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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霸爷卖妻》(惊世小娘子3)作者:湛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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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4-23 1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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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霸爷卖妻
系  列:惊世小娘子系列之三
作  者:湛露
出版日期:2012年7月20日

【内容简介】
仙兰英雄爱慕者联合会特报:我们的英雄即将娶妻,
娶的却是个连做菜都不会的异族女人,大家一定要反对到底呀!
他是草原上战无不胜的英雄,受仙兰人景仰的鹰王,
皇上为监视他,赐婚个娇娇女给他,对她,他可不会信任,
更没半点兴趣,派下属去迎亲只是刚好而已,
可没想到,这千金女跟他想的完全不一样,
也跟那些以夫为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仙兰女子不同,
居然女扮男装单骑来到草原,亲眼确认他值不值得交付一生,
遇上狼群袭击也不惊慌,凭藉精湛武艺奋勇杀狼,
她还有颗善心,不在乎传染病的危险,悉心诊治他的族人,
更因他怀念已逝母亲,不谙厨艺的她就努力学做羊肉料理,
这样的女人他如何不爱?他愿给她一片天空发挥才能,
唉,若非敌国又侵犯边境,他真舍不得和她分开,
这下也只能忍耐,忍到凯旋归来就可以……
等等,为什么迎接他的却是她被当成叛徒的消息?!
她当真辜负了他的信任?若真如此,他只得宣布卖妻了!

链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15394-1-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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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3-4-23 14:56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春面醉如雪芙蓉,星眸皓齿玉玲珑。
  秋波流慧神飞逸,惊才绝艳颠众生。
  娉婷园中百花暗,楚楚月下皆朦胧。
  琵琶斜抱纤指细,云鬓高堆珠翠红。
  何似蟾宫仙影在,恍若彩壁洛神踪。
  最怜娇嗔彩裙卷,又叹桂花洒碧空。

  这首诗,乃是昊月国当朝户部侍郎崔真文所作,诗中所写的并非仙子洛神,而是镇国侯杜堂远的孙女杜雅洁。

  杜雅洁,芳龄十八,是杜堂远唯一的嫡孙女,在杜府备受宠爱。但她最为世人称道的,并非她的美貌无双,而是她的才华。

  身为一名女子,本应养在深闺人未识,但杜堂远对这个孙女素来极为疼爱,在她幼时就常将她带出府,在人前人后炫耀自己有一个多么聪明伶俐的宝贝孙女。

  杜雅洁也的确是天资聪颖,七岁便可以将《全唐诗》倒背如流;十二岁便能和朝中学问最好的礼部尚书对谈经史子集;十五岁时,与全国众多文坛高手、青年俊杰在京中以文会友,才名远播。

  她一直是许多未婚男子心中渴盼娶入家中的一颗明珠,但因为镇国侯太过钟爱她,以致她年近双十依然待字闺中。就在朝上朝下男男女女纷纷猜测杜家这位小姐最终不是嫁入名门就是入选宫中之时,一道圣旨打碎了众多男子的美梦,也令所有人大吃一惊—

  陛下竟将杜雅洁赐婚给鹰王欧阳靖!

  说到这位鹰王,光听名字便知道,他不似一般的朝中贵戚,世袭爵位,他在很多人心中,就像是一个谜。

  他生活在距离昊月国京城约八百里外的蚩南,那里大多居住着从海外或邻国流浪到此的异族之人,据说欧阳靖就是其中之一的仙兰族人。关于这一族,则是流传着许多令人又兴奋又敬畏的谣言。

  据说这一族的人可以呼风唤雨、撒豆成兵,他们不愿意和外族人交往,所以自建城池,自给自足。因其民族的个性血性十足,昊月国的历代皇帝从来不会轻易去招惹他们,不征税、不贴补,放任他们划地为国。

  昊月国的皇帝们之所以选择这种态度,是因为仙兰人能征善战,外强劲敌想从仙兰人的门前跨过进攻昊月,是不可能的事情。

  欧阳靖的武力和魄力,更是其中的佼佼者。

  三年前,邻国秋蓟换了新国君,雄心勃勃想和昊月国一较高下,于是挥军十万北上进攻。

  大军刚刚来到蚩南,就中了欧阳靖设下的埋伏,他率领八千仙兰人一举击溃了十万敌军,就此一战成名。

  消息传到京城,皇帝龙心大悦,破天荒颁旨到蚩南,封欧阳靖为鹰王。但欧阳靖却将圣旨看得极淡,一句“我非昊月人,不奉昊月旨”,冷冰冰硬邦邦地顶回去,将朝廷命官“打”得灰头土脸。

  但即使如此,欧阳靖毕竟功在昊月,百姓们还是将“鹰王”这个称号时时挂在嘴边,于是欧阳靖虽未领旨,已有王名。

  可是,无论怎样想,他和杜雅洁都绝对搭不上关系。一个是生长在边陲之地的蛮夷异族,一个是在京中养尊处优的官家千金。欧阳靖那样一个连王位都不领受的人,又岂会乖乖答应这样的婚事安排?

  昊月皇帝就不怕自己的一片好心,又撞上冰山一座吗?

