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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收录] 《小农夫人》作者:简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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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5-16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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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泪娃儿 于 2020-11-9 19:17 编辑

【书  名】小农夫人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简薰
【出版日期】2020年04月29日
【内容简介】

哟~她向清越给大户人家当丫鬟赚钱,招谁惹谁啦?
那苏子珪不就是皇上面前的红人嘛,凭啥这样含幽带怨地看她!
前夫又怎么著?谁规定官家夫人下堂,就不能当下人了。
再说啦,当初若非他允诺不纳妾,她这乡下姑娘哪会随他进京,
人人道她是飞上枝头了,谁能懂她那野性子在大宅里有多苦,
可只要想着他陪着她走出外婆逝世的伤痛,她仍旧软化了,
有人心疼著,再苦她也不怕……哪里知道,就是这样的「良人」,
竟为了前程,意图娶个门当户对的平妻来换取官途平步青云,
良人?良你个大头!这下她还不跑,向清越这三个字就倒过来写!
但多年后相遇,瞧他这态度,怎么反倒像是她对不起那薄幸夫了?

【链  接】https://www.yqtxt.net/thread-122847-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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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5-16 19:0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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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不就是前夫吗?

  江南,梅花府,赵家。

  天色将明未明,金黄色跟紫色的云朵层层叠叠,夏日天亮得早,不到卯初呢,格扇已经透进一缕光。

  向清越在鸡鸣之前睁开眼睛—— 身为赵家大小姐的随身丫头,是不能睡懒觉的。丫头的圈子也是竞争激烈,她如果做不好,能顶替她的人多着呢,人人都巴望着能到大小姐身边伺候,所以三年多来,向清越没一刻敢偷懒,赵大小姐最喜欢她的梳头手艺。

  向清越翻身下床,换了艾绿色的衣裙,又去后面水缸打水,梳洗干净,接着坐在铜镜前把自己梳整起来。不能比大小姐好看,不然大小姐会不高兴,可也不能不修边幅,污了大小姐的眼睛。

  幸运的是,穿越前做的是美发,向清越一向懂客人脸色,赵大小姐挑个眉,她都能猜出是什么意思,所以大小姐脾气虽然大,却不太会发到她身上。

  把金钗盘上长发,向清越走到床边摇了摇佩兰,「佩兰,起来了。」

  佩兰好睡,直唤了好几声,这才睁开眼睛,也马上下床。

  丫头们没有赖床的资格,动作自然快得很。

  佩兰是赵家的家生子,原名叫做赵来弟,十岁的时候,赵大夫人不知道从哪听来赵来弟八字好,一算果然是带福的,便放在自己女儿身边伺候。她跟向清越一样,是大丫头,赵大小姐当然不可能用一个叫做赵来弟的丫头,于是另外给她起名佩兰。

  赵大小姐的芳名叫做赵芳霏,今年十五,应该是订亲的年纪,但由于赵家门第好,官宦世家,赵大老爷可是梅花府的少尹,从四品的官,少尹的嫡长女自然得千挑万挑,挑个好的,只是赵老夫人跟赵大夫人越是这样想,婚事就更不顺。

  身为丫头,向清越自然不会去问小姐这种问题,问了不是讨骂嘛,她只要乖乖做她的丫头就好了,将来小姐要是嫁得近,她就跟过去梳头,要是嫁得远,她便另外谋生—— 她打的是活契,要走要留随她意思,赵家可不能勉强她。

  佩兰动作也很快,把自己梳整好,见向清越一身艾绿,便挑了一身月白,颜色不同又相衬,赵芳霏的脾气不是太好,她们都尽量让小姐挑不出错。

  走出了下人住的后罩房,两人并肩朝一进的地方—— 赵芳霏单独住在流花阁,一进三大房,丫头跟粗使婆子都住在后院的后罩房,赵芳霏是嫡出大小姐,伺候的除了吴嬷嬷一家三口,向清越、佩兰两个大丫头,尚有紫苑、白芷两个晚上服侍的,另外还有四个粗使婆子都由吴嬷嬷指派,她是赵芳霏的奶娘,赵大夫人一门心思全在儿子身上,赵芳霏跟吴嬷嬷说不定还更像一对母女。

  紫苑已经在格扇前面等了,见到人,乖巧的笑,「半夏姊姊、佩兰姊姊。」

  向清越在赵家当然不可能叫本名,「半夏」这个名字是赵芳霏赐下的。

  向清越跟佩兰两人轻手轻脚推开格扇,经过花厅,绕过翠鸟屏风,走到赵芳霏的床边,她睡得很熟。

  向清越轻轻的摇了摇赵芳霏,用很小的声音开始叫唤,「大小姐,该起床了。」

  赵芳霏发出一个鼻音,然后翻了个身。

  「大小姐,您该起来了。」

  赵芳霏转过来,讲了一个字,「烦。」

  向清越继续好脾气的轻拍赵芳霏的手,「今日堂少爷跟朋友要来,大小姐得赶快起来梳妆打扮。」

  赵芳霏睁开眼,不是很高兴。

  向清越陪笑说:「奴婢扶小姐起来。」

  赵芳霏啧了一声,向清越知道这是同意了,赶紧把人扶起。

  这时候白芷已经端了一盆温水过来,佩兰绞了温手巾给赵芳霏擦脸,要轻轻的,小姐的皮肤很娇嫩,可得小心。

  经过一番折腾,赵芳霏总算醒了神,坐在玫瑰妆台前让向清越梳头发。

  格扇一下又开了,不一会,吴嬷嬷绕过翠鸟屏风过来,见自己奶大的小姐已经起床,笑了出来,「小姐可起来了,老奴还担心小姐赖床呢。」

  赵芳霏意兴阑珊,「今日是什么日子,祖母这么重视,我可不敢赖床。」

  向清越用木梳沾了牡丹花油把赵芳霏的一头长发梳开,然后慢慢的盘起姑娘发式—— 今天是重要的日子,赵老夫人已经叮咛过,今日的几个年纪合适的小姐务必好好打扮,因为住在秦县的堂少爷要来。

  当然,重点不是堂少爷,自家人要来就来,没什么好迎接,主要是堂少爷的朋友,姓苏,年纪轻轻就是司竹监,正七品呢,重点是只有一个长年在山上念经的妻子,还没平妻,这若是当上了平妻,跟正房太太也是差不多。

  对赵芳霏来说,实在是一门很好的亲事,奈何赵芳霏向来以貌取人,一听说对方年纪二十五就不太感兴趣,又听说还有个妻子长年在山上,更是觉得一定是容貌鄙陋,没姑娘愿意嫁,所以一直提不起劲,前几日还想着要装病,但想想赵老夫人厉害,自己恐怕装病不成还得罪了祖母,于是只能罢了。

  吴嬷嬷怎会不懂小姐,笑说:「小姐可开心点,老奴刚刚去松竹院老夫人那里,听那里的嬷嬷说,苏大人可是一表人才呢。」

  赵芳霏却是不信,「一表人才,又是正七品的官儿,怎会二十几岁还没子嗣,分明是有问题。」

  「小姐,这科考哪这么简单,妳看那旁支的七堂老爷都快五十了还在考举子,老奴听说很多读书人是断了一切外务,专心读书,三四十岁第一次当新郎的大有人在,不都为了功名嘛。」

  吴嬷嬷说完,给向清越使了眼色。

  向清越在赵家只是个丫头,不敢得罪小姐,但也不敢得罪吴嬷嬷,已经对上眼神,不能装作不知道,只能笑着劝,「苏大人能以探花的身分就让皇上赐下司竹监,着实厉害,听说状元郎给了内寺伯,这状元跟探花都是七品,可见皇上喜欢探花郎多些,这苏大人能有皇上的眼缘,肯定不会丑的。」

  吴嬷嬷连连点头,「就是。」说完,给了向清越一个嘉许的眼神。

  赵芳霏想想,好像有点道理,「那照说苏大人有了这功名,京城应该很多人想跟他当亲家,怎轮到我。」

  赵芳霏虽然没去过京城,但梅花府也算是个小京城了,条件好一点的少年少女根本不可能逃得过,都是早早被定下来,她若不是因为父亲就是梅花府少尹,也不可能让她悠闲的待到现在。

