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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收录] 《萌上小笨熊》作者:苏曼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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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27 21:1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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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萌上小笨熊
系  列:单行本
作  者:苏曼茵
出版日期:2014年12月2日

【内容简介】
林俊雅觉得好友一定在阴她,否则介绍的客户怎会是他──
像猫般优雅的花美男,她失联十三年的初恋兼初吻对象!
他已不再像儿时叫她“小俊”,每每喊她“俊雅”她就心慌,
但身为专业的室内设计师,再慌她也必先满足客户的需求;
谁知他说有了想追求的人,希望她设计时也能考虑到对方,
她忍着心痛提议了一堆,他却只对King Size双人床有反应?!
停!既然只能做朋友,拜托,别再像喊女友似的喊她了……
梦幻、漂亮、温柔……常有人用这类的词来形容沈哲伍,
被他外表吸引,对他着迷,但他想吸引的人从来只有她──
这少根筋的帅气女孩,在他眼中萌萌的,像头傻气的熊,
让他离开后仍想着她,一回国就迫不及待找她,幸好她没变,
一样活泼、一样有趣、一样……很笨!明明他这么积极,
还不断暗示,她竟误会他喜欢别人?!
看来暧昧无效,那他只好放大绝,直、接、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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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2-8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精彩章节抢先阅读

  第一章

  宁静深夜里,屋外偶尔传来几声狗吠,屋子里两个女人光裸着四肢,只穿着小背心和小内裤,倒在民宿房间里的榻榻米地板上悠闲喝着啤酒。

  “我们明年春节再一起出国玩怎么样?一起去日本吃东西?”

  林俊雅用手肘推推胡美俐,想不到胡美俐嗤了一声,直截了当拒绝。

  “才不要,我想跟男人去。”

  “你有男人吗?”

  “只是暂时还没有,快要有了。”

  “是喔,你上次说‘快要有了’好像是两年前吧?”

  “总比二十八年来都没有得好。”胡美俐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有什么资格说我?”

  “是没有啦!”林俊雅大大叹了口气,有些哀怨地表示。“谈恋爱真的好不容易喔!我是说,要真正‘心动’一点也不容易。要会思念、要会觉得不安、要会脸红心跳、要会……不小心接触到对方时,肌肤有颤栗的感觉,不是吗?”可是就她成年以来接触过的男人,她多半都只觉得……汗多,很臭,身上黏黏的好恶心,是因为念建筑又常常往工地跑的原因吗?

  “明明没什么经验还说得一副很了的样子,你怎么知道?你遇过啊?”

  “遇过啊——”林俊雅潇洒地说着,仰头灌了自己一大口啤酒。

  “什么时候?”胡美俐微微抬起脖子,好奇问:“为什么我不知道?”

  “你知道啊,我们国小五年级的时候……”

  “啐——”胡美俐软趴趴地瘫软在地板上。“你是说沈哲伍?国小五年级的暗恋对象也好拿来说嘴,拜托那不算好吗?”

  “为什么不算?那时候我真的很心动,而且再也没有对谁那么心动过了,只因为我年纪小,所以我的感情就不配被认真对待了吗?我连初吻都献给他了。”

  既然林俊雅那么认真,胡美俐只好收起轻慢之心,坐起来点点头。

  “好吧,恕我失言,我诚恳道歉。”

  “嗯哼。”林俊雅耸肩,其实也没什么好对不起的,只是老同学之间的闲扯淡嘛!

  “那……如果……我是说‘如果’喔……”胡美俐微微偏着头,身子凑近,看着仰躺在地板上,林俊雅那嘴巴微张的脸孔。“如果有一天,沈哲伍真的出现在你面前,你会怎么样?”

  林俊雅呆呆地瞪着天花板,嘴巴又张大了一些些。

  “跟他say哈啰,对他笑一笑啊,还能怎么样?”

  “就酱?这么没出息?”

