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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偏爱木头老公》作者:安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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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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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0-1-1 19:53 编辑

书  名:偏爱木头老公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安靖
出版日期:2014年4月24日

【内容简介】
男人百般无赖,死缠烂打,就是要她爱他;
女人武装自己,嚣张跋扈,偏偏对他没辄。 

方砚是个笑面虎,是方家人里最霸道、手段最多、
城府最深的一个。身为商人的他,最不喜欢的,
就是做亏本交易,更别说是感情的事。
他一旦认定了的女人,不管要用什么样的方法,
威迫也好、诱拐也好,他是怎么样都要占为己有。
李若秀这女人十年前明明乖得像个小媳妇,
任他怎么欺负使唤,也不敢吭一声。哪晓得十年后,
这女人不再对他唯命是从,还敢说她没欠他什么,
笑话,早在她一声不吭丢下他时,她已经欠他一辈子了。

链接:https://www.yqtxt.net/forum.php? ... E%CD%B7%C0%CF%B9%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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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方砚脸色有点铁青地坐在沙发上,看得方磊差点忍不住想爆笑出声。

  有什么办法,谁教方砚这小子居然已经红到国外去了,竟然有一个AV男优以他作为形象模范,再加上跟他有三分像,乍看真的让人以为方砚跑去当什么AV男优了。

  起初这小子还装作不在意,说什么过一阵子就会没事,谁知道那男优突然跑去拍什么GV,也就是男同性恋的AV,气得方砚直接就炸了,拖着方磊直叫着要改变造型。

  其实方磊还想多看一阵戏,毕竟让方砚这只笑面虎脸上变色,而且还是一阵青一阵白的,实在是太值回票价了。

  无奈他的亲亲老婆实在是太过心软,甚至还主动替方砚找来一个最近才回国发展,在法国却已经极负盛名的造型师,来帮方砚改变造型。

  那个造型师,方磊也曾经听过她的大名,除了对方卓越的改造能力外,另一个主要的原因,就是对方拥有“女王”这响亮的称号。

  没错,女王,造型界的女王陛下。

  传闻她高傲跋扈,如果不是她看上眼的,即使是再有钱、再有名的人找她,她也会二话不说的扭头就走,管你会不会气得内伤吐血,而且说话直接伤人,毒得让人无地自容,恨不得从未在这个世界上出现过,但偏偏她就是能化腐朽为神奇,朽木也会变成神木,绝对对得起她那女王的称号。

  所以即使明知道会被毒舌、被甩脸色,还是有大把大把的人捧着钱上门求她帮忙,而今天方砚也是其中一分子。

  “别再让我看见你偷笑。”方砚出声警告,二哥那上扬的嘴角实在是太过刺眼,他觉得自己会忍不住在外狠揍二哥一顿。

  “咳,你看错了,你是我弟,眼见你的清白被人这样污蔑了,当二哥的我怎么可以独善其身,怎么可能会偷偷笑你。”方磊说得无辜极了,完全忘记了几天前,当他知道那个酷似方砚的男优跑去拍GV时,他可是光明正大的在方砚面前笑个够。

  方砚白了他一眼,别过脸再也不理会发疯的二哥,抬腕看了看手上的石英表,他们坐在这个会客室里已经差不多十五分钟了,可是那个应该来见他们、跟他商量新造型的造型师却迟迟还没有出现。

  方砚十分看重守时这个美德,更何况对商人而言,分分秒秒都是金钱,所以对这个迟迟没有出现的大牌造型师,方砚开始感到反感。

  他甚至暗自决定,如果对方在五分钟后还没有出现,他就会离开,去找其他的造型师替他改变造型。

  再极负盛名又如何?在他眼中,哪一个造型师来改变造型都一样,只要别再让他顶着这个每让他看一次就恶一次的造型就可以了,差别只是这一个造型师是他二嫂极力推荐的罢了。

  腕上的秒针转了一圈又一圈,当秒针即将在第五次踏上十二时,原本紧闭的门板被人推开,一个穿着俐落套装、踩着五吋高跟鞋的年轻女人走了进来,身后还跟着两个看起来像是助手的一男一女。

  方砚看向那个女人,本欲开口指摘对方迟到,但一看到那双似曾相识的眼眸,还有那在唇角边的小小黑痣,他微微一怔,瞬间忘了到了嘴边的指摘。

  “抱歉。”一点歉意也没有的道歉从年轻女人口中飘出,只见她摇曳生姿地走到会客室内唯一一张单人沙发上,姿势舒服而自在地坐下来,那跋扈高傲的架势做得十足。

  戴上浅棕色变色片的眼眸落在茶几上,看也不看那两个已经等了许久的男人,语气直接而不客气地问:“哪一个?”

  果然很有女王的气度风范,进门到现在,她甚至连正眼也没有看过他们,方磊笑开了,觉得这女人真的很有意思,但他觉得更有意思的是,四弟居然一直直勾勾地看着人家,方磊想,如果自家的笑面虎对上女王陛下,不知最后的结果会是什么?

  “是他。”不过方磊想归想,还是先回答女王的问题,因为他老婆可是拜托了很久才得到女王的颔首,答应给方砚换造型的。

  闻言,女人才慢慢地将那双化上了精致眼妆的美目落在方砚身上。

  方砚可以发誓,他很清楚地看到那双美目中一闪而过的惊讶,还有慌张的情绪。

  这样的眼神不该出现在一个像她这样高傲跋扈的女人眼里,这样的眼神应该是出现在那个胆子小、说话永远都不敢提高声量的小胖妞眼里。

  方砚想,他知道眼前的女人是谁了,没想到分别十年,她的变化居然如此的大,如果不是在这里遇上,而是在喧嚷的大街上,他也没有把握可以一眼就认出她来。

  他想上前跟她相认,但是这女人在惊讶以及慌乱后,竟然没有露出久别重逢的喜悦以及惊喜的表情,相反的她一脸冷淡,好像两人是陌生人,从来不曾认识过一样。

  怒火在胸臆之间滋生,她竟然装作不认识他,很好,分开了十年,她除了外貌改变了许多,就连胆子也变大了不少,想当年,她怎么敢这样对他?

  凭着多年的伪装经验,李若秀迅速地收起所有不该流露的情绪,她强逼自己用着与平常无异的姿态,对待眼前的客户。

  是的,是客户,不是熟人,也不是老同学,而是陌生人。

  “丝丝,替这位先生量身。”她抬起右手挥了挥,示意自己的女助手给方砚量身,而她自己则打开随身的素描本,快速地设计几个适合方砚的造型。

  她不得不承认,现在的方砚比当年更具有让女人心动尖叫的条件,那一身优雅的气质,脸上温和亲切的笑容,这样的男人就像是在大学教授古典文学的气质讲师,但李若秀却比任何人都清楚,在这张温和亲切的面具底下,这男人到底有多恶劣、多气人。

  忆起了那些尘封多年的记忆,她握笔的手不自觉地收紧,那多年前的记忆,不管再过多少年,她也不会想记起。

  见她真的连一点点理睬自己的意思也没有,方砚真的怒了,枉当年的他还心心念念地想着这个小胖妞,担心她在他不知道的地方会不会饿着、冷着、害怕着,现在她竟然用这样没心没肺的冷淡态度对待他,这教他怎么忍得下去?

