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 发表于 2013-5-18 22:22

《誓言》(英雄戏3)作者:夏娃

书  名:誓言
系  列:英雄戏之三
作  者:夏娃
出版日期:2013年2月1日

【内容简介】
他是花心大萝卜、专门诱拐小孩子的骗子!
什么他会等她长大,一辈子与她在一起都是骗人的!
从她一岁学会走路到十二岁全家移民国外前
一直都是这位温柔大哥哥画笔下的专属模特儿
他的每一幅画都仔细记录着她成长的点点滴滴
在她心中他是最重要的人,宁愿离开父母跟他在一起──
这么多年来,因为他的承诺,她才安心待在国外
一直深信着他会等她回来,和她携手共度未来
却未曾想过回来会听到他说他忘记了?!
更过分的是,他还一连交了三任女朋友
而她写给他的信娱乐了很多人,包括他历任的女友
原来她多年来的思念竟然像是一场儿戏
这残酷的事实教打小即爱恋他的她不禁泪涟涟、心酸酸……
想不到她小时候乖乖跟在他身边,老实听话出国去
在他心里连邻家妹妹都排不上,她竟然被他当成宠物?!
不管啦!做人要有诚信,她绝不会让他赖掉这个誓言
在这世上,唯有她是他这辈子“牵手”的最佳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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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发表于 2013-5-18 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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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吧。”

  英雄市区西边有一条小巷弄叫落日巷,巷子里有一间老旧的书店,在里头有一则感人的故事。

  这家书店叫“一叶舟”,是沈家老爷爷年轻时开的,书店开幕那天老爷爷同时把身怀六甲的老奶奶娶进门,成家立业,三喜临门。

  感性的老爷爷在婚礼上深情地对老奶奶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但是不久,老爷爷却失踪了,被留下来的老奶奶,至今仍然守在书店里,盼着老爷爷回来。

  开书店是老爷爷的梦想,所以老奶奶坚信只要书店不关门,有一天老爷爷会回来,只是老奶奶无怨无悔地从年轻等到老,书店门口始终盼不到期待的人影。

  不曾翻新的书店,店里陈列的书早已老旧破损,景物全非,现在也只剩下小学生偶尔会上门来买文具。

  在书店后头,还有一间老爷爷留下的画室,这间画室现在是他的孙子在使用。

  画室连接后花园,庭院里铺着绿色草皮,盖了一座秋千,四周围着小花圃,门旁有一双可爱的陶烧人偶,上面还刻着老爷爷和老奶奶的名字,那是老爷爷亲手做的,人偶手牵手,象征一生的伴侣,这双人偶每天都擦得光亮在等待主人回来。

  从后院洒进柔柔温暖的光线,画室窗台上坐着一个小女生,光线描绘着她洋娃娃般迷人梦幻的轮廓,她纯真灵气的眼里带湿气,填满倔强和悲情,凄楚可怜的眼神从那双人偶慢慢拉回来,转回画室里,看着画画的大哥哥……

  “为什么叫我去,你不要我了吗?”

  画布上,小女生天生的红色大卷毛系在两侧垂到腰部,有一身白晰透彻混血儿的肌肤,双靥红艳艳地鼓着苹果肌,穿着淡蓝色碎花洋装,一双可爱的小包鞋踩不着地,两手紧紧扳着窗沿,阳光斜斜洒落她小小的身影,拉长一道倒影映在木质地板上。

  “怎么会呢,你长大就可以回来了呀。”小女生的父母举家迁往海外,拜托书店小老板当说客。

  “那要等多久?不要,我不要离开你。”小女生才十二岁,她的大哥哥已经是大学生了,她深怕这一去就像门外这双小人偶一样,男生和女生从此各分东西。

  “小萝不去,爸爸、妈妈会很伤心哦。”小老板很温柔,耐心地动之以情,俊颜上始终抹着亲和力十足的笑容,不会对她板脸,也不刻意勉强她。

  “那你呢?你不伤心吗?”小女生纯真的眼泪在打转,一双写着凄惨可怜的眼神定定锁着小老板的笑容,小小的身子被一股无比凄凉的氛围笼罩,仿佛全世界的美好都将离她而去。

  他不伤心吗?一句话问倒年轻的大学生。

  他,就是有名的少年画家沈千嶂。他从九岁开始作画,所画的风景画里都有红发女孩的身影,从她一岁学会走路,到现在她十二岁,他的每一幅画都记录小女生的成长。

  如今,他画里的红发精灵,可爱的小女孩即将飞出他的画框,问他,他不伤心吗?