  “人家说不定早就有女朋友,说不定老婆孩子都一大票了,不要说这种莫名其妙的话嘛!”凡是不可能发生的事,就不值得费心思。“就算小时候曾经喜欢,现在早就统统过去了好吗?我已经长大了……”林俊雅慵懒地伸展着四肢,随口说道。

  “真的?”胡美俐若有所思,打量着老朋友,她不确定俊雅内心是否真如她表面上那样云淡风轻。

  “嗯,是真的啊。”林俊雅抬起一只手腕搁在额头上,掩去了视线。

  那好吧,胡美俐终于挪开凝定在俊雅身上的目光,改而转向天花板。

  说实在的,多管别人间事真的不是她的个性,而且她这个人最最厌恶的事之一,就是随意出手去干预别人的人生,惹麻烦上身了——即便是为了老同学、好朋友也不例外。

  照林俊雅说的,沈哲伍早已是过去的回忆。

  何况国小五年级的幼稚恋情,到底有什么好认真的呢?

  只是……

  胡美俐忍不住回想沈哲伍最后一次来找她的样子,看起来好憔悴,瞪着大大的眼,像是怕自己不小心当着她的面落泪。

  那是他即将飞往美国的前一天,他专程来求她,在他出国后继续用e-mail跟他保持连络——

  “你搞错对象了吧?我是胡美俐,不是林俊雅。”

  “我知道,我求你,别告诉小俊我们互通mail的事。”

  “为什么?”

  “对她没有好处。”沈哲伍原就白晰的脸庞,苍白得像一张纸。“你们就要升高中了,接着是大学,她一路上还会遇到很多人。我又不确定未来会怎样,既不能陪在她身边,也不能为她做什么,我怎么能像幽魂一样缠着她?”

  美俐点点头,总算了解他的意图。

  “可是你却想透过我,让自己变成一缕幽魂?你也有你的人生,你也会认识很多人,这样放不下俊雅,对你有什么好处?”

  “我的朋友不多,美俐。”沈哲伍急切地拉起她的手。“你也是我为数不多的朋友,你难道希望我就此消失吗?”

  无论沈哲伍再怎么花言巧语,胡美俐心中雪亮,他这样低声下气地求她,全都是为了俊雅。她是俊雅最好的朋友,而且,没错,沈哲伍也是她最好的朋友之一。从国小五年级到国中三年级,他们三个在共同的教室里生活了整整五年,她不忍心拒绝他临走前最后的请求,也舍不得就此失去他的消息。

  “请你什么都不要告诉俊雅,反正我们也没有正式交往,你知道,我还没有跟她告白过。”沈哲伍笑了起来,笑得很难看。

  “你们之间还需要那一套吗?”胡美俐也陪着苦笑。

  结果呢,当他们长大了回头看,那么漫长的时光,感觉一晃眼就过去了。

  林俊雅现在长成一个身心健康、大剌剌、少根筋又没心眼的好女人,沈哲伍也混得有声有色,证明了当年他没有隔海痴缠着俊雅是对的。

  而她寄给沈哲伍的mail也从来没有放入过多的情感,只有简单、定时的通知——俊考上建筑系了、俊毕业了、俊进她老爸的公司上班了……细节一律不提。沈哲伍也很识趣没有多问,毕竟万一惹毛了她,她可以一声不响地断绝所有连系,她办得到,也硬得下心肠,而且那么做也是为他好。

  既然现在大家都过得很好,时间也拉得这么长、这么久了,她应该不必告诉林俊雅,沈哲伍已经从美国回来了吧?

  沈哲伍差不多两个多月前返抵国门,曾经和她通过几次电话,也相约出来吃过一次饭,聊了整个下午,话题几乎都围绕在他美国的求学生活。

  他并没有请求她约俊雅出来见面。

  真是奇怪,难道他对俊雅的感情已经淡了吗?