  方砚对着那领命朝他走过来的可爱小助手,温声地拒绝她的靠近,“抱歉,能让你的上司来帮我量身吗?”

  这个要求对其他造型师而言,并不是什么刁难故意的要求,尤其是身为方氏集团未来总裁的方砚而言,只是李若秀不是其他造型师,她是造型界的女王,高傲跋扈的女王陛下。

  方砚的话将几乎陷入回忆中的李若秀拉了回来,她抬起头看向那个男人,轻而易举地看出他的故意,轻轻地合上素描本,她从单人沙发上站起身,二话不说地转身离开。

  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唯唯诺诺、连一句话都不敢大声说的胖妞,她已经不是当年那个胖妞了。

  五吋的高跟鞋没有妨碍她的大步离开,只是男助手却在她即将离开的时候,伸手拦住她,“Queenie,你不能走。”

  李若秀看着这个跟在她身边多年的助理,忍下心中的不悦,淡声地问:“你在拦我?”她眼角微微一挑,风情不自觉地流露。

  如果不是这小子是她的表弟,她答应过小阿姨会好好照顾他,直到他出师为止,她早就一脚踹了他回法国了。

  冯雅克摇摇头,甩去被那无限风情迷惑的迟钝,心中暗怨自己怎么在看了那么多遍后,还是差一点被这个妖孽似的女人迷惑到。

  他轻咳了声,低声提醒道:“我认真的,Queenie,是Alice亲自要求你帮他换造型的,所以你不可以走。”

  李若秀一怔,Alice,陈华妍,那个红透半边天的国际广告模特儿,是李若秀唯一一个在演艺界打滚的朋友。

  李若秀头疼地想起,陈华妍找上她,要求她为自己的小叔改变造型,当时她不知道陈华妍的小叔就是方砚,所以直拍着胸口,保证完成使命。

  李若秀觉得自己替自己找了一个坑,专用来绊自己脚的。

  当初陈华妍结婚时,她因为老师生病了,急急赶回法国探病,所以错过了见陈华妍丈夫以及方家人的机会,并不知道原来方砚就是陈华妍的小叔,所以才会这么轻易地答应下来。

  现在她已经跟人家作了保证,而她本来就是个坚守承诺的人,即使她再不想面对方砚,她也如同冯雅克所说的一样,不可以走。

  额角隐隐地抽痛起来,李若秀伸手揉了揉,“你去帮他量身。”

  要她亲自帮方砚量身,李若秀连想也不用想地拒绝,量身时难免会有些比较靠近亲密的动作,现在的她连看他也不想看了,更何况靠近他、跟他有亲密的举动?

  冯雅克一脸无辜的提醒她,“方先生指定要你亲自帮他量身。”不是他不愿意帮助她,而是人家不肯。

  李若秀真想尖叫出声,先别说她压根就不想接近方砚,在她成名、有了自己的助手后,她再也不曾亲自帮任何人量过身。

  深深地来了几个深呼吸,压下所有尖叫的冲动,李若秀俐落地转过身,走向一脸无措的女助手,白晢的小手一伸,“量尺。”语气冷得足以冻死人。

  谭如丝如释重负地将量尺双手奉上,然后快速地跑回冯雅克的身边,还不忘拿起纪录表记录李若秀快速念出来的数字,方砚全身的尺寸。

  李若秀原本想快一点完事,但是方砚却完全不合作,要他抬手时,他故意慢吞吞;她弯腰帮他量腰围时,他故意微微侧身;在她蹲下帮他量脚长时,这男人居然无视其他人目瞪口呆的表情,一手抚上她因为怒气而涨红的脸,肆意地非礼她。

  她怒不可遏地站直身,穿了五吋高跟鞋的她竟然也还没跟他一样高,无法做到居高临下的姿态。

  她气恼得正要咆哮出声,不管那个该死的保证时,这男人却忽地靠在她的耳边,犹如情人间呢喃似的,低喃出那个让她瞬间化成石像、动弹不得的称呼……

  “胖胖。”

  李若秀难以置信地瞪着方砚,她以为他认不出她来,因为她的改变是如此的大,而且当年的她也只不过是一个又丑又胖的女孩,他怎么会记得她?怎么会?

  “好久不见了。”方砚得意地看着李若秀瞪大的美目,欣赏了好半晌后,才缓缓地露出一抹教她胆颤心惊的温柔笑容,缓缓地道出这句教她心肝颤了好几颤的话。

  或许这样的温柔笑容以及语气,会让其他女人的身心都为之酥麻融化,可是她是李若秀,那个曾经在他手下,被他蹂躏了将近三年的李若秀。

  她深深地明白,他的笑容越是灿烂、语气越是温柔,那代表他会整她整得越狠,让她叫天不应、叫地不灵,任全身死去活来的也无法反抗。

  她深深地来了个深呼吸,然后在所有人面前,做了一件连她自己也会忍不住唾弃自己、鄙视自己的举动。

  她缓缓地抬起穿着五吋高跟鞋的修长双腿,落荒而逃。

  ◎       ◎       ◎

  五吋的高跟鞋令李若秀的身型看起来修长,而且每一步走起来都摇曳生姿,教人挪不开眼珠,但是如果是穿着五吋高的高跟鞋落荒而逃,那完完全全就是一场惨绝人寰的自残行为。

  即使如此,她也不敢停下脚步,即使她的脚痛得要命,痛得让她想放声大哭的,但是她丝毫都不停留,仿佛她的身后有什么可怕的怪兽在追赶着她似的。

  李若秀的身后的确是没有可怕的怪兽,只是对她而言,方砚比所有的怪兽都更加地可怕,她的脑中迅速地想起当年自己所受的可怕遭遇,几乎是不要命似的夺命狂奔。

  而李若秀脚下号称全球最美最贵的高跟鞋,无论是材质或者是设计,都不是用来夺命狂奔,所以在她跑了十几步,还没有奔出工作室大门前,那鞋跟硬生生地折断,她一个不留神,脚便重重地扭到了。

