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子 发表于 2013-5-13 19:04

《伴妻如伴虎》(女厄2)作者:风光

书  名:伴妻如伴虎
系  列:女厄之二
作  者:风光
出版日期:2012年11月14日

【内容简介】
想他司儒之可是懒散出了名,能坐就不站、能躺绝不坐,
这样的他怎么可能自愿到偏远的金虎族实施教化?
唉,要不是为了躲避刁蛮公主的逼婚,他何苦跋山涉水,
不过这金虎族倒是不错,风景秀丽不说,连首领都美得出奇,
可她美则美矣,行事作风却教人不敢苟同,动不动就喊打喊杀,
为了怕她脾气一来,自己的脑袋会有危险,
向来不管闲事的他,破天荒想方设法让她理解人命的重要,
让她不准滥杀无辜,她乖乖照办;请她出兵救人,她一口答应,
看她获得族民爱戴时对他展露的灿烂笑容,他觉得十分耀眼,
见她因为自己怀念亡妻而跟着难过,他感到心疼,
但他尚未确定自己的感情,所以不敢轻易接受她的真心,
直到亲眼看见她为了保护人质被砍得浑身是伤,
才明白自己计画一切,却没算到心早已因她的率性而陷落,
然而当他明白自己的感情时,“她”的出现却再次搅乱他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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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 发表于 2013-5-13 1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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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在群山之首的昆仑山麓西北一隅,是雄伟壮阔的西王母宫殿。西王母统领着得道证果的万物,并协助他们革除妖性,进入仙道,因此在她慈爱的渡化下,万事万物都能循着规律的轮回,不致乱了天理。

  瑶池旁,圣宫前,三只千年的神兽—— 大蛇、金虎及孔雀,兽性依然不除,难以成仙,王母娘娘每每见状皆不由得感叹。

  大蛇天生的兽性是“不忠”,她身上有着斑斓鲜艳的花纹,体态修长具律动感,美丽而神秘。千年以来的修炼,她曾被许多得道高人或是神仙收服,然而即使大蛇表面上臣服了,只要主人一个不注意,她随时可能反噬,因为她不信任任何人。

  就这样,她的灵力进展得飞快,却从来不会只对一个主人忠实,即便到了王母娘娘的底下修行也不改本性,且因她不主动招惹,也会有一堆自制力不够强的神兽被她吸引过来,最后不是被吸光精气就是废了几百年道行,她一犯再犯完全无视王母娘娘的警告。

  金虎天生的兽性是“暴虐”,她浑身的金毛看来金光灿烂,威风凛凛,却是神来杀神、佛挡杀佛。在她修行的过程中,除非道行远高于她,否则任何意图制伏她的人,最后肯定惨遭毒手。

  在王母娘娘的座下修行后,金虎暴虐的性子并没有多大收敛,只要闯入她修炼的领域,不管来者何神,一律被虎爪扫落昆仑山巅,运气好一点儿的才能留下一条命,王母娘娘在没有办法之余,也只能先在山峰之间放张天网,能救几个是几个,直到想出法子根除去金虎的天性。

  至于孔雀,天生的兽性便是“虚荣”。她天生一身华丽绚烂的羽毛,招蜂引蝶至极,却又高傲不群。千年以来驯服孔雀者,都是提供给她相当的优渥好处,让她享尽虚名、富贵及吹捧,才勉强得其青睐。

  原本这“虚荣”并不会造成其他神兽的损害,然而当孔雀来到圣宫后,美貌惊人却又看似冰清玉洁的她,常引来许多神兽争相示好,甚至有一些还会偷取王母娘娘的圣物为献礼。当王母娘娘看到三千年才结一次果的蟠桃树被拔得只剩树枝,而那些果实又全进了孔雀肚里之后,她知道自己必须尽快导正一下孔雀的个性了。

