梦与现实之中,昏昏沉沉地,一下子是五光十色的霓虹灯,外黄内白的嘻哈客在消防柱前跳着机械动作的街舞;一下子是古朴老旧的屋檐,屋檐下是一整排的青石阶梯,从这一端连接到另一端。

  分不清哪一个是真,哪一个是假,只想永远沉睡。

  可是那叽叽喳喳的声音总是不肯饶过她,一声高过一声的不断在耳边萦绕,吵得人无法入睡。

  缓缓地,一只水灵灵的大眼似睡似醒的睁开,有些茫然的双瞳没有焦距,好像不知身在何处,出现记忆的断层,要想好久好久才能慢慢想起自个儿到底是谁。

  不自觉地,举起白嫩中微带红润的双手,看得发怔了,这手好小呀!圆润可爱的小指头彷佛刚从海里捞起的珍珠,润白润白地,透着珍珠光泽,没有一丝令人遗憾的瑕疵。

  她是成清宁,也不是成清宁。

  或者说她本来就是成清宁,一名事业有成的芳疗师,三十二岁,和好友开了一间芳疗馆,生意正蒸蒸日上,馆内员工有上百名,说是日进斗金也不为过,刚晋升亿万富婆。

  那一日是好友生日,也是好友男朋友的求婚日,大家都很High,喝高了,红酒、白兰地、琴酒、兰姆酒混着喝,开了起码三十多瓶酒吧!互相灌酒闹翻天了。

  喝着喝着,有人提议到山上看星星,那才有求婚的罗曼蒂克,星光、月光、萤火虫,那多诗情画意。

  於是乎一行人开了三辆车摸黑上山,还真是酒胆大过天,在迂回的山道中飙速,谁也不让谁的猛踩油门。

  酒後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好一句警世语,因酒精而迷失了神智的他们果然出事了。

  因为不熟悉路况,前车在转弯时撞上护栏,当下在原地打了好几个圈停住,第二辆即便看到情况不对也来不及煞车,直接撞击前车,前车狠狠撞向山壁,车身右侧内凹了一大块。

  第三辆车更横冲直撞的连煞车也不踩,「砰」地一声,把第二辆撞得後车厢都扁了,坐在後座的人随着凹陷的车体整个人被卡死,身体呈现不规则的姿态,或气胸,或骨折。

  很不幸的,成清宁就是第二辆车後座的乘客,在她身边的是满脸是血的好友,闻到汽油味的她使尽最後一丝力气,把已经陷入昏迷的好友推到车门弹开的车外。

  留存在她记忆中最模糊的一幕是,一样全身是血的好友男朋友跛着一条腿将好友拉离车子,正想回头抢救她时,轰隆的爆炸声起,她就这样活生生的葬送在大火里。

  所以,她很怕火,用了三、四年时间才勉强克服,她不想一辈子陷入畏火的梦魇中。

  「小姐,小姐,该起床了。」

  半新不旧的秋香色如意吉祥纹的床幔被拉开,缀着床幔上的栗子形银铃叮叮当当的响起,唤醒走神中的小姑娘。

  成清宁喜欢铃声,那会让她感到不寂寞,有声音作伴,她不是一个人孤伶伶地,铃铃铃的声响让人安心。

  因此除了床幔上的铃铛外,她在窗户下方挂了一串自制的竹片风铃,每当一起风,风铃便会发出悦耳的竹片撞击声。

  在这个有百年世族之称的宁平侯府里,她所能拥有的东西并不多,就连她身下所躺的黄梨木雕花拔步床,也是嫡姊用了两年汰换不要的,她厚着脸皮要来。

  会这麽卑微,只因她是庶女。

  庶女,多悲摧的身分。

  还是一个姨娘已经失宠,不受嫡母待见,生父也不重视,无才无德又无惊人美色的庶女之一。

  是的,她还不是唯一的。

  成清宁的姨娘原是一名七品县令的庶女,她的外祖母在县府里还算是得宠,小有凌驾主母之势,这位外祖母和成清宁的姨娘一样眼光高,想挑人品出色的、出身不凡的,最好是高官厚禄,有权有势最好,能让母女俩一步登天,彻底压倒主母,扶妾上位,母女俩从此呼风唤雨,荣华富贵一生。

  一日,机会来了。

  宁平侯府世子奉旨到地方上赈灾,入住县府衙门,在小妾软语温存的枕头风下,也想升官发财的县令二话不说地把庶女送给宁平侯世子,红袖添香,侍寝枕畔。

  十五、六岁的小姑娘貌美如花,眉儿妩媚,身段娇嫩有致,莺声软细像会勾魂似,一时把持不住的世子爷便收用了,还夜夜沉迷其中,贪恋床笫滋味,差点误了赈灾大事。

  当世子爷回京时,身边多了位娇媚多情的美娇娘,没多久就抬为姨娘,颇为宠爱了几年。

  但是色衰则爱弛,世子爷是何等人物,岂会专宠於一人,除了元配外,还有多名侍妾、通房,一个比一个娇俏,一个比一个稚嫩,一个比一个更会讨好世子爷。

  当老侯爷去世後,世子爷成了新任侯爷,成清宁的姨娘还是後院的一个姨娘,并未因夫君身分上的不同而有所变动。

  而这时更多的美女入府,侯爷几乎要忘了她的存在,要不是崔姨娘生了侯爷唯一的庶子,只怕早就丢进哪个犄角旮旯里乏人问津,连院子也被发配到最偏僻的角落。

  不过也是因为这名庶子的出生,改变了成清宁的一生,原主早在四年前死了,取而代之是另一个成清宁。

  「小姐,你醒了没?」

  床幔一拉开,上钩,铃声乍停。

  一张年约十一、二岁的清秀小脸露了出来,小鸟似的眼睛探向隆起的被褥,轻摇着床上的人儿。

  「天还没亮,黑的。」为什麽她得天天早起,她还在发育,不睡足十小时会长不高。

  「不早了,都过了寅时,卯时三刻要到夫人院子请安,要是小姐去晚了,只怕又要受罚了。」只能去早,不能比别人到得晚,这是规矩,谁都得遵从,谁叫她不是嫡女。

  「荷叶,我困……」真不想离开暖呼呼的被子,人为什麽要为了不喜的事受罪折腾自己。

  名叫荷叶的丫头接过另一名丫头荷心拧乾的巾子,往小姐困倦的小脸上一擦。「再困也得撑着。」

  「我昨儿夜里练字练很晚,手好酸……」成清宁撒娇的举高手,藉着十岁的身躯耍赖。

  「奴婢给小姐揉揉小胳臂。」荷心忍笑的上前,替老把自己当成小孩的小姐揉按手臂。

  在这年代,十岁已经不小了,再过两年就要议亲,一及笄便要嫁出门了,哪还能再这般任性。

  「还是荷心好,荷叶太凶了,一板一眼,小姐我的小心肝都吓得怦怦直跳。」她摸着胸口,一脸惊吓不已的神情。

  类似唐、宋两朝的大明朝并非现代所知的历史上有所记载,建朝至今三百余年,历经十三位皇帝,国运昌隆,民生富足,当然也有几个虎视眈眈的边疆小国想来分一杯羹,觊觎这块肥肉。