  吴嬷嬷噎住了,连忙又对向清越使眼色,向清越连忙说:「何况也只不过见见面,又不是一定要把小姐许给苏大人,小姐若是无论如何都不喜欢,老夫人也不会强迫小姐的,毕竟老夫人在几个孙女中,最疼的就是小姐了。」

  赵芳霏一听,露出一点笑容,「这倒是。」

  赵芳霏长得像早逝的姑姑,故赵老夫人特别疼爱她,把当年来不及疼女儿的都拿来疼这孙女,赵芳霏的脾气能这么大,跟赵老夫人的溺爱也有很大的关系。

  向清越一阵忙碌,总算把赵芳霏的头梳好,佩兰也已经把衣服鞋子准备起来,几人服侍了赵芳霏换衣服,便往松竹院跟赵老夫人请安去了。

  赵家是大家族,本家旁支一共好几房人口,当官的当官、经商的经商,几乎每房都有人特别争气,这样的情形下,往来自然十分频繁。

  尽孝,是赵家女眷每日必做的功课。

  赵老夫人总是心情很好。

  向清越想,如果她能活到这把年纪,有四个健康的儿子,一个当官,还当到了梅花府的少尹;一个经商,十队海船,一百多艘,终年在海港边来回,两个儿子互相帮忙,兴旺家族,剩下的两个儿子虽然普通,但好处是孝顺、能生养,子孙多多,那自己心情也会很好。

  赵老夫人看着打扮精致的赵芳霏,露出和蔼笑容,「这样就对了,苏大人看了一定喜欢。」

  赵芳霏嘟起嘴,「我又不希罕。」

  赵老夫人也不生气,笑说:「是祖母希罕。」

  赵芳霏的几个庶妹跟堂妹都羡慕的看着她这样跟赵老夫人说话,祖母其实是很和蔼的,可是她们不敢。

  赵老夫人笑说:「苏大人年纪轻轻就官拜七品实在难得,正妻长年在上山念经,后宅就是平妻为大,他又是要走官路的,总不可能宠妾灭妻,若是你们有缘,祖母也算了了一件事情。」

  「孙女儿跟他都没见过。」

  赵芳霏的母亲汪氏笑道:「祖母难道会害妳?」

  赵芳霏敢跟祖母那样说话,但却不敢跟母亲放肆,只能乖乖说:「女儿谨遵母亲教诲。」

  「这就是了。」汪氏脸上喜色藏不住,「母亲昨日去府尹家,回来得太晚才没跟妳说,妳道那苏大人叫什么名字。」

  「不就是苏嘉懿嘛。」

  「哪这么普通,苏嘉懿是圣上给他赐名,嘉言懿行,这多大的荣誉,状元跟探花一样品位,圣上还给苏大人起名,这不表明更加重视。」

  赵四夫人郭氏奇怪,「大嫂,皇上既然喜欢这苏大人,怎么不干脆把状元给了苏大人?」

  汪氏就等著这么问呢,得意的说:「因为那状元郎已经是考了第十几次了,都已经六十几岁才上殿,榜眼也是快六十岁,我们东瑞国向来敬老尊贤,皇上自然得高看高龄学子一眼,要是真把状元给了年纪轻轻的苏大人,对苏大人反而不好。」

  郭氏点头,「原来是这样。」

  想想,又给自己的女儿赵芳真使眼色,赵芳真今年十四岁,虽然还有点小,但如果苏大人中意,备嫁个一年,十五岁过门就刚刚好。

  向清越站在赵芳霏身后,这种场合没她说话的分,于是只静静的听,心想,如果小姐跟那个苏嘉懿真的看对眼,自己恐怕要另外找工作,因为她不想上京。

  赵芳霏只是脾气大了点,但伺候三年多,向清越自问已经知道怎么应付她,如果换一个人伺候,自己未必能做得更好,而且古代没人权,小姐打丫头天经地义,赵芳霏有一点很好,她是赵家唯一一个不打人的小姐。

  「芳霏啊。」赵老夫人和颜悦色的说道:「这苏大人除了年纪大些,也没什么不好。看在祖母眼中,大妳十岁,说不定懂得疼人,女人嫁人就是跟老天赌运气,运气好的像妳娘、妳几个婶娘都嫁了好丈夫,运气不好的,想想妳那郝家姊姊、祝家姊姊,丈夫长得好皮相却不懂疼人,有什么用。」

  向清越在心里点头,赵老夫人的智能还是有的,别的不说,光是苏大人要走官路这点,正妻跟平妻的地位就可以获得保障,要不然像郝家小姐那样被个妾室骑到头上也实在很惨。

  丈夫嘛,还是要—— 算了,这可不是重点,重点是赵老夫人一门心思想把大小姐嫁给苏大人,那自己就得另外找头路了,不知道大少夫人还是二少夫人那边缺不缺梳头的,赵家月银丰厚,她需要银子。

  不是普通的需要,是非常的需要。

  早知道自己有天会穿越,她一定会好好学习一门在古代可以用得上的技艺,譬如说按摩啦,赵老夫人身边有个李娘子,就是按摩的一把好手,每个月的月银虽然跟她一样是二两,但赵老夫人的赏银可多了,寡居的李娘子供得起儿子在书院寄读,书院每个月至少五两银子,所以李娘子每个月至少五两,光想就很羡慕。

  还有,赵老夫人院子里有个专做点心的侯厨娘,是从京城来的,会的点心上百种,甜的咸的都难不倒她,每逢贵客上门都会露一手,侯厨娘常常因为点心做得好被叫来前面磕头,然后就是贵客赏赐。

  要说向清越有什么偶像,那就是李娘子跟侯厨娘了,虽然都是月银二两,但人家赚得可丰厚了,自己虽然会梳头,但会梳头的多得去了,只是她前世经验丰富、手巧,不然她也不敢想像自己这样的下堂妻会有什么下场。

  说来,自己也应该满足现况了,赵家这样的大门大户居然愿意聘请一个下堂妻来给未婚小姐梳头,感激、感恩、感谢,希望赵家一定要屹立不倒,她才好继续在这大树底下生存,她没办法再找到更好的工作了……

  「芳霏,妳今年已经十五了,婚事不能再拖,入赘的事情也不要再提,祖母疼妳,可以当作没听到,可是万一妳父亲听到,一定会大动肝火。祖母再疼妳,到时候都未必能保妳,妳的父亲是梅花府少尹,我们是从四品的世家,绝对不可能让一个好好的大小姐招赘,以后不准再提。」

  「祖母,孙女儿—— 」

  「半夏、佩兰。」

  向清越跟佩兰连忙回答,「奴婢在。」

  「好好劝小姐,要是让老身再听到一次招赘,我就打妳们一人十大板。」

  向清越在心里叫苦,赵老夫人这也太不讲理了,小姐希望招赘又不是她们怂恿的,怎么能把帐算在她们头上,但赵老夫人这样说,也不敢顶嘴,双双跪下,「是,奴婢知道。」

  赵老夫人又说了一番,这才放她们回去。

  赵芳霏在流花阁弹了一会琴、写了一会字,午饭只吃了几口,又开始作画,全身上下写着烦躁。屋里静悄悄的,大家都知道她心情不好,向清越跟佩兰更是大气不敢出,深怕自己发出点声音就成了赵芳霏发脾气的对象。

  未正时分,小丫头来说,堂少爷跟苏大人已经到了,正在荷花池的水榭上,赵老夫人让大小姐去。

  赵芳霏不敢违背祖母命令,站起身,却没想到一个不小心袖子划过砚台,染了一片黑,那是为了见苏大人特意换上的金绣罗衫。

  佩兰连忙说:「奴婢马上帮小姐更衣。」

  吴嬷嬷一看,马上下命令,「半夏,妳先过去跟堂少爷还有苏大人说,小姐更衣,晚点过去,免得失了礼数。」

  「是。」

  向清越不敢耽搁,快步走出流花院,朝荷花池去。

  想到要见秦县的堂少爷,觉得实在很烦。

  堂少爷叫做赵熙,跟赵家其实是再从的关系,但两家都有出息,当然不在意亲近点,于是「再从堂少爷」成了「堂少爷」。

  赵熙今年二十八,家中有妻妾,膝下有儿女,人生的颠峰是十七岁时考上举子,然后就没了。此后三年考一次进士,次次落第,但就古代读书人来说,二十八岁也还很年轻,考,再考,秦县赵家有的是钱,不用养家,慢慢考。