  人间百年,不过是天上一天,某日王母娘娘见到牛郎织女只得在每年七夕相见,如此坚贞的爱情激起她的一丝灵机,于是,她从大蛇先开刀了。

  人间一番经历,大蛇好不容易根除不忠的妖性,学习到专一,接下来便轮到金虎。

  王母娘娘慈爱的眼神落到虎视眈眈瞪着附近神兽的金虎,突然只见她狂吼出声,虎爪一挥,一只走错路的黄鼠狼精就这么被扫入山谷。王母娘娘摇摇头,仙手微点,在山峰之间的天网倏地一张,黄鼠狼精堪堪逃过一劫。

  王母娘娘知道,在金虎修炼有成之后,其实已有收敛,否则这只黄鼠狼精不会只落入山谷,而是会被撕裂吞食。

  “金虎。”王母娘娘现身在金虎身前,见对方懒洋洋的立起身,吁了口气道:“你方才为何要将黄鼠狼精扫落?你可知能上得了昆仑山顶,必定是历经许久的修炼,这一摔很可能摔掉它百年道行。”

  “谁教它要闯入我的地盘?”金虎满不在乎,“我自来到仙宫便划定范围在此,它硬要进来,摔掉百年道行也是自找的。”

  “仙宫是属于众生万物的,岂容你擅自划分地盘。”王母娘娘只能摇头。

  “我在凡间都是这么做的,也没见其他动物敢叫一声。”金虎微顺了顺美丽的金色毛发,展露一身骄傲。“如今上仙宫来,早已收敛不少,我没吃了它们算不错了。”

  王母娘娘微叹,手一扬,山峰间的天网缓缓升起,落到金虎面前,只见里头有刚刚落下昏厥尚未清醒的黄鼠狼精,断了角的山羊精,拐了脚的黄牛精……林林总总的动物精魂不及备载。

  “只因你自以为是的占领地盘,便以暴力欺凌弱小,令如此多的众生受到伤害,你不觉得有愧吗?”王母娘娘语气严厉起来。

  可是金虎修行千年,那王者的威势也不容小觑,哪里会去注意其他弱小生物的死活—— 即使此刻王母娘娘表情凝肃,她同样不以为意。

  “何错之有?”金虎有些厌烦地抖抖身子,又慵懒地坐下。“我还嫌娘娘放那张破网是在与我作对。救了那群废物,到时候它们又闯入我的地盘,还是要被我再扫一次,不是增加麻烦?”

  霸气凌人的金瞳虎目直视着王母娘娘,“我上天庭可是来修行的,自然不愿被这么多麻烦误了正事。”

  王母娘娘眉头深锁。“兽毕竟是兽,未受教化,故桀骜不驯,视生命如草芥。你戾气不除,一辈子也无法位列仙班。金虎,人类是三界中最情感丰沛真实的,本座命你下凡投胎为人,历经生离死别,学习人类的常识智慧,更重要的,你必须从所爱之人身上学习同理心,去除身上根深蒂固的妖性,未达目标之前,不准回天庭。”

  话说完,王母娘娘振袖一挥,不顾金虎霎时暴怒扑上的姿态,将她送入了轮回池……

  第一章

  中原朝廷与北方狼族的战争,即使数度改朝换代都未曾停止。野心勃勃的狼族只要缺粮过冬,就会攻打边境,除了抢粮食,若能夺下一城一池扩张势力更是再好不过。不过大国他们当然吞不下,倒是时常攻打中原边陲附近的小部落,因此北方总是风声鹤唳,人心惶惶。

  其中,北方众部落里,位于西北的金虎族,恰好夹在狼族与中原的缓冲地带,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幸得金虎族以武勇闻名,即使狼族对北方土地虎视眈眈,更想居此险要以偷袭中原,却也甚少直掠金虎族的锋芒。

  只不过甚少不代表不会,近来狼族几次偷袭金虎族,造成北方势力的震动,金虎族死伤惨重,朝廷有监于此,便派使者招安,欲使其成为中原藩属,朝廷也能提供保护,更能联合北方之力众部落共同抵御外侮。

  或许是光凭金虎族之力确实无法负荷与狼族的战争,居然很爽快地答应了。

  而金虎族提出的条件,更是令人匪夷所思,朝廷连日来的朝会都在讨论这个话题,却始终没有结果。

  “金虎族不要咱们天朝武力进驻,也不要金银财富,他们要的,是朝廷派人至部落实施教化,让他们人人识字懂文、知书达礼……”皇帝苦恼地按了按额,“你们认为派谁去好?”