  因此军队的成立也是必然的,全国上下有近两百万的大军,分别让三位大将军把持,其中一人乃是与皇上相差二十五岁的皇弟秦王皇甫桓,少年英雄的他人称「战国将军」。

  成清宁来的那一年她六岁,正巧是秦王雏鹰初飞,以五万兵卒大败西夷二十万大军,凯旋归来的第三日。

  在五岁以前,成清宁是崔姨娘捧在手心上的宝,怕她冷着,怕她饿着,连宁平侯夫人想碰她一下都不行,就怕唯一的孩子被主母害死。

  可是七少爷成弘武一出生後,她这位三小姐就成了多余的摆设,崔姨娘眼中只有好不容易生下来的儿子,口中肉儿、心肝儿的直喊,浑然忘却她还有一个疼了五年的女儿。

  被生母忽视的小女娃气不过,便趁着乳娘、丫鬟不注意时跑到荷花池玩水,一不小心就失足落水了。

  幸好有一位刚好来做客的少年路过,看到在水里载浮载沉的她,顺手把她拎了起来,这才免於一死。

  年幼的成清宁吓过头,哭着要找姨娘,可崔姨娘只顾着幼子而未理会她,当晚她就发起高烧,等烧退了,成清宁已经不是成清宁了,一个同名同姓、来自现代的灵魂取代了她,延续她的生命。

  「谁的心口不跳?小姐还是快点起身,误了问安的时辰,奴婢们也吃不消。」板着脸的荷叶较严肃,一点也不像十来岁的小姑娘。

  她是家生子,家里五代都是侯府的奴才,母亲是大小姐成清仪院子里的管事嬷嬷,说话还算颇有分量。

  而荷心是外面收进来的,五岁时被家贫的爹娘卖进府,一开始只是灶房的烧火丫头,後来因为人手不足才被调往三小姐的院子,从三等丫头做起。

  老侯爷生有四子二女,其中一子一女是庶出,其余三子一女皆是老夫人所出,兄弟间还算和睦。

  因老夫人还在,四兄弟并未分家,还住在同一个府邸,只是二老爷外放为地方知府,举家搬迁过去,庶出四弟也在侯爷兄长的举荐下去了开平当县令,因此仍待在府中的只有侯爷和三老爷一家。

  少爷、小姐的排行是依出生的先後来排,不分房头,早成亲的侯爷先有了大少爷、二少爷、大小姐,而後是老二家的三少爷,三老爷家的庶长女为二小姐……以此类推。

  所谓的排行也不算重要,凡事以大房为主,而在成清宁这一辈,男嗣一共有九名,而姑娘只有四名,其中只有长房大小姐才是嫡出,其余三人皆是庶出,嫡生女竟出乎意料的少。

  因此在宁平侯府,即使是庶女也能过上「小姐」的日子,并未受主母苛待,虽然在日常用度的待遇上不如嫡女,但也不至於差到哪里去,一律是嫡女的分例减半,无须伏低做小,看人脸色过活。

  不过如果自己要找死的话,那就另当别论了。

  一向识时务的成清宁从不做出头鸟,她太明白韬光养晦的真理,掐尖要强反而死得快,身为非「原住民」一族,她来之後第一件要事是尽快熟知有关大明朝的一切事务,从历史、文化、礼俗着手,想办法融入,让自己变成百分百的土着。

  不过头件事—— 文字就难倒她了。

  崔姨娘虽是知县庶女,可本身不识字,她能歌善舞,精通音律,偏偏对读书识字一点兴趣也没有,对一心「向学」的成清宁毫无半丝助益,只能由着她自个儿摸索。

  而大明朝的文字和现代文字相似却有些出入,念得吃力的成清宁不得不求助外力,谁会相信受了十六年教育的高材生居然不识字,书册上的字既熟悉又陌生,完全是在考验她学习的耐性。

  好在她有个自诩大家闺秀的嫡姊,在她三言两语的哄骗下,自愿教她习字练字,让她不致当个文盲。

  「嫌奴婢太凶?小姐以後挨手板时别向奴婢使眼色,让奴婢机灵点去向大小姐求情。」好了伤口忘了疼。

  荷叶冷脸一板,当主子的小姐立即气势一弱。

  「好了啦!我就要起来了,别再用言语吓唬我,帮我梳头、更衣,一会儿就去母亲的院子请安,我要穿那件茜红色小袄。」

  人在屋檐下,头不低不行。

  当庶女最要紧的大事是勤劳动,劳动两根细竹似的瘦腿向菩萨上香……啊!是向嫡母尽孝道,以无可挑剔的礼数让人无法说嘴,她才能在这个富贵窝里幸存下来。

  虽说名义上是小姐,可嫡庶分明,一样是侯爷的女儿也有高低之分,她大姊的院子就足足有她的两倍大,还有花园和养鱼的小池塘,栽满名贵的四季花卉。

  成清宁的院子小不说,还只能种些寻常的花草,什麽牡丹、兰花、月季、垂丝海棠是别想了,有几棵桂花和菊花就是件美事,连服侍的丫头、嬷嬷也少得可怜,一共不到十二名,这还包括守门的婆子、扫地丫头。

  而成清仪的院子里大大小小的仆婢就有三十多名,她还是府中少数主子设有小厨房的,侯爷夫人特地为她准备了三名从宫里出来的御厨,从小吃、糕点到江南美食,要什麽有什麽,是全府最受宠的。

  抱对粗大腿的成清宁有幸蹭上几口美食,和府里其他几个庶女相比,她算是运气比较好的一个,要是另一个小她两岁的庶女……

  才想着,甫一出院子的成清宁便遇着梳着小髻的成清贞,她是香姨娘所出,今年八岁。也不知她姨娘是怎麽教的,小小年纪就有些眼高於顶,对同是庶女的成清宁毫无一丝敬重,反而处处拿自己当嫡小姐看待,举凡嫡女有的,她哭着、闹着也要一份。

  「你没衣服好穿了吗?老穿得这麽俗气,真是丢尽我们侯府的颜面。」实则嫉妒不已的成清贞仰着鼻孔,状似不屑的睨视身着茜红色绣菊小袄的庶姊,满眼蔑视。

  她的肤色偏黑,香姨娘用尽各种法子也无法让她变白,因此太过浓艳的衣服她不合适,而偏素的衣裙又显得她皮肤黯淡,在穿着打扮上多了不少限制,没法衬出好肤色,连带着颜色也逊了三分。

  在香姨娘入府前,崔姨娘是除了侯爷夫人外最受宠的女人,不过出身江淮河畔的香姨娘一进府,崔姨娘很明显的受到几分冷落,因此两位姨娘之间是面和心不和,私底下争斗得很厉害。

  想当然耳,她们的儿女也合不来,虽然没有明面上的争吵,但绝对不可能和睦相处。

  崔姨娘比香姨娘占优势的是她有一个儿子,即使目前香姨娘较为受宠,可十年、二十年後,崔姨娘有儿子养她终老,而香姨娘一旦嫁了女儿就什麽也没有了,那时她也人老色衰,谁还会多看她一眼?

  「妹妹,我月银少嘛!要省着点用,以後存起来当嫁妆。」在这坑爹的年代,没点银钱傍身还真是不行,出了府门人家看的是银子,阮囊羞涩,纵是出身侯门也没用。

  她只是庶女,在亲爹面前并不得脸,什麽身分、地位全是空,没有嫡母的帮扶,将来一嫁出门就如同断线的风筝,任其飘远,自生自灭,最後落个任人践踏的下场。

  「犯得着摆出一张穷叫花子的嘴脸吗?你是侯府的小姐又不是乞丐,想用银子还少得了你不成?真是上不了台面的穷酸。」一身铜臭味,满脑子银子,简直拖累府里姊妹的名声。

  不怒不恼的成清宁笑得像枝头上的花朵,娇美可人。「是,姊姊受教了,日後要大手大脚的花用。」

  「去,你不要跟我走在一起。」她嫌弃的撇嘴。

  天生肤白,再加上茜红色小袄,一张小脸被衬得粉嫩粉嫩地,稚嫩的脸儿恍若一朵粉色小花,叫人几乎移不开眼。「我们走的是同一条路呀!要不,你走快点,不要与我同行,我们都是要向母亲请安。」

  年纪还太小的成清贞掩不住脸上神色,恨恨地瞪向庶姊。「不许跟,你走假山旁那一条小路。」一说完她两条小短腿飞快的往前迈,有些急促地想把成清宁丢在身後,不让其抢先一步。

  若说成清仪是她第一讨厌的人,那麽成清宁不用说就是第二名,若没有她们两个,她会像三房的二姊姊成清沅一样,虽是庶女却被当成嫡女宠着,寄在三婶母名下,三房上下个个都疼她如珠如宝。

  「欸!荷叶,你家小姐几时生得面目可憎了,躲我像躲恶鬼似的,你看四小姐的腿脚多利索,一眨眼就跑得不见人影。」她一早还照过铜镜,并未变成修罗或夜叉呀!