  朝中议论纷纷,朝下沸沸扬扬,众人都是一副等好戏看的样子。过了七、八日,欧阳靖那边终于有答覆了。

  再次出乎大家意料的是—他竟然答应了!

  其实在蚩南,关于这桩婚事,仙兰人的观点也极为分歧。

  南圆羽香,是仙兰人最引以为傲的英雄欧阳靖所住的地方。这里没有围墙,只有漫山遍野的鲜花,一间间随意依山势水流而建的房屋,或高大雄伟,或矮小精巧,全依着主人的性子建造。

  仙兰族的男儿,天生不喜欢被束缚,虽然留住在昊月国也有五、六十年的历史了,可至今仍不将自己视为昊月人,且许多族人到了十六岁之后就会离开家乡,到异国他乡去闯荡游历,有的一走就是几十年。

  和这些人相比,欧阳靖应该是个特例。他并非在蚩南出生,而是在遥远的昊月京城,一岁时被送回蚩南,由仙兰族中长老级的人物抚养,十六岁后也没有离开家乡,二十岁就披挂上战场,为昊月赢得了那举世瞩目的一次胜利。

  他是昊月的救星,是仙兰人的英雄,也许昊月皇帝正是看中了他这一点,才决定将杜雅洁赐予他做妻子,希望借助他的力量抑制仙兰人血性中那不安分的一面,与昊月可以更加相安相融。

  在南圆羽香的西面草地,是一块天然的射箭靶场。

  此时欧阳靖赤裸着一侧肩膀和胸膛,手握弓箭,瞄准遥遥二十丈开外的靶心 烂的阳光照在他古铜色的肌肤上,俊美的面容年轻而生动,高耸的鼻梁象征着主人的性情果敢坚毅。宽肩、细腰、长腿,站姿如松笔直,手稳如磐石,没有一丝晃动。

  盘腿坐在旁边青草地上的一名少女,托着腮痴痴地望着他,悄声拉了拉身边年轻男子的衣袖,问道:“阿哥,为什么靖哥瞄准了老半天都不射箭?”

  男子笑道:“族长十三岁就能射中那个远度的红心了,他现在不过是藉由瞄准来练习自己的眼力、臂力和耐力罢了。”

  少女笑道:“其实这个道理我岂会不知道,不过是逗你罢了。你说靖哥好端端的为什么突然跑到靶场来射箭?是不是因为昊月皇帝忽然扔给他一个奇怪的老婆,让他心里烦得很?”

  男子再笑道:“你这么聪明,还有你不知道的事情?又来逗我。”

  少女一撇嘴,“我知道靖哥心里肯定是不愿意的,既然如此,靖哥又为何要答应那个老皇帝呢?咱们仙兰人几时会怕昊月皇帝?”

  “这当然不是怕。我想族长心中必有他的算盘,阿秀,你一个女孩子家,不要仗着族长疼你,就一天到晚没大没小,又问东问西的。在咱们族里,像你这样的疯丫头有几个?”

  阿秀笑靥如花,“就因为只有我一个,所以阿哥你更要觉得骄傲!”说罢,她跳起来,跑到欧阳靖的身边,“靖哥,教我射箭好不好?”

  “女孩子学什么射箭?”

  欧阳靖目不斜视,依然紧盯靶心,倏然手指松弦,箭似流星射了出去—这一箭挟着破风之声,不仅一箭射中红心,而且贯穿靶桩射到后面的大树上,入木三寸,箭尾犹自颤抖半晌,方才停止。

  阿秀兴奋地拍手道:“靖哥,你这手射箭的本事不仅在仙兰是一等一的厉害,整个昊月,不,出了昊月,也是第一高手!”

  他淡淡笑着拍拍她的头,“人外有人,天外有天的道理难道没听说过?”

  “我才不管什么人什么天,在我心中,靖哥是天下第一!”阿秀丝毫不掩饰对欧阳靖的崇拜,大剌剌地问:“靖哥,你几时娶我?”

  他笑道:“我几时说了要娶你?”

  阿秀把嘴一噘,“我从七岁起就说过非你不嫁了,你不要现在和我装傻。”

  站在一旁的男子连忙出声打断道:“阿秀,说话越来越没有规矩了!”

  欧阳靖摆手,“不用斥喝她,她这个脾气也是被我们惯出来的。”

  男子叹气道:“族长千万不要再娇惯她了,前几日古隆长老已经严正叮咛过她了,说她要是再这样不守规矩,就把她流放到海离岛去。”

  阿秀笑道:“古隆长老人老规矩多,他说的话我才不放在眼里呢。人家昊月国的女子就没有咱们仙兰人这么多规矩,咱们仙兰既然在昊月国生活了几十年,怎么也不入乡随俗,跟着把以前那些破规矩改一改?”

  “阿秀—”欧阳靖的声音一沉,“古隆长老地位之尊,连我都要敬让三分,你不可以这样说他。若是咱们仙兰人的规矩说改就改,那我们为何还要固执地做仙兰人?早早受昊月皇帝封赏,改当昊月人不就行了?”