  朝臣们你看我、我看你,垂手躬身没有人敢吭声,就怕这个苦差事落到自己头上。

  也是,金虎族虽少有人去,但关于该部落的传闻却从没断过,不仅是个蛮荒之地,这风俗嘛……原始落后、粗俗野蛮,着实令人退避三舍,因此不仅没人想自愿前往,若是推荐同僚,又怕惹来怨恨,所以还是闭嘴为上。

  “再者,上回狼族由镇羌堡入侵,劫掠许多人口,至今人质仍未获得释放。如能成功联合金虎族,朕便可派凉州卫协助救人,双方夹击狼族。所以此人除了实施教化,军事方面也需通晓,更要能说服金虎族协助天朝。”

  又是一件难事,满朝依旧寂静。

  皇帝只能恼恨地望着这班位高俸厚的文武官员,他当然知道他们在顾忌什么,他是能要求他们任何一人前去,然而金虎族的情况特殊,送人去跟贬黜流放没什么两样,没人犯错总不能乱派一通;再加上得说服金虎族救人,所以派去的人必须文韬武略加上口才样样精通,一时之间他也不知该选谁。

  就在满朝寂静、气氛诡异的时候,突然殿上踏出一个官员,长揖到地施礼道:“启禀皇上,下官自愿前往。”

  满殿文武皆是一怔,急忙想看清究竟是谁脑袋傻了自己站出来。待所有目光都集中在那人身上时,全都不由得眼睛一亮。对啊!他们怎么就想没到他呢

  司儒之,三年前以三甲榜首状元之姿入朝,年纪轻轻便饱读诗书,见识远大、胸怀万千,出口成章。而且他曾上十二军书,经皇帝转兵部参详,果然大大增加了边防的能力,足见其军略也十分高明。

  原本在朝中是人人看好的大黑马,但因不愿弃糟糠之妻而拒绝赐婚,惹恼了皇帝后被故意分到翰林院做个小官,多年来无人闻问,直至今日众人才想起有这么一位人物。

  皇帝当然还记得这个曾拒绝公主下嫁的家伙,眼睛微眯盯着司儒之,半晌不语。

  他故意把司儒之扔到翰林,专司编修典籍等事,原本是想把他闲到自己求饶,想不到他偶尔呈上的奏折,总是能切中问题,文采更胜太子太傅,军略直逼司马将军,令自己不得不正视,怨气无处发泄,更是冷落他。

  当皇帝正想质疑他一番时,一位年迈的大臣突然上前,面有难色地道:“启禀皇上,司大人几个月前才丧妻,这番前去金虎族,是否妥当……”

  此话一出,满朝文武如利箭般的目光立刻射向该位大臣,硬是让他的仗义之言卡在喉头,冷汗直流。废话!好不容易有个替死鬼,不赶快推出去送死还替他美言个什么劲?

  司儒之无视众人反应,坦然道:“便是因为微臣丧妻,在京城已无牵无挂,自然更适合到西北替本朝实施教化。”

  “是极是极!”另一位大臣急忙跳出来,像是怕皇帝想太多会反悔似的,“司大人文采斐然,当朝难有人堪与之相比,实为不可多得之人选。”

  “启禀皇上,微臣也认为司大人是上上之选。”兵部侍郎也站了出来,“前些日子司大人上书的十二军略,内容之丰富完整无可挑剔,因此定能胜任此重大任务。”