  这一问起,他总难免有些许失落。

  “我怎么会不伤心呢?小萝不在,我会寂寞,但是我已经是大人了,大人懂得为人着想,地球不是为一个人而转。小萝,你贴心又孝顺,我相信你也明白的。”

  小女生最听大哥哥的话,最渴望大哥哥的赞赏,听到他这么说,她哽咽,沉默了。她的大哥哥总是笑容满面,宠她、呵护她,从来不曾说过这么重的话,她知道她硬是要留下来,大哥哥不会高兴了。

  “……可是……你会把我忘记……”小女生听过老爷爷和老奶奶的故事,大哥哥身上流着老爷爷的血,她担心大哥哥会跟老爷爷一样把她忘了。

  “不会的。如果你担心,等你出国以后可以写信给我啊,你也可以打电话回来,我很期待哦。”小老板没说出口的是,这是火家父亲的期待,希望小女生出国以后也能藉由写信,练一手漂亮的文字。

  听到大哥哥期待她的信,天真的小女生开始有了浪漫的幻想,以为能和大哥哥谈远距离的恋爱,既然不可能留下来,只好退而求其次……左思右想之后,过了好半天她才问他,“那你也会等我长大吗?”

  “当然了,我会等小萝长大的。”每天努力说服她,终于盼到小女生软化,小老板没有多想就笑容满面点头。他的想法很单纯,只是等她长大,也没说要做什么。

  “我长大以后,你会跟我在一起吗?”她眼底还挂着湿气,随时都有反悔不从的可能。

  “好啊,等你长大,我们还是在一起。”还是像大哥哥和小妹妹一样在一起,也没什么不好。

  “一辈子吗?”小女生其实把大哥哥摆在第一位,宁愿离开父母跟他在一起,可怜她还小,还得靠父母养。

  “嗯,好啊。”小老板满口答应。

  小女生的童言童语,只是因为听奶奶说了太多年轻时候和爷爷在一起的回忆,小女生把奶奶一辈子的等待视为憧憬,幻想成是一种浪漫,等她跟随父母出国去,长大以后根本不会记得这些话了。

  “等我长大,一定、一定要一辈子在一起哦!”小女生再三要他保证,因为她的大哥哥已经是一个充满文艺气息的大学青年,而她才刚要从小学毕业。她是很确定她将来要当大哥哥的新娘,永远跟他在一起,就怕等她回来,大哥哥身边已经有了新娘。

  “好,你要乖乖长大哦。”

  大哥哥闪着招牌七颗牙的笑容迷倒了她,她相信大哥哥身上流着老奶奶的血,所以大哥哥会像老奶奶一样等着她回来。

  “……你的画怎么办?”小女生看着他拿画笔不曾停止的手,想起大哥哥的画里都有她,没有了她,大哥哥的画怎么办?……他的画布会出现别的女生吗?

  “没关系,等小萝回来以后,我再[糸*(└@米)]续画。”他本来就是为了记录她的成长才画的,对他而言,画不画其实不是那么重要。

  “……嗯!”小女生终于肯笑了。

  他的红发精灵,他用微微黯淡的色彩描绘她含泪的天使笑颜,这是少年画家的最后一幅画。

  “大哥哥──不要──我不要去了──我不要离开你──”

  到了离别这一天,火青萝反悔了,她满脸泪水,哭得惊天动地,伸长犹如要生离死别的手,希望大哥哥能够拉住她,可怜最后还是被父母抓出国门。

  沈千嶂笑着挥挥手,挥别他的红发精灵,也告别他的涂鸦人生。

  放下画笔,他加入正常的大学生活,交的第一任女朋友是大学校花。

  他的红发精灵很乖,每个礼拜都来信,信里总充满天真又可爱的文字……

  亲爱的大哥哥:

  你好吗?有想我吗?我好想你。

  新搬来的家附近有公园,公园里有湖畔,湖畔边有小木屋,木屋里住着一个跟你好像的老爷爷。

  老爷爷有一把白花花的大胡子,宽宽的身体,穿着红衣服,总是一脸笑呵呵。

  他经常在湖畔画画哦!