  她从以前就搞不懂那家伙葫芦里卖什么药,现在也一样不懂……

  不过,他小时候那张眉清目秀、唇红齿白的细致脸蛋,随着年龄增长倒是更加妖气逼人了——

  闲聊的时候,她大半时间都在仔细研究他那张“奇美无比”的脸蛋。

  啧啧啧,五官虽然是成人的五官,皮肤却维持着婴儿般的白润无瑕,实在太不科学。幸好他脸上配备了一道高挺的鼻梁、具成熟感的下颔线条以及形状沉稳的薄唇,加上低沉的嗓音,总算稍稍中和了他本身的阴柔气质,形成一张不至于太过柔美的英俊脸孔。

  然而,他脸上最最过分的还是那双温柔似海的黑眸,怎么会比小时候更加深邃神秘、比小时候还要魅惑了呢?如果给他一只N95口罩戴上,那根本是一双绝世美女的眼睛啊!

  胡美俐默默回想着那张脸,接着仰头喝干手里的啤酒。

  啊,夏天还是喝啤酒最痛快了!

  数日后,放完假,大清早办公室里就有接不完的电话和打不完的电话。

  胡美俐刚就着温开水吞下一颗头痛药,电话铃声又响了。她轻叹一声,抓起话筒按下通话键。

  “瀚英翻译社,您好。”

  “嗨,美俐,我刚买了间老房子打算重新装修,你……可以帮我约吗?”

  轻柔和缓的男音一响起,胡美俐立刻认出这把声音——

  啊,沈哲伍,前不久还在俊雅面前偷偷想着他,想不到那么快就听到他的声音。

  脑海里浮现他那干净、美丽、细致无瑕的脸孔,她的心情霎时跟着明亮起来,连清早的头痛症状好像也舒缓了些。

  “帮你约?小俊吗?”

  “嗯。”

  “为什么要‘我’去约?”

  “我想麻烦你,先别告诉她我是谁。”

  “嗯……哼,打算来个老情人的意外重逢是吧?”胡美俐打趣道。

  “老情人吗?她肯定不会这么想。”沈哲伍苦笑。“我是怕她听见我的名字立刻逃之夭夭。”

  当年他一声不响独自去了美国,俊雅说不定气到压根儿不想再看到他,就算遇见了……如果……再遇见他,她脸上会出现什么样的反应呢?

  沈哲伍眼前模模糊糊地浮现出了她小时候的模样。

  小男孩似的俐落短发,仿佛细长竹竿的手和脚,又黑又瘦的瓜子脸蛋,当然,还有那双每次接触都会让他不小心失神的野亮黑眸……

  不知道她现在是什么样子的?

  他幻想她脸上千变万化的表情,心情霎时雀跃起来,有一簇小小的火花在心底一闪而逝。

  就算被当场扇一巴掌也无所谓,他真的好想念她。

  “哈,那我就帮你预约喽,拜——”

  胡美俐挂了电话,立刻熟练地按下林俊雅公司的电话号码,电话几乎一拨通就立刻被接起,让她头痛又好了一咪咪。

  “哈啰,我是胡美俐,请找林俊雅。”

  “美俐啊,什么事呀?”

  接电话的正好就是林俊雅,胡美俐扬起唇边的微笑,正经八百地道:“我很忙,就直接开门见山了,你手上的案子多吗?我有个好朋友刚刚买了一间老房子,想找你帮他装潢整理。”

  “没问题啊,胡美俐小姐亲自开口,理当优先。”

  “那好,明天下午一点可以吗?约在你公司旁边那条巷子里的咖啡厅,你们两边先见个面,简单聊一聊。”

  “怎么不约在办公室?”林俊雅好奇问。

  胡美俐忍着笑,心里想,丫头啊,你明天就知道了!却轻咳一声,道:“我觉得在外面更自在一点,而且那家咖啡厅的咖啡比你们办公室里的好喝。”

  “那好吧,明天见。”林俊雅不疑有他,爽快地答应。

  “小俊……”胡美俐抓着话筒“嘶”了一声,犹豫着该不该多少透露一些线索。可是,有那个必要吗?他们绝对可以一眼认出对方的,她对他们俩超级有信心。

  “嗯?”

  “没什么啦,我要挂了,明天见面再说喽。”快憋死她了,胡美俐喉咙不小心又逸出“咯”的一声,像被什么呛到一样,她赶紧把电话挂了。

  什么呀?