  司儒之拒婚之事人人皆知,皇帝应该也不喜欢他,因此兵部侍郎很爽快的选边站,锦上添花的想帮皇帝将这讨人厌的家伙轰出京城。

  群臣看向兵部侍郎的眼神全都带着点古怪,像是不屑这个马屁精似的。但此例一开,马上出现一堆人拚命向皇帝推荐司儒之这个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世好人选。

  这些反应都在司儒之算计之中。他故意磨了好几天才出面,就是要等待朝廷不安的气氛凝聚到最高点,人心惶惶更有助于让众人将他推到最前线。

  因为只有他知道,皇帝从没绝了赐婚的想法,如今他丧妻,那刁蛮出了名的公主又云英未嫁,这次他连拒绝的理由都没有,不跑怎么可以?

  这当朝最低调的状元司儒之,能隐忍沉默这么多年,其城府之深可见一斑。

  皇帝见他毫不退缩,不悦地大袖一挥。“司卿,你真要去?”

  “微臣只盼为皇上分忧。”司儒之一副忠心耿耿的样子。

  皇帝不由得陷入了深思。困了他三年,最后还是无法遂了女儿的愿,不如把他丢得远远的,免得女儿天天吵。

  再者,说不定这司儒之去一趟金虎族,受了苦,回京时会改变主意想娶公主!

  终于想通了,皇帝长叹口气,“既然如此,此去路途遥远,朕便赐卿蟒袍一袭,玉带一围,黄金百两,绸缎十匹,司卿于异族也能过得好些。”

  “谢皇上。”司儒之跪下谢恩,掩去眼底精光。

  最麻烦的事情解决,很快地朝会便结束。下朝后免不了有些好事的官员来向司儒之寒暄几句,说些一路顺风的客套话,司儒之一一接应,心忖自己此行除了躲公主,更是想看看塞外风光,另外让自己有事情忙,不去多想妻子亡故后,家中人丁寥落之感。想不到诸位大臣竟热情得很,彷佛教化金虎族是多么天大地大的优差。

  然而太多礼数也令人受不了,司儒之趁着空档,一个箭步躲到廊柱旁,想等这群官员走光再离开,否则这客套来客套去,他究竟何时才能离开皇宫?

  这时候,走廊上传来几名大臣的谈话,似乎还是和他有关,令他不由得竖起耳朵仔细聆听。

  “……如今有司大人自愿去金虎族,那是最好,否则那鬼地方有谁敢去?这样我们吏部也可以交差了。”说话的,是吏部员外郎刘大人。

  “是啊!我有个表兄的姑妈的孙子在西北驻军,听他们说才知道,金虎族人个个嗜杀,残忍暴虐至极,司大人此去恐怕不妙啊!”消息灵通的,是礼部侍郎许大人。

  “唉,司大人才获袍升官呢,不会这么容易就……那个了吧?”刘大人缩了缩脖子,接着又涎着脸调侃道:“不过听说金虎族的首领是个女子,司大人不是刚丧妻吗?说不定被女首领看上了,嘿!这下不仅没有生命之危,还成一族长夫婿呢!”

  “刘大人此话差矣!金虎族既残忍嗜杀,首领又会好到哪里去?听说她不识之无,力大无穷,说不定又丑又胖,被她看上的结果搞不好是被吃掉。”许大人摇摇头,“这些小道消息都是京里人所不知的,就是不知道腹中包罗万象的司大人知不知道了……”

  等人走远,司儒之才带着一脸苦笑,由廊柱旁现身。

  “我就是不知道,否则傻子才会在皇帝面前毛遂自荐啊……”

  金虎族确切的位置约在昆仑山底下,高山矗立,森林遍布,众多村寨分布在低洼平坦的地方,人数约有数千人,水源是一汪碧绿的青海湖,平时以农耕狩猎为生。由于位于中原与狼族间的缓冲位置,反而甚少遭遇大型战事,只是狼族冬季缺粮时偶尔会至金虎族势力范围内打劫,逼得金虎族渐渐向中原朝廷靠拢。