  面无表情的荷叶一如往昔的绷着脸,「小姐你不捉弄四小姐,她就不会如兔子般的跑走。」

  「你是说我欺负她?」遇到个不知死活的二货,心情真愉快呐!

  「奴婢不敢。」

  「你要不敢就没人敢了,小姐我也是在你的淫威之下,被你管得不敢吭声……」成清宁半带数落半不满的认为荷叶太重规矩,把自个儿绷得死紧。

  偶尔放松一下无所谓,老是拿着教条鞭策主子,不累吗?

  「哪个奴婢敢管你,尊卑不分了吗?」

  弱柳似的身影缓缓走近,抽长的身子、纤不盈握的细腰,已具少女风姿的成清仪如同一朵正要盛放的芍药,花枝娇嫩,容貌妍丽,一双泛着春色的水瞳透着浅浅笑意。

  「大姊姊……」哎呀!真是美丽的风景,光是往那儿一站便展现出大家风范的气度,明媚娴雅。

  「走慢点,小心跌倒了。」这个妹妹呀!老是莽莽撞撞地,一点也不安分。

  「看到大姊姊我高兴嘛!走得就有点快了。」粗大腿呀!不抱紧点怎麽成,有个当太后的姨母,嫡姊日後只会嫁得好,不会低就,身为庶妹的她当然是大树底下好乘凉。

  找对靠山比重新投胎还重要。

  「要去母亲那儿?」成清仪笑着抚抚个头只到她胸口的妹妹的头,轻拭去她额头上的小汗珠。

  成清宁点头如捣蒜,表现得十分天真又无邪,亮到出奇的双眼只差没写上「我最喜欢大姊姊,大姊姊是我第二个娘」。

  够狗腿,但却很有用,养在深闺未识人事的成大小姐一瞧见她小狗一般的眼神,心底软成一片,莞尔一笑後牵起她的小胖手走向母亲的院子,两姊妹有说有笑,十分融洽。

  「又一起来了?」

  看着女儿和一脸憨笑的庶女一块入内,两人的手到了她跟前才放开,董氏的眼中闪过一抹好笑的笑意,虽说和庶女交好对女儿的助益不大,但好歹是个伴,省得女儿绣房寂寞,没个能说得上话的姊妹。

  不过在看到另一个颐指气使、全无分寸的庶女,董氏的眼中多了几分冷意,同样是庶女,这个不讨喜多了,一大早就来讨要超出她分例的布料、首饰,还想拿跟嫡女一样的月银,要求要有四个大丫头、八个二等丫头。

  呵!作梦。

  「是呀!在院门那里遇到三妹妹了,她一向是黏人精,女儿只好勉为其难的带上她。」听到母亲的话,成清仪俏皮的打趣。

  「我不是黏人精,大姊姊坏,母亲为女儿做主,女儿只是最最喜欢大姊姊,才不黏人。」唉!要扮孩子真辛苦,她要几时才能「长大」?

  在嫡母和嫡姊面前,她只能是十岁,没有谁家的主母会喜欢具有威胁性的庶女,若庶女不本分,在她还未酿成灾祸前先掐死在萌芽期,後院的女人是真正的心狠手辣,兵不血刃,要让人消失的方法有千百种,叫人无从抵抗。

  「是,你不是黏人精,只不过一瞧见你大姊姊就跟前跟後,缠着她教你读书、练上几遍大字。」董氏不反对姑娘家在出嫁前多学点本事,能识字是好事,起码可以知道些道理,凡事不会被婆家牵着鼻头走,甚至反过来坑害娘家。

  无知非常可怕,被人利用了还感谢人家,似他们这种身处高位的门户,少出点事便是福分,把庶女约束好免得日後招祸。

  但是另一个就……

  一看到小嘴噘得半天高的成清贞,董氏的目光中多了不悦,多大的头戴多大的帽子,还没学会跑就想要飞。

  成清宁装害羞的红了脸,「大姊姊字写得好嘛!跟她学准没错,夫子说我早晚青出於蓝更胜於蓝。」

  「啐!瞧瞧这小滑头说的是什麽话,口气还不小呢!想青出於蓝更胜於蓝,仪姐儿,你是白疼了她。」她那手簪花小楷堪堪能见人而已,想要写出一手好字还早得很。

  被逗笑的董氏莞尔不已,这名憨直的庶女让她省心多了,看着成清宁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慈爱。

  「嗯,以後不理她了,谁也不理她,叫她哭鼻子去。」面上难掩笑意的成清仪假意发怒,将抱着她手臂的小黏人精推开了一点,好笑地看她又死皮赖脸的贴上来。

  「不要呀!大姊姊,你不能不理我,我哭给你看。」成清宁假哭的抹抹眼睛,装作要擤鼻涕。

  「啊!脏,你不要靠近我,小脏鬼……」被气笑的成清仪以纤白葱指戳向庶妹眉心,不痛,就是把人推开。

  「呜—— 呜—— 大姊姊理不理我?」彩衣娱亲了。

  成清仪笑得又躲又闪。「理!理你了,你不许再调皮。」

  一见目的达成,成清宁又装出得意扬扬的模样。「母亲,你为女儿作证,大姊姊要说话算话,我要当才女。」

  「哼!是京城第一女无赖才是。」她那手字只能写写「六畜兴旺」,还想当才女?丢人现眼的事少做为妙。

  「大姊姊你嫉妒我。」成清宁鼓起腮帮子气呼呼的道,十足的孩子脾性,让董氏母女笑开了。

  「是呀!好嫉妒,怕你当不成才女反被当赖皮鬼,才女没那麽好当。」她都不敢自诩才女,只说以六艺自娱。

  「手能生巧。」

  「是勤能补拙,你连成语都乱用,叫人得有多欷吁呀!」成清仪故作感慨,取笑她气高人无才。

  「大姊姊……」嗯,今天的表现不错,没人防备她。

  当小孩很累,但将来长大了会更累,现在她只要摆平府内众人就成了,不让人看清她内里,往後过个几年,她要面对的是全是女人的後院,那时才是真的伤神,她要打的仗还很多。

  成清宁以逗趣诙谐的方式拉近和嫡母、嫡姊的距离,纵然不能生出真正的骨肉亲情,最起码有一份家人的情分在,不会刻意打压、挑她毛病,一生顺风顺水,没有扯後腿的人。

  她想的是岁月静好,平安宁静的日子,不求富贵荣华,只愿有生之年顺顺利利,无灾无难到入土。

  可那个自从她入屋就受到冷落的成四小姐却和她相反,嫡母不耐烦教导,成清贞只好一直养在姨娘身边,受香姨娘「不做穷人妻,宁做富人妾」的影响甚大,她要的是高人一等,谁都不能阻了她的锦绣路,她会是侯府的姑娘中过得最好的一个,谁也无法企及。

  前提是她必须比任何人都出众。

  「母亲,你不能厚此薄彼,只顾及大姊,我也是你的女儿、宁平侯府的小姐,大姊有名师教她棋艺和琴艺,还有宫中出来的嬷嬷随时指正她的仪态和姿容,为什麽我没有?」如果她能从小打好根基,以後的造化定然不小。