  向清越没见过赵熙时,对他是有些好感的,毕竟科考不易,十七能上举子,可得付出相当的努力,但自从赵熙想娶她当妾,那好感就没了,只剩下嫌恶。

  妻妾成群了还惦著堂妹的丫头,猪哥也该有个限度。

  然后赵熙那猪哥还觉得自己坦荡,什么也没错,所以不怕人知道,赵家的嬷嬷会拿向清越开玩笑,几个大娘子也会拿她开玩笑,最可怕的是赵熙的妻子张氏还上门过,起先向清越以为张氏是来找麻烦的,结果自己错了,不是找麻烦,张氏为了一圆赵熙的相思梦,所以特别上门表示诚意。

  「半夏,妳就点头吧,我知道妳打的是活契,婚事可以自己作主,大爷人真的很好的,我虽然是正妻,但大爷对其他妹妹们都不差,我有的,妹妹也都会有,将来妳若入府,待遇也是跟我们一般。」

  「我也不是小器的人,我是真心希望妳能来我们家当大爷的新姨娘。我们院子那样大,我这人又爱热闹,今天办个赏花、明天办个赏茶,熙爷读书交朋友,我们就自己找乐子,人多有趣,妳说说喜欢什么,我都可以帮妳置办,喜欢看戏、听说书都不是问题,我们这院子啊,孩子少、银子多,日子舒服得很。」

  「我一见妳就觉得有缘,我可以跟妳保证,过门一定好好待妳,喝了茶,我们就是亲姊妹的关系,我可以对老天爷发誓,绝对把妳当亲妹妹疼爱,将来妳若有了孩子,也是嫡子待遇,都是大爷的孩子,我不会偏心的。」

  呕。

  向清越傻眼死了,这张氏也贤慧得太过了吧,身为女子,她不能接受,什么姊妹啊,什么一样啊,不行、不行,通通不可以。

  话说赵熙也混蛋得可以,还让妻子出面做这种事情,过分。

  向清越想,自己对那个未曾谋面的苏大人亦没好感,一定是因为他跟赵熙混在一起的关系,人以群分,物以类聚,那苏大人说得好听,妻子在山上念经,尚未收平妻,但古代人的用字遣词学问是很大的,妾室成群,也可以算是没娶平妻。

  啧啧啧。

  向清越一边腹诽,但脚步可不敢慢,绕过大半个赵家后花园,总算到了荷花池。

  赵大老爷是梅花府少尹,宅子十分阔气,那荷花池可不是只有几朵盛开的荷花,几节莲藕,是真的能划小船的。

  夏夜时,少爷小姐都喜欢带上果子点心上船,赏月吟歌,向清越跟着赵芳霏去过几次,好不惬意,霎时她都忘了自己是什么身分,只觉得月色美、夏风凉,一时间不知道当下是古是今。

  前生没什么好,今生,还不错。

  有了冀望、有了喜悦,体会了很多前生没体会过的情感。

  如果让她重来,她还是会做出一样的选择。

  向清越提裙上了水榭。

  家中的丫头已经煮起茶来,石桌上干果鲜果都有,除了赵熙跟那苏大人,还有赵家本家的两个少爷,赵封跟赵勤。

  赵封跟赵勤也是读书人,赵封好点,中过秀才,赵勤就真的尚待努力了。

  向清越屈膝,「奴婢见过苏大人、大少爷、六少爷、堂少爷。」

  东瑞国阶级严明,苏嘉懿是有品级的司竹监,自然要先向他行礼,接下来就按照族谱的上下顺序了。

  赵封见向清越只一人前来,奇怪道:「妳家小姐呢?」

  「小姐出门前衣服被墨水沾染,要更衣晚点到,恐贵客久候,故让奴婢先来告知一声,还请苏大人跟各位少爷切勿见怪。」

  赵封跟赵勤自然不会在这种时候说自己妹妹不是,倒是赵熙,见到向清越时一脸笑意,「半夏,几个月不见,妳气色更佳,这段日子过得可好?」

  向清越只觉得尴尬,这是要她说什么,不能骂,怎么说都是堂少爷,但更不能谢,怕赵熙打蛇随棍上。

  赵熙真的很白目,有妻妾有儿女,还在装什么情圣啊,恶心。

  只能顾左右而言他,「大小姐很快就到了,苏大人跟各位少爷先用点心吧,这桂花定胜糕是侯厨娘的拿手点心,平时只伺候老夫人的,这回为了苏大人跟各位少爷,侯厨娘一大早就起来忙。至于这鱼形糕点,寓意鱼跃龙门,对读书人而言,最吉祥不过。」

  赵熙收起扇子一笑,「真会说话。」

  向清越在内心哀嚎,我也是被逼的,你不要在这边表演深情款款,我根本一句话都不会多说。

  赵熙真的好烦。

  虽然心里这样想,脸上表情可是不敢泄漏半分。

  就在这时候,一直面向荷花池的苏大人慢慢转过身来。

  向清越一呆—— 那苏大人眉清目秀,英风盎然,站在水榭边,微风吹来,衣袂飘飘,皮相美,骨相更美,真正的风度翩翩。

  那双清冷的凤眼真的……妈啊。

  向清越在心中尖叫起来,喔不,不是,天哪,不要是……

  他不是苏子珪吗?

  他是苏子珪没错吧?

  怎么叫做苏嘉懿了?

  喔不对,大夫人说过,苏嘉懿是圣上赐名,所以他应该是苏子珪吧……

  可、可是……

  他怎么在短短几年内从个举子变成司竹监?还有,他不是要娶房玉蘅吗?怎么又是单身了?

  向清越只觉得一阵冷、一阵热,一时间脑子发胀、一时间又觉得脑袋空空,想大叫,又怕自己真的叫出来,只好把嘴巴咬得死紧。

  赵熙关心问:「半夏,妳怎么了?脸色这样差?」

  「没、没事。」

  「脸色这样白,病了吗?」

  赵熙伸手就要来摸她额头,向清越连忙后退,赵熙这才想起男女授受不亲,干笑,「我不是那意思,就只是担心妳。」

  「奴婢没事。」

  苏子珪似笑非笑的,「赵兄可真关心这丫头。」

  话是对着赵熙说,凤眼却是轻描淡写的瞥过向清越,向清越只觉得背后一冷,突然又有点愤怒,看什么看,被迫下堂了还不准别人找活计吗?

  对啊,向清越,妳怕什么,苏子珪不就只是前夫而已,又不是债主,债主才该害怕,前夫有什么好怕。

  向清越,挺起胸膛,别怕!

  但她就是……唉……

  她现在真懂为什么赵芳霏喜欢长得好看的,要不是苏子珪长得好看,自己至于这样吗?别的不说,长得好看的人还真了不起,看看看,苏子珪那什么眼神,什么眼神,脸上就写着一个「哼」字。

  赵熙脸上笑意不减,「也不瞒苏大人,我对这丫头有心思,自然对她与众不同。」

  「哦。」苏子珪淡淡一笑,「喜欢,要过来就是,一个丫头而已。」

  「这丫头是活契,她不愿,我也拿她没办法。」

  「她不愿啊……」苏子珪说了这四个字,又看了向清越一眼。

  向清越被他看得又怂又怒,想发脾气得忍住,想跑也不能跑,只能拚命在心中叫自己冷静。

  深吸一口气,她开始在心中念经: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照见五蕴皆空,度一切苦厄……不生气、不生气、不生气,不要造口业,今天只是意外,她知道这个苏大人只是有公务要办,在这边住几天,很快就会走……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呼,吸。