  我跟老爷爷说,我有一个大哥哥也喜欢画画,他就咯咯笑了。

  他喜欢听我说你的事情,他还会做好吃的蛋糕哦。

  大哥哥,我什么时候才能回去找你呢?我好想你,好想回去,我会乖乖长大,你要等我。

  “哈哈哈,说你像老爷爷呢,好好笑!”

  他的红发精灵来信,他的女朋友总是看得比他还乐……历任女友都是。

  ★★★

  七年后 英雄市

  英雄综合高中巷内 火大叔豆腐店

  炎热的暑假刚开始,一场雷阵雨过后,灰蒙蒙的天空云层散开去,午后阳光露脸,迷人的光束打在沈千嶂的背影上,跟随他走进豆腐店里。

  “两板豆腐。”

  “在那。”工作台边瘫着懒洋洋的年轻人,低头忙着玩手机,用手指了指,叫他自己打包。

  沈千嶂是个好脾气,好修养的人,他抽起一张塑胶袋摊开来,慢条斯理地把豆腐装进袋子里。

  “小三,有客人?”火大叔的声音远远从里头传出来。

  火君少马上跳起来,迅速把手机丢进口袋里,抢过沈千嶂手上的塑胶袋。

  火大叔吃饱饭回到店里。

  “大哥,您真识货,来这里买豆腐就对了,我家的豆腐用料扎实,豆香浓郁,包管你一吃上瘾。”火君少俊美得人神共愤的脸上堆满谄媚的笑容,眼角瞄见老爸走出来,他两手忙碌,嘴巴很甜,勤快又殷勤。

  沈千嶂是丁翠微介绍过来的,他吃过这里的豆腐,所以笑着点点头。

  火大叔走出来,店里的电话就响了。

  “豆腐店。”火大叔接起电话,声音响亮。“……老钟,是你啊,最近好吗?”

  打电话来的是火大叔的老朋友,以前在附近警察分局工作,几个月前调到北部去了。

  火君少一听是钟大叔,手心开始冒汗,他现在北部念书,为了一句“人不轻狂枉少年”,朋友三教九流,游走法律边缘,在外头得了个响亮的名号,人人喊他叫三少,可恼他回家变小三,连小二都排不上,最怕的就是钟大叔告状。

  “……你局里带回一个女生要找我?”火大叔顿时瞥向老三那张美得令女人失色的脸蛋。幸亏这小子放暑假,人在眼前,不然这会儿他肯定认为是老三男扮女装被抓进警局里。

  “……我侄女是叫火青萝,不过我老弟全家都搬到国外去了,我看你是遇到诈骗集团了吧,哈哈哈!”

  火君少听见钟大叔打来的这通电话跟他没关系,偷偷松口气,恢复嘻皮笑脸,装好豆腐交给客人,等着收钱。

  沈千嶂拿一张千元大钞给他,突然听到火青萝的名字,忍不住看向火大叔。

  电话似乎换人接听,火大叔爽朗的笑声不见,皱起眉头,百思不解说道:“……青萝,真的是你?……你不是在国外吗?怎么会跑进警察局里?”

  火君少把钱找完,事不关己幸[宋-木+火]乐祸,皮皮地按下扩音键,想知道火青萝为什么事情被抓进警局里。

  “伯……我刚……也运回国……他们说……方向盘不同,超速……逆向……老人家心脏发作……车祸……”不知道是电话讯号不好,还是火青萝惊吓过度,扩音筒传来她断断续续、零零落落的声音。

  火大叔心想她毕竟才十九岁,也不像他家的老三已经习惯在警局里出入,慌张是很正常的,自己挖脑袋组织她说的意思。

  火君少可忍不住,马上抢话问她:“你是说你刚回国,把原装进口车也运回来,一落地就开上路,不知道国内的方向盘不同,不熟悉交通规则,结果你超速,逆向行驶,害对向来车的老人家心脏病发作,发生车祸?”