  林俊雅瞪着断线的电话。奇怪的女人,到底在兴奋什么,声音一点都不像平常那样淡定、冷漠、孤僻、古板……好像精神亢奋的国中生一样,连讲话声音都提高了好几度。

  “谁找你?”正好经过她身边的老爸问。

  她的老爸,同时也是她老板,“美仑美舍设计工程”的负责人,林大志。

  “胡美俐啦,说她朋友找我装潢,约明天谈谈看。”林俊雅公事公办回答。

  “有新case介绍?那很好啊,你脸上的表情怎么这样?”林大志莫名其妙地看着女儿。

  她的表情怎么了?很古怪吗?

  林俊雅摸了摸脸,耸耸肩。“说不上来,只是觉得美俐有点怪怪的,你非要了解的话,就亲自打电话问她吧!”大家都那么熟了,国小到现在的交情,是不是?

  “那倒不必。”林大志撇过头走开,完全不感兴趣。

  当然喽,谁这么无聊呀!林俊雅又耸耸肩,盯着电脑上的绘图软体,继续她的工作。

  翌日,蓝天如洗,万里无云,天气热到脚踩在柏油上,鞋底好像要熔化似的。林俊雅午休吃完饭,就直接带着包包、笔记本躲进约好的咖啡厅里。

  午休前,胡美俐突然打电话说她不来了,叫她自己去咖啡厅等,说什么对方以前见过她,她只要乖乖坐着,自然会有人过来跟她相认。

  那万一没有怎么办?

  她正想问个清楚,想不到胡美俐竟然把手机挂了,之后就再也拨不通。

  是怎样?手机突然没电了吗?林俊雅脑中盘算着各种可能性,还是觉得非常火大,有事不来,应该早一点跟她说嘛,怎么可以行前一个钟头才通知呢!

  隔着透明落地窗往外看,小巷子里罕有人迹,这种大太阳下,正常人想必都躲到冷气房里避暑了。林俊雅低头看了看手表,再度抬头,远处巷口突然多了一道模糊的身影——

  嗯,男的,身材非常纤细颀长,留着一头秀丽飘逸的直长发,穿着合身的粉色衬衫,袖子卷起了一半,露出半截白晰的手臂,下身则是搭配了黯蓝色牛仔裤与棕色的乐福鞋,是道赏心悦目、比例绝佳的身影。

  走在这种大太阳底下,又是往咖啡厅的方向而来,这个人极有可能是她的新业主。

  林俊雅忍不住眯起眼,随着那个人逐步接近,心中的疑惑也跟着逐渐升起。那个人走路的姿态果然有种莫名的熟悉感,难不成以前真的见过吗……吗……吗……妈呀!

  沈哲伍!就算化成灰她也不可能错认,真的是他!

  林俊雅不禁狂吸一口凉气——

  可恶的胡美俐,竟然阴她!

  林俊雅仿佛被天外落下的一记暴雷打中,脑中顿时一片空白。紧接着下一秒,她伸手放在嘴边呵气。“哈——哈——”确定自己没有口臭后,火速把身后那头又长又乱的长鬈发扎成一个俐落的马尾。

  糟,头发顺不开,早上起床后,她很随便地扒了下头发就出门,现在肯定乱得可以……不管了,就这样绑吧!还有她的脸,别说化妆了,连用洗面乳也是随便洗洗而已……这部分确定没救。

  好讨厌,为什么偏偏在这种情况下遇到沈哲伍?胡美俐那王八蛋,她回头一定要杀了她——

  “嗨,同学。”

  沈哲伍推开玻璃门的瞬间,她刚好扎完马尾把双手放下。沈哲伍一眼就认出她来,朝她漾起一朵灿烂美丽的笑容。“多年不见,你看起来还是这么的……”他闭口停顿下来,仔仔细细地打量她一回,继而弯起迷人的笑靥说道:“英气勃勃呢!”

  英气勃勃有什么不好吗?

  林俊雅被他看得头皮发麻,忍不住低头快速地扫了自己一眼。

  她的样子应该没什么大变化吧?又细又瘦的手和脚,NIKE运动鞋,破牛仔裤,黑T恤,以及快要追上黑T恤的黑肉底皮肤。他们全家都是做建筑的,动不动就在太阳底下跑来跑去,怎么会不黑?