  大口呼,大口吸。

  向清越真的觉得穿越人就是这点好,心脏无比坚强,就像现在,她明明看到前夫吓得要死,也可以装作没事。

  你演我也演,大家一起演。

  但不知道为什么,她突然想起一件事情,吴嬷嬷说,苏大人尚未娶平妻。

  苏家啊,那根本恶灵古堡,哪个脑袋正常的女子都待不住的,就那一家子还想娶平妻好开枝散叶,就算当上一品太尉,也只能有妾室啦。

  哈,哈哈,哈哈哈。

  唉。

  在赵家,少爷小姐的晚饭是四菜一汤,酉时厨房已经把食盒送来,向清越跟佩兰连忙布起菜。

  荤菜是茶香子鸡、白花海参,素的是香菇萝卜、糖醋莲藕,汤品是豌豆肥肠汤,配上四鲜果,苹果、桃子、西瓜、荔枝。

  赵芳霏兴趣缺缺,茶香子鸡只吃了一口,糖醋莲藕倒是喜欢,吃了一小半,饭没动,豌豆肥肠汤还算赏脸,喝了半碗。

  向清越跟佩兰互看一眼,这样不行啊,万一小姐瘦了,被骂的可是她们。

  「小姐想吃什么?不如奴婢下厨做给小姐吧?」佩兰提议。

  赵家大,除了赵老夫人以及怀孕的女子之外,其他人都不能点菜,但佩兰小时候在厨房待,要做些吃食还是可以的。

  赵芳霏摇摇头,「热,不想吃。」

  向清越马上剥了一个荔枝,「小姐不如尝尝荔枝,这可是岭南第一批荔枝,老夫人特别赏下来,其他小姐可没有。」

  赵芳霏就著向清越的手吃了,「还算可以。」

  佩兰陪笑,「等六七月盛产,奴婢肯定去厨房给小姐挑又大又甜的。」

  赵芳霏突然问道:「妳们今日都见过苏大人了,觉得怎么样?」

  向清越心里猛然一跳,她已经念经念一个下午了,看来还要继续念。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没事多念经,不要造口业。

  佩兰没想那么多,「奴婢见识少,不过苏大人年纪轻轻就位列七品,样貌还长得那样好,是很好的亲事了。」

  「半夏妳说呢?」

  「奴婢也没见识,小姐若有什么想法,奴婢去做就是了。」

  赵芳霏放下筷子,「祖母为了接待苏大人,特意把漂亮的丫头都换去客院了,妳留点神,帮我打听打听,看看这几日他有没有要了谁。」

  向清越在心中叫苦,老天鹅啊,她看到前夫已经够尴尬了,现在还得去打听前夫有没有要丫头暖床,万一苏子珪知道了,搞不好还会臭美,觉得自己魅力无边,才会让前妻念念不忘。

  但这边是小姐命令,也不能说不,只好硬著头皮,「是。」

  「小姐也开心些,如果婚事成了,苏夫人长年在山上念经,出入自然是小姐张罗,跟七品夫人也没差多少,再说了,将来苏大人再高升,肯定会为了应酬往来方便而把正妻休掉,把小姐扶正。」佩兰一如既往的乐观,「那可风光得很,本家旁支的小姐都没人这样风光,等小姐将来当了祖母,至少也是三品,说不定是二品夫人了,到时候岂不光宗耀祖。」

  赵芳霏饶是没什么心情,还是笑了,「妳真能说。」想想又叹息一声,「可是进入官户,日子就没那样轻松了,要说我没出息也好,比起官门,我更想嫁入商家,有钱、当太太,不用去阿谀奉承别人,七品算什么,开个宴会要跟多少人打招呼。京城啊,贵人多着呢,七品其实不算什么,何况我还只是个平妻名分。」

  向清越不得不佩服,赵芳霏虽然才十五岁,但脑子很清楚,比起一门心思想搭上这门亲事的赵芳真,赵芳霏可是聪明多了。

  只是大户人家的女儿向来就只是筹码,赵老夫人就算再疼爱赵芳霏,她也没有说不的权利。

  赵芳霏想了想,似乎是下定决心,「半夏,妳把这些水果分一半拿去给苏大人,顺便拿点银子过去赏人,该给的都给,不用省。」

  向清越内心痛苦,脸上却是不敢显露,只能取了个平日装糖果的青瓷盘,把四鲜果都捡了一些上去,放入食盒,又在放赏银的抽斗取了几个荷包,一手拿着灯笼,朝着客院去。

  心里一直想着慢点到、慢点到、慢点到,但平日走起来长长的距离,不知道这次为什么一下就到了。

  真是,她明明已经放慢脚步了,为什么还是这么快!早死跟晚死差很多,她想晚点。

  向清越在白墙边又深呼吸了几次,咧嘴一笑,维持着这弧度,这才抬手敲了客院的门。

  守门婆子知道大小姐送水果来,笑着让她进了。

  向清越拿出一个荷包给婆子,告诉那婆子,要是别的小姐有派人来,传个话给她,另外有赏,婆子笑咪咪的连忙点头。

  主屋内,蜡烛亮着,在格扇勾勒出一个在读书的人影。

  向清越脚步从来没有一刻像现在这样沉重,好像灌了铅,怎么样都走不动,观自在菩萨,行深般若波罗蜜多时……

  她还是敲了格扇,一个丫头从里面给她开了门,向清越认得,那丫头叫做晨曦,是赵老夫人身边的得力丫头,长得很美,柔柔弱弱的模样,一双眼睛更是生得我见犹怜。

  苏子珪在案前读书。

  向清越一个屈膝,「苏大人,这些水果是我家小姐的心意,请您尝尝。」

  苏子珪抬起头,清冷的凤眼露出讽刺的笑意,「放著吧。」

  第二章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七年前,江南,稻丰村。

  这天对十六岁的向清越来说没什么不同,一早起来,给爹娘的牌位点了香,拉开厨房灶子上的小门,看着火星还有一点,放了一把干稻草,火一下大了起来,接着放入两木条让火烧起,在锅里倒了水准备煮饭。

  一样的事情做了好几年,自然熟门熟路,不一会淘米下锅,水沸,锅子慢慢散发出米香。

  一个苍老的声音传来,「越丫头。」

  向清越回头,看到来人,露出笑容,「外婆,天气冷,怎么不多睡会。」

  「冷,但闻到米香,不知道怎么的就自己起来了。」

  向清越一笑,「外婆去等著,很快就好了。」

  田婆子爱怜的看着眼前的外孙女,不是她偏心,但这孩子真的又孝顺、又乖巧、又懂事,可惜自己女儿福薄,女婿也是个短命的,夫妻俩居然一前一后留下越丫头走了,向家那边的亲戚原本是想把向清越直接给人当童养媳,后来是田婆子舍不得,把孩子要了过来。

  乡下的女娃是不值钱的,向家见人家外婆要,也乐得少麻烦—— 把孩子给外婆,别人总不能说他们做得不对。

  一老一小就这样互相陪伴,老的照顾小的,等到小的长大了,换她照顾老的,洗衣、砍柴、种田,什么都会。

  田婆子心疼哪,可是她自从前几年跌了一跤,后来腰一直好不了,使不上力,粗活也只能都交给当时才十二岁的向清越。

  向清越懂事,咬著牙硬撑下来,粗活这种事情,做久就习惯,现在稻丰村谁不知道向清越是翻田的一把好手,农忙时还会给几斗米,请她去帮忙。

  祖孙俩就这样相依为命,日子过得也挺好。

  向清越其实还有个舅舅田大郎,但舅母倪氏厉害,田大郎连回家探视自家老娘都不敢,也是很没用了。田婆子刚开始还会想儿子,后来想着想着就想开了,算了,当自己没有儿女命吧,儿子不孝、女儿早死,所幸上天给她这个外孙女,也能稍解寂寞。

  每天日子都差不多,但很宁静,也很快乐。

  对向清越来说,这样的日子还挺舒服的,前世她生在一个重男轻女的家庭,爸妈只看重两个弟弟,仿佛她是捡来的一样,虽然不曾缺衣少食,但就是没有关心,妈妈甚至给她一个印章,让她自己在联络簿上盖印,因为母亲没空。

  可是,妈妈却有大把的时间陪两个弟弟读书。留学过的母亲英文很好,但她却只教两个弟弟,一个一个文法、一个一个例句,她也提过想让妈妈教她,讲了几次,最后妈妈不耐烦的告诉她已经给她报了补习班。

  就是这样,她不能说自己被虐待,但是没有爱。

  爸妈对她漠不关心。

  她大学到中部念书,寒假回家,发现房中堆满两个弟弟的杂物,她气得要发疯,要弟弟马上搬走那些东西。

  爸爸却说:「这有什么好生气,他们是妳弟弟,我就是讨厌妳这种样子,不知道像了谁,自私得要命。」

  自私?