  “嗯……火君少?”火青萝的声音又轻又细,略带抖音,这回听得出来她的害怕。

  “叫堂哥。”火君少却一点也不怜香惜玉,不但三少的口气出来,还吓唬她说:“小萝卜,人还有呼吸吗?你惨了,过失杀人!你等着吃一辈子牢饭!”

  火君少最爱捉弄她,从小就叫她小萝卜,还因为她一头红发,叫过她红萝卜。

  他才说完,扩音筒里传出抽气声,不一会儿火青萝呜呜咽咽的哭声就出来了。

  “臭小子,你别吓她,滚开!”火大叔气得把老三推开,赶紧安慰她:“别听他胡说,事情没那么严重。青萝,你放心,没事的,我马上过去处理。”

  呜呜……我不要……我不要离开你,大哥哥──

  “……小萝?”沈千嶂仿佛听到昔日的小女生的哭声,心脏莫名揪紧,不自觉出声。

  火家父子这才发现买豆腐的客人还没离开,眼里冒出问号,同时看向沈千嶂。

  低沉不确定的声音传进电话里,一串低泣声慢慢停止,停顿半晌,一个惊讶的声音叫出来……

  “大哥哥?”

  沈千嶂听见她吓一大跳的声音,确定电话里的女生是他所认识的火青萝,是几年来不曾间断写信给他的小女生──

  但他还来不及多问她,火青萝啪地一声把电话挂断,独留沈千嶂面对火家父子讶然的眼神。

  “……原来你就是那位大名鼎鼎的少年画家?”

  火家亲戚都知道“大哥哥”的存在,只是没见过而已。

  ★★★

  红发精灵不熟悉人间的游戏规则,一回来就闯了祸。

  火大叔重新打电话给老钟了解情[冰-水+兄],在[匚@矢]院急救的老人家已经没事,火青萝做完笔录就可以回家,他赶忙去北部接她。

  沈千嶂放心不下,就和火大叔一起过去。

  途中,他和火大叔聊起小时候的火青萝,过程中,慢慢打开了记忆,想起曾经很爱缠着他的小女生来……

  沈家楼下开书店,楼上是住家,火青萝是对面邻居家的独生女,她在他入小学那年出生。

  沈家老奶奶喜欢小孩,火家父母工作忙碌,所以常把小孩寄放在书店里,沈千嶂下课后,小萝就成为他的玩具。

  学校里的同学常炫耀家里的宠物,有人养鸟、养狗、养小猫,给自己的宠物做特训,拍照带来学校。

  他家里没养宠物,也没有相机,不过书店后头有爷爷留下的画室,小萝第一次会坐、会爬、会走路,都是他教的,他因此很有成就感,有空就带小萝到外头去画画写生,用画笔当相机,把小萝的第一次都写进画框里。

  沈千嶂的父亲是画商,本来只是想炫耀有才气的儿子,所以帮他开个展,没想到他的红发精灵风景画造成轰动,收藏家蜂拥而来,少年画家一夕成名,画作高价卖出。

  沈千嶂对享誉国际的名气一直就很无感,拿着画笔,他画的也不是风景,而是小萝。

  小萝刚学会走路时,他喜欢放小萝在草地上摇摇晃晃走动,迎风而笑,跌跤就哭,金色光芒洒落在一头红发上,他画下的是她的耀眼。

  到了夏天,他就把小萝丢进水很浅的野溪里,叫她乖乖坐着,她会有一会儿安静不动,不久目光被徐徐水流吸引,看见小溪里的鱼,咯咯直笑,她就开始拍打小手想抓小溪里的小鱼,模样比同学家里养的任何宠物都要来得生动有趣,也同时丰富了他笔下的色彩。