  董氏面色微沉的用蔘茶漱口,「你还小,过几年再学也不迟,不用急於一时。」

  「大姊六岁开始学琴,七岁便小有才名传出,如今已是京城十美之一,名声众所皆知,我已经八岁,不小了,可以学习琴棋书画,跟着母亲出入各大名门高户。」她要有自己的小圈子,交些对自己有益处的小姊妹,为将来铺路。

  成清贞的重点在最後一句,她真正想做的是以庶女身分打入嫡女们的贵女圈,让她们成为她的助力。

  琴棋书画是一回事,最重要的是出名,她要当众所追求的那朵云,让无数名门公子、文人才子拜倒在她石榴裙下,就像姨娘所说的众星拱月,众家儿郎为博佳人一笑而抢破头,她也水涨船高,成为京城第一人。

  长得神似香姨娘的成清贞有一双极媚的狐狸眼,眼儿一勾就有几许媚意,眼角下有一颗泪痣,更让她显得楚楚动人,眼下她还年幼尚看不出天生媚相,但已具媚态横生的雏形。

  而当这些大逆不道的话从她口中说出,同样是庶女的成清宁却反其道而行,她尽量把自己缩呀缩的,缩到荷叶身後,小身板可怜兮兮的想隐藏存在感,绝不让嫡母注意到她。

  猫的呢!她都十岁了,也不敢对当家主母提出超乎身分的要求,居安思危,明哲保身,庶女是微不足道的沙粒,只能落在草叶上、泥土里,断然不能飞进嫡母的双目之中,否则後果堪虑。

  成清贞那头蠢猪是哪来的胆气?她以为亲爹是侯爷就天下无敌了吗?完全搞不清楚自身处境,後院是女人的天下,男人插不进手。

  希望不要牵连到她,她要隐身再隐身,变成隐形人。

  董氏冷笑,「你以为你配让我带在身边?」

  「我也是你的女儿,为什麽不行?我姓成,是宁平侯亲生的女儿。」成清贞不服气的据理力争。

  「这是你姨娘告诉你的?」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玩意儿,真把高门大户当成了能烟视媚行的秦楼楚馆,穿金戴玉了也改不了那股子的俗味,压根上不得台面,进了富贵门还不满足,妄想挑唆府里小姐攀高枝。

  成清贞是个傻的,空有奢望却无心机,全无保留地把香姨娘倒出来。「是又怎样?姨娘只会对我好,不会害我。」她说得理直气壮,认为自己是对的,府内的小姐不只她一个,不争哪有出头的一日。

  「是吗?」董氏一笑,眼旁的细纹让她显得特别凌厉。

  还不晓得已害了自个儿姨娘的成清贞犹自大放厥词。「母亲不能假公济私,只对自己生的大姊好,对我就视若无睹,姨娘说要一视同仁才是大度贤良的主母。」

  「呵呵!我是贤良,大度就免了吧,要整治你姨娘只要一句话就够了!传话下去,香姨娘禁足三个月,扣月银半年,抄《法华经》百遍,没抄完前不准出院子一步。」这才是假公济私。

  在宁平侯府里,除了侯爷外,谁的权力比她大?

  闻言,成清贞有点肉的小脸白了白,小拳头握紧。「你不可以这样对我姨娘,她又没错……」

  董氏手一举,眸光利如刃。「记住,她是姨娘我是妻,我说她错了她就是错了,没有二话。」

  「可是……」为什麽她姨娘要被罚?

  「下去,我不想看见你这张愚蠢至极的脸。」就不能消停几天吗?让她过过舒心的日子。

  「我……」

  不等她开口,董氏身後的嬷嬷站了出来,像拎小鸡似的将还不肯罢休的四小姐扔出正院,要看门的婆子不准她入内。

  当家主母有绝对的权威,说一不二。

  「宁姐儿……」打发了一个,另一个也得压压。

  一听嫡母点名,成清宁很乖巧的卖着笑脸。「母亲,我很乖,不会扰了你,我只会黏着大姊姊。」

  瞧她笑得像偷油吃的小老鼠,还一副很满意的样子,董氏母女忍不住掩嘴轻笑。「瞧她那小样,总算有个拎得清的。」

  「没出息,跟着我能学到多少东西。」她自个儿也忙,根本抽不出时间来教她,真要赖着她都给耽误了。

  看见她们笑,心放下一半的成清宁振振有词道:「大姊姊是才女,我好歹也混个小才女啊!一门两个才女,咱们家多风光呀!姊夫上门才好炫耀炫耀……哎哟!大姊姊,你干麽打我,万一把我打笨了当不了才女,你要负责。」

  「什麽姊夫,胡说八道。」成清仪羞红了脸,害臊地猛捏妹妹粉嫩嫩的小脸蛋,不许她口上没把门。

  「我听说大姊正在相看人家,最迟明年就要定下亲事……」十三岁订亲,十五及笄嫁人,女人的一生被打断在人生最美好的精彩处,从此围着相公、儿女打转,操烦家事,应付一个个来抢丈夫的小妖精。

  「你再说?!再说就搧你耳刮子了。」这丫头满嘴胡说八道。

  成清宁赶忙用双手捂住小嘴,表示她怕挨打。

  「宁姐儿你先出去,仪姐儿留下,娘有话跟你说。」女儿大了终究是别人家的,留也留不住。

  走出屋子的成清宁隐约听到董氏说到永昌侯府的哥儿,今年十六,还有卫国公府的嫡长子,以及秦王什麽的……

  秦王?

  能当上王爷应该很老了吧?少说三、四十岁,嫡母不至於那麽心黑吧!推亲生女入火坑,那年纪的男人铁定妻妾和儿女成群,一大把岁数了还想娶貌美如花的续弦,孙子比幼子还年长。

  「噗嗤,噗嗤。」

  还在想着大姊姊会嫁给什麽样的人时,耳边听见奇怪的声响,循着声音一瞧,成清宁失笑了。「二哥哥,你在干什麽?」

  成弘文只比成清宁大三个月,都是十岁,在同年出生的还有二房的三少爷成弘诤,大一个半月,三人感情自幼就好。

  「给你。」左顾右盼的成弘文连忙塞一叠纸到她手中。

  「这是什麽?」肯定没好事。

  「功课。」长得挺俊的哥儿眉儿一扬。

  「谁的?」

  「我的。」

  「所以……」不会又来了吧?

  「你帮我写。」她的文笔比他好,还会模仿他的笔迹。

  她思忖了一下,开口道:「十两。」

  「又要钱?」他低吟一声。

  「这是润笔费,妹妹一个月的月银只有十两,拿来打赏和买些零碎的小东西就所剩无几了,而你这位嫡少爷月领五十两,我当然要从你身上劫富济贫。」她是穷人,很穷很穷的那种,存了几年全部的身家也不到一百两。

  成弘文咬着牙,故意把妹妹的头发揉乱。「你还劫富济贫呢!根本是趁火打劫,我是你亲哥哥,亲的,不是外面捡来的。」

  「要不要,一句话。」她也很怕穿帮,把文章写得太好。

  他一瞪眼,吐出两声含含糊糊的低咒。「写普通点,不要让夫子喜出望外的要我解释文意。」

  「好,成交。」要才高八斗难,当个蠢货还不容易,信手拈来便是一篇蠢文,正好交差。

  第二章 便宜猎物

  「你说什麽?!你刚说的话我没听清楚,再说一遍。」

  三十出头的崔姨娘面皮光滑,肤白胜雪,眼角一条细纹也没有,乍看之下有如二十四、五岁的美妇,颜容妩媚,双眸带了点桃花,唇色艳如染红的丹枫,丰厚而诱人。

  即使生了两个孩子,她还是美若春花,艳光照人,举手投足间散发她这年纪的迷人风情。

  这要在普通人家,肯定是夫婿捧在手心上的娇妻美眷,爱不释手的缱绻恋慕,一生难以离弃的只为卿狂。

  可惜她进入宁平侯府的後院,在看遍无数娇花美女的侯爷面前,她的美只能吸引他一时,却绊不了他的脚,男人眼中永远只有更娇嫩的花朵儿。

  不算太受宠也未完全失宠是她目前的处境,不上不下的犹如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幸好她还有个儿子,为了来瞧瞧长得和侯爷有九分像的小儿子,侯爷成平城每个月会夜宿崔姨娘这儿三、四回,算是替她固宠,也让眼高手低的下人们不致苛待母子俩。