  她真的被打击到了,她从小到大备受冷落,不争不抢,爸爸居然觉得她自私?

  已经把爸爸妈妈都让出来了,这样还自私?

  她终于了解在这个家,自己的存在有多么多余,他们四个才是一家人,她不是,她只是个意外闯入者。

  她在客厅大哭,诉说自己多年委屈,说得泣不成声,几度哽咽,爸妈皱着眉,下了一个定论,「养妳真不如养只狗,好吃好喝的供著,居然这么不满意?妳去外面问问谁这么好命,一天到晚给爸妈脸色,不知好歹。」

  不知好歹,这四个字像响雷,轰得她头脑生疼。

  后来她没再回过家了,但同时,爸妈也为了要她低头,断了经济来源。

  这时候她在批踢踢上看到一篇文章,说美发要是好好学,很好赚。

  她就中断了大学,开始去当学徒。

  她有一点天分,学得又快又好,短短三年多已经成了设计师,美发很辛苦,没有很好赚,但过得去,只要肯努力,客人不缺,一天下来腰酸背痛,不会想太多就一觉到天亮,好像也不错。

  至于恋爱,真没想过。

  以前想当好女儿、不敢恋爱,后来自己独立了,又忙得没空了。

  想存钱、想买房子、想要一个真正自己的家……这些已经占据她所有时间。

  一场车祸,她来到这里,取代了七岁时生重病的向清越。

  刚开始当然是惊慌的,一来这边就没有娘,爹又刚死,亲戚都嫌她是个麻烦,等她被送到田婆子身边,第一次被真诚的拥抱、第一次被和蔼的对待,向清越短短的手紧紧攀住「外婆」的肩膀,觉得外婆的怀抱好暖好暖。

  原来,被人拥抱是这样的温暖。

  原来,晚上有人替她盖被,是这样的感觉。

  这一趟穿越,让她重新体验了一次人生。

  前生没得到的亲情,在田婆子身上都得到了。

  外婆爱她,胜于一切。

  她也不愿去想太多,能这样下去就好了,她想跟外婆一直生活下去。

  吃完早饭,田婆子收拾碗筷,向清越拿起脏衣服,「外婆,我去洗衣服了。」

  「好,小心点。」

  「知道。」

  那桶脏衣服已经堆了好几天,今日天气好,大太阳,赶紧洗一洗,如果能连出两个晴天,那衣服就会干了。

  向清越走到河边,找了块大石,拿出干燥的皂荚,开始捶起衣服来。

  没穿越都不知道,古代人的智能真非比寻常,看起来普普通通满山遍野的植物,可以清洗衣服,洗完还有点植物香。

  嘶啊,水好冷。

  虽然南方不下雪,但冬天水还是冷。

  明明已经抹了一层猪油护手,但猪油真的不经用啊,那个水冷哦……好冰。

  向清越一面发出各种寒冷的声音,一面继续揉衣服。

  揉得差不多了,拿着衣服的领子站起来,用溪水刷洗,至少得上下三遍,才能把皂荚洗干净。

  唉,那是什么?

  眼花吗?

  不是,是真有东西飘来。

  向清越的这个身体才十六岁,视力好得很,的确有东西顺溪而下……这这这,妈啊,尸体?

  可是脸朝上,说不定还活着……

  可万一死了呢……

  也挺可怜的,邻村有个义庄,如果真是个死人,她就去邻村唤人过来……

  想到自己再世为人,好像冥冥之中也有神明的意思,神明会希望她把人捞起,然后请人安葬。

  想到这里,向清越勇气倍增,脱了鞋子就往溪中走。

  好冰,刺骨的寒……

  眼见那尸体越漂越近,越漂越近,向清越鼓起所有勇气伸手拉住衣角,开始奋力往岸上拖。

  好重,水好冷。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人拉上石岸,幸好她过去几年春耕秋种,锻炼了结实的身子,不然可真没办法,这可是一个比自己身形还高的大人呢。

  年轻的男子,穿着深蓝色的袍子,头上散发,腰上有个玉珮—— 要记清楚这人的样子才好去官府报案,说不定人家家人也在找。所以向清越虽然害怕,但还是看了仔细。

  这人一身好衣料,脖子上那圈还是白貂毛,肯定不是小户人家,想想那玉珮成色不错,八成有出处,于是向清越摘了下来,与其语焉不详的描述,不如直接把玉珮给官府的人,这样找人最快。

  把玉珮放入怀中后,向清越从洗衣桶拿出一件长衫想把那人的头脸盖住,再去邻村找义庄的人,岂料才正抖开衣服,那人居然咳嗽起来,吓得她一下松了手,那湿衣服就直直掉在那人脸上。

  活的?

  居然是活的?

  向清越手忙脚乱把湿衣服拿起来,又探了探他的鼻息,还有呼吸,虽然很微弱,但确实是热的。

  她连忙拍拍他的脸,「喂,醒醒。」

  那人动都不动。

  「你叫什么名字?」

  天,他好烫。

  向清越又掐了他的人中,「醒醒。」

  那人醒是醒了,一双凤眼极度虚弱的睁开,瞪了她一眼,然后又昏过去。

  向清越想了想,穿好鞋子,把人往背上一背—— 那人身上的冰冷河水就这样渗入她的衣服。

  老天,刺骨冰寒,呼出去的气都是白的,这人到底在溪水中漂了多久?

  还有,不管怎么样,既然让我看到的时候还没死,就千万别死。

  前生车祸,她还记得那瞬间的恐惧,活着比死有趣多了,不管你是谁,都给我撑著。

  「十颗伤寒丹,一次一颗,一天三次,化在水里喝了。屋内的炭火不能停,不然他的肺好不了,会咳上一辈子。」欧阳大夫交代。

  田婆子连忙点头,「是,多谢大夫了,这么冷的天还愿意出来,这是诊金,多谢您了。」

  「十颗丹药吃完,应该已经退烧,如果还是不好,再让人过来找我。」

  「是,谢谢您了。」

  田婆子客客气气的把欧阳大夫送走—— 一个时辰前,越丫头把人带回来的时候,她也吓了一跳,后来知道还活着,便想着好歹是一条命,救吧,不然怎么办呢,难不成大冷天的把他扔在外面等死?她老婆子可做不出来。

  虽然收容一个大男人有点不方便,但她没办法见死不救。

  会请欧阳大夫的原因也很简单,欧阳大夫诊金便宜,知道她们用不起汤药,都是给丹药化水,药钱只要三分之一。

  欧阳大夫前脚刚走,向清越提了热水壶进屋—— 已经把湿衣服换掉了,现在穿得暖暖的。

  祖孙合力把丹药化了,又用小汤匙喂那人喝。

  倒是个好病人,虽然喝得慢,却没溢出多少。

  向清越说:「等他好了,非得加倍的跟他收药钱不可。」

  田婆子笑骂,「胡说八道些什么。」

  「本来就是,我们也不求发财,但也不能让我们亏本啊,就算欧阳大夫好心,诊金跟药钱也还是一笔大支出呢。」

  「越丫头,别这样想,我们今日救了人,外人不知道,但菩萨都知道的。」田婆子慈爱的摸著孙女儿的头发,「菩萨会想,妳是个好丫头,肯定会保佑妳平安长寿。」

  「菩萨若想对我好,那就保佑外婆平安长寿,除了外婆陪我,我什么也不希罕。」

  听得孙女儿这番贴心话,田婆子笑到眼睛都不见了,「妳乖。」

  田婆子把刚刚欧阳大夫的话转告了,向清越道:「那再烧个炭盆吧。」

  救人救到底,送佛送上西,既然让她给救了,又知道烧炭盆就可以让他的肺好起来,自然得烧了。

  田婆子看着那人,「看来也是好人家的孩子,这落了水,家里不知道多着急,等他醒来,问了名字住处,我们就去官府报案。」

  向清越突然想起一事,连忙从怀中拿出玉珮,上面就刻着一只鸟儿,玉色温润,却是没有多余的字。

  田婆子一看这富贵东西,吓了一跳,「越丫头,这哪来的?」

  「他身上的,我当时以为他死了,想着拿玉珮去官府报官,现在既然活着,还是物归原主吧。」

  说完,把玉珮放在枕头旁边。

  田婆子的屋子不大,就两个房间,当年是丈夫带着儿子住一间,自己带着女儿住一间,后来儿子娶妻,在后面的鸡寮隔出一个小房。之后媳妇那个闹啊,就别多说了,结果儿子带着媳妇回岳家住再没回来。