  李若秀精致的小脸一下子泛了白,那激烈的疼痛教她冷汗直冒,无法支撑身体而往地上跌了下去。

  一双强而有力的手臂在李若秀跌到地上之前,稳稳地撑住了她虚软的身体,而且还轻而易举地将她横抱而起,钳制在胸前。

  她睁开痛得阖上的带泪水眸,抬起脸看向那个救了自己、使自己免于摔个狗吃屎的人,但是看清楚是谁以后,她多么地希望自己就算是摔死,也不想被这个人给救了。

  那是害她一路夺命狂奔,最后扭到脚的始作俑者,方砚。

  李若秀开始挣扎,想下地自己走,可是方砚对于她的挣扎却视若无睹,迳自抱着她往外走去。

  逼不得已,李若秀开口叫骂:“你放下我,我不要你抱着!你给我放下,啊!”她不想尖叫出声的,但是她完全没有想过,方砚会在抱着她的时候,将她像抛沙包一样凌空抛了起来。

  一下子失去所有的支撑,身体腾空的感觉太过吓人,她在没有任何心理准备下,失控地尖叫出声,引来无数人关注的目光。

  李若秀顾不了那些好奇的目光,就在她以为方砚准备狠心摔死她的时候,他又牢牢地将她接住,继续往外走,半点也没有受她影响。

  心跳因为刚刚的惊吓跳个不停,李若秀大口大口地吸着气,双手忍不住害怕地紧紧环着方砚的脖子,就怕他再次兴起,将她抛高抛低的。

  方砚感到很无奈,如果她乖乖的跟他相认,不故意装作不认识,他怎么会故意作弄她?如果她乖乖的站在原地,不到处乱跑,而且还穿着高跟鞋不要命的乱蹿,又怎么会弄伤脚?如果她乖乖的让他抱着,不扭来扭去的挣扎,他又怎么可能会故意抛高她,吓得她到现在还浑身抖个不停?

  对于这个女人,方砚觉得不能让她太过得意,她在其他人面前太过骄傲跋扈,但不代表她在他面前还是可以这样。

  虽然说现在她的骄傲跋扈是挺呛、挺有个性的,让人看着就会不自禁地产生想要征服她的冲动,但是他还是比较喜欢以前那个对他唯命是从、完全听话的小胖妞,所以他会不遗余力的将以前的那个她给挖回来。

  打开副驾驶座车门,方砚用安全带将李若秀牢牢绑住,确定她的脚现在绝对无法逃跑,他绕过车头坐上驾驶座,开动引擎将这个受伤了还不想安分的女人送到医院去。

  ◎       ◎       ◎

  一路上,方砚不说话,李若秀也不肯说话。

  一则是脚上那钻骨似的剧痛,二则是她在生气,气他犹如土匪掳人般的举止,气他把自己当成沙包般抛上抛下,更气他明知道她不想承认跟他相识,却还是步步相逼的逼着她承认。

  方砚等了许久,都没听见身旁的女人再次开口,停下来等红灯的时候,他转过脸看向她,丝毫也不意外她生着闷气。

  还是跟那时候一样,受了委屈只会一个劲的生着闷气,不说话也不跟任何人求救。

  他的胖胖,不管是什么时候都让他有种想欺负的冲动,而这股冲动并没有随着岁月流逝而消失半分,相反的,还如同陈年的老酒般越陈越浓。

  就连他也觉得不可思议,她到底凭什么让他如此的记挂、如此地念念不忘?因为当年那一个恶意的亲吻?还是因为只有面对她时,他才可以本能地卸下习惯性的面具,表现出真正的自我?

  红绿灯早就从红转成绿,后方的车主等得不耐烦地连按几下喇叭,催促着方砚开车,但李若秀却发现他似乎没有开车的意思。

  她已经疼得完全不想理他,可她人现在就在他车上,跑也是不可能的,除了转头看看他在发什么呆,她就没什么好做的了。

  转过脸,李若秀用着自以为最不耐烦、最凶悍的目光瞪他,但她不知道的是,因为脚上的扭伤越来越疼,让她额角的发丝被冷汗打湿,现在别说是凶悍,她整个就像只被人欺负得快要哭出来的落水小刺猬一样,可怜兮兮的。

  方砚见状忍不住皱起眉头,熟练快速地开动车子,迅速地往医院的方向驶去。

  不明就里的李若秀还以为是自己瞪眼起了作用,如果不是脚真的疼得厉害,她有很大的可能会插腰仰天大笑出声。

  到达医院后,无视李若秀的挣扎以及不情愿,方砚抱着她下车,走进人还不算多的候诊室,将她放到椅子上,他像安抚闹脾气的小猫小狗似的揉着她的头顶,扔下一句乖一点,就走到挂号窗口那里帮她挂了号。

  填妥所有的资料挂号后,方砚回到她的身边坐下。

  李若秀依然不理会他,只是专注地看着自己脚上的伤,她的高跟鞋早就被他拿了下来,现在她雪白雪白的脚上,脚踝处红肿且隐隐泛着瘀青,她想她的扭伤一定是不轻的。

  一想到接下来不方便的日子,她便感到一阵沮丧,而且更加不想见到方砚。

  一切都是他,就是因为他,她才会这样狼狈不堪的。

  “胖胖,很疼吗?”见她一声不吭的看着脚,那高高肿起的脚踝看起来格外地触目惊心,方砚也以为她是因为疼痛,所以才不说话,更何况她的脸早就因为疼痛的冷汗而湿淋淋的。

  “不要叫我胖胖,我不是胖胖。”一而再、再而三地听到方砚提起自己以前的外号,原来就已经火气四溢的李若秀,再也忍不住地抬起头,死命地瞪着他,冷声地道。

  她的话还有眼中莫名的愤恨,让方砚顿了一顿,“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他慢慢地眯起眼。

  如果熟知方砚的个性,必定会知道,每当他情绪波动、即将控制不了自己之前,他都会眯起眼,格外有耐心地看着敌人。

  李若秀也是知道的,但是现在的她被怒火还有疼痛折磨得直接忽略了这一点,所以她不假思索地硬着嘴回道:“对,我不想见到你!”

  很好,方砚已经很久没有尝过这样犹如火山爆发似的愤怒了。

  顾不上她会不会生气,顾不上会不会弄得她更疼,他一把钳制住这个不知死活的女人,狠狠地封住她不断叫嚣、不断说出惹他更生气的话来的那张小嘴。

  李若秀难以置信地瞪大眼,无法相信地瞪着眼前这张近在咫尺的脸。

  他吻她,他竟然在吻她!

  她惊愕得无法回过神来,只能被逼着承受他一再地探索,承受着他带了点怒火的深吻。

  跟那时候的吻是那么的相似,一切不愿意想起的记忆,仿佛随着这记亲吻,自她的脑海深处一一地被挖掘了出来,再一次的呈现在她的眼前……

  第二章

  俗语说,早起的鸟儿有虫吃,但是对于刚刚要升上高一的方砚而言,早起是一场活生生的精神折磨,如果他不用早起上学,这个世界到底会有多美妙、有多和谐?