  而女儿嘛!他只看重嫡出的仪姐儿,其他两个庶女就交给妻子,不求她们为家族带来什麽荣耀,只要年岁到了嫁出去就好,一人一副嫁妆,也就是两人最好的出路了。

  在他眼中,庶女只是用来结交姻亲的工具,不必重视,但也不能轻忽,重要是两家的往来,藉由儿女亲事联合在一起,在朝政上相互出力,私底下也能互通有无。

  正值壮年的皇上虽已立下太子,但谁知道坐上那个位置的人会是谁,当今皇上当年可不是太子,而那位太子爷早已是一堆白骨。

  「我是说你在城外的那个庄子又用不上,还不如给我,我帮你生银子。」别人给的不如自己有的来得丰衣足食。

  「就凭你?」崔姨娘一把拍掉女儿想抚摸儿子头顶的手,在她眼中,赔钱货的女儿还不如儿子一根毛金贵。

  「就凭我。」成清宁拍拍小胸脯。

  「不给。」她要留给儿子,虽然不值两个钱。

  「为什麽不给?你那座庄子实打实的不过三十亩地,一年的收成不到二十两,扣掉给庄头和庄子上的人,到你手中最多十两银子,还不够你打支钗子呢!」未加善用便是浪费,她是跟银子过不去。

  崔姨娘出嫁时,虽是为妾,但她的姨娘仍大手笔地塞给她五千两压箱银、一座庄子和两间铺子。

  铺子租出去一年能得银四百两,平时开销不小的崔姨娘便用这些银两贴补日常所需,一个姨娘的月银只有三十两。

  而庄子是崔姨娘的姨娘担心她遇人不淑,受大妇苛待,因此才给她一个产粮的庄子,日後真在侯府过不下去了,起码还有个退路,有粮就不怕饿死。

  可是崔姨娘只着重铺子的租金,对庄子的管理压根不上心,任庄头去侍弄,收成好就多几两银子买盒胭脂,反之少了也无所谓,她不指望庄子上那点生产,她在侯府有吃有喝,还怕饿着了不成?

  主家的不重视,底下的人也跟着偷奸耍滑,不用心在作物上,因此收成一年比一年少,如今几乎快要变成长满杂草的废地了。

  成清宁无意间得知崔姨娘有这麽个庄子,崔姨娘也从不瞒女儿她有多少身家,所以她便打起这块土地的主意,与其让它废了还不如她拿来用,省得长草养蚊子。

  「给你有什麽用,瞧瞧你的个头还没柜子高,还能废土变黄金不成。」瞎折腾罢了,何必麻烦。

  崔姨娘一句话戳中她的痛处,个子矮是她的心伤。

  不过不怕,她还没开始发育,等一进到抽个子时期,多喝点汤药补补,她不信长不到一米六七。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在深,有龙则灵。有本事的人不在外表,我还会长高。」根据基因学,父母都是高个的,想必她矮不到哪里去,姑娘家的变化很快。

  「呵!还本事了,你才几岁呀!就想学人当泥腿子了,也不想想自己是什麽身分,侯府的小姐能轻易到外面抛头露面吗?」她想得太天真了,以为遍地是拾不完的黄金。

  「又不是我自己出面,你身边那个刘长寿家的就很不错,我听说她那口子以前是种田的好手,最会侍弄土地了,你让他来帮我。」她可是做了几年观察,确定了人选才开口。

  微微一怔的崔姨娘忽地笑出声,抱着她当成命根子的儿子,睡得正沉的成弘武是好吃好睡的好命孩子,打雷也吓不醒他。「你连我的人都打探清楚了,还真是用心良苦。」

  「给不给,一句话。」成清宁实在没法把崔姨娘当生母看待,她穿越前的年纪还比崔姨娘大上几岁。

  虽然她努力的扮小,但心态上仍是三十而未婚的芳疗师,对她来说在她面前是同辈人,怎麽会是娘呢?

  「那是我的陪嫁,为什麽要给你?即使你是我的亲生女儿,将来要给我养老送终的人不是你,不过你要是想买,我倒是可以考虑考虑。」她本质上是一个自私的女人,只为自己着想。

  「我是你女儿呐!你居然要跟我讨银子?」这是什麽亲娘呀!一毛钱也算得清清楚楚。她气闷。

  相较成清宁的臭脸,崔姨娘倒是笑得很乐。「嫁出去的女儿如泼出去的水,谁晓得夫人要把你嫁到哪个犄角旮旯,若是一去好几年见不着人,我有女儿也等同没有,等你抽出空回来看我一眼,说不定我头发都白了。」

  她说的是有几分道理,嫁了人的女儿是别人家的,不怎麽牢靠,凡事有公婆做主,轮不到媳妇。「可是父母在儿女不能有私产,我怎麽拿银子买你的庄子?而且我也没钱。」

  「三百两,不能少,最多你私下给,我跟夫人说一声是我提早给你添妆,让你先练手打理。」能做到这种地步已经算是仁至义尽了,要不是看在她是她肚皮生出来的分上,不然她才不管这事。

  「你……」算得真精。「先欠着,头两年肯定还不了,到了第三年我再给你银子,这总成了吧?」

  崔姨娘想了一下,又看看眉眼间长得和她有几分相像的小脸,她勉为其难的点头,「那庄子不大,也就二、三十来亩地,你就算种上几年也没你的月银多,何苦来哉?」

  自己生的自己心疼,虽说不指望她养老,但终究是肚里的一块肉,还是舍不得她吃苦受累。

  「我打算种香药。」这年头的香料很值钱。

  「香药?」她一愕。

  「这时节刚入秋,让人整整地约三天光景,然後种甘菊、绣线菊、益母草、黄芩等等,入冬前就能采收了,趁着下雪前先晒乾,然後卖到香料铺子或药铺。」量不多应该很好销货,过年前铺子里正好能采购一批备用。

  成清宁大致盘算一番,三十亩地的香草、药草产量并不丰,尤其是第一次栽种,铁定收成有限,那一点点香草、药草晒乾後最多几百斤,一间香药铺子就能吃得下,无须多费心。

  京城的香料铺子和药铺要买香草、药草得到几百里外的南方,甚至是关外,还品质良莠不齐,运送方面又很麻烦,价格偏高,若有本地产的香草、药草还不趋之若鹜的抢购一空?所以她一点也不担心销不出去、囤积成山,只怕供不应求,明年还多买些地种呢。

  不过她也做比较坏的打算,若真没人要,她就自己动手做成香药成品,甘菊温和,有镇静和松弛效果,能治焦虑、紧张和失眠,对於大肠炎、消化不良、下痢和胃溃疡也有极大的疗效,用来泡茶整肠健胃很好,还能缓和结膜炎和气喘。

  益母草顾名思义对妇人有疗效,用来通经、催生、镇静、利尿、滋养心脏、暂时降低血压。

  绣线菊止吐、抑酸、抗风湿症、消炎解毒;黄岑止痛、助消化,能治溃疡、烫灼伤和瘀伤。

  这些香草、药草的作用相当广泛,目前她先种来医疗用,等到她能大量生产时,她便要提炼出香精和精油,用吸、用抹,滴两滴用於泡澡也非常适合,做为筋络的推拿疗效更大。

  先是香草田,然後是芳疗馆,自给自足成一条龙,不受香药商人的掌控,也能自行调配想要的香草,她的芳香制品是独一无二,无法仿制,谁也盗取不了配方,全在她的脑子里。

  成清宁没想到之後的事会进行得那麽顺利,崔姨娘只到夫人跟前说一声,忙着为女儿选婿的董氏没有一丝为难,她反而感谢崔姨娘的到来,免得她得为庶女的理家能力操心。

  放任着由她去跌、去撞,不经事的人不知管家的难处,何况那是她姨娘的陪嫁,当主母的岂有插手之理,又不是眼皮子浅的小户人家,还会贪那几百两银子吗?