  他的声音不高,但语气极重,阿秀和他说笑惯了,从没见他用这样郑重严肃的表情音调和自己说话,一下子也吓住了。

  过了一会儿,她才低下头轻声说:“是,我记住了。”接着便自觉没趣,悻悻地转身走了。

  欧阳靖看向那男子,“达齐,那位杜小姐下个月就会被送到这边来,接亲的时候你替我去就行了。”

  达齐讶异道:“为什么?族长,这样的大事当然要由您亲自出面啊。”

  他慢吞吞地收拾弓箭,说道:“也算不上是什么大事,不过是皇帝派来一个监视我的丫头罢了。他不放心我,又不好公然和我说,于是出了这个下策。我听说那丫头在京城中是位娇娇大小姐,我很不喜欢昊月人那种骄傲之气,懒得去理。若是咱们这边阵势太大、规格太高,倒让那女人得了意。你知道我最不喜欢女人在我面前耀武扬威。”

  达齐思忖道:“我去也无不可,只是古隆长老对这件事本就很抵制,族长再不出面,岂不是公然不给那昊月皇帝面子?咱们仙兰人在蚩南生存本就不易,何必要和昊月皇帝翻了脸呢?”

  欧阳靖笑道:“你果然是我的军师。旁人都想着怎么彻底霸占这里、如何壮大仙兰的势力,只有你看到昊月对我们的威胁和仙兰真正的隐忧。”

  达齐说:“古隆长老也是一片好意,他亲眼看到当年仙兰想融于昊月时的结局是怎样的凄惨……”说到这里,他谨慎地看了眼欧阳靖,住了口。

  欧阳靖淡淡地道:“你不用避讳,反正那件事也不是秘密了。”

  “其实……”达齐犹豫道:“我总觉得那件事当年并非没有转圆的余地,只是两人都太过要强,不肯让步。其实相爱之人并不难寻,难的是肯和自己相守一生的人。因为相爱只要一时的激情澎湃,而相守是需要长久的忍耐,彼此迁就。”

  欧阳靖好奇地看着他笑,“你今天从哪里来的这么多感慨?我们仙兰的男人可没有这么多愁善感的。”

  达齐苦笑道:“我和阿秀的性格好像天生就是反的,她比较像个男孩子,也总笑我更像是个姊姊,而不是哥哥。”

  欧阳靖披上衣服,“所以我叫你去替我迎亲是上上之策。其他仙兰的男人都粗枝大叶,不将女人放在眼里。我虽然不怕得罪昊月皇帝,但也不想随便得罪,毕竟日后我们还有许多地方要用得上他们。”

  达齐叹道:“但愿杜小姐嫁来这儿,带给仙兰的是祥和,而不是灾祸。”

  与此同时,在昊月国京城的杜府,是一片愁云惨雾。

  杜雅洁的母亲抓着女儿的手哀哀痛哭,“为什么我女儿要被嫁到那么远的地方?我们雅洁纵使不是金枝玉叶,也算是功臣之后,皇上不是还夸了雅洁好多次,说我们杜家有她是天大的福分,说雅洁将满城的千金小姐都给比下去了。可比下去的结果是什么?就是要被放逐到那个异邦人统辖的地方吗?仙兰人是什么人咱们都不知道,那个鹰王连陛下的封赏都不放在眼里,雅洁嫁给他还能有好日子过吗?”

  杜堂远浓眉蹙起,“这件事我已经和陛下谈过了,但陛下心意已决,圣旨也已昭告天下,欧阳靖也同意了,这桩婚事已经是箭在弦上,不是你一句舍不得就可以不算数的。”他训斥着儿媳。

  杜雅洁反握住母亲的手,柔声说道:“娘,不用为女儿担心,女儿早晚是要嫁人的。与其嫁给庸庸碌碌的莽夫,或者是满身骄奢之气的公子哥儿,女儿倒是很欣慰自己可以嫁给像鹰王那样的英雄人物。”

  “什么英雄?不过就是个异邦的莽夫而已!”杜母依然哭得肝肠寸断。

  这时门外有人通禀,“京中几位公子特来面见小姐。”

  杜堂远叹道:“雅洁,你交友无数,下个月离京之后只怕这些人是没什么机会见了,这时见面就算道别也好,只是……”

  杜雅洁点头道:“您是要说那些人之中难免有官家重臣之后,要孙女和他们道别时不要说太失礼的话,孙女明白。”

  这些年,京中多少达官贵人向杜府提亲,杜堂远都因爱惜孙女,不舍她过早嫁人而一一婉拒,可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疼宠,竟然会害孙女被指婚到蚩南,他心中千万不舍不忍,后悔莫及,但终究难敌圣旨大如天。杜家向来忠烈,不愿因小儿女的私情而坏了国家大计,只得点头同意。

  今日前来和孙女话别的几人中,本该有他孙女婿的人选……唉,一念之差啊。

  杜雅洁款款走到前堂,一见堂上站着的几人,不禁笑道:“少白、剑武、秋童,我就知道你们几人得了消息必会来给我送行。”

  这几人都是她平日私交极好的异性友人,此时却一个个眉头紧锁,神情凝重。

  方少白是京中绸缎行方字号的少东,与杜雅洁是在一次赏灯会上结识的。当时赏灯会上有灯谜无数,他素来酷爱灯谜,欣然前往,不料却遇到一个强劲对手,总比他多猜出几条灯谜,得了当日的彩头。那人便是杜雅洁。他因此对杜雅洁甚为钦慕,几次登门求教,成了朋友。

  见到她如此从容淡定,方少白忍不住开口道:“雅洁,你祖父是堂堂镇国侯,见陛下这样荒唐的安排,怎么不为你说说话?那鹰王是能随便嫁的吗?蚩南是能随便去的吗?”