  后来田老头上山打猎,一去不回,村子里常有这种事情,田婆子就知道发生了什么意外,赶着把女儿出嫁免得耽误了年华,没想到女儿成亲才几年就死了,女婿也跟着出了意外,留下七岁的向清越。

  田婆子一个人生活了几年,突然多了个孙女,自然疼爱非常,祖孙两人吃住都在一起,从没人想过要去另一个屋子。

  现在救了这人,便搁置在这空屋里,田老头以前用的旧枕头、旧被子拿出来打一打倒还可以用,只是烧炭盆子花钱,但想着一条人命呢,总不能为了省炭钱,把人命陪进去,乡下人迷信,相信做好事会有好报,菩萨都看着呢。

  「田婆子!」屋外有人大喊,「在不在,开门哪!」

  田婆子站了起来,「是牛婆子,我去看看。」

  田婆子离开后,向清越又仔细看了那人,不得不说欧阳大夫的药还是厉害的,这吃下去也没多久,皮肤已经有点人色,不再是那样的死白。

  心想,不管你是谁,都快点醒过来,我家穷,可没办法长期照顾一个病人。

  床上那人突然咳了起来,向清越连忙给他拍拍。

  他梦呓般的发出一点声音,咳了一阵子后,终于又睡去。

  这时候田婆子也进来,笑说:「牛家那个刚出生的崽子这几天夜哭不停,牛婆子来跟我要红纸贴床头。」

  向清越奇怪,「是不是病了?」

  牛家那刚出生几个月的小娃娃她见过几次,好吃好睡,乖得很。

  「没有,是大妞前几天不小心砸了碗,发出大声响,崽子大概吓到了,从那日开始夜哭,钱婆子说贴红纸有用,牛婆子这才到我们家来问问,家里刚好有,就分了一些给她。」田婆子边说,边把手中的红纸糊上些米浆,然后也贴在那人的床头。

  向清越笑了起来,「外婆人真好。」

  「既然钱婆子说贴红纸有用,那就试试,也给他贴一个,希望他快点醒。」

  阳光透过纸窗穿了进来,连下了好几天的雨,这太阳难能可贵。

  向清越突然想到,「哎呀,我衣服还在河边呢,差点忘了,要不是看到出了太阳都忘了这事情,外婆,我去拿衣服,去去就回。」

  第四天,向清越化了最后一颗丹药给男子,心里想着,虽然不发烧了,脸色也红润起来,但还不醒,是不是该让欧阳大夫再来一趟?

  小心翼翼的喂完那碗汤药,向清越用袖子给他擦了擦唇边溢出的药渍,心里想着,好,再等等,要是下午还不醒,就再去请欧阳大夫。

  那人又咳了起来。

  向清越连忙给他拍拍,轻轻的,一下又一下。

  又是一阵剧烈咳嗽,那人慢慢睁了眼。

  向清越眼前一亮,真好看的凤眼,虽然还有些病中的迷糊,但配上那秀挺的鼻子,完全是个漂亮公子啊。

  长得这么好看,肯定是祸水。

  「醒啦?」向清越把他扶了起来,「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像是在回答她一样,那人又是一阵剧烈的咳嗽。

  「好好好,我知道了,下午我会再请欧阳大夫过来的。」

  那人似乎终于清醒,低头看了看自己,又看了看四周,又皱起眉,「我,咳咳,是谁帮我换衣服的?妳家的小厮呢?」

  向清越噗嗤一笑,「你看我们家像有小厮吗,我外婆身体不便,使不上力,是我帮你换的。」

  那人大惊,「妳给我换衣服?」

  「不然怎么办,你一身湿衣裳,不换肯定病下去。」

  那人脸上阴晴不定,「男女授受不亲,妳怎可如此。」

  向清越心想,没想到救了一个贞洁烈男,心里越想逗逗他,「不过就是看个身体嘛,有什么大不了,老实说,你的身体……还挺美的,肤滑细嫩,就像好人家娇生惯养出来的一样。」

  男人似乎是大受打击,又似乎是不敢相信,「妳是不是想趁机让我收了妳,告诉妳,就算我没正妻,也不可能收了妳的。」

  向清越笑得快内伤,「不用、不用,就当我白看了一回,这事情你不说,我不说,谁知道,我都不介意了,你也不用介意。」

  那人脸色已经难看到一个极点,半晌,似乎是下定决心,「等我痊愈回京,妳跟我一道回去吧。我是世家子弟,正妻得由父母作主,但妾室的名分,我可给妳,既然……我不能不负责。」虽然是她不知羞耻在先,但自己不能没有担当。

  向清越闷笑,原来不是漂亮公子,而是古板公子啊,「都说不用了,我认真的,我救你不是为了过好日子。」

  那人狐疑,「真的?」

  「当然,我当时还以为你死了呢,说了半日,我连你叫什么都不知道,我叫向清越,你呢?」

  那人犹豫了一下才回答,「苏子珪。」

  「苏子珪,名字倒不错,你安心养病吧,等病好再走。等你回到京城,记得把药钱诊金寄回来给我们就行。」向清越看他一脸病容,出声安慰,「几天没吃东西,饿了吧,我去给你煮点粥,你运气好,我家只养了几只鸡,今天刚好下了四个蛋,等会给你煮鸡蛋粥。」

  话才刚说完,苏子珪的肚子就叫了起来。

  对向清越来说,人饿了,肚子叫很正常,但苏子珪却是一脸万念俱灰的样子,似乎不能接受肚子居然叫这么大声。

  原来有钱人家这么有趣的吗?帮换了衣服就得过门,肚子叫了就是丢人?

  向清越憋笑,「好了好了,不用不好意思,谁肚子饿了不叫是不是,你都饿几天了,肚子叫一点也不奇怪。」

  岂知她不说还好,一说苏子珪脸色更差。

  哎喔,大少爷难伺候。

  向清越看他没有躺回去的意思,把棉被拉高盖到他的胸口,这边压压、那边塞塞,用被子把他包得紧紧,这才去厨房煮粥

  煮粥是习惯的事情,灶子又有火星,自然十分快速,没多久就变出一碗鸡蛋粥。

  向清越端著碗进来,苏子珪伸出手,「我自己来。」

  「别了,这碗重得很,你现在没力气拿的。」

  向清越一杓一杓的吹凉喂他,苏子珪虽然神色不太自在,但肚子真的太饿了,还是张了嘴,热粥一入肚子,整个人都舒服了。

  向清越问:「对了,你是哪里人,我好去官府报案,让你家人来接你。」

  「我出身京城,祖父是大行台尚书令,有、有劳姑娘。」

  向清越知道他肯定不太跟人道谢,所以才会这样不自在,但也没管太多,救他是因为自己的良心,不是为了要他跟自己道谢。

  大行台尚书令,正二品呢,厉害,「我们稻丰位处南边,你是京城人士,怎么会到这里来?」

  「我出游想增广见识,没想到遇见山匪,把我抛下江河……」

  「你自己一人啊?」

  「是。」

  「没带随从?」

  「没带。」

  向清越奇道:「南边土匪多,你怎么敢?」

  「我在京城听说天下太平,路上无匪……」

  向清越点点头,原来是这样,地方官为了保乌纱帽,就算有土匪也不会上报的,京城的皇帝自然觉得自己政风清明,结果就是害到苏子珪这种世家子弟,觉得天下都没坏人,没想到遇到一堆狠心的。