  小萝开始会跑、会跳,他父亲便载着他们上山下海,玩遍国内,开心的小萝一颦一笑都落入他的画布里,所有的风景都只是用来衬托他的红发精灵。

  他喜欢小萝的卷毛红发,也因为照顾她,学会帮小女生编发辫,绑头发。

  小萝非常喜欢他,总爱在他身边跟前跟后,要他哄,要他抱,他的床上还有她的小枕头。

  小萝离不开他,他国中去毕业旅行,她在书店门口掉着眼泪等他回来,他看到她大眼含泪的模样,当下心软,后来高中,大学,他都选在英雄市念书。

  小萝非常黏人,上小学以后还是天天黏着他。

  高中之前,大伙儿忙着念书,而他除了念书,还忙着绘画,其实没有太多想法,直到进入大学,他身边的朋友们一个个交了女朋友,他的人生也因为一个女生的出现产生变化,他开始想有不同的生活。

  这时,正是火家准备迁居海外的时候,而小萝不肯离开他,还为此哭红眼。他心头暖暖地,但仍然把自己的渴望摆在第一顺位,他也加入力劝小萝的行列,把小萝哄出国去。

  这一年他大二,生平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生,这个女生是他的同学,外表和内在都只有一个“柔”字可形容,她笑容可掬,没有脾气,温柔如水,人如其名,她叫江若水。

  他曾说过,女子当如江若水,可知他非常欣赏她。

  可惜后来听她说,她早已经有未婚夫了。

  学校里,还有一个出名的女生,是美丽的校花,大家都说她很难追。

  他的红发精灵飞出他的画框,他喜欢的女生名花有主,他渴望转变的生活未往好的方向走,反而陷入空虚。

  此时,传闻难追的校花出现在他生命之中,两人有机会邂逅,他试着告白,没想到会成功,隔天就开始交往了。

  不假思索轻率的尝试,虽然是人人称羡的恋情,他却很无感,面对貌美如花的女朋友,他笑容温和,亲切对待,风度翩翩,绅士有礼。

  他初次谈感情,结果不甚理想,两人维持不到一年,校花和他提分手,理由是他亲和力十足,人人平等,适合当朋友,当情人会气死。

  后来,他和校花从情人成为好朋友,提起谈情说爱的本事,他仍然时常被她调侃。

  第二段恋情,是大学毕业前夕,学妹的告白。

  这回从主动退到被动的位置来,从喜欢换成被喜欢的角色,他以为会比较顺利,便答应交往,结果发展令他有点哭笑不得,他去当兵时,女友移情别恋,还来问他该怎么办,他只好告诉她,喜欢就去追。

  从男友转成爱情顾问的角色,他又被校花取笑了一顿。

  退伍之后,他把老奶奶的旧书店重新打造,改成复合式书店经营,兼卖咖啡和简餐,从少年画家成功转行为书店老板。

  第三段恋情就是和店里常来的客人互有好感开始交往,这段感情维持最久,长达两年,两人还同居了一段时间。

  分手原因不详,女生说她想分手,他也只好答应,隔天他的房间里就只剩下他的个人物品,女生已经搬走了。

  这是在去年,他的第三次失恋。

  隔了这么多年,能够一直持续说喜欢他,想他的,只有不曾间断写信给他的红发精灵。

  如今,在他换了三任女友之后,红发精灵回来了。

  小萝,在他的记忆里停留在小女孩的阶段,她总是穿着小洋装、小圆裙,优雅又可爱,他喜欢帮她绑两条发辫、梳公主头,让她像橱窗里的梦幻洋娃娃。

  她有白里透红的肌肤,褐色玻璃般的大眼睛,深邃精致的五官,一头长而卷的红发,是任何想生孩子的父母所憧憬的美丽天使。

  他的红发精灵,时常坐在他的大腿上睡着,经常把他吻得满脸口水,天真无邪的可爱模样想起来仍然很甜蜜。

  她小时候,他哄着睡,帮她看功课,带她上学,在她的成长过程里,他付出不少心血。

  如今,曾经的美丽娃娃、无邪天使长大了。

  昔日他的骄傲,他的满足,总是跟前跟后,停留在他的画框里的精灵,重新飞回眼前,再听到她的声音,串起旧时回忆,小女孩的童音已经转成少女的娇柔,相信任何人是他也都会有相同想法,欣喜见到她长大后的模样,甚至带着期待……是吧?