  她歪着头笑道:“哪有你们想的那么恐怖,鹰王在昊月遭遇国难之时出手相救,便是大仁大义之人,这样的人,我嫁给他有什么不行的?我还应该代昊月的百姓谢谢他的救命之恩呢。”

  曲剑武乃是兵部尚书的儿子,听她这样赞美欧阳靖,也心生不满地道:“欧阳靖可没有你说的这么大仁大义,听说他和咱们昊月有着不小的渊源,只是真相如何,旁人不得而知,而且这渊源你焉知是善是恶?”

  “无论善恶,他救过咱们昊月人总是事实。更何况人性本善,他既是一族之长,可以让全族的人无怨无悔地听他号令,必有过人之处,我很想一见。”

  此时莫秋童缓缓开口道:“我近日要到昌九赴任,那里距离蚩南很近,你若有事,派人一纸飞信送来,我必兼程赶至,救你于水火之中。”

  闻言,她还来不及回应,方少白便抢先道:“秋童,你这人怎么说话不算话?说好了来这里是劝雅洁的,只要雅洁不肯嫁,我们回去想办法,无论如何都不能让她嫁给一个异族魔王。可现在你这口气,竟是要对此事不管不顾了吗?”

  莫秋童也很无奈,“你们听她的口气,她对这件婚事倒是一副乐见其成的样子,我们这些人在旁边干着急有什么用?”

  曲剑武仰头长叹,“我只恨自己还没有入朝做事,否则我必然会和陛下谈一谈。自古以来,我觉得历朝历代各国皇帝的所有政举中,最惨无人道的就是和亲之事。将一个孤苦无依的女孩子嫁到那种举目无亲的地方,能指望什么?若对方真有反心,就是嫁再多的女子过去又有什么用,可这悲剧一生却已经注定。雅洁,你天生便如同凤凰一般高贵,哪里能在蚩南那片土地上飞翔?”

  她抿嘴笑道:“各位对我的盛情美意,雅洁感念在心。但是无论前路如何,我都愿承圣命,以身报偿君恩,所以各位也不必为我之事费心了,你们几时见过圣旨可以再改的?更何况仙兰那边必定也开始在做准备了,我若是抗旨不去,昊月国和仙兰便要起大争端,各位谁敢说自己能一肩扛下这后果?”

  三人都被她说得沉默不语。

  她微笑着向几人深深做了一个万福。“几位若是舍不得我这个朋友,在我出行那日,便到长松亭送一送我吧。秋童上次还答应要给我写一首七言长律,希望我走时可以看到诗稿。少白和剑武,你们两人在父亲那里得望甚隆,便不要玩心太重了,早点出仕为他们分忧解难才好。”

  三个男人愁眉深锁,只得默默点头。

  莺飞草长四月天,蚩南的草原上最是草丰水美、牛羊遍地的季节。

  翩然一骑从远方飞驰而来,马背上一名俊秀非常的少年神采飞扬地看向四方,恰逢一名赶羊人从这里经过,那少年人勒马俯身问道:“这位老伯,请问到南圆羽香怎么走?”

  老人眯着眼抬起头来,“你说的是咱们了不起的哈格桑的住处吗?”

  少年好奇地问道:“什么是哈格桑?”

  老人解释道:“哈格桑就是咱们仙兰人话中‘英雄’的意思啊。”

  少年恍然大悟地点头,“您的意思是,欧阳靖就是仙兰人的哈格桑?”

  老人得意地笑道:“当然!难道你没听说过,咱们哈格桑带着八千人打败敌军十万的故事吗?”

  少年噗哧笑道:“这一路都不知道听到多少人讲了,总觉得大家把他说得太神,我到现在都想不明白,八千人怎么可能打败十万人?这样一个人要打十几个呢!”

  老人气鼓鼓地说:“怎么不可能?咱们仙兰人向来骁勇善战,那些弱不禁风的秋什么国的坏人,哪里是咱们的对手?更何况哈格桑用兵如神,当然把他们打得一败涂地、屁滚尿流!”

  少年在马背上笑得前仰后合,“老伯说得好!咱们就是要把秋蓟国的坏人打得屁滚尿流!”

  老人见他终于认可自己的说法了,这才开开心心地给他指路,“你就沿着这条路一直向南,看到一片白色的穹顶房子,就是南圆羽香了。不过咱们哈格桑经常外出,你若是要去找他,可得碰碰运气了。”

  少年在马背上拱手道:“多谢老伯,我就是随便走走,如果遇到了他,那是我的缘分,遇不到,也是我的缘分,先告辞了!”说完,他纵马扬鞭向着南方疾驰而去。

  路上经过一片集市,少年被摊贩卖的众多新奇物事所吸引,忍不住下马拉住马缰,边走边看,偶尔询价一二,并不为了购买,只为了问个乐趣。

  一位卖骨头吊坠的大叔打量着他,问道:“这位小哥是外乡来的吧?”