  “沈小舞?”林俊雅强自镇定地抱起自己的手臂,毫不客气地喊他最讨厌的小名。“怎么是你?美俐事前也不告诉我。”

  “我叫她不用特别提,反正你应该早就不记得我了,想不到你记得。”

  沈哲伍很有风度地忽略那个他不喜欢的称呼,星星般闪亮的黑眸瞬也不瞬地盯着她。

  “啧,好歹也是初吻对象嘛!”小学五年级的时候。

  救命,妈妈,谁来救救她……林俊雅身体往后倒进沙发里。

  此时此刻,她的肠胃正瑟缩在腹部某个狭小的角落里簌簌发抖,而她的大脑则在朝她哭嚎狂嚣——你这个笨蛋!没事提那个吻做啥?

  尽管全身都处于一种莫名激动、血液乱流、身心极度不平衡的状态,林俊雅脸上却依然镇定自若地挂着笑容,甚至还能挲着嘴唇轻笑。“俊爷我毕竟没那么风流,不至于连初吻都忘了,可是,想不到几年不见,你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呢!”

  帅到一整个“雌雄莫辨”,跟他小时候“冰肌玉骨”的程度一模一样,造物主真是太神奇了。

  “谢谢你喔,我好窝心。”沈哲伍好脾气地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

  快快快,林俊雅头晕目眩地努力回想,她今天到底来这里做什么的?她为什么会坐在这里?快点想想啊……她是来……她是来……对对对、装潢、装潢、装潢!

  “既然大家这么熟,咱们就省去那些无谓的客套了吧!美俐说你买了间房子要装潢,是你自己的房子吗?”

  林俊雅试着从喉咙里发出正常的声音,同时挺直背脊,摊开她准备好的笔记本和资料,换上正经八百、公事公办的认真姿态——

  好了,来吧!爸爸从小就告诫她,“有些事你实在没办法,真遇到了只好硬着头皮上!”她这个人是绝对不会轻易被吓跑的。

  花了整个下午,好不容易做完基本的业务洽谈,并约定好下次到现场勘量的时间,林俊雅简直像是逃难似的火速逃离现场。

  太别扭了,她完全没有心理准备……不,她觉得,她这辈子永远也不想准备这种事。从他离开台湾的那一刻开始,他们之间所有的一切就彻底结束了。

  她早就下定决心要结束的。

  所以,她压根儿不想知道沈哲伍任何事——任!何!事!

  包括他家里有几口人、他现在在做什么、家里头有些什么、他的兴趣、他的喜好,所有关于他的一切,她真的一点兴趣也没有……可是,既然要替他装潢新家,她就不得不去了解。

  原来他国中毕业出国,是为了上美国的音乐学校学钢琴,现在成了个……按照他的说法,是个“弹钢琴的”。

  回国后本来是跟家人住在一块儿,但是,因为他长相实在太……太……总之就是“看起来不那么安全”,家人对他有点保护过度,逼得他实在受不了,于是偷偷买下一间房子,打算自己搬出去一个人住。

  他父母都不知道他的置产计划,所以她装潢的重点只需迎合他个人喜好就行了。

  装潢期间,她唯一服务的对象就是他,只有他……

  好烦喔,臭美俐,干么把这烫手山芋丢到她身上,难道不晓得接他的案子会让她很别扭吗?

  她突然想起自己曾经亲口对美俐说,假如再遇到沈哲伍,她会很平静地跟他“say哈啰”和“笑一笑”的,这样的话,自己有什么资格骂她呢?

  唔……可是那时候她不知道沈哲伍真的会出现嘛!话说胡美俐是什么时候跟沈哲伍勾搭上的?怎么都没告诉她呢?