  「不要紧,都过去了,你也别多想,明天我就去城里官衙那边把你的名字跟出身说上一说,家里肯定很快就来接人。对了,你的玉珮就放在枕头边,看来也挺贵重的,记得收好了。」

  苏子珪有点不太自在,「多谢妳了,向姑娘。」

  「不客气。」

  隔天向清越出门,却带回来坏消息—— 前阵子连续大雨,唯一往城里的路断了,要修得等开春,天气好才能施工。

  也就是说,苏子珪是暂时回不了家了。

  他当然大受打击,半晌都说不出话,向清越也只能安慰他,很快啦,不过几个月的事情,只要命还在,什么都可以等。

  要说有什么好事,就是他的身体确实在恢复。

  食量变大了、咳嗽变少了,睡眠越来越好。

  一旦恢复,苏子珪就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吃白饭,傻子都看得出来,这祖孙两人不富裕。

  想了想,问清楚里正家里,便前去把那块玉珮换了一百两银子—— 实在是太少了,这玉珮放在京城至少也得上千两,但里正不识货,只愿意出一百两,自然也没办法,总不能一直吃喝这对祖孙的。

  回到田婆子家,把一半给了向清越。

  向清越吓了一跳,「你哪来这么多银子?」

  「别管,收下就好。」

  「我是很想收,可是你没说哪来的,我可不敢。」

  苏子珪道:「我把玉珮卖了。」

  「玉珮,那……那个东西对你来说挺重要的吧……」

  「是很重要。」那是祖父送他的,「不过当下的日子更重要,我总不能白吃白喝直到春天,就算妳跟田婆婆不介意,我也会介意。这些不多,等我家人来接我,一定会重重答谢。」

  「不用、不用,这已经够多了,五十两真的太多,五两已经足够,药钱外加吃吃喝喝到五月,都够了。」

  苏子珪奇怪,哪有人不爱钱,这几天跟她相处,也不是那么在意自己的身分了,直接问道:「妳不喜欢银子?」

  「喜欢。」

  「那怎么不收?」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向清越自己是重生之人,比一般人更迷信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连下了几天雨,好不容易出太阳,我去洗衣服时看到你,你不觉得这有老天爷的意思在吗?早一天放晴,晚一天放晴,结果都会截然不同,所以既然是老天的意思,我便只收你该收的,其余的,我一分都不会要。」

  苏子珪觉得奇怪,但想着如果她爱财,大可把玉珮藏起来,又何必还给他?

  说爱财,又不收银子,真奇怪。

  向清越不多收,但苏子珪过不去,这几日他也跟邻居的牛大熟了,便去问重修房子的事情,牛大说,田家这种下大雨就会漏水的屋子,重修加个炕床,只要十两。

  苏子珪当下觉得既然向清越不收,他就修房子答谢吧。

  于是拿了三十两给牛大,牛大可乐了,把堂兄弟一伙十几人叫来,齐心协力,趁著连续太阳,不过半个月就翻修好,还另外在后面盖了三个房间—— 这是苏子珪的意思,他们祖孙住不了,可以收租。

  真是翻修的好天气,太阳大、风大,什么都干得快,田婆子一脸诧异,觉得不太好意思,占了人家的大便宜,原本不要的,牛大却说:「田婆婆,我都两个月没活干了,您就别拒绝,让我干活吧。」

  田婆子一想也是,自己不要就罢了,那是断了牛大财路啊。

  牛婆子更是不乐意,凭什么自己儿子有钱赚,田婆子还不肯。

  田婆子这才同意了。

  于是过年前,田家有了新的瓦屋,一样是两个房,修整得干干净净,屋顶也加固,牛大保证以后不管雨多大都不会漏水。

  然后炕床,以后天气冷可以烧炕床,就不怕冷得睡不着。

  鸡寮也修过,之前因为田大郎娶妻,所以在鸡寮隔出一个小房,没想到还是留不住新娘子,新娘子往娘家跑,儿子往岳家跑,田婆子舍不得拆就一直搁在那,牛大这会全拆了,鸡寮变大,以后可以多养些鸡,对改善生活很有帮助。

  田家突然翻新,当然有闲话传出—— 家里收容了个大男人,不知道田婆子给了什么好处,让人家愿意掏钱出来,说不定向清越陪了人家呢……

  田婆子当然不干,拿着扫帚就上门打人,那户人家自知理亏,被田婆子一阵打,还在客厅倒了堆肥,也不敢还手,众人见田婆子这么气愤,倒是相信田婆子多,没拿孙女换什么,就是人家知恩图报。

  屋子修好那天,田婆子请了汤圆跟腊肉八宝饭。

  对稻丰村的人来说,这已经是难得的美食。

  前前后后居然一百多人来吃,所幸准备得足,倒也没让人白跑。

  田婆子虽然觉得这样不太好,但平心而论,能有新宅子,谁不高兴,总算不用担心漏水,总算可以睡个暖觉……如果儿子娶媳妇时,家里是这样,那媳妇一定不会回娘家,唉,不想了、不想了,都是孽……

  苏子珪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可能乡下住了半个月也变成乡下人,他现在居然觉得端著碗蹲在地上吃饭没什么。

  当然,他自己不会蹲,但他不会觉得别人蹲著很难看。

  等他回京,一定要送一大笔银子过来,他的命可不只这个小瓦房。

  就在这时候,牛大牵着一个小娃过来,五六岁模样,天气冷,被家人裹成球,「我大儿子,叫牛天宝,说一定要过来看看你。」

  苏子珪对小孩没兴趣,但伸手不打笑脸人,见孩子那样笑咪咪,倒也不拒绝,「我有什么好看?」

  牛天宝嘻嘻一笑,「叔叔,我爹说你也是凸肚脐,看。」小孩一下把衣服掀起来,赫然是个凸肚脐。

  苏子珪大崩溃,牛大怎么知道自己的肚脐是凸的?

  当年苏夫人是旅途中早产,产婆是当地请来的,那产婆粗疏,没剪好脐带,导致他的肚脐是凸的,因为跟人家不一样,所以他从不跟人泡温泉或者游水,在京城也看过很多大夫,都说这是产婆没剪好,无法医,一辈子凸肚脐。

  苏子珪神色不定,「是向清越说的?」

  牛大摇头,「不是。」

  「那你怎么知道?」

  牛大一脸理所当然,「你被救回来那天,衣服是我换的啊,那天田婆子过来问我能不能帮个忙,我就过去了,我都给你换衣服了,自然看到你的肚脐,跟我儿子的一样,还挺亲切的。」

  苏子珪脸一阵红一阵白,原来向清越耍他,他还以为真是她换的衣服,内心还觉得她不知羞耻,居然是牛大……

  第三章 可愿意跟我回京?

  苏子珪憋了数日,终于忍不住,一日趁著田婆子去钱婆子家闲聊,问向清越,「牛大都跟我说了。」

  向清越在搅鸡食,也不是很在意,「牛大说了啥?」

  「他说,是他给我换的衣服。」

  「是啊。」

  苏子珪气愤,「那我当日问,妳说是自己。」

  向清越噗嗤一笑,「你还真信是我换的啊?」

  其实她是穿越人,让她看个小美男的身体,她不是很在意,也觉得没关系,再者她力气大,也难不倒,问题是她现在有外婆啊,田婆子无论如何不可能让孙女给陌生男人换衣服,传出去还能听嘛。

  叫牛大来,一方面是方便,住得近;二方面牛大嘴巴最大了,什么都藏不住,现在肯定整个稻丰村都知道田家这个落水男的衣服是牛大换的,这样就不会有人怀疑向清越的清白问题。

  穿越到古代要说什么不适应,就是清白问题了,未婚男女话都不能多说,要不然将来都不好交代。

  向清越就算自己不在意,也不能害得外婆不好做人。

  「屋子里又没别人,妳又承认,我当然信了。」

  向清越想,那时我不知道你这么古板,「你也别生气,我就开开玩笑,没想到你生起气来真好看,我一时看呆就忘了解释,你别介意啊。」

  苏子珪听她这样不正经,一时之间也不知道该怎么样才好,生气嘛,显得自己没度量,不生气嘛,又好像有点过不去,毕竟他一直想着这件事情—— 乡下女子不知道男女授受不亲,但自己是读书人,可不能知道装作不知道。