  相信,她现在已经长成温柔的甜心小公主,有着优雅的姿态,淑女的气质,就像……脑海里浮起一抹身影,让他禁不住对红发精灵长大之后的模样有了悸动和幻想。

  女子当如江若水,遗憾名花有主。

  三段恋情之后,他的感情路上仍然一片迷惘,留着遗憾……他忽然有迫不及待的渴望,想早点见到他的红发精灵。

  ★★★

  虽然,他与小萝已经七年不见,他仍然一眼认出她来。

  虽然,再相见的地点,是在毫不浪漫的警察局里,他眼底依然燃起一片火花。

  旧时总是喊他大哥哥的小女生,低着精致容颜,穿着飘逸长裙,一副无助的模样坐在角落里,楚楚可怜惹人心疼。

  沈千嶂一进警局就看见她了,撇下一同而来的火大叔,走向那火红长发垂腰的女子,他的红发精灵,他的期待,他的梦想──

  “小萝。”

  火青萝坐在警局中央钟大叔的位子上,眼见她最喜欢的大哥哥和火大叔一起来。她的伯父一眼就看见她,朝她走来,她的视线却跟随大哥哥的身影移向角落。

  白晰的面容,温和的笑颜,谦和有礼的气质,不变。

  高大修长的身形,优雅举止,若往。

  她俊雅迷人的大哥哥,仍轻易捕捉她的焦距,牵动她心底最深的情愫,但吸引他的目光的人却不是她……

  火青萝缓缓张大嘴巴,眼睁睁看着沈千嶂认错人而没有叫住他。

  角落的女子抬起头来,眨了眨黏贴两层假睫毛的浓眉大眼,轻咬涂珠光口红的丰厚嘴唇,伸手风情万种撩拨染得火红的长发,扯动喉结,张嘴都还没出声,沈千嶂已经倒退两步,白晰的脸色惨白,俊颜难掩惊吓!

  “……哼!”“女子”见到他的神情,一副司空见惯的模样,轻轻哼了一声,扭过头去。

  “抱歉……我认错人了。”沈千嶂满脸窘迫,道歉以后回过头来……

  “噗!哈哈……”火青萝看得很认真,忍不住笑出来,突然瞥见他搜寻的目光朝她而来,她慌忙从椅子滑落躲到桌子旁。

  “小萝?”火大叔先和老钟打招呼,转头要和侄女来个久别重逢的拥抱,两手却扑空,低头看着她。“你在躲什么?”

  火青萝也突然察觉自己很滑稽,现在才要躲已经来不及了。

  “伯父……你跟大哥哥一起来,都没先通风报信。”她哀怨地站起来,能感觉到大哥哥朝火大叔走过来的稳健步伐,她缩在火大叔的身前,心跳愈来愈快。

  “你说他?”火大叔侧过身去,指住沈千嶂。

  “伯──”火青萝心脏差点跳出来,撤去火大叔这道人形屏风,她和沈千嶂面对面,一览无遗,再也躲不过……

  “老钟,现在怎么样了?”火大叔走开去帮她处理后续的事情,留下两人怔怔看着彼此,一个惊魂未定,一个不知该做什么表情。

  沈千嶂经过方才的惊吓,再看见本尊时,不管她转变有多大,也已经吓不了他。

  但是……该怎么说呢?

  她……是小萝?

  火青萝接触到他陌生的眼神,无法压抑忐忑的少女心一阵狂跳,仅能维持表面的镇静,羞涩地轻轻说了一声:“嗨……”

  “……小萝?”

  “嗯……”他不确定的语调,慢慢淡去她如擂鼓的心跳声,她缓缓牵起嘴角,慢慢拉大笑容,眼角余光收入角落他方才认错的人影,笑道:“大哥哥,你不认得我了?”

  沈千嶂面色微窘,看着她却不知道焦距该放哪里,只好转开眼去。

  “你怎么没提你要回来?”他上礼拜还收到她的信,她要回来的事却只字未提。

  “我想说……可以给你惊喜。”火青萝飘飘的语调隐藏心虚,赶紧转移话题问他:“大哥哥,你怎么会在我伯父家?”