  就当是给孩子练练手,以後才晓得怎麽打理妆奁,娘家的人帮不上忙,唯有靠自己。

  因此,成清宁成了这一代第一个拥有私产的小辈,董氏不知道她们母女俩私底下的交易,只欣慰崔姨娘真想得开,是个疼女儿的好姨娘,老早备好了嫁妆怕女儿吃亏。

  「二哥哥,庄子是我的,你跟去干什麽?」多了这号小祖宗,很多事她都没法明目张胆的做。

  咬着麦秆的成弘文十分得意的扬眉,「我给你壮壮胆呀!若是谁敢欺负到我妹妹头上,我打得他满地找牙!」

  是想出来玩吧!在府里被夫人管得太严,都快蔫了,这才找了个理由开溜,以好哥哥之名行逃课之实。成清宁在心里腹诽,对於这个比她大三个月的哥哥,她比谁都了解。

  「二哥哥,不是做妹妹的要打击你,成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庄稼汉个个腰粗膀壮,一只胳膀有树干粗,你小胳臂,小细腿的,还是别逞强了。」爱说大话是人的天性。

  被她一堵,原本想跟来凑热闹的成弘文当场涨红了脸,很不服气的抡臂膀。「谁说我不行?蚍蜉能撼大树,我人小能顶千斤,千军万马也不及我铁臂神弓,等哪天我从军……」

  「爹不会允许你入军营。」文人子弟打什麽仗,她爹头一个先捶死他,大骂不自量力。

  先祖先辈马上挣来的功勋只是让这些後辈子孙顶着个爵位享受荣华富贵,前几代开始便都以文官自居,摇笔杆子比挥刀舞剑好。

  一听到只想他走仕途的亲爹,万般雄心壮志都萎了。「三妹妹,我前辈子跟你有仇是不是?」

  成清宁笑着摇头。「我没有二哥哥不行,你若是从军去,以後谁来保护我?谁带芙蓉卷、云片糕给我吃?」

  这话让小小儿郎的心瞬间膨胀了好几倍,面有得意的拍着小胸脯。「三妹妹不是想养只兔子吗?哥哥帮你捉。」

  说风就是雨的成弘文是个急性子的,为了在妹妹面前显摆,他兴匆匆的从行进中的马车纵身一跃,把跟在马车後头的几名侍卫吓得胆子都快破了,赶紧上前查看他有没有事。

  只见没事人似的成弘文咧开嘴在原地跳了几下,向侍卫要来他常用的小弓,马车停下的地方有处林子,位置离庄子并不远,大概还有十里,更过去还有个小山头,看来有点高度,应该有不少野兽在林子深处窜行。

  侍卫们不放心他一人独行,亦步亦趋的跟在身後,偏偏他嫌人多会吓跑了猎物,不许人跟得太近。

  「二哥哥,不要走得太远,妹妹会怕。」看他越走越远,车上的成清宁赶紧下车跟上一喊。

  她有个什麽意外不打紧,庶女的命本来就低贱,不会有人当一回事,可是成弘文是个哥儿,又是嫡出,真要发生不测,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别想有活路,即使她是侯府家的小姐,一样会死得无声无息,给哥儿陪葬。

  「喔!我捉只兔子就回来。」听见妹妹的叫唤,成弘文不走远,就在林子的边缘游走。

  他是好哥哥,不能放着妹妹不管。

  其实林子里有几处不见天日的暗处,他自个儿看了也心惶惶,正好妹妹一喊让他借驴下坡,他只装模作样的找兔子。

  兔子?那儿不就有一只。「二哥哥,兔子。」

  顺着圆胖指头一看,果真在靠里边的大树下,有只肥硕的兔子在啃草,牠身躯过胖,好像很饿了,拚命的吃、拚命的吃,一点也没察觉危险悄悄靠近,圆滚滚的肚子往前一顶。

  「嘘!小声点,哥哥要过去了。」蹑手蹑脚地,他小心的接近,两手做向前扑捉样。

  这只兔子不是聋的便是瞎的,人都到了牠後面还不知道要逃,两只前足捉着一丛嫩草,啃得好不欢快,把成弘文、成清宁兄妹俩看傻了,两人睁着眼看着牠不断吃草,忘了要捉牠,只觉兔子在吃饭,干麽要打扰牠呀,等牠吃饱再说。

  谁知这一等竟等来一支飞箭,一箭穿过兔脑,将兔子带起钉在树干上,翎羽箭尾还在颤动。

  「二哥哥,我们的兔子……」死了?

  怎麽会,那麽可爱的兔子,前一刻还与世无争的吃着野草,下一刻却死於非命,连杀牠的人都没瞧见。

  「谁?谁杀了我们的兔子,快给小爷滚出来!」没逮到兔子又看见红着眼眶的妹妹,成弘文气得暴跳如雷的想找人算帐。

  「兔子是你们的?」

  一道清冷的声音从林子深处传来,几乎无声的马蹄轻巧的跃过几个石头,几匹高壮的黑马扬颈一嘶。

  其中领头的是一名十七、八岁的锦衣男子,他目光如炬,面色冷淡,长得俊美无俦,腰上配了把短刀,刀身缀着七星排列的七色宝石,箭袋斜挂在马身侧边,一把看起来很重的黑色大弓就拿在手上。

  他实在太好看了,让侯府的两个土包子看得傻眼,久久回不了神,直到他身侧的黑脸大汉重复问了三遍,两兄妹才眼一眨,回过神来。

  「是我们先看……」

  没等他说完,成清宁伸手扯拉了兄长一下,飞快的把话补上,「是我们放出来吃草,牠怀孕了,要补一补。」

  「真是你们的兔子?」黑脸大汉不信的问。

  「不信你摸摸牠的肚子,还鼓鼓地,动来动去。」她前世养过一阵子兔子,但是太难照顾了,後来送了人。

  成清宁在现代时是住在饭店管理式的公寓里,大楼禁止养小动物,她偷养了三个月,因工作太忙常忘了要喂兔子,怕成了害死宠物的刽子手,因此赶紧换个新主人。

  不过也有兔子长大了的关系,小小一只时很可爱,见了就欢喜,可是等到长到又肥又壮的时候,圆睁兔眼的可爱模样就不见了,让人一见只想着红烧兔肉、炒兔肉、三杯兔肉、炖兔肉汤……