  下班后,她无精打采地回到家,妈妈一听见开门的声音就从厨房里探出头来。

  “小俊啊,帮我看一下后阳台的灯,我换过灯泡了,还是不亮耶。”

  “好——”

  林俊雅放下包包,拖着懒洋洋的步伐到储物间搬出一架梯子,抬到后阳台去查看。灯泡是新的应该没问题,换了变压器也一样。“妈,这组灯具没救了,你先不要动,我明天从公司带一组新的回来。”

  “好啦,对了,小俊啊……”妈妈见林俊雅搬着梯子出来,连忙又提起另一件事。“叫你爸不要再从工地里捡垃圾回来了好不好?你看看客厅,又堆了一堆木板,这客人来了能看吗?叫你爸丢掉他都不理我,拜托你帮我去跟他讲讲看嘛。”

  “我进门就看到了,那是很好的原木木材,大概是某个工地用剩的,爸舍不得丢掉才拿回来的。”林俊雅叹了口气。她知道妈妈不喜欢,可他们家是做装潢的嘛,家里怎么可能不堆建材呢?

  “再贵也不能摆在家里啊,难看死了。”

  “嗯哼,我看那些材料够做一个小橱柜喔,妈不是缺一个柜子吗?”反正爸只是嫌浪费才拿回来的,物尽其用就好啦!

  林妈妈闻言停下手里用着锅铲的动作,埋怨的表情瞬间化作欢喜。

  “你会帮我做?”

  “跟爸说一声,等我放假就做,好吗?”现在她只想回房间趴着不要动,直到天明,累死了。

  “这还差不多。”妈妈心情顿时好转,开心得哼起歌来。

  这样就开心啦?林俊雅微笑,幸好她也满喜欢做木工的,真好。

  慢吞吞地收拾好梯子,回房脱掉全身衣物,她走进套房浴室里痛快洗了个澡。沈哲伍害她今晚没什么胃口,晚餐结束后,她便怏怏不乐地把自己锁在房里。

  真是没道理啊,都国中毕业几年了?

  林俊雅懒懒地倒在床上,伸着十只手指数着。高中三年,大学四年,接着在“美仑美舍”做了六年……所以说,他们分开已经整整十三年了耶,实在没有理由,自己还会像小女孩一样对着他发花痴,是不是?

  夜深人静时,林俊雅仔细回想白天和沈哲伍在一起说的每一句话、每一个字,仔细寻找有没有什么特别失言的地方。

  应该没有。反覆推敲之后,她稍稍安慰了些,真庆幸她是那种在压力之下反而会表现得比平常更好的人,虽然那时胃痛得要命,写字时手指有些颤抖,但,沈哲伍应该没有发现她的异常。

  呼……平常心、平常心、平常心,他只是个阴气有点重、举止很斯文、面容特别秀气的客人罢了!她应该把他当成普通客人看待,提供她的专业和服务,然后狠狠捞他一大笔钱就结束,不会再多了。

  现在已经很晚了,她必须赶快睡着,不然明天就完蛋了,她不可以失眠的,隔天上班会很惨。

  然而黑漆漆的房间里却突然铃声大作,林俊雅火速抓起床头柜上的手机。太好了,不管谁打来都好,她正好需要转移注意力。

  “喂?”

  “哈啰,睡了吗?”手机里传来柔和低沉的嗓音。

  这声音,不正是她今天听了一下午的声音吗?不会吧?

  “沈小舞,你打来干么?”林俊雅吓得翻坐起身。

  “打来干么?这是你对待业主的态度吗?”沈哲伍沉沉的笑声传来。

  “现在不是我的上班时间,半夜十一点打电话给设计公司人员是很不恰当的行为。”

  “好吧,我是打给国小兼国中同学的。”沈哲伍大笑。

  有点沈的嗓音,不知道为什么在这烦热的夏夜里听来特别清爽,仿佛阵阵凉风,沁人心脾。

  林俊雅静静听了一会儿,等他笑声完全停止了,才回应他。“你我之间,有什么非得在半夜十一点连系的事吗?”

  手机那头,沈哲伍也静默了一会儿。

  “好像……没有。”

  “所以?”

  “我只是……手里拿着你的名片,正在手机上输入你的号码,不小心按到拨出键而已。”

  “所以呢?”