  震耳欲聋的闹钟响了一遍又一遍,但身为闹钟主人的他,竟然能够做到泰山崩于前而不改色,迳自睡得香甜,仿佛那刺耳又聒噪的闹铃声,是一首绵软好听的催眠曲。

  紧闭的房门倏地被人从外打开,高壮的方硕穿着烫得笔直的制服走了进来,先是一手按掉快要报销似的闹钟,然后在四弟的床前站稳,二话不说地连人带被一把掀到地上去。

  从温暖的被窝掉到硬邦邦的地板上去,方砚大叫着从地上跳起来,气沈丹田,准备跟吵醒他好眠的人大战三百个回合时,睁眼一见到是自家的铁血三哥,满满的怒火马上就泄气了。

  十六岁的他虽然已经有足足一百七十公分的身高,但是在自家壮硕高大的三哥面前,他那一点身高实在是太过儿戏,而且方硕只要一个巴掌,就足以让他躺在地上像条死尸一样,动也动不了。

  不想讨皮肉疼,方砚马上露出讨好的笑,高举三只指头发誓似地说:“我保证,五分钟后我就会出现在饭厅。”

  得到了保证,也谅四弟不敢阳奉阴违,方硕点了点头,转身回到饭厅,与方家其他家人继续吃早饭。

  可怜被起床气折磨得不成人形的方砚,不但没有出了口气,还被人压得死死的,他一边快速地打理好自己,一边擦着自己眼角边无形的眼泪,深深地同情了自己一把。

  不多不少,刚好是五分钟,方砚衣着光鲜地出现在方家的饭桌上,一一地跟家人道早,方砚坐到自己的位置上,正准备开动吃下老妈为家人做的爱心早餐时,方硕却用餐巾擦了擦嘴角,拎起两人的书包,揪着方砚的衣领,将他带走。

  原因无他,方硕打小就决定要当一个出色的军人,将来也会进军校、军队的,为了达成这个目标,他将自己养成一个严守纪律的人,他上课不会迟到,也不会让这个刚好跟他升上同一间高中的四弟迟到。

  “三哥,我还没吃早餐欸!”被揪着衣领的方砚挣扎着,一双眼睛可怜兮兮地看着其他家人,希望可以藉此感动到他们,拯救他一下。

  只可惜大家都太清楚方硕说一不二的个性,所以除了给他一个个饱含同情怜悯的眼神以外,他们都没有开口阻止方硕的恶行。

  方砚觉得自己真的很悲惨,不过幸好这个世界还没有完全暗掉,他双手捧着自家小妹因为不忍心他饿着肚子上学,而塞给他的菠萝面包,虽然是隔夜的,但他还是满怀着感动与感激,伸手摸了摸小妹的小脑袋,然后继续被方硕拖出大门。

  方家一向低调,方家的大人更是觉得他们家除了比人家有钱外,其实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所以除了方家的小公主被送去警卫较严密的学校外,其余四个不值钱的儿子就送去读普通的高中,大学再决定是否到国外留学。

  没有专人接送上学,方砚昏昏欲睡地跟着自家三哥搭了公车,来到新学校。

  方砚打量着陌生的校园,正转头打算跟方硕商量一下,让方硕带他到处逛一逛,好好认识一下他未来三年必须待着的学校时,他那个残忍、没有人性的三哥,竟然转身就把他扔下走了,让他自己在这个陌生的环境里自生自灭。

  他就知道,他这些哥哥全都是没有人性的,只有小妹才懂得疼哥哥。

  想起小妹,他就想起被自己塞到背包里的隔夜菠萝面包,他从背包里掏出那个被稍稍压扁,但看起来还是十分诱人的隔夜菠萝面包,顾不得校门口还是人来人往,他打开包装,带着无比感恩的心正想塞进张得大大的嘴里时,一道外来的冲力,让手上香甜的面包飞到老远的地上。

  他震惊地看着陈尸在两公尺远的隔夜菠萝面包,腹中饥肠辘辘,此起彼落地奏着交响乐,但是他的早餐,小妹塞给他的美味早餐,却落得一个陈尸街头的凄惨命运。

  他眯起眼,看着那个害他吃不成早餐的始作俑者,一颗圆球。

  李若秀很愧疚地看着那个一脸阴色的少年,一张小嘴呐呐地张张合合,考虑着到底要不要跟对方道歉。

  她走路不小心,她承认撞到他是她的错,但是他也不能站在学校的大门前装石像,所以说他也得负上一点点的责任。

  她脑里想的东西,很清楚地反映在与他对视的眼睛里,看得方砚心中的怒火更加地压抑不住。

  他一手掐起那团看起来绵绵软软、手感十足的脸颊,恶狠狠地像个欺负弱小的恶少,口气十分不善地逼近那张吓呆的圆脸问:“是我的错?我不应该站在大门前,然后让你这只圆球撞飞我的菠萝面包,害我今天早上必须饿着肚子上课?”

  他一字一语说得很慢很慢,脸上的表情其实也不是那么凶狠,但是近距离看着那双黝黑眸子的李若秀,还是被吓得皮皮挫,直想掉眼泪。

  因为那双眼太凶、太吓人了。

  “我我我没有那个意思……”眼下对方比自己有气势,再加上她的确有错,让她抖颤地摇头,甚至连对方掐疼自己也不敢开口说。

  “那是你的错了?”方砚很懂得举一反三的道理,不是他错,那么就是她错了。

  这是什么话?李若秀欲哭无泪地看着眼前这个明明长得不错,还有几分书卷味的高大少年,怎么他说话却这么无赖又流氓?

  “怎么了?你不同意?”见她还有话想说,方砚加重指上的力道,一下子让她疼得哎哎叫了出来。

  “是、是我的错!对不起,请你放开手,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请你快点放开手!”脸上的疼让李若秀直接红了眼眶,她觉得今天早上实在是太过倒楣了,错过了一班公车不说,还遇到了这么一个恶棍。

  方砚稍稍松开了力道,但没有完全收手,她刚刚那句“你要我做什么都可以”听起来顺耳极了,让他的气顺了一点点。

  “你是哪一班的?”

  “我、我还没看……我是新生……”她有问必答,模样乖巧得让方砚更满意了。

  “我也是新生,跟我去看。”面对接下来三年的小跟班,他觉得他很有必要知道她在哪个班级,以便将来使唤她。

  不得不从的李若秀苦着一张脸,跟在方砚的身后,小胖手忍不住揉了揉好不容易才从方砚魔手中逃离的胖脸,嘴里咕咕哝哝的,不知是在怨自己的倒楣,还是在指控他的坏心肠。

  两人来到贴着分班表的告示板前,方砚别过脸看着把脸垂得低低的圆球,“你叫什么名字?”

  “李、李若秀。”圆球惊了一惊才回答他。

  “李若秀?”方砚重覆了一遍她的名字,“你跟你的名字真的挺不搭的,辜负了你父母对你的期望了。”他笑得恶意,说完就转头去找她的名字,并没有发现那张被他掐得有点红的脸颊,有一瞬间变得苍白了起来。

  这一年新生当中姓李的居然还不多,所以他很快就找到了她所属的班级,顺便也找到自己的。

  他满意地看着隔了一行并列的两个名字,回头很愉快地对着她说:“嘿,我们在同一个班级。”