  金虎族领地内村寨林立,皆由一领袖统领,小至食物房舍分配大至战争召集、政事决策等,全都由首领说了算,战时只要首领登高一呼,所有村寨就会由四面八方动员起来。

  金虎族百余年来,首领都由很久以前至中原迁至昆仑山麓一带的陆氏代代继承,目前的首领则是年约二十的年轻女孩—— 陆芜。

  也就是她,在朝廷派人招安时,做出了希望中原派员教化的要求。

  当初曾有人质疑一个年纪轻轻的女孩,在许多部落耆老面前甚至只能算是个娃儿,如何服众?但陆芜彷佛天生就有种王者气息,让人想俯首称臣。姑且不论她鲁莽直率的个性,自她十岁那年,徒手杀死一头熊之后,大伙儿就将她视为未来金虎族头儿的不二人选了。

  所以陆芜在十六岁父亲亡故后,毫无阻碍的当上了首领,部落事务则有表兄金不换从旁协助,几年来倒也没出过什么岔子。

  然而陆芜此生最大的缺憾,便是未曾读书习字。当她偶然见到中原来的书生时,那种文采斐然峥嵘的样子令她十分向往,彷佛多读一本书,说话就会比较有道理似的。因此当朝廷使者到达之际,她顺势提出派人前来教导部落人民读书写字的要求。

  想不到对方答应了,还很快地送来回信。

  “你说,中原派来的使者不到一个月就要来咱们部落?”陆芜睁大眼,一脸兴奋的样子。

  金不换点点头,指着手里的信,也是有点不敢置信。“信上确实这么说。他们派的,还是被称为中原第一才子的司儒之,这位司大人不仅是三年前的状元,原来的职务还是翰林院编修……就是负责把全国的书籍全看过一遍,然后收集整理起来之类的,这样的人,居然会愿意来我们这儿啊!”

  在议事大厅里,围着几个重要的村寨之长,他们见陆芜开心,也跟着喜悦起来。

  “太好了,太好了。”陆芜坐不住,身着红色劲装、披着虎皮坎肩的她由座位上跳下,左右走了几圈,最后突然身形一定,大声宣布道:“咱们一定要好好欢迎这位司大才子!”

  “欢迎司大才子!”众人随之 喝。

  “唔……你!就是你!”她突然随便指着某一个人,“把你家的羊宰了,做成烤全羊让贵客享用。”

  莫名其妙中奖的家伙一愣,接着一脸苦相。“首、首领,我家就只剩一头羊了……”

  剩一头羊?那可不成,这样那人家里就没羊奶喝了。陆芜皱了皱眉,突然计上心头,双手一拍道:“这样好了,那个……你!”她又指向另一个倒楣鬼,“把你家的羊分一只给他,然后他杀羊,这不就解决了?”

  第二个倒楣鬼张大嘴指着自己,险些哑口无言。“首领,我家没有羊,养的是马和牛啊!”

  “哎呀,烦死了!”陆芜皱起眉,一脚踢翻那人,“那你就再找个人抢羊来不就得了?”原就容易没耐心的她,因为怕怠慢贵客,显得有些急躁。

  金不换看到她这样处理事情,几乎快昏倒。说起来他算是部落里最能干的人,要辅佐这个没什么大脑、做事又冲动的傻妞,还要让部落里的事井井有条,他都觉得自己厉害到可以在中原出将入相了。

  不过他深知陆芜个性冲,绝不能当面削她的面子,必须像对待老虎一样,顺着她的毛摸,才会乖乖听取建言。

  “阿二,首领要你弄头羊,你就弄一头来,罗唆那么多做什么?”金不换向第一个被指名的倒楣鬼使了个眼色,表示羊的事他会负责。

  那阿二也知机,乖巧地点了点头,“好好好,首领说了算,小的回头就去杀羊。”