  少年答道:“说是外乡也算是近邻,我是从京城来的。”

  大叔了然点头,“哦……你是说从昊月国来的?”

  少年笑道:“大叔,这里也算是昊月的土地吧?不能因为仙兰人在这里住得久了,就把这里当做是自己的地盘了。”

  旁边一名汉子听了,皱眉说道:“你这人说什么呢?我们仙兰人在这里替昊月看住门户,八千人马浴血奋战打退秋蓟十万敌军,我们是昊月的恩人,怎么就不能把这里当自己的土地了?昊月皇帝就是拱手把这块地送给我们,我们还嫌小呢!”

  少年转头看他,淡淡道:“仙兰人这样有骨气,就应该在蚩南以外另辟疆土,建立属于自己的国家,现在国不国、民不民的独霸一方,和公然入侵的秋蓟比起来,也没有高尚到哪里去。”

  壮汉牛眼一瞪,挥起拳头道:“你说什么!你这个昊月人,看你细得像麻秆一样,若是敌人打过来,一拳就把你打回娘胎里了,还好意思说什么高尚不高尚!”

  少年退后一步,左手负后,右手平伸于身前,笑盈盈道:“这位大哥口气这样冲,大概是个练家子,咱们不如来比一比,我只用一只手和你打,你若是能在三招之内逼得我后退一步,就算你赢,我立刻对仙兰人心悦诚服,在这里大喊三声‘仙兰人是昊月的恩人’,如何?”

  大汉勃然大怒,“什么?三招之内逼你后退一步?你以为我一拳下去,你的小命还保得住吗?”

  大汉最后一个字出口之时,拳风已经呼呼地直奔少年的面门而去,少年格挡出手,看似没有多少力道,也并未正面和大汉撞击,却绕过大汉的拳头,在他的手腕上一黏一拽,竟将大汉拽得蹬蹬蹬前扑四、五步,接着踉跄摔倒在地。

  大汉震惊的坐在地上再看向少年—少年依旧笑咪咪地望着他,还是刚才那个姿势,只是转了一个身,小手招招,示意他再打。

  大汉大吼一声,弹跳起身,抡拳扑了过来,少年抬腿一踢,脚尖踢到大汉的下颔,但少年的力度控制得又准又巧,正当大汉以为下巴就要被踢碎之际,感觉到少年只是轻轻点了一下。可这一下也把大汉惊出一身冷汗,沉重的身形陡然顿住,第三招不知道该不该再出手。

  少年笑咪咪地说:“这位大哥,论武功您不是我的对手,就不要勉强了。我和您无冤无仇的,咱们打这种架真是莫名其妙。我看您身手勇猛,当年哈格桑和秋蓟国打仗的时候,您上战场了吗?”

  大汉骄傲地说:“当然去了!我就是哈格桑手下鹰军中的一员!”

  “那真是失敬失敬了!”少年拱手道:“原来大哥也是一位哈格桑!”

  大汉心中敬畏他的武功,两招之后也知道自己打不过他,本觉得自己今天丢尽了面子,正进退维谷之时,少年竟然突然改了口气,对他这般客气敬重,立时又觉得颜面有光,咧嘴一笑,拍着少年的肩膀说:“你这个小兄弟也有意思。年纪轻轻功夫不错,不如跟着咱们哈格桑吧!保准你将来能做个队长!”

  少年呵呵笑道:“多谢这位大哥的美意。可我是昊月人,我心中最爱的也是昊月的军队,就像大哥你喜欢仙兰的军人一样,我若是随随便便投靠了仙兰,不就成了昊月的叛徒?”

  大汉歪着头想了想,点头笑道:“你说的也是。”然后竖起大拇指,“有骨气!不做叛徒!”

  少年觉得这大汉真是纯朴单纯得可爱,与他也算是不打不相识了,便又问道:“大哥,这里距离哈格桑的南圆羽香还有多远?”

  “你骑着马往前骑,看到日头落到山背后的时候,差不多就到了。”大汉看着天色回答。

  退到一旁看两人打斗的那位大叔,此时才战战兢兢地开口说道:“这位小哥既然是昊月来的,我向你问个人啊。”

  少年回头说:“大叔请说无妨。”

  “你们昊月国中那位叫杜什么的小姐,据说就要嫁给我们哈格桑了,她人怎么样?”

  少年笑道:“大叔这话让我怎么回答?那位杜小姐养在深闺人未识,哪里是我能见得到的。”

  “什么叫养在深闺人未识?”大叔听不懂他说的诗句。

  少年只好解释道:“就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不会随便跑出来溜达让我们普通百姓看到。”

  大叔频频点头,“是的是的,女孩子就是这样才守规矩。咱们仙兰的女孩子也是这样的。”

  忽然间,周围人群一阵骚动,传来阵阵欢呼之声。

  少年好奇地问道:“出什么事儿了?”

  大汉激动地从路边跑过来,一把抓住少年的胳膊说:“快看!哈格桑来了!”