  如果换成平时,李若秀会很高兴地说一声:“同学,你好!”但是她面对的是方砚,这个摆明就是打着主意要欺负她、欺压她的少年。

  心不由慌慌的,李若秀觉得接下来的日子自己不会好过。

  而事实也是这样没错,在方砚的欺压下,她顶着一个“胖胖”的外号,过着无比悲惨的高中校园生活。

  ◎       ◎       ◎

  晚上十点,李若秀背著书包,十分疲倦地回到家里。

  原本以为家里的人早已经睡了,因为他们都习惯早睡,所以平时当她打完工回来,家里都已经是静悄悄的了。

  只不过这一晚,当她打开那扇大门时,她的爸爸还有她的继母以及弟弟,其乐融融地坐在客厅里唯一一张沙发上看着电视,他们一边看,还一边高声讨论著电视剧情。

  她走进大门,对他们说了一句:“我回来了。”其实她的声音并不算小,客厅里的人是可以听到的。

  只是那三个端坐在沙发上的人完全无动于衷,连看也没有看她一眼,迳自继续欣赏他们的电视,对她的话彷若未闻。

  李若秀顿了顿,再也没有开口就往自己的房间走去,经过饭桌时,那空无一物的桌面连半颗水果都没有,她习以为常地回到房间,在书桌前坐了下来,对于自己的不受欢迎,她一直都懂的。

  继母不用说,有谁会喜欢自己丈夫与前一任妻子所生的女儿?不是自己亲生的,又何必帮着疼爱?而且更重要的是,就连李若秀的亲生爸爸也不太喜欢这个女儿,所以继母就更加肆无忌惮地冷待她。

  至于爸爸,其实李若秀也从已经过世的外公、外婆那里得知,原来她爸爸原本并不打算娶她妈妈的,只是当时没得选择,迫于无奈才会娶了妈妈进门。

  婚后两人相处得并不好,总是吵着架,在生了李若秀以后也没有好转过,在李若秀的妈妈病故后,爸爸更是很快地就娶了另一个女人回来,而这女人还替他生了个儿子,让李家的香火可以继承,自此没了妈妈的李若秀更是没有了父爱。

  但是一切她都不怨,爸爸再怎么冷漠待她,至少还是提供了一个住处,也供她上学读书,没让她流落街头,或者是变成没书可读的可怜孩子。

  李若秀胖胖的小手摸了摸肚子,感觉肚子也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她才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已经压得扁扁的菠萝面包,她的晚餐虽然已经压扁了,但菠萝面包尝起来还是香甜香甜的。

  她很喜欢菠萝面包,只是她也不会忘记,自己因为一个菠萝面包而得罪了方砚,还成为了人家的小跟班。

  想起方砚,她无奈地叹息了。

  方砚长得挺不错的,又是一身书卷气息,看起来斯斯文文的,刚好就是小女生们喜欢的类型,再加上他对任何人都是一副笑脸迎人的模样,所以学校里不少女生都偷偷地喜欢他。

  只是对她,他可一点也不温柔,一点也不斯文。

  他将她当成奴婢一样的使唤,要她当跑腿、要她帮他买早餐、要她帮他抄笔记、要她在他上课睡觉时帮他做掩护等等……她每天都累得不行。

  而教人最难以置信的是,方砚明明对她那么差,为什么其他人都觉得他待人很好?而且班上的一些女生还觉得他跟她的关系特殊,所以才会有他这样的特别待遇。

  面对这样的指控,李若秀很想告诉这些女生,她宁愿没有这样的特殊待遇!只不过她的心声没有人听得见,那些女生还是十分地针对她,而她也依旧被方砚欺负得死死的。

  有时候她在想,要到什么时候,她才可以结束这样的欺负呢?或许她明天该去问问,分类组时方砚到底想读什么类组,让她好选择另一个班级。

  不再待在同一个班里,他使唤她的机会少了,再加上以后有更多新的同学、朋友,他很快就会忘记她了吧?

  她想着,咬菠萝面包的速度更欢快了。

  ◎       ◎       ◎

  方砚有个不太好的习惯,就是爱赖床,不到最后一刻,不到上头三个哥哥以最粗暴的方式叫醒他,他都不会自动自发的准时起床。

  但是最近方砚竟然反常地准时起床,完全不用其他人叫醒他,这让方家所有的人都觉得十分的不可思议。

  让方家小妹更感到奇怪的是,她这个每天早上如果不吃早餐,就会格外无神以及乏力的四哥,居然还是天天不吃早餐就上学去,问他为什么不吃,四哥总是一脸笑意地揉揉她的脑袋,说什么“我的早餐自然有人包了”这样奇奇怪怪的话,让她想得头都疼了,也想不出个答案来。

  方砚自然没有发现这一点,对他而言,每天上学都有个傻乎乎的小胖妞给他作弄、使唤,让他过足了大少爷的瘾,再也没有什么能比这件事更愉快了。

  可不是,现在他一口一口的吃着小奴隶进贡的早餐,吃得可香了,不得不称赞一下这个小胖妞,每天帮他买的早餐都是美味与营养兼具的,而且还十分地对他的味。

  看了看坐在旁边的小胖妞,原本想赞赏她两句的,谁知道居然让他看到她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而且那眼底下大大的黑眼圈足以媲美熊猫了,还有原本有肉的双下巴,这下看起来也好像瘦了。

  他眯起眼,喝下最后一口美味的温豆浆,一掌拍向李若秀的肩膀,发出清脆的“啪”一声。

  他这招十分有用,只见原本快要睡着的李若秀一下子就惊醒过来,一双眼眸瞪得圆圆大大的,一副惊魂未定的样子。

  对于她这个表情,方砚觉得满意极了,他再用手拍了拍她,在她的视线落在自己脸上后,他才用一副过来人的口吻,语重心长地教导着,“胖胖,我跟你讲,你不能因为玩乐而不早早睡觉,要知道,如果你想长高一点,不是永远的一五九,你最好早点睡,晚上有时间也要去做做运动,不然你身上这些肥肉怎么可能会消失?”

  回过神来,就听见方砚那半是挖苦、半是劝导的话,李若秀有些生气地垂下头,不发一语。

  她之所以会睡眠不足、会昏昏欲睡,还不是因为要帮他买早餐的缘故?

  他的那些早餐全都是用她打工赚回来的钱买的,平时她赚的钱一分一毫都会存起来,就连给自己买一件新衣服也舍不得,但因为他一句早餐要她包了,她不得不每天早上都花钱去帮他买早餐。

  李若秀不敢在家里做早餐,因为继母不太喜欢见到她,如果没事,她最好不要在继母面前出现,否则哪天继母心情差,在爸爸面前挑拨两句,她就会被爸爸骂。

  也因为要省多点钱帮方砚买早餐,现在她一天三餐都不敢买太贵的东西吃,所以经常都会饿着肚子,再加上她求老板让她多上点班,她工作的时间变长了,晚上睡觉的时间自然变少了,所以她才会一脸疲倦。

  但是她所有的努力,居然被他说成是贪玩晚睡,她觉得很生气,但是她又不敢反驳他。

  李若秀这副不敢怒又不敢言的憋闷表情,让方砚觉得格外的爽,忍不住露出一抹灿烂的笑。

  方砚总是在笑,鲜少阴霾着一张脸,但那些笑都是表面的,从来没有出自真心,所以他这一记笑容,在女生眼中显得格外地耀目迷人,纷纷为他着迷,也同时更加讨厌总是在他身旁打转的李若秀。