  「不是吃太多的缘故?」另一名长相俊秀的削瘦男子下了马,摸着兔子的肚子,果真在动。

  「你快把牠的肚子剖开,说不定还能救出小兔子。」母兔死了,崽兔还有一线生机。

  「王……主子,你看呢?」男子向领头的美男子请示。

  「你不怕吗?」高坐马背上、美得有如一幅画的俊美男子看向眼神清亮的成清宁,想从她眼中看出惧意。

  「救命又不是杀人,有什麽好怕的。」成清宁很想回他一句,女人每个月都会看到经血,她才不会见血就晕。

  冷目掠过一丝赞赏。「动手。」

  「是。」

  刀起刀落,肚皮被剖开的母兔腹中捧出三只小兔,牠是真的怀孕了,产期就在这一、两日,因为要积累生产的力量才拚命进食。

  不过也是因为怀了崽跑不动,才会坐以待毙,反正不论被捉走或杀死都难逃一劫,死前先饱餐一顿。

  但是三只小兔死了一只,只有两只还活着,小小的、湿漉漉的,看起来瘦弱,不知能不能养得活。

  「长得比花还好看的大哥哥,你杀死我的兔子。」小姑娘的甜嗓很软很糯,绵细绵细的。

  长得比花还好看……除了领头的美男子外,他的随从们都倒抽了一口气,露出惊恐的神情。

  这小丫头死定了,竟敢拿主子的惊世容貌说嘴。

  「所以呢?」星目微闪笑意。

  「你要赔我。」成清宁灵活的水眸往马上一溜。

  「赔你一只兔子?」以兔赔兔。

  她摇头,「你杀的是我心爱的兔宝,我养了好几年才把牠养得这麽大,你还害得小兔兔没有娘。好看的大哥哥,我也不贪心,就把你今天猎到的猎物全赔给我,我便原谅你的无心之过。」

  全部?这叫不贪心?黑脸男和俊秀男子互视一眼,从彼此的眼神中看出心中所想:这个小姑娘也未免太大胆了,她知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谁?

  「好,给你,只要你拿得动。」黑眸深不见底。

  「为什麽拿不动呢?我有马车,只要载得动就好。」没人会笨得往肩上扛,弄得一身血。

  「我是指你。」以她一人之力拿走他所猎得的猎物,不假手他人,不管她用什麽方法从他们马背上取下。

  「天哪!那真是个绝顶聪明的小姑娘。」他还没见过有人用一根棍子就能取物,还不用费力。

  「是小有慧黠,但愿她不会自误在七巧玲珑心下。」慧极必折,隐其锋亡方是保命之道。

  「王……主子,要不要属下探一探小丫头的底?」如此聪慧的小智星是出自谁家?

  「不用,路上巧遇而已,我们还要赶赴北大营,为明年开春的战役练兵。」一刻也怠忽不得。

  「是的,主子。」可就这麽错过了有点可惜。

  一行七人六匹马,一扬鞭,尘土飞扬,蹄落草飞溅绿沫,一会儿,倒地不起的野草只剩下蹄状的窟窿,人与马已化成天边的一抹黑点,渐渐远去。

  另一方面,大为丰收的兄妹看着堆满马车的猎物,一个眉开眼笑,满眼财迷的盘算着这些东西能得银多少,一个苦恼满车令人作呕的血腥味,这麽多的肉哪吃得完,要不要命人把一部分先送回侯府,让府中诸人也嚐嚐野味?

  「三妹妹,你怎麽知道用一根棍子就能将猎物挑起,有的都比你还重呢!」他看得目瞪口呆,难以置信。

  「因为我比你聪明呀!我有脑子,你装的是砂子。」有勇无谋,不知变通。她得意扬扬地接着又道:「《孙子兵法》有云:虚则实之,实则虚之,我这就叫作先声夺人。」一口咬定兔子是他们家养的,毕竟谁也不能证实怀孕的母兔并非家兔。

  闻言,成弘文有些恼怒,「三妹妹,你这是讹诈,骗人的行为是不对的,别人辛苦打到的猎物怎能占为己有?」

  「但是那只兔子的确是我们先看到的,我们只是不忍心捉牠,想等牠吃饱了再捉,所以牠是我们的囊中物,我们不捉牠是因为已经把牠当成我们的。」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她用巧计赢来全部猎物。

  她不过是运用了杠杆原理和滑轮,以力借力地撑起比自身体积大上数倍的重物,再用枕木运送,一一送到马车,大到拿不起来的猎物就用这法子,方便顺畅,小的如山鸡、兔子、野雁等,她倒是能一手一只的扔上车。

  还有白狐狸呢!那身皮毛可值钱了,若能多猎几只做成大氅,一转手是数百两,离她开芳疗馆的目标就更近了,日进斗金。

  身为庶女的成清宁很穷,府里一年四季发给府中小姐的首饰、珠钗不能变卖,月银入不敷出,她常常处於缺钱的情况下,捉襟见肘的苦熬着。

  後来她靠着练了一手簪花小楷,这才藉由帮二哥哥作文章敛点小财,改善手边无银的窘状。

  现在她十岁了,过个几年就要嫁人,根据她打探到的消息得知,府内的嫡女出阁压箱银有二万两,嫁妆抬数由主母决定,最少九十八抬,高则一百二十六抬。

  而庶女就可怜了,仅仅二千两现银,十倍的落差,且嫁妆抬数最多六十六,塞的全是不值钱的被褥和子孙桶,一点钱就能打发了,还赚足了名声。

  她不是计较嫁妆的多寡,谁生的谁心疼,嫡母的亲生女儿自是得她大多数的嫁妆,那是大姊姊的,她不嫉妒,谁不想把自己的东西留给女儿,反而便宜小妾的孩子。

  她明了,也能谅解。

  只是她也不想嫁得寒酸,万一所嫁非人呢?她得留着一些银两好自护,析产别居或和离都用得到银子。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求人不如求己,所以她才趁还来得及的时候多做些准备,以备不时之需,谁晓得几年後会发生什麽事,她是穿越不是重生,能预知往後数年的事,万一董氏突然得了失心疯,想把她嫁给七老八老的老头子呢?她手中有银,至少还有逃婚一途可走。

  想得多的成清宁不轻易相信人,除了性子直的二哥哥,她连一向对她很好的大姊姊也不信任,总认为有一天大姊姊遇到难题,她会毫不犹豫将自家小妹推出去受过。

  她此时的怀疑并非杞人忧天,看似恬和温婉的成清仪其实是极自私的人,为了自己过得好,别人都可以牺牲。

  成弘文被她似是而非的话搞迷糊了,「可是我们并没有捉牠,牠还不算我们的,我还是觉得……」猎物该还回去,受之有愧。

  「二哥哥,你没发现他们不是出来狩猎的吗?」眼见不一定为实,有时是为了蒙蔽世人的眼睛。

  他一怔,「不是打猎?」

  「你看到了没有?他们的弓不是猎人的弓,而且箭上有倒勾,那是用在战场上的。」行军打仗用的利器。

  不杀人,但伤兵却活不了,拖上十天半个月,拖累军队的速度并让伤药快速耗损,救不活却非救不可,不然其他的士兵看了岂不心寒,谁还有心思冲锋陷阵、斩杀敌军。

  这是相当阴毒的狠招,可又不能不用,谁想要面对永远杀不完的敌军,等人伤癒再一决生死?