  “既然不小心打通了,就顺便听听你的声音,看你有没有兴致……想跟老朋友闲聊什么的。”

  这算什么啊!如果她已经睡着了呢?如果她压根儿不想跟他连络,不想有任何牵扯呢?林俊雅没好气地轻叹。“你怪怪的,同学。”

  “是吧?”沈哲伍又静默了几秒。“那我挂了,晚安。”

  什么?挂了?搞啥呀,无聊的家伙!

  林俊雅把手机丢回床头,想继续瞪着天花板发呆,偏偏沈哲伍好听的声音不断在她耳边回荡着、纠缠着。

  烦死人,好想赶快睡着啊,快快睡着。

  虽说这样形容自己的弟弟好像哪里怪怪的,但,小伍每次想事情想到出神的时候就会像一只凝然不动的猫,盘踞在某个定点不动,两丸大大的眼睛迷迷茫茫,看起来萌萌的——身为摄影师却被家人禁止拿相机对着小伍,实在是一大折磨。

  “小伍,发什么呆?”沈哲伍的四哥沈哲修,一边啃着水梨边喊他。“吃水果啊,老大特地为你买的,一颗要价两百块耶。”

  沈哲伍宛若一只优雅的猫咪,脖子微扭,轻声问:“哥,你交过几个女朋友?”

  “一个都没有,你哥我到现在都还是处男一枚。我跟你说啊,现在外面坏女人很多,又会劈腿又会骗钱,张无忌他妈说的好,越是漂亮的女人越会骗人……”

  沈哲修眼也不眨,?哩啪啦硬是胡诌一通,直到口干该换气了,停下来咽咽口水,这才想起该把事情原委好好问个清楚。

  “你是看上哪里的野女人?学校吗?还是什么音乐会之类的?我告诉你,别被那些穿着华丽晚礼服,拉着小提琴,看起来一副公主样的女人骗了,那只是在台上表演,我看她们私底下完全是两码子事吧……”

  猫脖子又是一扭。

  “哥,我想喝啤酒。”

  “马上来。”

  沈哲修立刻从沙发上跳起来,冲进厨房里,没一会儿就带着啤酒回来,他抽了张面纸把瓶罐擦了擦,拉开拉环才递给沈哲伍。

  “到底是哪个野女人?”

  “也不是什么‘看上’,就是……”

  沈哲伍拿着啤酒罐,像是在考虑能够透露多少,静默了许久,才慢悠悠地说道:“今天遇到一个很久没见面的女孩子,国小五年级夺走我初吻的那个,我今天约她一起喝咖啡,聊了一会儿,觉得很有意思……”

  “咳……咳咳咳……”沈哲修当场脸色大变。“你的初吻已经被夺走了?!是谁?什么时候?小五吗?我怎么不知道?”

  沈哲伍将一头秀发顺到耳后,仰起脸来,文雅地轻啜一口啤酒。

  “哥,我已经快三十了,你不会指望我真的变性成女人吧?”

  长长的睫毛,清澈如湖水的目光,缓缓地扫向沈哲修,登时看得他不知所措。

  “我我……又没这么说。”沈哲修小声咕哝道。

  他们会这个样子,还不是因为小伍是老么嘛!

  当年妈妈怀小伍的时候,每次产检医生都说小伍是女儿,害他们家四兄弟都以为小伍是妹妹。那时候老妈最开心了,前面生了四个男的,好不容易终于盼到一个“她”。为了平安生下白白净净的可爱女儿,老妈可是每天都把维他命C当糖果吃,珍珠粉啊,粉光参啊,青菜、水果、牛奶、钙片补得一塌糊涂。

  谁知道生下来居然是男的,硬生生从预订的“沈哲舞”变成了“沈哲伍”;更糟的是,除了两腿之间那明显的男性特征之外,其他一切又实在太符合老妈的期待——

  小伍啊,打出生就是一个漂亮迷人的婴儿,肌肤又白又嫩,五官又美又萌,活脱就是个从童话世界走入凡间的白雪公主。老妈大概是打击太大走不出来,有很长一段时间根本把小伍当女孩子养。

  他两岁就开始拍广告,五岁就开始学钢琴,从还是个小小孩就开始留长头发,到了上小学的时候,还因为跟连续剧剧组签了合约,不能剪掉头发,特地拜托民意代表去跟校长关说。

  小伍实在太可爱了,就连哥哥们也很难怪罪妈妈养育小伍的方式,因此,虽然不大合理,不过……全家人已经习惯这种模式了啊!