  她们不懂,明明李若秀又胖又蠢,总是一副受气包的委屈模样,动不动就像只受惊的灰老鼠,有哪一点比得上阳光明媚的她们?但偏偏方砚就是待她特殊,跟她就像好朋友、知己似的,看得她们更加地生气。

  她们想尽了办法也没能亲近的人,李若秀又凭什么亲近?所以在方砚看不到的时候,她们总是偷偷地挖苦李若秀,警告她离方砚离一点,但她们万万没想到,李若秀对她们的警告置若罔闻,气得她们个个牙痒痒,更加用尽各种方法来排斥她、欺负她。

  敏感地感觉到那些落在自己身上的目光越来越尖锐,李若秀下意识地颤抖着身子,想起了前几天几个女生把她堵在洗手间的事。

  说起来她很无辜,并不是她主动想要去亲近方砚的,而是方砚不肯停下他的那些恶作剧,他一天不使唤她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似的,逼着她每天都必须围在他的身边打转,如果可以,她也想离他远远的。

  感觉到那些目光越来越不友善,如坐针毡的感觉让李若秀再也无法坐着不动,她匆匆地站起身,扔下一句,“我要去帮地理老师借世界地图。”就匆匆地跑出教室,远离这一切都让她觉得难受、觉得不自在的地方。

  ◎       ◎       ◎

  到教材室借了世界地图,扛着比她人还高的大地图,这就是为什么同学们都不愿意当地理小老师的原因。

  没有人喜欢扛着比人还高的大地图,在人来人往的走廊上像只负荷过重的乌龟一样爬行,扛着又大又重的地图,李若秀故意走得更慢,拖着时间不打算这么早就回到教室,面对那一室嫉妒的目光,以及方砚突如其来的兴致。

  许多人看着她扛着沉重的东西走着,但是没有一个人伸出同情的援助之手,女生们不消说,是因为方砚的缘故,而男生们则是因为不想跟她扯上关系。

  十六七岁的男女生,早已经懂得什么叫做恋爱、什么叫做暧昧,这样一个又胖又矮又长得不漂亮的女生,有哪一个男生想跟她扯上关系、传出绯闻的?他们都不愿意,大大的不愿意。

  李若秀早就知道自己不会得到什么援助,所以她咬紧牙关,慢慢地一阶一阶将地图从一楼扛上四楼。

  爬上三楼时,李若秀已经出了一头热汗,她放下地图,从口袋里拿出手帕擦了擦汗,稍作休息后又再次扛起地图,继续往教室走去。

  只是她又累人又矮,居然绊到了阶梯,她一惊,手上不自觉地一松,巨大的地图便往前倾倒而去,她惊讶地伸出手,想要捞回地图,但她手太短了,来不及了。

  在她眼睁睁地以为地图要掉到地上、发出砰然巨响时,一个刚好路过的男生神经反应极为迅速地替她捞住地图。

  她呆呆地抬眼,看着那个帮助她的人,那张略显青涩的脸还带着稚气的笑容,让她的心跳微微地加速。

  “嘿,同学,你怎么不找个人帮你?”那个大男生问她,也没有将地图还给她,好像要帮她拿到教室似的模样。

  “我……我是地理科的小老师。”李若秀犹豫地说,想着要不要让对方把地图交给她。

  “小老师也可以让人帮忙拿的,来吧,你是哪一班的,我帮你拿回去吧?”男生笑得很真诚,好像一点也不介意被人家传绯闻似的。

  李若秀受宠若惊地道了谢,并告诉对方她的班级。

  男生轻而易举地扛起那幅她扛得半死的地图,轻轻松松地拾级而上,嘴里还游刃有余地跟她聊天,“原来我们是同一个年级的,我是刚刚转校过来的,我叫杜希勤,是一年三班的。”原来是刚转校过来的,难怪不怕绯闻。

  李若秀跟杜希勤聊着,不知不觉间也回到了自己的教室,从杜希勤手中接过了地图,她一再地向他道谢,而他则是很大气地挥了挥手,让她别再道谢后就转身回去自己的教室。

  看着那高大的背影,她的心还是不安分地跳动着,依依不舍地再看了眼那抹拐进另一间教室的背影,她脸上火烫火烫的,好半晌后才扛着地图,在老师到达前进入教室里。

  第三章

  午休了,方砚吃完自己的午饭,正好觉得口有点渴,转过脸想使唤身边的人去帮自己买瓶饮料时,他蓦然发现身边的位置竟然空无一人。

  他太习惯了,习惯他一转过脸,就会见到身旁有个胖胖的女生坐着,或许是垂着头看书,或许是累极了趴在桌面上酣然大睡。

  仔细地回想,他发现最近除了上课时间外,他鲜少在午休或者是放学后可以看到她。

  跑到哪里去了?是因为不想常常被他使唤,所以跑去躲起来了?一手撑在右边脸颊下,他眯起眼,觉得这样的感觉很不好。

  那个小胖妞是他的小女佣、小奴隶,怎么可以常常不见人影?她应该常常待在他的身边,让他一转过脸就瞧见才行。

  “你刚刚有看见吗?”

  “看见什么?”

  “就是李若秀那个胖子啊!”

  听到了自己耳熟的名字,方砚下意识地将脸转向两个刚刚从外面走进教室的女生,她们没有发现方砚在看她们,用着自以为小的音量聊着。

  “有有有,原来你也有看见,我还以为我眼花呢!你说最近的传言是不是真的?她真的是特意跑去看篮球队练球吗?”其中一个梳着马尾的女生说。

  “我猜八九不离十,不是说那个胖子喜欢上杜希勤了吗?也不想想,人家杜希勤怎么可能会喜欢她那样又蠢又丑的胖子。”另一个女生满脸的不屑,可语气里全然都是显而易见的嫉妒,“我看杜希勤不过是见她总是一脸可怜兮兮的灰老鼠样,才不得不跟她说两句话,她最好就不要以为人家是喜欢上她!”

  方砚默默地听着她们的对话,忽然觉得嫉妒的女生那副嘴脸真的丑陋极了。

  她们凭什么说李若秀又蠢又丑?虽然她是胖了一点,但却长得一点都不丑,也一点都不笨。

  她的眼睛圆滚滚的、水亮亮的,微微眯起来就像是两个明亮的半月,让人看着就是舒服,一张小嘴巴粉嫩粉嫩的,还有两边绵软软的肉肉,捏着就让人爱不释手,像上了瘾一样。

  更别说……“李若秀的学业名次似乎总是在十名以内,如果她是蠢,那么你们两个在她背后恣意抨击她的又是什么?”方砚忍不住地提高音量,反问那两个被他惊吓到无措的女生。

  他的音量刚好让全班的人听得一清二楚,教室内倏地陷入一片死寂。

  方砚待人总是温文有礼,若非对方太过分,是鲜少这样批评人的。

  就是因为这样的假象塑造得特别成功,以致那两个女生被他这样一说深受打击,两人的眼眶纷纷红了起来,眼泪欲掉不掉的。

  班上的人全都知道,李若秀对方砚而言是特别的,即使方砚总是使唤着李若秀,把她当成奴仆一样,但一点也无损方砚特别偏护李若秀这个事实,所以尽管女生们再不喜欢李若秀,也不会在方砚面前展露出来。