  想不到这回答,竟得到陆芜一记白眼。“贵客还有一个月才到,你现在杀做什么?脑子傻了吗?先养肥了才对。”傻妞竟然敢说别人傻,还学着那些中原人的样子,手负于背,摇头晃脑地批评起来。

  金不换与阿二顿时哑然,算了,她开心就好,真正傻的是谁,不重要。

  “只有一头羊绝对不够,不知道贵客喜不喜欢牛……”锐目扫过满室的人,每个人都忍不住抖了一下,“还是马……”她又多看了一眼那个声称自己家里养牛马的倒楣鬼,原本还躺在地上低声哀嚎,一接触到她的目光马上闭嘴。

  最后她双手一拍。“要不,咱们到山里猎熊或野狼好了,那个司大人肯定没吃过。”

  熊和狼?说的好像和打山羌、野兔一样容易,她以为有多少人和她一样有那种恐怖的怪力啊?众人面面相觑,最后求救的目光全落在金不换身上。

  金不换也只能无奈地出来当大伙儿的挡箭牌。

  “首领,招待贵客的事情就包在我身上,保证让司大人宾至如归,在咱们金虎族住到不想回家!”

  其实金虎族倒也没有想像中落后荒凉,此处屋宇错落林立,有田地与围栏畜牧,甚至还有人养鸡鸭鹅,和中原乡间的景色相似,反而和住帐篷的狼族截然不同,而且人人恬适安闲,衣着纯朴讲求实用,和京城里人人争奇斗艳的景观大异其趣。

  此时正值夏季,气候却凉爽宜人。摆脱了京城的燥热潮湿,司儒之才刚下马车,立刻觉得全身舒爽,第一眼就被这个地方的山光水色迷住。

  如果能在这样好山好水的地方颐养天年,倒也是不错的事。这样的悠闲气氛与景致,完全不若那位礼部许大人所说如同人间炼狱。

  没有人知道,在朝里谦冲自牧的大才子司儒之,事实上是个疏懒到极点的人,能坐就不站,能躺就不坐,有满腹经纶却只想游遍世上名山大川,找个山明水秀的地方隐居。如果不是阮囊羞涩到险些饿死,他也不会想参加科举领个固定的月俸,想不到自己低调再低调,还是被皇帝发现了才能,硬是要把公主指婚给他。

  开玩笑,他的志向在远方……好吧,在远方悠闲的山林溪水,而非复杂苦劳的官场,怎能被一个刁蛮公主给绑住。

  所以他来到了金虎族,为自己未来的悠闲生活铺路。至于前途是吉是凶,只能看天意了。

  司儒之往前走了几步,朝着部落里最大的屋宇一看,一抹倩影突然落入他眼中,她正踏着带有节奏感的优雅步伐,直线朝他缓缓走来,几乎让他目不转睛,眼中再也没有旁人。

  这个年轻女孩很特别……这是司儒之的第一印象。她皮肤略黑,双眼却炯炯有神;发色略带金红,随意地披散着,只在额上绑了条带子做装饰;五官立体,表情不羁,身形修长,十分有野性美,加上她身穿的虎皮坎肩及富有力与美的姿态,令他不由得联想到一头美丽的金毛虎。

  京城里绝对没有女人能有这种狂放的气质,司儒之今儿个是开了眼界。

  只见那年轻女孩走到他面前约十步处停住,警戒地上下打量他一番,之后看到他身后一车的书籍,才眼神一亮,从容地走到他面前。

  “你是中原朝廷派来的司大人?”她问。

  “在下司儒之。”他答。

  “你是中原第一才子,特地来教我们读书识字的?”她又问。

  “第一才子不敢当,只能说学术略有心得,前来与贵族分享。”

  “……好,你吟首诗来听听。”她挑了挑眉,彷佛想考他。

  “……”这下司儒之语塞了,第一次见面就毫不客气要他吟诗的,她还是第一人。

  不过,这难不倒他,何况这山畔水岸及人文风土给他许多感触。只见他微微勾了勾唇角,淡笑吟道:“昆仑横空映碧瑶,苍林婆娑至田边,一阙诗辞道不尽,霞裙月帔拦道前。”