  早晚要死,管他是何种死法,早一日结束战事才是人心所望,将士们都想活着回家见亲人。

  「你是说他们……」成弘文一惊。

  成清宁手指放在唇心,做了个「嘘」的动作。「我们不去管他们做了什麽,与我们无关,我猜这些猎物他们原本也不打算带回去,算是便宜我们了。二哥哥,我们发了笔小财。」

  看不惯她财迷的神情,他忍不住往她额头轻叩,「你怎麽晓得他们不想要,这些猎物够百户人家吃上好几日。」

  山猪两头、狼五头,一头站起来比人还高的熊瞎子,还有一些凶猛野兽,两匹马拉得非常吃力,侍卫们让出自己的坐骑步行,用马帮忙拉车,这才能勉强前进。

  「二哥哥,你要我说几遍,我就是比你聪明嘛!你没注意他们绑缚猎物的绳索松垮垮吗?马儿只要快步的奔驰几里路,马身两侧的猎物便会一一往下掉。他们志不在猎物,而是侦测,随手打几只猎物以做掩饰。」

  这麽简单的事他为何看不懂,还扬言要入营挣战功呢,人蠢也要有自知之明,不要蠢死了还不知做了什麽蠢事。

  「啊!你这麽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他们绑缚猎物的手法的确很草率……」就在死屍上绕两圈,也不打结的挂在马身两侧,要是稍一剧烈震动就松了……嗯,三妹妹没说错,是他太迟钝了,居然没看出来。

  「所以我才敢提出以物相赔,反正他们都不想要了,为什麽我们不顺手拾回来,至少明面上的说法是赔偿,他们也省得再带着一堆死物回京。」

  还得边走边扔,太不符合卫生,腐败的肉食会滋生蚊蝇,传染疾病,动物吃了屍体,人再猎食动物,吃了有病的动物,人也会生病,瘟疫由此产生。

  「原来你早就看透他们有古怪,可我怎麽就看不出来呢?」成弘文欣喜妹妹的聪慧,又沮丧智不如人,明显摆在眼前的破绽视若无睹,非要妹妹挑开说明了才恍然大悟。

  人的脑子果然有差别,他的是猪脑袋。

  「因为他们隐藏得太好了,光是那个好看的大哥哥,叫人一见就目不转睛,谁会分心他们用的弓箭有所不同。」不会有猎人用百斤重弓狩猎,那是精钢所铸,弓身漆黑如墨,有股肃杀的沉重感,寻常人无法拥有。

  那名美得有如传说中兰陵王的男子身分必定不低,更有可能是军中大将,目前边关无战事,奉旨回京。

  不过打仗是男人的事,和她一个十岁小姑娘扯不上关系,她还是好吃好睡赚银子,先把银袋子填满再说。

  众人到了庄子时已经过了正午,一早从京城出发走了半日光景,中途还耽搁了一会儿,可见庄子离京并不远,不到一天的路途,若无要事其实可以一天来回,方便得很。

  成清宁忍不住想到,那处林子离京不远,地势也不算高,那些人怎会猎到狼、熊瞎子之类猎物?那应该在更远的深山猎的吧!他们究竟去了哪里?

  但她不想费心去猜测,很快的抛诸脑後。

  她打算在庄子上待三天,把该处理的事交代清楚,任用好的管理人才,先把这三十亩地打理起来,以此为根本的大赚银子。

  但是在这之前,堆成小山的猎物要先换钱,留下一小部分自用外,其余全部卖掉,一只也不留。

  肉归肉,皮毛归皮毛,两种价钱。

  很快地,成清宁赚进近百两银子,她拿出二十两修葺有些破旧的庄子,多盖了两排侧屋,一排留着做她日後来时的落脚处,一排给打零工的庄稼汉当短期居所。

  两排屋子当然隔得远,分东西两边,不会有伤了闺誉的问题。

  住了两天,这天夜里,她虽早早就寝,却是翻来覆去的怎麽也睡不着。

  「小姐,明天就要回去了,你还不睡吗?明儿一早又要爬不起来了。」不用起早请安,小姐天天睡到日正当中。

  这次跟来的是性情软和的荷心,成清宁嫌荷叶做事太一板一眼,管得太多,她想好好放个假都不行。

  「睡不着,我这心头闹得慌,老觉得有事要发生。」她不想回侯府,那里太压抑了,做人都不痛快。

  「要不要奴婢为你点支安眠香?」小姐自制的,一点满室清香,让人不自觉的安眠,一觉到天明。」

  她想了一下,摇头。「不了,我想看一会儿月色,你帮我准备一些茶点和炭火温着的热茶,我坐坐就去睡了。」

  「是的,奴婢这就去厨房,看还能做些什麽糕点。」她记得还有一坛腌梅,小姐很喜欢酸酸甜甜的糕饼。

  荷心刚离开不久,感觉屋子闷的成清宁便一个人走出屋外,她抬头看看明亮的北极星,找寻她记得住的星座,天上一颗颗闪闪发亮的星辰,好似在向她传递百年岁月的孤寂。

  夜深人静,万物静谧,一股思乡的怅然蓦地涌上心头。

  那场车祸,有几人逃过,谁又会为她伤心呢?若是她再活一次,可愿回到霓虹灯闪烁的最初?

  酒真害人,她一片光明的生命悄然殒落,几年过去了,谁也不会记得她,如沧海之一粟,渺小而可笑。

  人活在世间是为了什麽呢?她自问。

  可她用了两世还是找不到答案。

  为什麽她会在前世历史上没有的大明朝出现,有什麽在等着她?

  想多了,头痛,她不想了,一切顺其自然。

  看着天上的星星,她不自觉地走到庄子的僻静角落,这里养了十几只下蛋的鸡,用竹子做的围篱围住。夜沉沉,母鸡们都睡了,只有一只公鸡不时的抬起头,露出警戒的神色,一会儿又缩回去,闭目休息。

  其实鸡有夜盲症,晚上是看不见东西的,公鸡的动作出自本能,为了保护牠的母鸡们。

  看到这情景,成清宁忍不住笑了,自然界的生物很单纯,除了吃和传宗接代,牠们不用烦心相处关系,不怕明天有没有银子用,不用遵守人定的规矩,也没有礼教一物。

  人就是自寻麻烦,制定一些规矩把自己困死,谁不照着做便是异类,人人都可以群起攻之。

  走着走着,一道黑影一闪而过。

  「谁?」

  是人吗?还是村子里的野狗。

  看到有影子闪过的成清宁心中不踏实,她想去查看又担心有危险,不去看看又觉得不妥,心里七上八下的。

  她有些後悔走得太远了,没带上丫头或侍卫,现在折返不知来不来得及,她不想把小命赔进去。

  心里如此想的她开始慢慢往後退,状似散步的哼着小曲,骨碌碌的眼珠子灵活的转着,细心的观察四周的动静,忽地,细微得几乎是无声的叶子碎裂声传来,成清宁第一次痛恨自己的耳聪目明,那麽轻微的声响她也听得见。

  「我看不到,我听不见,我又聋又瞎,四方神明,八方魍魉,我是好人,没做过什麽伤天害理的事,你们要捉人时千万别捉错,作恶多端的人才该死,快快打个急雷劈死他……」别来吓她呀!穿越大神已经吓过她一回。

  一声很轻的笑声扬起,彷佛听见她令人喷饭的自言自语。

  「笑什麽,我放狗咬你……」一时没忍住她转头朝人一指,树木阴影处确实有个男子正倚靠着树身。

  「庄子里没狗,我看过了。」只有一头小母老虎,人小个矮的张牙舞爪,脾气好像还不太好。

  「你……你干什麽,想偷鸡?」成清宁捂着跳动不已的胸口,十分懊恼自己的冲动,干麽把小贼逼出来。

  「我中毒了,你得帮我。」男子声音很低,却说理所当然,不是请求而是命令。

  成清宁暗翻了个白眼。「好看的大哥哥,我看起来像医术卓越的大夫吗?你想当死马我还不一定治得了。」

  「你认出我了?」修竹一般的身影走出暗处,身上透着一股杀气,月光照出一张青中发白的玉颜。

  「好看的大哥哥,你命都快要不保了,不要想着杀人灭口,我今年才十岁,好歹让我多活几年,我还没嫁过人呢!」两世人都没一桩好姻缘,想想都冤,太吃亏了。

  听到她说想嫁人,皇甫桓冷冽的瞳眸中透出一丝笑纹。「过来扶我。」

  「我扶不动你啦!你太高太重了……好、好、好,别瞪我,我忍辱负重总成吧!要是你把我压死了,我做鬼也要找你报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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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0 23: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穿越剧我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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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21 11:1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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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4-14 01: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楼主,不知道有没有完整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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