  少年举目向远处看去,只见一队人马风驰电掣般掠过他们面前,当先那人,一身玄色如夜如风,雄姿英发,身后的披风在战马上飞扬成旗,并不灼人的红日也贪慕他的俊朗威仪,在他的面庞上细细描绘着五官轮廓,如画笔勾勒。

  周围的仙兰人都兴奋地跑到路边欢呼致意,欧阳靖纵马过去,未及与众人说话攀谈,只以笑容匆匆回应。

  这一队人马不过七、八人,气势却如千军万马一般。

  少年痴痴地看着,不禁感慨道:“当世英雄应如是啊!”

  第二章

  欧阳靖匆匆走回紫色穹顶的天庐,这里是属于他的私堂。

  达齐正在门前等他,见他回来,主动迎上说道:“古隆长老正在里面等您。”

  欧阳靖沉声问道:“我派你去接亲的计划他知道吗?”

  “没有族长的吩咐,我怎么敢说?但是古隆长老对这桩婚事一直很不满,您看您昨夜躲出去了,他竟在里面等了您一天一夜,我看这件事要您亲自和他说清楚了。”

  欧阳靖双眉微蹙,沉默不语的踏上台阶。

  仙兰人的住宅叫“天庐”,乃是天空之下的房屋之意。仙兰人生性喜欢亲近大自然,所以也许每间房屋的空间并不大,但前面一定要有宽阔的场院。

  欧阳靖的天庐并不豪华,只是占地较大些。从正门走进,还未走到内堂,只见院中站了二十多名仙兰士兵,一见他进来,全都单膝跪地高呼“哈格桑万岁”。

  欧阳靖笑道:“古长老出门都要这么多人护卫吗?”

  古隆听到声音从内堂走出,站在门旁,冷着脸说:“这是给你准备的。”

  “给我?”他不解地问道:“我要这些人做什么?又不需要上阵打仗,再说我这天庐也没有这么多空房间可以让他们住啊。”

  “昊月那个女人肯定不简单,昊月皇帝派她来,不知道带了多少狡诈心机要刺探你的心意,只怕会有各种手段对你不利,你这里平日只有几个下人伺候,防卫松懈,倘若被人抓住漏洞……”

  “古爷爷—”欧阳靖突然叫出只有私下才会喊他的亲昵称呼,但是神情极为严肃,“你觉得昊月皇帝会派人来杀我吗?”

  古隆板着脸说:“说不准呢。那个男人无情无义,铁石心肠,我不信他。”

  “但我信。”他的声音扬高几分,魄力如山,“这件事我既然已经答应了,便像蚩南山一样不可动摇。出尔反尔的无耻小人,是仙兰人眼中的苍蝇、脚下的牛粪。古爷爷若是现在把这几十人硬生生安插在我这里,我还是这草原上的胆小兔子,反倒让昊月人看不起了。古爷爷的好意我心领了,但您若是尊我这个一族之长,就请把人带回。一个昊月女人我都对付不了,又怎么统领这八百里草原上的数万仙兰人?”

  古隆见他动了怒,句句诚恳又字字尖锐,沉着黑脸说道:“你做事这样轻率,若是惹出大乱,该怎样面对你死去的母亲?”

  欧阳靖一笑,“是人总有死的一天,我此生事事问心无愧,有什么怕见母亲的?”

  古隆气呼呼地瞪他一眼,带人走了。

  达齐长吁一口气,悄悄走到他身边说道:“古长老越来越喜欢插手族内事务了,他总是这样倚老卖老,才真的是族内的隐患。”

  欧阳靖看他一眼,淡淡说道:“但他总是我们的祖辈,为仙兰立下赫赫战功,小时候承他救助,我才得以活命。我既然叫他一声古爷爷,便会一直尊重他。”

  达齐听他似是在警示自己,忙转换话题道:“听说昊月那边的送婚车队已经启程,最多七天就会到蚩南了。族长真的要我去接那位新娘的话,我是不是该先到蚩南山口去驻扎几日,以免错过。”

  欧阳靖仰头看天,喃喃道:“从北而来的风,会把咱们这位新娘的气息吹到南圆羽香的,你不用太过紧张。我上次和你说过,我并不喜欢这种娇娇大小姐,对她没有任何期待。古长老的如临大敌已经让我觉得好笑,你现在又满心想要隆重以待,更不是我的待客之道。

  “近日西南方向的暴雨天气才是我的最大忧患,听说那边的城镇已经淹了几座,若是暴雨来到草原上,仙兰人的房子不知道能不能禁得起狂风暴雨的侵袭,每年我们都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重新修缮破损倒塌的房屋,今年……只怕要早做准备了。”

  天色进入傍晚,正在门前院子晒羊毛的安必花大婶忽然手搭凉棚,看到一人一骑从天边而来。那人停在她的院子前,笑容像晚霞一样炫目灿烂。

  “大婶您好,我是从昊月来的,可是天色晚了,不知道该在哪里留宿,请问你们仙兰这里有没有客栈?”