  这首诗直指这儿山光水色、森林田家的美景,他一首诗都还说不完,却又来了个美女挡在前面。大意是说山水美、田居美,连姑娘都美,有些调侃之意,只不过切合了现在情况,却显得趣味而不下流。

  年轻女孩直勾勾地盯着他,突然噗哧一笑,“欢迎司大人亲临金虎族,接下来,是我们族人为大人准备的欢迎仪式。”

  司儒之还来不及说什么,四周的人突然开始唱起歌来,那些原本路过的、种田的、挑柴的、卖货的,全放下手上工作,边唱边围着他跳起舞来。几个年轻貌美的女子,在他脖子上挂了镶有兽牙的项链,连那名形象狂野不羁的姑娘,也亲手替他围上虎纹披肩。

  这……会不会太声势浩大了?司儒之还在傻眼,她突然放肆的拉起他的手,娇笑道:“跟我来!”

  司儒之不由自主地被她拉着走,连跟她说些什么男女授受不亲的酸腐之辞都来不及,她便拉着他走在最前头,后头跟了一堆唱歌跳舞的人,最后才是司儒之的亲兵随扈们没头没脑地跟着,这诡异的队伍才走了一小段路,司儒之几乎觉得自己像要出嫁了。

  “姑娘……”他正想问她是谁,要带自己去哪里,一阵食物的香气却令他一怔,接着话头便被抢了过去。

  “到了,你看!”她指向一个大广场。

  司儒之抬头一看,更是哑口无言。眼前的广场用木架吊了约十来只不明动物,底下用柴火烧烤,烤得兽肉滋滋作响,香气四逸。要不是这堆尸体……喔不,是这堆烤肉摆放的方式太过惊人,他应该会被惹得饥肠辘辘。

  “这是羊肉、牛肉和马肉……”她一一介绍,听到都是一些常见肉类,司儒之内心稍定。最后她停在一庞然大物前,洋洋得意地道:“这只呢,则是我前日特地为大人你猎来的,京城里肯定吃不到,等会儿部落里要替司大人开个宴会,你要好好尝尝。”

  “你猎的?”司儒之心里一沉,不妙之感陡生。“是什么?”

  “熊肉。”她云淡风轻的语气好像不过是杀了只鸡一样,“砍坏我两把大刀呢!大人千万不要客气,尽管吃!”

  这姑娘究竟是什么大力金刚转世的?司儒之的表情微微扭曲,“这熊肉……京城确实少见……”可是,他真的敢吃吗?

  “嘿!我听说熊掌在你们京城可是千金难求的美食。光是熊掌有什么了不起的?我整头熊都替你猎来,你要吃多少有多少。”她爽快地在他肩上一拍。

  “感谢姑娘,我……有空吃。”他僵笑着,忍不住心想,等会儿自己带来的那些随从和亲兵什么都不准吃,只准帮忙吃这只熊!

  “对了!大人要在我们这儿住上好久吧?中原有句话说入境随俗,大人要不要换上咱们族人的装束,做我们的打扮?”她突然提议。

  “也好……”庆幸她转移了话题,不再提那只熊,司儒之本想爽快答应,心想如今夏季尚凉,边塞之地冬季听说会冷到令人发慌,若是穿着兽皮躺在暖炕上赏雪,也是人生一大乐事。

  但转头一看,一群穿着兽皮的汉子绕成一圈跳舞,居然就真的只有下身围了条兽皮,上身赤裸,兽皮底下穿的是什么他简直不敢想。

  “……不过司某仍心系中原,欲穿旧衣以忆君长,这改变装束之议,可等司某较为适应再说。”他僵着表情,硬生生改口。

  “说的也是。”她点了点头,突然又灵光一闪,“啊!大人,我看你束发挺热的,又很麻烦,要不换成咱们部落的发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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