  想到这里,他突然想起别的,不死心追问。“你一定要搬出去吗?”

  虽然他本身并不是太赞同,但,渐渐长大后,他们几个做哥哥的也不禁越来越同情小伍的处境。

  若不是老妈实在太过分,小伍根本不需要搬出去一个人住。

  但他们几个兄弟商量过也不得不承认,再不把老妈和小伍隔离开来,迟早小伍的心理会产生什么人格变态之类的,所以说……欸,他还是很不放心啊!

  “嗯,不想一直依赖哥哥们。”沈哲伍沉静地点头。

  “说什么依赖,兄弟之间彼此照顾不是很好?”沈哲修抓抓头。

  “女朋友不喜欢。”

  “啊?你们已经正式交往了?”

  “我是指……哪个女人会喜欢呢?”

  沈哲伍看着哥哥手足无措的模样,笑了。

  “说来说去还是为了那个野女人喽?快说,她到底是谁?”

  “哥,啤酒不够冰。”沈哲伍把啤酒罐递给哥哥。

  “喔!我去加,那我帮你倒在啤酒杯里喔!”沈哲修立刻伸手抄过,飞奔到厨房,把剩酒倒进杯子里,加满了冰块再回来。

  “有下酒的吗?”

  “我去厨房看看。”沈哲修叹了口气,再度火速奔进厨房。

  “呼……”沈哲伍幽幽吐息,举起啤酒又轻啜一口。

  这天晚上,午夜十二点不到,沈哲修便把“小伍有喜欢的女孩子”一事,透过手机简讯、LINE、E-mail、FB、G+等各种通讯软体,火速传给正在医院急诊室值班的大哥沈哲彦,在律师事务所熬夜的二哥沈哲伟,在警局执勤的三哥沈哲孟,以及正在国外度假的老爹和老妈。

  不一会儿,沈哲伍手机、电脑的所有通讯软体同时响个不停。

  “是哪里的女孩子?”

  “姓啥?多高?多重?叫什么名字?家里是做什么的?”

  “那位小姐怎么称呼?”

  沈哲伍长长叹了口气。

  所以他真的非搬出去不可,在家里简直毫无隐私嘛!

  “各位,我只是遇到老同学想起了一些往事,觉得挺有趣的而已,请不要听信谣言。”沈哲伍以LINE群组向全家人宣告。

  “老同学?确实是女生吗?”老妈问。

  “有没有来过我们家?我们见过吗?”大哥。

  “名字,先给我名字再说!”三哥。

  “不要,不想说。”沈哲伍送出一个火大的贴图。

  事态未明朗之前,他决定暂时对家人保留一部分小细节。

  比如,他幼年不懂事时,曾经默默暗恋过她;比如,若还有机会,若时机还不算太晚的话,他很想多了解她些,看看曾经暗恋过的女孩,有没有可能……

  “小伍,没搞头的事就不要浪费心思在上面了,你妈叫我这样说。”老爸。

  “她在我们医院看过病吗?叫什么名字?”大哥。

  “你不用那么早交女朋友啦!”二哥。

  “给我她的身分证号码,我查查看。”三哥。

  沈哲伍没理会家人的殷殷呼唤,只是独自默默地发起呆来。

  “俊爷我毕竟没那么风流,不至于连初吻都忘了,可是,想不到几年不见,你已经长成一个亭亭玉立的大姑娘了呢!”

  她挲着嘴唇轻笑的模样,鲜活明亮地浮现在眼前,甜美得像是圣诞节夜晚的草莓巧克力蛋糕。

  俊爷?沈哲伍不禁失笑。她还是那么活泼有趣,扎着长长鬈鬈的马尾,黑T恤、牛仔裤、黑皮肤,跟小时候一样那么帅气。

  她现在有对象了吧?有吗?应该没有吧?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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