  “说来很巧,你打电话来时我刚好在那买豆腐。我还是第一次去。”

  巧合,还是缘分?

  “……你好像缩水了?”她以前要高高仰着脖子才能看到他的下巴。

  “是你长高了。”沈千嶂莫名心脏狂跳,忍不住感慨说:“小萝,你真的长大了……”

  “是啊,我已经长大了。”说到这里,火青萝突然笑了,眼里充满怀念,凝望他熟悉的脸,往事历历在目,他疼她、宠她的画面,两人的亲昵,他对她爱护和照顾无论如何不能忘。

  看着他,她的眼眶渐渐染红,逐渐找回昔日的温暖和贴近──

  “大哥哥,我好想你!”

  沈千嶂突然被一股热情抱住。

  她紧紧抱着他脖子,贴在他身上……紧贴着他的是一副火辣性感的身材,拥有一身健康肤色,修长美腿,穿着露肚脐的小背心,牛仔小热裤,像镁光灯下的展场女郎,美丽风情万种,耀眼光芒四射──

  他急忙推开她,推开一股陌生时……盘在她发上的铅笔突然落下,一头火红长发飞散,触动他的眼神转为熟悉,是他的红发精灵……

  她是。

  只是他无法将眼前的女孩和昔日的小女生联想在一块儿……

  这就是女大十八变吗?

  他有一种被她的改变深深冲击的心情,说不上来的复杂情绪,好像……他突然找回曾经珍藏的宝盒,兴奋打开来,却得到怅然若失。

  长大之后的火青萝,像夏日午后的艳阳耀眼,已经不再是他所熟悉的小妹妹。

  再见到她,他才惊觉昔日的小女生已经消失在流逝的岁月里。

  再见到她,竟莫名刺痛他的心。

  大哥哥──我不要──我不要离开你──

  放开了的手,再也找不回的……天真无邪,昔日的小女孩,他的红发精灵。

  再也找不回,彼此的熟悉,没有距离的心和情……

  火青萝贼溜溜的眼睛瞟向他,随即──

  “你做什么?”沈千嶂急忙从失落的回忆里抽拔出来,挡住她火热热凑上来的嘴唇。

  “吻你啊,大哥哥,我以前也常常吻你啊,我好想你。”火青萝两手勾着他的脖子,灿烂的笑容在嘴边扩散。

  “……这里是警察局,而且你长大了。”沈千嶂提醒她,眯着单眼皮,[打-丁+掌]住笑容,把她两只手拉下来紧紧握住,防她又有暴走的行为。

  “是啊,我长大了!大哥哥,你还记得我们的约定吗?”火青萝低头望著「手牵着手”,就像沈家后院一双人偶甜甜蜜蜜,心里升起幸福的滋味。

  “什么约定?”沈千嶂脸上一片空白。

  “你说你会等我长大,等我回来,一辈子跟我在一起。”她笑容甜美,率真毫不扭捏,大胆而直爽地说:“现在我长大了,大哥哥,我们结婚吧!”

  他受热情的光芒照耀,刺得双眼睁不开,急忙地摆脱她,脱口说道:“有吗?我不记得了。”

  我不记得了……火青萝张大嘴巴,褐色玻璃般美丽的眼瞳放大,满脸错愕和受伤。

  沈千嶂看见她怔怔的眼神,一阵心虚和怜悯,张口想安慰她,还没说出口,火青萝突然转开脸去。

  她问钟大叔说:“警察伯伯,讲话不算话的人,可以把他抓起来吗?可以把我们两个铐在一起吗?”

  亲爱的大哥哥:

  我好想你。

  新搬来的家好宽、好大,外面的道路好长、好直。

  我叫爸爸帮我买一个大邮筒,写上大哥哥专用,被妈妈笑了。

  妈妈说,邮差又不认识大哥哥,而且爸爸说,很丢脸,不肯帮我买。

  大哥哥,你好吗?我好想回去找你,如果把我放在礼物盒里,可以寄到你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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