  而眼前的两个女生,刚好就撞上了枪口。

  没有人敢开口帮她们,他们只是看着方砚慢条斯理地从自己的位置上站起来,往教室外走去。

  在经过两个像石像一样僵硬的女生身旁时,他慢慢地开口,带着警告似的语气,“下次别再让我听到你们这样说她,我很不喜欢,而且你们嫉妒的嘴脸实在是太过丑陋了。”

  他没有注意接下来两个女生以及教室内其他人有什么样的反应,迳自走出了教室,隐约能听到两个尖锐的哭喊声从他们教室里传出,但那一点都不关他的事,他没有那样的闲情逸致去理会。

  方砚看似在散步地走在校园的走廊上,间或也会向一些朝他打招呼的人回以一记浅笑、一个颔首,没有人在怀疑他在做什么,又或者在寻找什么,只有他自己知道,他在找着那个胖胖的背影,那个应该待在他身边,让他随时使唤的胖妞。

  篮球队练习的地方很好找,他们学校的篮球队是整所学校的重心所在,不少人就是冲着这支篮球队而转到他们学校来的。

  方砚不喜欢打篮球,他总觉得一群人争夺着一颗球,实在很无趣,相比之下他还比较喜欢游泳这样一个人就可以进行的运动,所以升上这所学校后,他从未到过篮球队练习的地方打转。

  但今天不同,因为他听到了,他要找的那个人偷偷的来到这里,偷偷的看着一个男生打球。

  不知名的怒火在胸臆间熊熊的燃烧着,压也压抑不了,他不知道这代表什么,下意识地将这样的感觉当成是因为他的小奴仆不尽责,让他不高兴了,脚下的步伐因为这样不悦的情绪而渐渐加快。

  他的到来引起在场无数的女生注意,她们个个都很兴奋,以为他要加入篮球队,成为队员之一。

  他没有理会这些人的目光,他迳自在这些人当中寻找着他要找的人,他很快地就找到了她。

  李若秀并没有跟其他人一样,光明正大地站在场外观看,她只是悄悄地躲在角落,让群众遮住她,偷偷地看着场上一个正在运球的男生,那双圆亮的眼里有着他不曾见过的崇拜。

  一阵莫名的憋闷感,在见到她目不转睛地看着一个男生时油然而生,他有一种属于自己的东西被人抢走的不快感,那让他很生气、很不悦。

  无视众人诧异的目光,他穿越人群,来到那个胖妞的身旁,可是她太过专注,甚至没有发现他的到来,直到他一手握住她肉肉的手腕,扯着她离开那个练习场地。

  冷不防地被人扯走了,李若秀惊讶地抬起头,看向那个扯着自己的人,只消一眼,她就认出扯着她的人是谁,她困惑地跟在他的身后,待感到手腕上不同于平时的触感时,她才惊觉自己正被他拉着。

  不想让更多的人误会,李若秀转动着手腕,企图从他的钳制中挣扎出来,“你、你放开我、放开我!”她一边挣扎,一边叫唤着。

  但方砚却置若罔闻,甚至只要她一挣扎,他就握得更紧,直到那强势的力量弄疼了她,她才停止挣扎。

  他扯着她离开众人的视线,来到校园后方一个鲜有人经过的地方,这才松开她。

  李若秀收回手,揉着自己被握疼了也握红了的手腕,不解地瞪着方砚,她咬着唇,不敢开口,只因为她隐隐感觉到他身上散发出的怒气。

  他在生什么气她不懂,只知道现在的自己最好乖乖的,什么都不要问、什么都不要说,否则只要她又说错了什么,惹他更生气,那下场绝对不会是她想见的。

  李若秀乖巧的模样让方砚的怒气稍稍消退了一点,但不足以消弭他所有的怒气,“你跑到那里做什么?”

  “我……”李若秀被这突如其来的质问吓得一塞,嗫嚅半晌也回答不出来,只是两边脸颊渐渐地浮上两片红晕,看起来像个娇羞的女娃娃一样。

  瞪着那两片红晕,方砚越看越觉得刺眼,忍不住伸手掐住她两边的脸颊,使劲地揉搓起来,让原本就红的脸颊更加地红了。

  “疼……放开……”疼痛随着他毫不温柔的动作传来,她疼得红了眼眶,更加困惑自己到底做了些什么,会引来他这样的对待。

  明明她什么都没有做,她只不过是到练习场来看篮球队练球而已,不看不知道,原来篮球是那么有趣的运动,不但关乎个人的球技,而且还着重团队的合作性,如果单凭一个人的个人秀,球队就不会赢,必须要加上球员之间的默契,这才是胜利的重要因素。

  她喜欢成员之间那种默契,也憧憬着总有一天,她的身边也有这样与她合作无间的伙伴,所以她忍不住慢慢地从单纯看杜希勤打球,变成了为整支篮球队打气,默默地支持着他们。

  只是她没有想过,她这样单纯的举动也会引来误会,尤其是方砚的。

  看着李若秀泛着泪光的圆瞳,方砚眯起眼,松开了肆虐的手,不想再去猜为什么她会来,不想再去想她到底是不是真的喜欢那个打篮球的男生,他将一张纸钞塞进她的手心,粗着嗓命令道:“去给我买瓶饮料,要冰的!快点!”

  李若秀有些反应不过来,抓紧手里的纸钞,她愣愣地看着他,好半晌才回过神来,气红了一张脸。

  他大老远到练习场找她,为的就是一瓶饮料?他人都已经走出来了,自己走去买有什么大不了的,为什么总是要她帮他买?为什么总是要对她这样坏?如果是因为当初她弄丢了他一个菠萝面包,那她这近一年的为奴为婢、营养早餐,不就已经足够偿还这一切了吗?为什么他还是要这样对她?为什么?

  一个又一个的为什么充斥着她的脑袋,她多么想将手里的纸钞扔回他的手上,大声地告诉他一句:“我不去。”但是她没有这样做,因为她看得很清楚,班上的女生之所以没有肆无忌惮的欺负她,是因为有他的存在。

  如果她真的在这个时候跟他闹翻了,她接下来的日子不会好过,没有了方砚的庇护,那些女生必定不会再对她手下留情。

  像她这种没有人为她出头、没有人保护她的女生,为了剩余的两年校园生活能够安安稳稳的过,她不得不对他低头。

  捏紧了手中的纸钞,李若秀再一次告诉自己,她现在必须利用方砚,必须利用他,忍了,她才可以继续相安无事地留在这里读书,她的爸爸不会允许她转校,那有太多的手续,而且还要浪费一笔钱才可以达成,他不会允许的。