  她见来者是个俊秀稳重的少年,便笑答道:“咱们仙兰哪有什么客栈,都是走到哪里就住到哪里的。我家侧面还有间空房,就是屋顶有点漏雨得修一下才可以住。”

  少年跳下马,将缰绳拴在大婶家的院门口,信步走入,微笑道:“大婶肯让我借宿,我已经千恩万谢了,怎么还会嫌屋子不好?看这天气,今晚肯定是不会下雨的,我只借宿这一晚,明早就走。”

  安必花大婶忙说道:“好,那你等一等,我去给你抱床被子过来。”

  于是少年住进了安必花大婶家的西边小房,这间房子显然平时是用来放杂物的,但是大婶收拾得很干净。

  安大婶是个热情好客的人,她去厨房煮了碗面给少年端过来,说道:“我这里也没有太多好吃的,不过羊肉面是仙兰的特色,你不嫌弃的话就尝尝吧。”

  少年感谢的将饭碗接过来,放到桌上,一口一口小心翼翼地吃起来,偶尔会从袖中拿出一方帕子擦掉嘴角沾上的汤渍。

  大婶在旁边看着他笑道:“你在昊月也是体面人家出来的吧?看你吃饭的方式和其他人不太一样。”

  少年解释道:“我家规矩多,吃饭时不许出声说话,也不许将汤汤水水洒到桌上。”

  大婶点头道:“昊月人的气派就比我们仙兰人大,连吃饭都这么讲究,只是这样吃,得吃到什么时候才能吃完?”大婶笑了笑,转身又去收拾院子。

  少年吃完面,起身将碗筷送出门。

  大婶见了,说道:“将碗放到井台上就行了,一会儿我来洗。”

  少年说道:“这点小事我也能做的,已经很叨扰大婶了,哪里还能让您再给我洗碗呢?”说着,就伸手要去井台里打水。

  安必花大婶急忙跑过来拦住他道:“孩子,这可不行!若是让你洗了碗,我是要遭天打五雷轰的!”

  少年不解地问:“怎么会呢?大婶您说的实在太严重了。”

  她一边用吊桶打水,一边解释道:“咱们仙兰一向都是男主外女主内的,这一点和你们昊月人一样,不过仙兰人对妻子的要求很多,规矩和忌讳也很多。比如这饭碗,一定要女人使用,饭前饭后,只有女人可以摸,男人们只在吃饭的时候会碰它,放下筷子后就一下都不会碰了。

  “如果让男人在吃饭以外的时候碰了饭碗,就说明男人在外面没有工作可以做,只能在家中做个煮饭的笨蛋,这个家会被天神怪罪,最厉害的天惩就是天打五雷轰了。”

  少年听得目瞪口呆,没想到洗个碗还有这样的典故。

  但他很不以为然地道:“我们昊月国男人吃完饭其实也是不动饭碗的,但是并没有这么厉害的毒咒,听着倒好像女人的家务不仅卑贱还愚蠢。仙兰人的性格如此豪放剽悍,怎么会如此轻视自己的妻子?”

  安必花大婶却笑道:“女人就该是这样的啊,女人若是太聪明,那要男人做什么?”

  少年皱紧眉头,沉默了片刻问道:“大婶,您家还有别人吗?”

  “我丈夫去草原上打猎了,这个季节正是狐群狼群出没的时候,一张狐皮和狼皮可以卖得很高的价格,他一走就要十天半个月,今天肯定是回不来了。”大婶又抱起一捆柴火,笑道:“我去把屋子里的地火烧得旺一些,你那间屋子就会暖和一些了。”

  “多谢大婶。”少年好奇地跟了过去,想看她如何烧“地火”。

  原来是几间屋子的地面都是相通的,大婶在正房添柴生火,烧出的热气经过一个巨大、像铁炉的东西传送到每个房间。房与房之间负责传送热气的铁管子都安装在墙壁上,还有阀门,貌似是可以调控热气的输出和关闭。

  少年人不禁赞叹道:“仙兰人真是聪明!这种取暖的方法,昊月人可不知道。”

  安必花大婶得意地笑道:“这方法是咱们哈格桑想出来的。过去仙兰人也用不上这样的热炉子,所以真的要感谢天神把哈格桑送给了我们仙兰人啊!”

  少年又笑了,大概是因为这一路上,听到关于这位“哈格桑”的溢美之词实在是太多了,多到他不想再听了,正想回房休息,那位大婶却来了兴致,和他介绍说:“咱们这位哈格桑是仙兰人的传奇。”

  “我知道,他率兵八千退敌十万。”

  “不仅如此,哈格桑据说是天神的儿子。当年他的母亲是咱们仙兰族的圣女,被一道闪电劈中,然后生下了他。”

  少年瞪大眼睛,想笑又忍住了,“被闪电劈中?”