  想着,要怎么样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当然就是带她回京给个名分,毕竟身体都看过了,不收了人家也说不过去。

  可是向清越没一点大家闺秀的样子,这样的女子带回苏家,别说讨得祖母跟母亲欢心,好像要不犯错都很难,妾室犯错,那自己也没面子,光想就觉得很麻烦,但事实已经造成,还是得尽量弥补,最多以后自己多教教她……

  苏子珪想着这些事情,突然间知道自己的衣服是牛大换的,简直白烦恼,一下子高兴,一下子又失落,这下可没正当理由了—— 向清越虽然是乡下姑娘,但俐落大方,跟他在京城所认识的名门淑女都不一样。

  她不温柔,也不撒娇,琴棋书画想必也都不通,但每次看到她脸上爽朗的笑意,他就觉得很舒服。

  说不上来,但……不一样,以前没有过这种感觉。

  所以虽然告诉自己说带她回京是负责,但内心却没有不高兴……

  「想什么呢?」

  苏子珪回过神,惊觉自己已经计画得太多,突然间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别过脸,「没有。」

  向清越拿起搅好的食盆,「没事跟我一起去喂鸡。」

  苏子珪睁大眼睛,「喂鸡?」

  他可是堂堂大行台尚书令的孙子,他的祖父是二品官,祖母是房国公府的嫡女,他的父亲是国子司马,从四品的位置,母亲是金声侯府的嫡长女,自己将来也是要走仕途,他在京城十指不沾人间烟火,向清越居然要他去喂鸡?

  一方面觉得不敢相信,一方面还是站了起来,心想算了,就当报恩。

  鸡寮拆了田大郎当年的新房,宽敞很多,向清越买了百来只小鸡,小鸡见人纷纷上来,咕咕声此起彼落。

  向清越拿了一个大铁碗给他,自己则拿了一个破了一半的瓷碗,示范著,「这样洒出去。」

  苏子珪右手拿着那个大铁碗,心里想着,如果有人告诉一个月前的自己说「你一个月后会在江南喂鸡」,他一定觉得哪有这种事情,可是现下就是他拿着铁碗,舀起饲料,洒了出去。

  小鸡大鸡们追逐著饲料,苏子珪一方面觉得有点臭,但也觉得有点新鲜,原来这就是农家生活。

  天气冷,怕鸡受寒,鸡寮掩得严严实实。

  苏子珪做不太习惯,向清越也不笑话他,反而鼓励著,「挺厉害的啊,第一次喂鸡就有模有样。」

  苏子珪被一夸,突然有点高兴,「那是。」

  「你一定学什么都很快。」

  「还好。」

  向清越忍笑,苏子珪得意的尾巴都要翘起来了,还「还好」呢。

  不过也难为他了,堂堂一个大少爷要跟她喂鸡—— 断路要春天才会开修,他们还得一起生活几个月,总得把他训练起来,他如果不能像乡下人一样劳作,永远会觉得自己格格不入,到时候难过的是他。

  喂了鸡,向清越舀了清水洗手,也顺便让苏子珪把手洗干净。

  「越丫头、越丫头。」

  「牛大嫂?我在鸡寮,等等出来。」

  出得鸡寮,牛大嫂笑说:「跟妳商量个事情。」

  牛家跟田家住得近,几十年的邻居都是有商有量的,向清越见状,客气说:「牛大嫂请说。」

  「我婆婆说过年想杀一只鸡,但一整只太浪费了,想着要不我们两家合杀一只,一户一半,妳觉得怎么样?」

  「这好,我也这样想呢。」

  「是吧。」牛大嫂笑逐颜开,「哪能吃一整只鸡,过年尝尝滋味也就好了,除夕中午我拿过来,妳就给我一麻袋棉花。」

  向清越想都不想就点头,「好。」

  「那我去忙了。」

  「牛大嫂慢走。」

  牛大嫂走了,向清越连忙招呼苏子珪,「好了,我们去屋里吧。」

  两人回到屋中,向清越让他等一下,不一会从房内出来,手中拿着针线盒,「肩膀破了,我给你补补。」

  苏子珪这才看到自己的肩膀上,有一个小破洞。

  向清越穿了线,让苏子珪坐在凳子上,这便开始补了起来—— 他被捡回来后,穿的是田老头以前留下的衣服,不是太合身,但村里没有卖衣服的地方,只能勉强穿着,都是老衣服,破了也正常。

  对向清越来说,破了就补,没什么,苏子珪却是第一次让人这样补衣服。

  两人靠得很近,向清越身上还传来皂荚的味道,淡淡的植物香味……

  苏子珪突然想起来,自己在河边醒过一次,很短暂,那时只看见她的脸,来不及说话就昏了过去。

  然后又是她的脸,轻轻拍著咳嗽时的他,问他「醒啦」。

  苏子珪搞不清楚自己怎么了,四肢百骸突然有种奇异的感觉,现在的这一刻,只觉得好宁静,仿佛他们认识很久……

  他有四个贴身大丫头,全是打小服侍的,很贴心,也算懂他,琴棋书画也都略懂,他明白这些丫头都是母亲特别准备的,要说是主仆,也不单纯是主仆,因为人人都知道等他成亲后,这些丫头皆有机会生下他的庶子,大行台尚书令的曾孙、国子司马的孙子,哪怕是庶出也是不得了,母凭子贵是理所当然。

  因为是这样的关系,所以丫头们撒撒娇、争争宠都不奇怪,他也觉得很正常,毕竟祖父那边几个老姨娘是那样,父亲那边几个姨娘也是那样,自己将来的姨娘,也不会不一样的,毕竟女人不撒娇争宠,那还叫女人吗?

  可即便是那样彼此心知肚明,他也没有过现在的感受。

  向清越身上的味道不是玫瑰花粉、不是铃兰花粉,而是一种很朴素的香气,有点像青草,又有点像树木。

  补着他的肩膀,很自然,不会小心翼翼,但也不粗鲁,眼神专注在针线上。

  苏子珪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但就是觉得脑子有点乱—— 慢著,这到底是什么?

  也不知道怎么的,就脱口而出,「妳、妳订亲了吗?」

  问出口的时候,内心紧张,又有点忐忑,想着万一这一切都是自己多想,人家已经有准夫婿了,那自己岂不好笑?

  向清越拉着针线,「还没呢。」

  苏子珪内心愉悦起来,但害怕泄漏心思,又强装镇定,「田婆婆这么疼妳,怎么十五岁了还没给妳订亲?」

  「我外婆是疼我,也想给我说,不过我自己觉得太早了,京城的姑娘可能十五六就成亲了,不过我们乡下二十岁才成亲的大有人在,像是全三嫂子、白六嫂子、廖大嫂子,都是二十岁才过门的。」

  二十岁,太晚了吧,「这样岂不耽误了吗?」

  「乡下要干活呢,像全三嫂子是家中的长女,好不容易养到可以干活却要嫁人,家里怎么肯,自然是留她几年,好歹帮家里几年忙。不过你可别误会,这些嫂子们也知道家里辛苦、弟妹还小,对家里是没有埋怨的,夫家也会觉得娶到一个知道感恩图报的好姑娘,反而会看重一点。」

  「居然还有这样多的学问,倒是我孤陋寡闻了。」

  「每个地方的生活不同罢了,也不算什么孤陋寡闻。」向清越绞了线,拍拍他的肩膀,「好啦。」

  苏子珪转头一看,针脚细密,内心控制不住又觉得甜起来,只觉得没看过这样好的缝线,这样好看的针脚。

  向清越笑问:「你呢,在京城可成亲了?」

  苏子珪连忙道:「还没。」

  「订亲呢?」

  「也没有。」

  向清越奇怪了,「你既然高门大户,怎么会这年纪了还没娶妻,照说,家里应该想抱孙子才对。」

  「我也不想,祖父疼我,便由着我了。」

  他觉得成亲的责任太大,他还没对哪个姑娘有好感到愿意跟她一起承担责任,京城的都是娇娇女,绣花、弹琴、写诗,以前他觉得这就是生活,现在他开始种菜养鸡后,突然觉得饲料味道跟泥土味道,这才是生活。

  京城的姑娘都是一个模子,但向清越却是活生生的,跟她们完全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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