  垂下脸,李若秀死死地压下即将滚出眼眶的热泪,她不能允许自己没有书读,她将来还要找一份好的工作养活自己。

  捏紧了手中的纸钞,李若秀一声不吭的转身走了。

  看着她匆匆跑离的背影,方砚也开始觉得自己这莫名奇妙的情绪怪异得很,但是他却不想去深究原因,只是开始想着让她去做更多的事,让她完全没有时间再去看那个男生打篮球。

  ◎       ◎       ◎

  李若秀一如既往的拎着一袋营养早餐,走在还没有什么人的走廊上,她喜欢在一大清早还没有什么人时就到学校,这样她可以慢慢地走着,享受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宁静时光。

  这对她而言是极为重要的,尤其是她还有两个月的时间就会从这所学校毕业,再也不需要再回到这里,面对她所不愿见到的人。

  三年的时间,出乎她意料的很快就过去了,这三年里不管方砚怎么欺负、怎么奴役她,她也只是逆来顺受,不曾反抗过半回,而那些女生也因为她有同班的方砚“护着”的关系,除了在私底下吓唬吓唬她,倒也不敢对她做出什么过分的事。

  是的,她三年来都与方砚同班。

  当她问方砚要选什么类组时,方砚骗了她,让她以为他会选择文组,让她毫不犹豫地奔向理组,直到九月开学了,她又在同一个教室里见到方砚,她才赫然惊觉,原来自己的盘算早就被方砚看穿。

  他没有说什么,只是在开学那段时间,欺负她欺负得格外地狠,让她每天都累得像条狗一样的去打工,然后累得像条死狗一样的回家。

  从那次以后,李若秀就再也不敢将自己的小心思表现在方砚眼前,那次教训足以让她知道,她是不蠢,只是方砚比她聪明多了,直觉也敏锐许多。

  她一天一天默默地数着日子,期待着自己毕业的那一天,届时世界那么大,她就不相信她会那么倒楣地再次跟方砚相遇。

  推开教室的门,她以为自己会是头一个到教室的,跟每天清早一样。

  但这一次她不是,因为教室里有另一个女生,已经安稳地坐在方砚的位置上。

  她认识这个女生,因为对方是她的小学同学,叫做陈莎莎,她们算得上是从小一起长大的,小时候她们的感情很好,她在家里有什么委屈时,都会跟陈莎莎讲,所以陈莎莎很熟悉她。

  她以为她们会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好姐妹,但是升上高中后就不再是了。

  她曾经的好朋友因为喜欢上方砚,因为嫉妒方砚跟她亲密的关系,对她特别的好,所以跟她绝交了,而且不单单只是跟她绝交而已,陈莎莎甚至罔顾她们多年的交情,带头跟其他女生一起来排斥她、威胁她。

  那是李若秀头一次觉得,原来自己以前对陈莎莎的好真的称不上什么,也值不了什么,至少比不上一个戴着假面具欺骗众人的方砚。

  但幸好也不是所有的女生都像陈莎莎那样,至少她认识的那两个女生,不会像傻子一样的痴恋着方砚。

  但自那以后,每当遇见陈莎莎,她都会装作她们两个不曾认识,因为她觉得陈莎莎也不想承认她们两个认识,那会令那些讨厌李若秀的女生同时讨厌她。

  这个早上也是,她没有向陈莎莎打招呼,也没有说什么,毕竟那不是她的位置,只是一声不响地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坐下,将早餐放进自己的抽屉里,然后拿出自己的课本开始温习起来。

  她不打算理会陈莎莎,但不代表陈莎莎不打算找她麻烦。

  “李若秀,你真的很无耻。”看着完全无视自己的李若秀,陈莎莎恨声地开口。

  无耻一词,李若秀觉得自己担当不起,所以她维持原本的姿势,连头也没有抬一下。

  “你以为你在利用方砚,我会不知道吗?你知道如果一旦方砚不再护着你,那些女生一定不会让你好过的,对不对?所以即使你再不愿意,你也乖乖的不反抗,继续当方砚的奴仆,对他言听计从!”

  李若秀握住课本的手一顿,好一会儿后才抬起头来,看着眼前这个曾经推心置腹的好朋友,“那又如何?”她从未掩饰过这一点,而且她相信方砚也知道。

  所以她没有欠他,也没有欠任何人,她与方砚不过是互惠互利的关系,她是这样想的。

  李若秀的不否认让陈莎莎瞪大眼,不敢置信地瞪着她,“你居然承认了?你居然敢承认!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长得又胖又丑,还是一个妈妈不要、爸爸不爱的拖油瓶而已,居然敢利用方砚?不行,我不可以让方砚相信你这样无耻的人,我一定要告诉他!”

  李若秀没有阻止她,也没有那个打算,反正对她而言,她只要再熬过这两个月的时间就够了。

  两个月,只剩下两个月的时间而已,至于陈莎莎那句“妈妈不要、爸爸不爱”的中伤,自己不是不在乎,她的心还是会隐隐作痛,像被针刺了一样,但是自己已经听习惯了,从陈莎莎跟自己绝交的那天开始,陈莎莎就已经将自己所有的事都跟那些女生说了,所以这三年来,什么难听的中伤,自己也都听得习惯了。

  见李若秀连理都不理自己,陈莎莎气恼地抢过她手上的书,一把扔到地上,然后再从她的抽屉里抢过那份早餐,同样一把扔到地上去。

  温热的豆浆倒了一地,而新鲜好吃的饭团则被摔得四分五裂,看着自己的杰作,陈莎莎高傲地抬起下巴,转身离开教室。

  看着一地的狼藉,有那么一瞬间,李若秀不想理会,不是她闯出来的祸,凭什么要让她来收拾?然而她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快一点收拾,否则等到同学陆续进教室了,知道这里发生什么事后,只会有更多难听的话针对她、指控她。

  她已经够出名了,不需要再有什么事情来为她锦上添花。

  李若秀默默地屈下身,开始收拾一地的狼藉,只是方砚突然的出现让她有些惊讶,他从来不会这么早到学校的,今天却出奇地早,早到她来不及收拾好这片狼藉,再去帮他买另一份早餐。

  “你在做什么?”方砚难得一次早到学校,却看到李若秀蹲在地上收拾着,那模样好像刚刚被人狠狠地欺负过似的,见她没有回答,他皱起眉头,竟也没有再逼问她,而是蹲下身跟她一起收拾起来。

  李若秀讶然地看着他,只不过却换来他的瞪视,“还不快点收拾!这个是我的早餐吧?你还不赶快收拾好,然后再去给我买一份新的,你想让我饿着肚子上课吗?”

  闻言,她默默地垂下头,加快速度收拾,两个人四只手,很快就将肮脏的地面收拾好。

  方砚将一张纸钞塞进她的手心里,自从他知道他的早餐不是她亲手做的,而是在街上买的之后,他再也没有让她自己出钱买,而是每天都会将钱塞给她,让她在第二天早上替他买。

  拿着钱,李若秀不发一语的想转身走开,但是方砚却开口说:“替你自己也买一份早餐,也不想想你苍白得像只女鬼,一看就是血糖低,没有吃饱。”

  李若秀有点失去血色的唇瓣张了张,然后又合上,她不认为自己的解释他会想听,只好听话地再买一份早餐,却不吃,留待晚上回到家时才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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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9 21: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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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想看後續發展
想知道女主角如何大變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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