  真是闻所未闻,除非是亲眼所见,否则他才不信这荒诞的说法。但是看大婶的表情这样认真严肃,一脸的向往崇拜,就知道她对这“传奇”是深信不疑的,他再多加反驳也没有意义。

  于是他妥协地点头附和:“的确是天神的儿子呢。”

  他赶了数日的路,又困又乏,和大婶再寒暄了几句,就回房去睡了。

  房门一关上,果然很暖和。少年躺在屋内唯一的一张床上,身下有点扎扎的感觉,因为身下所谓的垫子,不过是草编的草垫,毛毛扎扎并不平滑,对于素来养尊处优的他来说,环境实在是不够舒服。

  他悄悄褪下裤子,看着一双雪白大腿内侧已经磨破的皮肉,不禁苦笑一声,“真是自讨苦吃。”

  平时在家骑马,最多骑不过两、三盏茶的工夫,就会被跟随自己的管家三催四请地叫下马背,即使长辈再疼他,也只能一个月骑上两、三回。他自诩天资聪颖,骑马习武都学得很快,只是被家人过分疼宠着,苦头吃得也少。结果这一回自己雄心勃勃地决定骑马来仙兰,却没想到过于颠簸的马上生活,让他的双腿饱受折磨。

  还好随身带了家中最好的金创药,每天用药抹一抹,绑上白布,就可以再坚持一段时间。而且,都已经来到蚩南,南圆羽香近在咫尺,他怎么可能在这个时候放弃,只是他还没有想好要怎么接近那位被无数人赞颂的“哈格桑”,今晚再想一夜吧。

  没多久,困意上袭,即使睡不惯草床,终于还是迷迷糊糊地睡着了,睡到半夜,突然感觉有人用力推他,还听到那位大婶拔高声调的声音在他耳边喊:“快起来!狼群来了!”

  他猛地一惊,本以为是作了恶梦,但睁开眼的那一瞬间,大婶已经冲了出去。

  他赶忙胡乱地把衣服穿上,紧跟着跑了出去。

  大婶对于对付狼群应该很有经验了,只见家门口的篱笆上已经插上了数支火把,火光熊熊燃烧起来,将眼前照得通明,而少年站在篱笆之后放眼看去,不禁浑身打了个冷颤,在十几丈外的地方,有无数绿萤萤的光点正在闪闪烁烁。

  那就是狼群?他自小生活在京城之中的大户之家,对于这种可怕的群居动物一向只是耳闻,不曾亲睹。此时远远看到狼眼幽寒,纵使他平日镇静大胆,现在也吓得浑身微颤,一瞬间,小时候读过所有关于狼的故事全都涌上心头。

  他记得书上说狼是怕火的动物,所以他站到一株火把后方,好不容易稍微心安了一点。回过头去,发现大婶手中也已攥着一支火把,战战兢兢地守在家门口。

  “大婶,这里经常有狼群出没?”他小声问道。

  大婶直勾勾地看着狼群,“草原上狼本来就多,否则我男人怎么会靠猎杀它们养家糊口。可是这些年住在这里的人越来越多,狼群也不太靠近了,没想到今天狼群会突然出现。”

  “有没有向其他族人示警的方法?”

  她登时一震,叫道:“对了!我都忘了这件事!”她连忙将火把往少年手中一塞,返身跑回屋去。

  不一会儿,大婶拿着一支牛角做的号角跑出来,放在嘴边用力地吹起来。号声低沉,声音却随着草原的风传得很远,声音飘出的刹那,少年立刻察觉到狼群变得躁动,那些闪烁的绿光不仅没有后退,反而有逼近的迹象。

  他心中惊骇,难道这些狼群是被那些捕狼人驱赶之后,胡乱逃窜到这里的?若真是如此,这样的求助号声它们应该也早已熟悉,会不会反而激怒狼的血性,引起进攻

  想到这里,他一把夺下大婶的牛角号,喊道:“先不要吹号了!我们再布一圈火圈,那些狼才不能靠近!”

  两人迅速将所有眼前能收集到的柴火在身前摆成一个圈子,因为柴火不多了,所以少年让大婶和他一起背靠着墙壁堆放柴火,这样可以省掉一半的木柴。

  他们才刚放置完毕,就有一只胆大的饿狼聪明地穿过两支篝火的空隙,纵身越过低矮的篱笆,跳入院中。

  听到大婶惊呼一声,少年果断地抽出腰上挂着的一柄匕首,横在身前。

  那头狼直勾勾地和他对视,少年屏息凝视,脚步却不敢移动半分。一人一狼僵持了不知多久,另一只狼也跳了进来,逼向大婶。

  少年高声喊道:“大婶,快把你面前的火堆点燃!”

  安必花大婶颤声道:“不行,你还没有过来呢!如果我把柴火点燃了,你不能跳进来怎么办?”

  “快!否则狼群一多就更难对付了!”少年拉高的声音或许因为着急,带着几分尖锐的凄厉。

  安必花颤抖着用手中的火把点燃了身前三尺开外的柴火堆。柴火极易烧着,火势一起,两只狼都敬畏得后退了几步。

  少年知道这是最好的时机了,否则一旦柴火烧完,到时候自保都难,更不要谈救下那位大婶了。

  他悄悄弯下腰,伸手去摸地上的石子,一只狼看到他的动作,以为有可乘之机,便飞扑上来—此时少年已经抓到几颗碎石子,屈指弹出,正中饿狼的头部颈部,狼负痛落地,抖了抖身上的长毛,再次扑上来。

  它的行动,似是在给狼群做讯号,另一只狼也在少年的背后伺机而动。两只狼同时自前后夹击扑攻少年,少年身法轻盈,在双狼之中纵身一跃,避开攻击的同时,反手一扎,匕首扎到一只狼的后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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